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与承租方为租赁xxxx生产车间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方将位于公司内新建的二号车间、氧化锌炉一座及有关生产附属用房,租给承租方生产经营。
二、租赁期五年,即从XX年3月30日起至XX年3月30日止。
三、租金为每年人民币xx万元,五年合计xx拾万元,此款在合同签字时一次性付清。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负责水、电、路接通铺平;租赁期间该生产车间使用的水电单独装表,水电费由承租方负担。
2.租赁期间,承租方自主合法经营,安全生产,一切安全事故与出租方无关。
3.承租方所租厂房设备在承租期间一切维修费用与出租方无关,租赁期满按能够生产的要求移交给出租方,厂房产权及为生产所置附件归出租方所有。
4.租赁期间,在本合同条款内承租方有权转租,若因国家(政府)明令禁止生产该产品,所剩年限的租金按每年贰万元计算返还50%给承租方。
5.承租期间,承租方生产经营有关税收自负,与出租方无关。其它相关单位收费均由出租方负担。
五、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测定因素需终止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上述条款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取信于对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坐落于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双方约定租赁用途为居住用,居住人数为: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共计 年。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
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乙方应结清其承担的相关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10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甲方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该房屋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南京市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基础上不可以就房屋进行装修,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