工伤私了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存在无效的情况有未经工伤认定做出协议的、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法签订的等。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工伤私了赔偿协议有效吗,供大家参考!
工伤私了赔偿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是无效的:
1.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就对是否认定工伤和劳动能力等级做出协议的。
2.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甚至是在用人单位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
3.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对工商事故的管理制度,而且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工伤私了钱一直不给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督促后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发现拖欠工资不给的,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
4.不服仲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提出劳动仲裁,切记工伤认定是工伤赔偿的第一步。
最后工伤案件的赔偿,工伤认定只是第一步,后续的赔偿金额还需要与本人伤残等级、年龄、工资收入挂钩,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由上述规定可知,员工的工伤情况较严重时,发生的医疗费用也会增多,但是工伤保险的赔偿是有一定额度的,那超出工伤保险赔偿的部分费用,理应由人单位承担。
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签订赔偿协议。但实践中,在签订工伤私了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双方私了时,无论是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建议先要准确预估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后续治疗费用情况。否则即便签订私了协议,最终该协议也可能会因伤残等级评估错误,或者对后续治疗费认识错误,而被人民法院以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乘人之危的理由撤销;
2.必须是在工伤职工本人意识清楚,完全出于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如果工伤职工伤情较重,成为无民事行为能为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是职工发生工亡,未征得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意的情况下签订协议,都可能导致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发生工伤后,企业应配合员工进行工伤鉴定。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发放工伤赔偿金。员工与企业发生工伤待遇争议时,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相关争议。劳动法也有相关规定,当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申请调解、仲裁和诉讼。同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或邀请工会或第三方与雇主谈判以达成和解协议。”由上可知,工伤赔偿是允许私下调解解决的。工伤赔偿协议也应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并不是所有情况下的工伤赔偿协议都会被法律承认。若员工对协议出现意义,也只有诉讼法院进行解决,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将公平原则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