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案发单位、个人或存在隐患、苗头的单位、个人所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提出的纪检建议或监察建议(以下通称纪检监察建议),它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一个重要手段,是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发生的一项具体举措,对促进案发单位或个人堵塞管理漏洞,排除隐患苗头,健全完善制度,加强改进工作,提高思想认识都有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笔者深切地感觉到,无论是纪检监察部门本身还是被建议单位,对纪检监察建议均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纪检监察建议没有发挥出应有的重要作用.
一、影响纪检监察建议发挥作用的主要原因
1、缺乏强制性.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延伸,目前没有相关的条规对纪检建议进行原则性的规定,《行政监察法》对监察建议有一些规定,但由于纪检监察建议本身仅仅是一种建议的形式,而不是命令,所以在效力上缺乏一定的强制性,往往被被建议单位或个人当作一般性的公文看待,执不执行、认不认真执行都无所谓,有的甚至认为是纪检监察机关小题大做,吹毛求疵,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与积极的配合.
2、缺乏建设性.由于办案人员自身素质等原因,纪检监察建议的提出往往就现象谈问题,未能透过现象分析深层次的原因、规律和特点,指出的问题雷同,提出的措施大同小异,对改进工作提不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不痛不痒,肤浅单薄,力度深度不够,指导性不强.
3、缺乏可操作性.有的纪检监察建议内容空洞、笼统、虚泛,讲大道理多,缺乏让被建议单位可立即着手实施整改的实质性内容,让被建议单位难以进行具体操作.
4、缺乏严肃性.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本身对纪检监察建议的作用认识不足,重查处轻整改,或对案件一查了之不提整改意见,或对建议一发了之没有进行事后回访与跟踪检查,导致被建议单位或个人忽视整改,要么应付了事、敷衍塞责,要么无动于衷、置之不理,起不到预期的效果,严重影响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
5、缺乏平衡性.纪检监察建议在运用上不太平衡,如就个案发建议的较多,就面上的问题归类分析发建议的较少;就单位发建议的较多,对个人发建议的较少;有的以纪检监察信访结论代替纪检监察建议,导致纪检监察建议的使用越来越不受重视,作用越来越减弱等.
二、对策
任何问题都具有可防性.纪检监察建议的作用,在于超前预防,及时制止,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问题,小腐败酿成大腐败.因此,笔者认为应该进一步重视和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事先防范的功能,将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的一个载体、一种措施,进一步规范、完善,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对症下药,提高针对性.纪检监察机关在提出建议前,必须对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潜在的漏洞进行认真深入的分析,把情况搞清,将问题找准,并通过表面问题挖掘深层次的原因,力求提出的问题准确、切中要害,发出的建议有的放矢、一针见血.如针对交警部门在向违章车车主收取暂扣车辆停车费但未事先向车主告知,导致车主认为交警部门乱收费的这一管理漏洞,有针对性地建议交警部门增加向车主发放《暂扣车辆停车收费告知书》这样一道程序,让车主事先享有知情权,那么就能达到一条建议堵塞一个漏洞、解决一个实际问题的良好作用.
2、内容细化,提高可行性.建议的内容切忌虚泛空洞,讲大道理,要做到内容有理有据,切实可行,能够让被建议单位充分理解和具体操作.比如建议加强财务管理,就要对具体加强哪一方面的管理提出明确的建议,如禁止公款私存、健全发票签报手续、压缩财务开支等,能细化的尽可能细化,能具体的尽量具体,便于实际工作切实改进.
3、规范操作,提高严肃性.纪检监察建议以建议书的形式体现,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种正式文书.首先在格式上要统一规范,分纪检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两种,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备案;二是内容上要简明扼要,用词要严谨准确,不能含糊不清,如果需要整改的,要注明整改期限,载明整改情况报告回复的时间等;三是程序上要到位.先由承办人拟定建议草稿,由本科室领导复核,再呈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签发.发放时除主送被建议单位外,还要报送该单位主管部门,并制作送达回执,为检查、督办做好准备.建议书与回执均应随卷装订;四是实行建议质量考核制度.把纪检监察建议的质量列入办案业务考核内容,促进纪检监察干部重视建议的制作与建议质量的提高.
4、跟踪检查,提高强制性.一是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在相关的文件或条规中将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健全预防机制的一项工作明确规定,提高纪检监察建议执行的强制力;二是建议发出部门要做好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促进被建议单位严肃对待、高度重视并认真实施,保证建议发挥作用,不流于形式;三是实行建议采纳情况向纪委监察局书面报告制度.由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建议的采纳情况与整改落实情况要书面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四是实行建议采纳情况与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评挂钩制度.对建议超过规定时限未予采纳的,责成其说明理由;对建议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在年终可根据情况在考核该单位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酌情扣分;对建议不采纳、不执行或执行落实不到位造成今后发生重大问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建议采纳整改后成效明显的典型事例,则要加大宣传,及时总结经验,扩大影响.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开拓创新,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纪检监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近日,我们专门成立调研小组就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分析,并结合*实际提出相关建议,打造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全市纪检监察组织的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除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外,共设基层纪检监察组织85个[其中:派驻纪检组14个、派驻监察室12个,纪工委4个、内设监察室2个,镇纪委、监察室各8个,市机关(公司)单位纪委、监察室各15个,未设纪检组(纪委)的单位内设监察室7个],共配备纪检监察干部169名。具体如下:
1、市纪委、监察局机关
根据2001年市委核定的《中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市纪委、监察局设置七个室:办公室(与监察综合室合署办公)、教育调研室、信访室(市行政监察举报中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市惩治腐败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纪委、监察局核定行政编制41名,目前在编干部34名,其中副处职干部1名、正局职干部2名、正局级干部1名、副局职干部9名、副局级干部6名(包括2名退二线干部)、副主任2名、副股级干部8名、科员4名、长期病假1人保留正股级干部待遇。附属编制5人(其中1名为国家干部身份)。另外,借用干部3名。
干部平均年龄39岁,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25人(其中全日制本科7人)、大专6人。
2、市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工作室
根据省委、省纪委及*市关于乡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的意见,市委出台了《关于各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的实施意见》(吴发[2008]35号),成立松陵、盛泽、震泽三个纪检监察工作室,为副科级建制,核定行政编制17名,其中主任3名、副主任6名。目前到位14名干部,其中正科长级干部3名、副科长级干部3名,正股级干部8名(其中4名为行政选聘制干部)。
3、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目前,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部门共有14个,其中实施纪检组、监察室双派驻的单位有12个: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外经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水产局、市体育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事局;实施纪检组单派驻的单位有2个:市检察院、市人民法院。
目前,配备的14个派驻纪检组长同时兼任所在单位行政副职领导的有7人,纪检组长中由市纪委机关转任的有5人。12个派驻监察室配备主任6名,其中4名由单位中层兼任,另外2人虽未兼任中层职务但主要精力在兼管的其他方面。
4、乡镇纪委、监察室
目前全市下辖9个镇级建制,由于汾湖实行镇区合一,故日常管理为8个镇级纪委、监察室。目前8个镇纪委书记全部配备到位,并均担任镇党委副书记;所配备的8个镇纪委副书记全部为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由市纪委机关干部转任的有1人。实行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后,各镇专职纪检委员人数有所减少,为11人。
5、市机关单位纪委(同时内设监察室)
一般在设党委的机关单位设纪委和监察室,共有15个: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市文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林局、市城管局、南邮*学院、商业资产经营公司、供销社。
目前,已配备14名纪委书记,其中有4名同时兼任所在单位行政副职,有1名纪委书记由市纪委机关干部转任;同时配纪委副书记5名;设纪委同时设监察室,配备监察室主任8名。
6、两个开发区、市级机关、丝绸市场纪工委
目前设纪工委4个,分别为*经济开发区、汾湖经济开发区、市级机关、东方丝绸市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两个开发区纪工委为副处级建制(两个开发区的监察室为正科级内设机构),市级机关纪工委为副科级建制,东方丝绸市场纪工委为正科级建制。
*经济开发区目前配备一名纪工委副书记,由一名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另配科长一名。汾湖经济开发区配备一名书记为党工委副书记,一名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两名副主任和三名科长。市级机关纪工委配纪工委书记一名,由机关党工委副书记兼任。东方丝绸市场纪工委由于刚刚完成机构升格工作。
7、未设纪委、纪检组的市机关单位内设监察室共有7个:市政府办、市统计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安监局、市科技局、市旅游局。目前只有旅游局尚未配备监察室主任。
二、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须解决的问题
纪检监察干部一向以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部配备方面的问题
1、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中层干部出现断层以及后备力量不足现象。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核定为编制41名,但一直未配足使用,目前由于工作室建立调出人员等原因在职34人。一方面,工作量的增加导致部分室人手紧张,不得不外借工作人员;另一方面,干部的培养出现断层现象,目前在职的副主任共6名(其中4人为副主任科员),大部分副股级科员的任期未满2年。
2、市级机关各监察室干部兼职现象突出。目前,机关各监察室主任、副主任普遍由所在单位行政中层干部担任,大部分为人事、办公室等干部。由于兼职情况比较普遍,一定程度上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而且对中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跨部门交流有一定影响。
3、干部配备没有完全到位。有的部门纪检岗位尚未配备到位,有的地方纪检书记不分管纪检工作,导致这些单位平时开展纪检工作人员和力量比较少,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落实。
(二)干部提拔交流方面的问题
1、市纪委干部岗位交流渠道比较单一。一是出口比较单一。一般交流、轮岗出市纪委机关的干部除纪委副书记去其他单位担任党委书记或局长外,其他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的发展面不够宽。二是交流速度较慢。2006年以来,共交流出3人,占纪委干部总数的比例较低,导致在纪委机关工作时间过长,目前在纪委工作10年以上的干部有15人,其中5名工作15年以上;5—10年的有5人。同时,委局内部人员交流也不是很大,很多同志都是多年从事某一项纪检工作。
2、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职务晋升的渠道不畅。从总体上说,近年来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获得提拔的先例并不多,主要表现有以下二种情况:一是镇纪委副书记晋升纪委书记的渠道不畅。大部分纪委书记职位出缺后由镇党委组织委员晋升或由市级机关下派。由于副书记在纪检监察岗位上的晋升渠道不畅,很大程度上影响纪委副书记的工作职能的发挥。二是镇纪委委员职务晋升的不多。近年来,只有一名纪委委员去年底晋升为副镇长。
(三)机构和干部设置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纪委职能室设置离工作要求有距离。我们现在的室设置是1993年纪委监察局合署时的设置。多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和涉及面不断扩大,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也进行了调整,我们的设置已经不能适应目前工作的要求。比如,*市纪委已经成立纠风室,而其所布置的工作涉及我们执法室和党风室两个室,有时界限不明确,需要领导进行协调。再比如案件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规定需要与案件检查部门分开实行综合统一管理,而我们目前只能由纪检监察室承担。
2、派驻纪检组的设置问题。目前我们执行的是1996年市委批复的市纪委关于纪检组的设置的请示,但对目前已经派驻的如水产局、人事局、体育局等单位纪检组没有明确的设置文件,是因人而设的纪检组,同时其监察室按1996年文件都为内设监察室,但目前已经按派驻管理,所以有时与派驻单位在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沟通问题。
(四)干部任用程序方面的问题
10月7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市县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务审批程序〉的通知》,对2002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任免审批程序的通知》中规定的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任免程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但我们市至今未对镇局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任免审批程序进行过明确,因此产生:一是市纪委常委会对有关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调整所发挥的作用还不够。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产生尚不规范。在实际任用中比照市委组织部门制定的镇局级单位任免干部的程序和*市纪委、组织部有关干部任免审批程序来进行,但有时往往不能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进行,特别是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和内设纪委、监察室的干部的任用,往往等各单位自行任命后才发现要报纪委同意或应由纪委、监察局任命。
三、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纪检监察干部培养、使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这一支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力,关系到能否为建设和谐新*提拔强有力保证的问题,因此必须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必须与全面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以工作的成效、群众的支持和领导的信任来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一)必须抓紧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任用规范,切实加强干部管理
1、制定干部任用程序规范。我们对*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最近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市县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务审批程序〉的通知》进行了研读,发现新修订的程序与2002年下发通知规定的程序更加注重了市纪委常委会的任免建议,这样使纪委对我们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尤其是对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的调整任用可发挥更大的作用,这对我们的工作是十分有利的,因此,我们建议比照此次下发的通知,尽快制定我市镇局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审批程序,尽快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任免的程序规范。
2、制定纪检监察机构规范。(1)规范派驻机构设置。对1996年市委批准的机构设置未明确设立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设党组的政府部门进一步明确机构的设置。中央纪委1991年5月28日《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纪检机关组织建设提高纪检队伍素质的意见》要求:设立党组的并对下属单位实行高度集中领导的部门,应建立纪检组(纪委)或由地方纪委派驻纪检组。目前我市设立党组的单位共34个,已经派驻纪检组的15个(其中国土局现属条线管理),除去人大、政府、政协外还有16个单位没有派驻纪检组(包括7个已经设立内设监察室的单位),其中12个单位已经具备派驻条件(除团市委、妇联、工商联、文联外)。(2)规范市纪委内设机构的设置。近期考虑可增设纠风室,与*市纪委对口承担相关工作;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申请事业编制2—3名,解决部分调入干部编制难处理的问题。
(二)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养力度
1、制定市纪委干部交流培养计划。一般任室主任同一职位满5年应进行交流。同时,加大各室副主任、一般干部的交流、培养和轮岗力度,特别是加大与各纪委、纪检组和监察室的中层干部交流使用。在市纪委机关内部也要建立干部轮岗和竞争上岗的机制。
2、加大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干部配备力度。按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市纪委、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机构改革中市级党政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有关问题方案的请示〉》精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不少于2人,市级党政部门设纪委的不少于2人(公安局纪委不少于3人),其余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不少于1人。派驻和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不受部门内设机构限额的限制,其人员在各部门单位总编内单独列编,所在部门、单位不得挪作他用。在干部配备中,尽量避免所在单位挤占编制现象,特别是应减少派驻监察室干部兼任所在单位行政职务现象。在干部配备中,可考虑加大市纪委机关干部下派担任市级机关各纪委、纪检组和各镇纪委负责人的力度。
3、配足配强委局机关中层及以下干部。一是加大培养力度。要多岗位培养干部,要通过有计划培训、有目的的交流挂职等手段,大力培养干部,使他们早日成为复合型的纪检人才。二是注重补充委局机关优秀干部任室主任一级干部。要注意发现和选择具有复合素质的优秀年轻干部,通过培养、锻炼,及早充实到室主任一级岗位上,使纪委工作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打造创新、开拓的工作局面。三是在全市公务员范围内择优选调年纪轻、学历高、工作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委局机关。
(三)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力度,全面确立以工作谋地位的氛围
1、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力度。要严格制定效能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按照岗位责任制对考核内容进行细化、量化,提出明确的要求,考核坚持公平、实效、规范原则,以工作实绩为依据,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群众自评与领导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提拔的重要依据,特别是注意加大对工作突出的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拔使用力度。
2、加大对工作室干部的考核力度。纪检监察工作室作为一个新生的机构,如何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对于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将十分有利。作为基层和市纪委的一个中间桥梁,是一个工作内容比较综合,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一线的单位,对干部的要求比较高,可逐步将工作室建设成为纪检监察后备干部锻炼的一个基地,因此必须加强对工作室干部的考核,将工作室干部的任用、奖励与工作考核结合起来,工作室主任、副主任的任期一般以5年为限,加大对工作突出干部的提拔使用力度。
3、加大岗位培养干部的力度。可开辟纪检监察干部挂职锻炼的新途径,在抓好干部在系统内的挂职锻炼的基础上,合理安排优秀年青干部到系统外进行挂职锻炼。要通过选派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到农村、社区及“老大难”单位挂职锻炼,让他们磨练意志、了解民情、积累实践经验;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信访机关等挂职,促使他们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到本委信访和办案一线增强他们化解矛盾、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通过对干部的多岗位、多层次的工作锻炼,培养和发现干部,形成良好的干部职务晋升机制和渠道。
近年来,上饶县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始终勤奋敬业、踏实进取,保持政治坚定、清正廉明,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纪检监察队伍在全县干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与口碑。2011年6月,上饶县纪委监察局被中纪委、监察部、人社部联合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一、纪检监察队伍基本情况及队伍建设主要做法
目前,上饶县现有纪检干部184名,其中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含纪工委、监察分局)纪检干部65名,县直有关单位纪检干部33名,乡镇纪检干部86名。在新形势下,上饶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建立起一系列有特色的工作方法,切实加强了干部自身队伍建设。
(一)抓教育培训,强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举办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选派了50多批次120余人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委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通过集中理论讲授、互动讨论交流和实地参观考察等培训形式给纪检监察干部“充电”,使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明显增强。二是加强全面培训。每年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集体培训、派出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强化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2011年县乡换届以来,分别对40余名新任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进行了业务培训,分三批次组织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和新任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50余人参加了市纪委组织的专题培训,有效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提升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能力。三是注重实践锻炼。通过开展“做党的忠诚卫生,当群贴心人”等主题实践活动,采取干部轮流讲学,开展执法监察、作风督查,交办信访调查和查办案件等工作任务,使干部在实践中提升了办文、办事、办案能力,锤炼了敢于吃苦、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工作作风,使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增长才干,有力地提升了纪检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抓干部使用,强队伍活力
一是严格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按照《上饶县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要求,严把资格“入口关”,要求调进县纪委监察局的干部,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综合素质较高这三个条件,确保了委局机关干部队伍的质量。二是配足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2个乡(镇、街道)分别配备了一名纪委书记和一名专职副书记,各乡(镇、街道)配备了1-3名纪委委员,在全县212个村级党支部各设一名村级纪检委员。组建八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县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理顺了工作关系和运行机制,为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29名干部施展才华、锻炼成长创造了良好平台。三是加大干部推荐使用力度。积极向县委推荐作风过硬、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一批干部得到提拔重用。2010年以来,先后有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得到提拔重用,进一步调动了纪检监察干部积极性,激发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活力。
(三)抓监督管理,强责任意识
一是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等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八个纪工委、委局机关内设室(中心)及22个乡(镇、街道)纪(工)委纪检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达到了严明纪律、端正作风、提升效能、推动工作的目的。二是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先后建立完善了《县纪委监察局内部管理规定》、《县纪委机关干部行为规范工作纪律考勤考核制度》、《纪工委监察分局运行管理的若干规定》、《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若干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达到了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工作创新、实现科学管理的良好效果。三是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经常利用下基层调研指导的机会听取当事人对纪检干部工作的反映,特别是有无执纪违纪现象。
(四)抓后勤保障,强队伍后劲
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发【2009】10号文件规定,努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不断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干劲和后劲。一是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经费保障机制。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纪检监察业务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对全县的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实行倾斜政策,做到经费优先安排、优先划拨,有力地保障了办案所需经费。2010年起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和办公经费预算按照司法机关标准执行。二是加强纪工委监察分局后勤保障工作。八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租用县汽车站三层办公楼集中办公,有办公室16间,会议室1间,谈话室1间,总建筑面积560平方米,配备电脑16台,电话16台,打印机3台,工作用车4部,人员经费参照司法机关标准执行。三是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后勤保障建设。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全面执行实报实销制度。基本达到了“四有”,即: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有基本的交通保障。乡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享受规定的办案补贴。
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我县目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总体情况是好的,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依赖的队伍,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目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政治素质不够强。少数同志平时不注重理论学习,缺乏党性锻炼,政治理论素养不是很高,政治锐敏性、鉴别力不够强;有的精神状态不佳,缺乏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安于现状,得过且过;有的不能正确对待名利、权力和地位,考虑自身利益问题较多,甚至以权谋私,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较严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习惯于发号施令,颐指气使,等等。这些问题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削弱了纪检监察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是干部不够专职专用。对乡镇纪委来说,很难保证纪检监察干部专岗专职,专人专用。乡镇纪委书记大多都兼管了财税、宣传、综治等工作,兼职多、任务重,全年绝大部分的时间忙于这些“份外”事务,以致自已的本职工作反而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县直有关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也都分管了其他业务工作,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有些纪检监察机构多年未办过一件案件,形同虚设。
三是队伍管理缺乏专业化。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专门监督的部门,属执法执纪机关。其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要有特殊的内部管理,不能等同于其他一般的党委政府部门,管理模式上要尽可能地参照公检法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而目前的状况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内部管理的方式方法上与党委政府部门没有什么区别,流于常规化和一般化。正是因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
四是干部综合素质不够高。由于纪检监察机关准入制度有时执行不严,导致纪检干部的素质参差不齐。同时,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流的机会少。这种“进口大出口小”现象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上缺少有效的学习培训机制,干部所掌握的知识难免单一陈旧,综合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难以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缺乏、沟通左右协调各方的能力欠缺、处理实际问题方法不多、思想解放程度不够、思维方式狭隘单一等等。
三、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针对目前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必须采取综合措施,狠抓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履职能力,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思想建设,永做党的忠诚卫士。思想建设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一是加强党性教育,强化政治素质。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神圣职责,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努力达到政治效果、执纪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加强宗旨教育,强化服务意识。要抓好宗旨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努力做到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强化自律意识。要特别注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政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坚决克服不廉洁现象,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
(二)加强组织建设,增强纪检干部自身活力。组织建设是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保证。一是高配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规格。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进一步明确纪委常委、各室主任等各个层次的纪委干部的级别待遇;二是高配纪检监察干部的领导职数。要科学合理地设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常委、内设机构负责人、各级纪检员的职数配备方法,尽可能地争取多配备职数;三是高配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编制。要制定统一的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编制配置办法,尽可能地增加纪检监察干部的编制数量,配强配齐纪检监察干部;四是高配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经济待遇。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特殊的办案装备和特殊的激励机制,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充足的行政经费作保障。要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要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对干部的系统内提拔重用,系统外使用交流作出硬性规定,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纪检干部综合能力。能力建设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一是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开展多岗位煅炼。合理设定轮岗年限,要求干部在某个岗位上工作满期后必须轮岗。合理设定交流年限,要求干部在某个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满期后必须交流。交流包括系统外交流和系统内交流,要在注重系统外交流的同时积极做好系统内交流工作,做到不仅可以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进行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机关之间进行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一般干部。这样多岗位煅炼,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还可以避免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而产生的消极因素;二是实行资格准入制,抬高纪检监察机关“门槛”。录用一般干部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注重选调和录用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等知识的专业人才,向社会公开招考,以此抬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准入门槛,彻底解决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问题,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下好的基础;三是拓宽学习培训渠道,提高整体素质。以各类培训为平台,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常规业务轮训,保证每个在职干部1-2年就能有一次业务培训的机会,以此提高干部的专业水平。对在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业系统培训,既学业务,也学管理、金融、法律、电脑等综合知识,以此提高干部的综合水平。要加强学历教育,积极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在职进修、自学、函授等多种途径接受学历教育,获取高学历。
(四)加强作风建设,造就作风过硬的纪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是干部建设的关键。纪检监察干部既是执法者又是监督者,这就需要我们的作风更加过硬,随时随地经得起检验,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因此,必须加强纪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尤其要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整改。一要改进学风。要立足学以致用,从工作实际出发,不断拓展学习领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思想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同时要在创新中学习,以创新的观念、发展的思路、科学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二要改进工作作风。要克服形式主义,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基层出谋划策、排忧解难;要从单位具体实际出发,在预防腐败问题上出实招、求实效;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制度,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敢于叫真、敢于碰硬,做到违纪必究、有案必查、一查到底。三要改进领导作风。好的作风可以带出好队伍、好风气。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为干部职工树立起良好榜样;要心系群众、服务群众,关心困难群众疾苦;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新的时代赋予纪检监察干部新的使命,新的形势带给纪检监察干部新的挑战,我们必须不断更新观念,充分认识纪检工作所处的重要地位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能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和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有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不断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监督部门,具有督促检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职责,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最终要靠基层党组织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贯彻实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重大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保证,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提高素质为目标,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一支“思想端正靠得住、业务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适应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深入,反腐败斗争已从侧重遏制转到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上来,并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趋势。新形势、新任务不断赋予反腐败新的内容,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和治本力度的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任务也越来越重,需要进一步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进行改革,有效地从根源上减少和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的日益多样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提高业务能力的需要。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新领域也不断产生。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业务能力都需要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主要应该做到:一是准确把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在重大问题上分清是非,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二是增强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增强原则性,在人情、风情、关系网面前理直气壮;三是要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开拓进取,办事严谨;四是坚定立场,经得起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考验,决不被形形色色的腐败分子拉下水,在任何情况下不犯错误。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同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办事效率不高等。因此,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反腐蚀能力和业务能力,显得非常必要和紧迫。
二、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要求
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要“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十六字要求,新的形势和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要求:
(一)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
1、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思想水平的集中体现,要从工作任务出发,不断增强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准确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勇于开拓和创新。
2、业务素质。业务素质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的与工作职责相适应的知识能力。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工作,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同时还要求具备非常强的专业知识,要时刻把握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方针、任务、政策、方法和基本知识,还要有较强的能够独立开展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道德素质。道德作为行为规范,是以善恶、荣辱等观念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评估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与党的其他干部一样,应以共产主义道德为指导、调整自己的行为,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4、心理素质。包括性格、气质、情绪以及自我意识中的道德感、理智感、责任感等诸多方面。纪检监察干部面临复杂、艰苦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决定了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如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忍不拔的意志、沉着冷静的情绪、乐观开朗的性格等,这些都是纪检监察干部不可缺少的心理素质。
(二)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要求
1、政治坚强,明辨是非。这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的最起码要求。首先要政治上过的硬,忠于党和人民,坚贞不渝,百折不挠,始终坚定不移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始终坚定不移地与一切腐败现象做坚决的斗争。同时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用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次要始终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不动摇。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通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树立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在是非面前要旗帜鲜明,有较强的政治鉴别能力和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多年的实践证明,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强、能打硬仗、党和人民信赖、能够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任的队伍。但面对新形式、新任务,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还存在一些与形势任务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时期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首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担负着双重任务和责任。一方面,作为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努力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其次,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工作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纪检监察干部各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纪检监察工作要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第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近年来,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作风和纪律方面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极少数人甚至蜕化为腐败分子,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声誉,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这说明纪检监察机关并不是天然的净土,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深入,腐蚀与反腐蚀斗争更加尖锐的情况下,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二、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对照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一是个别干部在办案中有畏难情绪。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务人员作案越来越隐蔽、复杂,一起案子往往要牵扯纪检监察干部很多精力才能结案,使得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该项工作存有畏难情绪;另一方面,纪检监察工作是查办违纪违规人员的工作,工作中不免会遇到领导、朋友打招呼、说情等尴尬事情,这给纪检监察工作也带来了一定阻力;再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属“清水衙门”,同经济部门相比不仅待遇差,而且干部的晋升渠道也比较窄,导致一些干部心理不平衡。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还不高。个别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淡薄,缺乏主动思考抓纪检监察工作的积极性;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把自己混同于一般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有的甚至违规违纪。三是纪检监察队伍力量总体薄弱。当前,在一些乡镇和开发区纪委书记一般是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由于他们分管的工作较多,难以有更多的精力顾及纪检监察工作。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狠抓思想教育,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一是要突出教育的重点。要加强艰苦奋斗的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要加强纪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二是要创新教育的形式。要打破纪检监察工作比较沉闷的局面,少搞说教,多搞活动,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比如,多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业务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书画比赛等赛事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到各个单位、各个层面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活动,让干部走上前台,在教育别人的过程中教育自己。三是要确保教育的效果。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搞一阵风。工作再苦再忙再累,也要坚持既定的学习制度,雷打不动。并且,调动或提拔干部要把平时学习的情况作为重要依据,严加考核,确保学习见到实效。
(二)加强管理培养,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创新纪检监察干部管理机制,建议在纪检监察机关之间实行干部的横向交流、纵向交流,多岗位煅炼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建议进一步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在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的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资格准入制,严格资格考试考核和审批程序,严把进人关。建议开辟纪检监察干部挂职锻炼的新途径,在抓好干部在系统内的挂职锻炼的基础上,合理安排优秀年青干部到系统外进行挂职锻炼,既可以到经济发达地区锻炼管理能力,又可以到贫穷落后地区锻炼工作作风。建议加速筹建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的训练力度。
(三)强化制度执行,治理纪检监察干部的失范问题。首先,对所有管理约束纪检监察干部的现行有效的制度抓好贯彻落实。第二,针对干部容易犯错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已暴露出来的干部管理监督上的薄弱点甚至空白点,从机制、制度等方面入手,及时补漏补缺,设置监督关口,增加监督措施。第三,严肃查处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以权谋私、受贿、腐化堕落等问题,维护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四)健全奖惩机制,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奖惩机制,为纪检监察干部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从而把纪检监察干部的注意力引导到靠素质竞争、凭能力进步上来。通过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潜在能力能够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
乡镇纪委是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和工作在农村一线的党员、干部,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纪检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压力大的特点也日趋明显,特别需要有一支品质优良、精干高效、业务娴熟的乡镇纪检干部队伍来应对日益繁重的纪检工作任务,这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进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因此,如何进一步切实加强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显得日益重要,很有必要作积极探索。
一、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目前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来看,既有干部自身素质和结构方面的缺陷,也有管理体制和机制方面的问题。
(一)目前纪检队伍结构不甚合理,干部自身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专职不专”。虽然近几年来,各级纪委十分重视加强专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但在许多乡镇,专职纪委委员不能保证工作专职,存在“一人多责、一岗多责”现象;此外,所有纪检干部均有包村或包片任务,且往往联系着重点难点村;而且纪委成员身份多重,多是由乡镇职能办中层干部兼任,有的甚至纪委书记也由人大主席等其他领导兼任,工作时间和精力、业务钻研和学习相对集中在本职岗位上,从而造成纪检工作基本上是一带而过,临时抽调。加之农村工作的复杂性,甚至是纪委书记也往往更忙于应付多方面工作。纪检工作职责需要履行,而工作人员难以保证专职专用,致使工作的覆盖面,工作的领域和工作的深度等难以全面,这就造成乡镇纪检工作难以有计划、有步骤、有条不紊地开展,往往只能以“消防队”的方式来应对。在目前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城镇化,扩大基层民主进程中,乡镇中心工作愈多,工作任务愈重,新引发的纪检、信访内容就更多更复杂,乡镇纪委则更疲于应对,基层矛盾就可能上交,从而引发上访问题。二是“队伍不稳”。目前乡镇纪委成员一般为5~7人,多数以上兼其他职务,这就说明能够独立开展纪检业务的人员,包括纪委书记在内,平均只有2人左右。更何况纪委委员中,因所兼职务经常变动而造成人员流动的占很大比例。这种不稳定性,更进一步导致了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熟悉程度和业务水平的不足。三是“素质偏低”。从对乡镇纪委干部队伍现状的结构分析来看,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下的还占有一定比例,其中非全日制教育获取者比例更大;专业结构上,主要是专业构成不合理,从事农、林、牧、渔等传统产业的干部占较大比例,而财政、审计、法律等与纪检业务相关的专业人员较少。结构上的缺陷,加之身份多、变动大,导致我们这支干部队伍普遍存在理论素质不高、政策业务水平偏低、纪检工作能力欠强等问题。
(二)从乡镇纪检干部现行管理体制和机制看,主要存在着“流转不畅,激励不力”两个问题。一是“流转不畅”。就纪检系统而言,上下左右交流不够。一直以来,乡镇干部的正常流动本就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乡镇纪委干部流转更难。纪检工作有其特殊性,就业务需要而言,要求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性。但就工作地点而言,则需要上下左右正常交流。适当流转有利于排除纪检干部在一个地方工作时间过长,带来许多影响纪检工作的不利因素,提高其在不同工作环境的应对能力,并取长补短,汲取其他单位的工作经验。而上下交流效果会更明显。二是“激励不力”。激励是领导者采取某种方法,利用某种外在诱因,鼓励下属人员为实现组织目标而积极努力工作。激励作用的关键是激励目标确定和绩效的考评。就乡镇纪委而言,在人员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在岗位设置、人员配备、职责分解方面,保证纪检工作的正常运行,在考评激励机制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值得探索。
二、对加强乡镇纪检队伍建设的思考和建议
以人为本,从机制创新入手,着力于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优化结构、提高素质,这是当前加强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基层纪检工作的根本。
(一)要从提高人的素质入手,全面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首先,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整体性建设。着重把握三个方面:一是指导方针的整体性,即要立足于“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方针的整体性,以革命化为前提,从这四方面打好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基础,着力培养提高;二是教育培训的整体性,即一方面要全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一盘棋,有计划、多渠道、分期分批推进素质教育,另一方面要牢固树立乡镇纪委书记、委员、基级纪检员三支队伍一起抓的思想,有重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培训。在让他们通过实践锻炼提高的同时,通过有计划地安排系统培训或轮训,快速提高队伍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三是建设要素的整体性,即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三大要素并举,以思想建设为首,组织建设为保证,作风建设为外在体现。
其次,要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结构性建设。着重优化三个方面:一是专业结构优化,要培养和配备符合纪检工作需要的纪检干部,把纪检干部培养成纪检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年龄结构优化,要使纪检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合理分布,形成老中青合理搭配的梯形结构,同时注意干部的最佳使用期,在其能力、经验、体质、精神状态最佳的年龄段担任合适的领导职务,以保证事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是知识结构优化,纪检工作不仅原则性强,而且政策、业务水平要求高。查办案件、信访调处等许多工作,不仅要全面掌握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相关法律知识等,很多时候还需要熟悉财务、审计知识,甚至要善于巧妙运用心理学知识。不同干部,能力特点和气质类型有差异,单一个体难免存在不足,因此要充分注意不同能力特点和不同气质类型的合理搭配,从纪检干部的个体素质全面培养和整体素质优化配置两方面予以优化,达到优势互补,发挥整体效能。
第三,要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层次性建设。着重抓好两个方面:一是功能的层次性建设。上级纪委常委主要决定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主要目标,重点抓好乡镇纪委书记队伍建设;上级纪委各职能办公室分别实施本职能办工作相关的目标管理、业务指导和培训;乡镇纪委围绕本级纪检工作任务落实,明确每个成员的职责分工,做到正常性工作各负其责,全面性、突击性工作相互配合,最大限度发挥有限人员的最大效能。二是素质的层次性建设。不同层次有不同的功能,决定了对纪检干部不同的素质要求。纪委领导干部主要在于政治素养、领导修养和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而纪委一般干部要在政治修养、具体处理专项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多作自我提高。
第四,要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建设。着重落实两个方面:一是坚持选人用人路线和标准的一贯性。历代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对选人用人提出了“任人唯贤”、“群众公认、坚持改革开放路线并有政绩”、“能够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德才兼备”的标准。2005年,党中央又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拓宽选人渠道,保证队伍稳定性,先后出台了“5+1”文件。可见,党的选人用人路线和标准是一贯的,都把培养和选拔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干部放在选人用人的首位,这是保证干部队伍稳定性建设的关键。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更是如此,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说,更要注重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品质端正。二是要转变用人观念,重视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替与合作,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只有开放的系统才是稳定、有活力的。可采取公开推荐、聘任制等方式,把纪委委员纳入乡镇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范围,破除中层以上干部只上不下的旧习。
(二)要从机制创新入手,强化纪检干部队伍管理
首先,要建立稳定的用人机制。如前所述,乡镇纪检干部往往交叉兼职,而乡镇工作纷繁复杂,专职纪委委员又不能保证工作专职,纪检工作往往不能正常有序开展。为此,要真正重视落实纪检工作,必须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这就要改变目前乡镇纪委书记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形象。纪委书记分管的工作不能太多,考虑到乡镇领导较少的实际,纪委书记可以分管与纪检工作有关的工作,如政法,审计等,这样,纪委书记才能专心履职。纪委委员中要保证至少有一名能较长期稳定地从事纪检工作的专职的人员。此外,为保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纪检干部免受打击报复,纪检干部的调整,上级纪委必须加强审批监督。
其次,要建立正常的交流机制。适度交流,是培养锻炼干部、盘活人才资源、优化队伍结构、强化竞争激励的重要手段,也是打破某些地方干部人际关系怪圈,及时发现隐性问题的较好举措。因此,很有必要建立一项规范性的正常交流制度。具体可从三方面予以考虑:一是明确交流条件,规范交流形式。交流形式有培养性交流、调整性交流、回避性交流、轮换性交流和照顾性交流等,具体采取何种形式要考虑适当的条件做有计划的安排。二是实行定期交流制,把集中交流与日常交流有机结合起来。尤其是上下机关之间、贫困乡镇与富裕乡镇之间、条块之间的交流。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调动条件落后地区干部积极进取的动力,避免因升迁无望而产生惰性。同时,也能使条件相对优越的乡镇以及部门、机关的干部增强压力,改变因只进不出或只上不下而不懂得珍惜的状况。所以,定期进行考核,有计划地、集中统一地安排上级纪委、上级部门或富裕乡镇的纪检干部,到环境较复杂、条件较艰苦的乡镇进行培养性交流或者挂职锻炼,选调条件艰苦单位的优秀纪检干部到上级纪委或其他上级部门或富裕乡镇任职,进行轮换性交流。三是实行诫勉待岗制。对于确实素质低下、不胜任现职、平时表现差、群众反映大的纪检干部,包括领导干部,要实施惩诫措施,通过制定刚性政策条规,强化监督考核和日常管理等配套措施,给予诫免、待岗、交流甚至降撤职等处理,打破他们的铁饭碗意识。
第三、注重培养,强化教育,完善育人机制。纪检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业务性等要求均高的工作。纪检干部是监督查处违纪党员干部的干部,而其自身也是党员干部,这就对纪检干部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素质教育是根本点。如何强化培养教育,我们认为可从三方面考虑:第一,教育途径上,把自我学习与组织培养相结合;课堂培训与实地考察相结合,坐下来学与走出去练相结合;第二,教育内容上,要实施全程式全方位培养,把任职前适岗培训和上岗后继续教育相结合,把党性锻炼和学历深造、正常性业务学习相结合;第三,教育方法上,要做到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主观改造相结合,常规教育与专项训练相结合,培训教育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并建立正常性学习制度,包括“述学”报告制度、学习效果检查制度、学习档案管理制度等,真正把干部素质教育落到实处。
第四、规范行为,强化考核,完善激励机制。实施目标管理是现代管理的一个有效做法。而管理目标最终是否落实,需要强化考核,并有效运用考核结果。如何强化考核,有效运用考核结果,需要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我们认为考评可分两个层次:一是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整体考核。对此,可以制订具体的目标考核内容和方法。但在具体操作中,要进一步考虑以下问题:在考核的最终目的上,要明确不在于简单地肯定或否定工作,而在于有效地促进并落实工作;在考核内容方面,把纪委的正常性工作考核与专项工作考核有效结合,把“规定动作”考核与“自选动作”考核有效结合,把纪检职能发挥与纪检队伍建设有效结合;在考核标准方面,一方面要细化具体项目,另一方面要量化评分标准,还要体现考核的导向作用,更要横向比较不同乡镇纪检工作的难度,纵向考虑同一乡镇前后时期纪检工作的成效;在考核时间方面,采取全面工作集中时间检查,专项工作按规定完成时间落实检查,并有重点地开展事前、事中、事后不定期地督促检查;在考核方法上,要把工作汇报和台帐检查、群众测评以及对纪检处理对象、信访对象的个别调查结果反馈相结合;在考核结果运用上,要把考核结果与党委领导班子考核相结合,与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相结合,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与整改落实情况再检查相结合。二是对乡镇纪委成员的个体考核。可从以下几方面积极探索:一要把纪检工作的整体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具体化为可操作执行的工作项目,并落实到小组或个人。目标分解与干部的定职定位及能力特点等相结合,从而使正常性工作有人管理;二要把工作实绩评价与各人分管工作相结合,在个人述职述廉中具体体现;三要把组织考察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开展民意测评、实绩公示等;四要把考评结果与干部使用、评优相结合。
第五、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完善自我监督机制。《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乡镇一级的纪检组织虽然设立时间不长,但作为党和政府最基层的纪检机构,同样担负着党内监督、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使命。纪委监督党员干部,谁来监督纪检干部?如何监督?我们认为,完善监督机制是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的根本途径,从严加强自身监督,才能以最大诚意取信于民。首先,要强化监督意识。党内监督中,纪检干部与广大党员一样,既是监督主体,也是被监督对象。但就目前党内生活的实践来看,党内监督尚未形成风气。虽然目前我们纪检干部队伍整体上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基本上能够模范遵纪守法,但不能排除部分干部存在执纪违纪现象。而极少数纪检干部的违法乱纪,对败坏纪检监察组织的整体形象影响极坏。为此,在强化纪检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加强纪委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参与监督的意识。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认真开展《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二是努力营造良好监督氛围,如严格群众举报保密制度,实行举报查实奖励制度等;三是畅通监督渠道,如设立群众举报热线电话,开展专人明查暗访,纪检案件公开审理、来信来访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大、纪委、监察局、信访局、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等单位参与,定期召开,互通群众举报情况和干部违法违纪查处情况,形成监督合力)等;四是适时公布监督结果。利用各种形式,适时、恰当、准确地向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其次,要完善监督制度。当前,制度建设主要存在两个问题,即制度体系不健全和制度落实不到位。对纪检干部监督,重点可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一是建立监督工作领导责任制。根据权责统一原则,实行分级负责,一级管一级的办法,明确各级纪委领导应负的实施纪检干部监督的责任,建立监督失察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建立监督激励机制。在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中,各级纪委及其干部理应作表率。对党员干部、群众的各种方式的举报纪检干部违纪违法等问题,经查属实,一方面要严肃处置纪检干部,另一方面要给予举报者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不断强化群众监督的制度保障和安全保障;三是建立纪检工作行风评议制度。借鉴行风评议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在党内开展对纪检工作和纪检干部民主评议活动,将评议结果纳入纪委和纪检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之中,作为纪检工作考核和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执纪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基础性的工作,结合实际,将现阶段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监督队伍专业化的问题。随着转录融合和派驻监督全覆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内部职能部门工作力量也得到了不断强化。新形势下,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对执纪监督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做到执纪执法一专多能。当前执纪监督队伍专业化方面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大量随编划转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没有专业知识,也没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全面掌握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要求需要较长时间,距离专队伍业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派驻纪机构检监察干部参与问题线索处置的机会相对较少,纪检监察业务不够熟悉,执纪监督水平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提高。二是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类矛盾不断突显,问题线索不断增加,随着干部转录一起从各级检察机关移交到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线索较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了消化积淀的问题线索,只有不断强化执纪审查力量,将专业化水平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同志安排到案件查办上,执纪监督队伍一定程度上有所弱化。
(二)执纪监督机制规范化的问题。一是内部协调机制不畅。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分设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各“监督”力量之间尚未实现整体系统部署、集中统筹。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协调配合不够到位,党风政风监督与执纪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工作联动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存在“各自为政”的问题。二是监督手段不多。当前执纪监督大多停留在查资料和现场检查层面,难以深入发现问题,要深入、系统、精准地掌握被监督地区和单位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只有探索拓展监督办法,真正实现执纪监督“长牙”“带电”。
(三)执纪监督定位的问题。执纪监督定位“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不够准确,没有站在纪检监察视角剖析问题,有效破解执纪监督短板。一是过分依赖主责部门。把执纪监督等同于主责部门的行业监督,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针对性还存在一定差距,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审计、财政等责任部门的业务监督,监督发现的问题停留在主体责任部门业务监督视点层面。二是监督没有紧扣纪检监察职责。执纪监督发现的问题很多是主责部门程序规范、资金管理、项目推进等方面的问题,执纪监督变成了为主责部门拾遗补漏,发现的问题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契合度较低,与六大纪律和违法犯罪关系不紧密,没有深入发现或者刨根问底存在问题“表象”后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腐败和纪律作风问题。
(四)执纪监督质量方面的问题。一是执纪监督部门职责权限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更多是运用“第一种形态”给党员干部敲警钟,让其“红红脸出出汗”,执纪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进行监督,目前尚无准确界定。二是谈话函询后续工作深入的问题。当前由执纪监督部门负责处置的问题线索,以谈话函询方式为主,对于党员干部矢口否认、避重就轻的问题,进一步深入了解核实存在一定制约因素。实践中通常情况是转为初核后交执纪审查部门办理,让“第一种形态”的实际效果打了折扣。这种情况一方面会助长相关违纪人员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谈话函询工作的震慑力。
二、对策分析
(一)完善工作机制。一是优化线索管理机制。执纪监督部门要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专人管理问题线索,对重要问题线索要严格实行室务会议集体商议、领导层层审批制度,防止有价值的线索流失。二是探索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信息互通机制,由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互相通报办结的问题线索情况,并可在开展重点执纪监督检查和重大审查调查案件过程中,及时通报、交流有关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影响工作成效。三是建立对外协作联动机制。针对监督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专业性强等特点,建立健全监督工作对外协作联动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强化司法、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前置监督职责的履行,提高监督的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加强形态间相互转化,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发挥好谈话函询的作用,以采信一批、处理一批、通报一批的方式加强谈话函询工作的严肃性和震慑力。探索“谈话函询+核查”工作模式,选择部分反映相对具体、有一定可查性的问题线索,在开展谈话函询的同时,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建立谈话函询倒查制度,凡被反映人有新的问题线索需要进入初核的,对其已了结的谈话函询问题线索一并开展核查。
(三)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探索研究将监督范围扩展到监察全覆盖公职人员的有效途径,实现从单纯的发现违纪问题线索到善于挖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转变。采取“准初核”“准审查”“准调查”“谈话函询+”“面对面”谈话等方法,增强执纪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实效性,精准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中,重点要督促主责部门监督发现问题并整改,执纪监督中要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腐败和纪律作风问题为重点,把执纪监督重点放在违反六大纪律、违法行政、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苗头和问题线索上,让执纪监督工作“长牙”“带电”,充分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特点。
(四)强化监督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培训。通过派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将执纪监督业务素质强干部派出去培训,派出去的干部回到单位后要对单位干部进行培训,将学到的知识传达给所有执纪监督人员。二是加强业务指导。通过抽调人员参与问题线索处置等形式展开实战指导,让执纪监督干部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提高水平。三是加强监督。由执纪监督部门加强对对应联系的派驻机构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纪监督工作进行再监督,积极探索与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沟通联系、专题听取工作汇报、派员专项督查相关工作、发放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新时代如何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需要我们认真找准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改进和提升纪检监察工作。
当前,我委纪检监察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从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展形势上看,客观面临着新变化,反腐败任务更加繁重,监督领域大大拓宽 ,法纪标准不断提高,履职要求更加严格。这些新的变化,迫切要求纪检监察工作要正视和解决好与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客观分析当前我委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理论学习还不够扎实全面。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平时不注意加强学习;而且学习内容针对性也不强,学用脱节。导致在日常办案中遇到纪法衔接类的专业性问题解决起来比较困难。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大批新军涌入纪检监察队伍,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大多为非专业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再加上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较为单一,协调组织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面有时有心无力。
二、工作热情还不够高涨。主要是主观能动性不强,有时有畏难情绪,把问题上挂,矛盾上移,造成工作有安排,但不够深入,执行不够到位,缺乏开拓创新精神。
三、职能发挥还不够到位。因工作头绪多,工作量大,工作压力比较大,难免出现精力外移、投向偏移,不能全力聚焦主责主业,职能发挥作用不力。
四、力量配备还不够合理。受体制改革和编制限制的影响,各职能科室人员少,每个科室最多三个人,有的才配备二个人,致使工作迟滞,进度迟缓。
五、“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调整原因,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为加强干部履职能力,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系统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升素质和能力。
一、应该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素质,采取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有计划的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开阔干部视野。邀请相关专业人士作业务培训,逐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
二、要提供激励机制保障。提高干部政治待遇,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就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有相应的激励机制,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要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解决部分事业编制人员的身份问题。对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的给予提拔重用的机会,对纪检干部在本系统岗位可优先提拔重用,系统外提拔使用的,应作出硬性规定,从而达到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素质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目的,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三、创造良好执纪环境。纪检监察干部是一支不畏权势的队伍,紧盯各类作风和腐败问题,依法维护维护法律纪律的尊严,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任,但同时面临着诸多风险和压力,甚至要面对打击报复,所以作为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切实保护好纪检监察干部及家人,在肯定他们成绩的同时也要帮他们撑直腰杆,消除忧患。
四、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制度执行力,创造有效的同级监督体系,探索新时期纪检监察监督的新模式。提升监督质量和监督效果,用实实在在的监督实效践行“打铁的人”必须是“铁打的人”。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监督部门,具有督促检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职责,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最终要靠基层党组织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贯彻实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重大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保证,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提高素质为目标,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一支“思想端正靠得住、业务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适应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深入,反腐败斗争已从侧重遏制转到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上来,并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趋势。新形势、新任务不断赋予反腐败新的内容,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和治本力度的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任务也越来越重,需要进一步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进行改革,有效地从根源上减少和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的日益多样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提高业务能力的需要。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新领域也不断产生。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业务能力都需要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主要应该做到:一是准确把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在重大问题上分清是非,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二是增强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增强原则性,在人情、风情、关系网面前理直气壮;三是要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开拓进取,办事严谨;四是坚定立场,经得起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考验,决不被形形色色的腐败分子拉下水,在任何情况下不犯错误。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同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办事效率不高等。因此,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反腐蚀能力和业务能力,显得非常必要和紧迫。
二、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要求
xx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要“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十六字要求,新的形势和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要求:
(一)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
1、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思想水平的集中体现,要从工作任务出发,不断增强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准确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勇于开拓和创新。
2、业务素质。业务素质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的与工作职责相适应的知识能力。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工作,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同时还要求具备非常强的专业知识,要时刻把握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方针、任务、政策、方法和基本知识,还要有较强的能够独立开展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道德素质。道德作为行为规范,是以善恶、荣辱等观念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评估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与党的其他干部一样,应以共产主义道德为指导、调整自己的行为,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4、心理素质。包括性格、气质、情绪以及自我意识中的道德感、理智感、责任感等诸多方面。纪检监察干部面临复杂、艰苦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决定了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如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忍不拔的意志、沉着冷静的情绪、乐观开朗的性格等,这些都是纪检监察干部不可缺少的心理素质。
(二)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要求
1、政治坚强,明辨是非。这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的最起码要求。首先要政治上过的硬,忠于党和人民,坚贞不渝,百折不挠,始终坚定不移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始终坚定不移地与一切腐败现象做坚决的斗争。同时要认真学习xx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用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次要始终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不动摇。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通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树立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在是非面前要旗帜鲜明,有较强的政治鉴别能力和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2、恪尽职守,精通业务。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把自己从事的工作当作自己的职业理想,要有神圣的职业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精神。纪检监察干部所在的机关是“清水衙门”,但工作任务却相当繁重和艰巨。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处理好名利、得失、苦乐的关系。
纪检监察干部要具备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如观察、分析、判断、调查研究、组织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要能够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观点、方法以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去分析处理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运用调查研究的基本功,根据不同的情况,运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精心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给党的工作创造良好的政治稳定环境。
纪检监察干部接触的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是一位学习型干部,不断补充和更新知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原则,秉公执法。这是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之一。坚持党性原则,其核心就是实事求是。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在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忠实履行职责。树立法制观念,依法办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
4、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任务,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做到廉洁奉公,决不能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教育、挽救、处理人的工作,自己首先要以身作则,高标准,严要求,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站得稳,行得正,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真正做到耐得住清苦,抗得住诱惑。
5、勤奋工作,乐于奉献。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自己肩负的重任,时刻想着党和人民对自己所寄予的厚望,增强自己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虽然纪检监察干部处于比较艰苦的地位,工作清苦,但是越是在这样的环境和地位,越要讲党性,顾大局,讲奉献。站得稳,挺得住,艰苦奋斗,任劳任怨,自觉当好党的忠诚卫士。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更加艰巨复杂,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有效性,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尤为重要。为使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策水平、观察问题和处理矛盾的能力与新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就必须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素质、道德品质素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从整体上看是好的,
政治坚定、作风正派,能够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较好地实施其监督和服务职能。由于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在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里也有极少数人经不住权力、金钱、美色诱惑和考验,堕落为腐败分子。正人先正已,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要保持坚定的立场,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做清正廉洁的模范。
2、不断增强文化业务素质。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强、原则性强、
涉及领域比较广,工作难度比较大,因此要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和掌握各种相关的法律知识,精通党纪政纪法规,了解和熟悉市场经济管理中有关金融、贸易、财务、审计、税收等各种业务知识,扩宽知识面,由过去“单一型”的知识结构转变为“复合型”的知识结构。
3、加强纪律作风素质的培养。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恪尽职守、
公正严明、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就要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优良的工作作风,要在工作实践中继承和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既做到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又要反对弄虚作假、言行不一;坚持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持和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反对好人主义、阿谀奉承;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作风,反对以权谋私、敷衍塞责;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奢侈挥霍。
4、保持高尚的道德品质素质。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很多
人经不起考验,抵制不住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经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在资产阶级糖衣炮弹面前败下阵来,损害了党的威信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形象,在群众中产生了极坏的影响。所以纪检监察干部要有严格的自律精神,要坚定自己的理想和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受得住“委屈”,把得住“原则”,永远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5、完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构。
一是提升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职务力度。现在机关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一般只设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个别单位由党委(党组)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从行政领导职务排位来看,同是副科级领导干部,纪检书记(纪检组长)排在行政领导的末位,这样的监督让纪检书记(纪检组长)感到力不从心。建议统一由党委(党组)副书记兼任纪检书记(纪检组长),有利于开展工作。因为从行政领导职务的排位来看是部门、单位的二把手,排在党委(党组)书记的后面,有利于监督其它班子成员。
二是实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片组制。部门、单位只设一名纪检书记(纪检组长)身单力薄,行政上又受同级党委(党组)的领导,给监督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建议由3~5名纪检书记(纪检组长)组成一个纪检监察片,负责此3~5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片组纪检监察干部实行统一调配,根据此3~5个单位工作轻重开展轻重缓急的纪检监察工作。各片组纪检监察干部统一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统一调配,根据工作和查办案件需要进行定期不定期交流使用,实行片组纪检监察工作,有利于集中力量查办案件和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三是实行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制。学习中纪委的做法,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统一由上一级纪委监察部门管理,统一工资福利、统一人事调配。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可设立干部调配科,对派驻部门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交流派驻。这种派驻不受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的领导,有利于加大监管力度。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据基层调研发现,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主要问题表现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机会少,提拔机会更少。
(二)队伍建设不完善。乡镇纪委目前虽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从事当地党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查办案件更是无从下手。派驻纪检组,目前派驻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发挥不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三)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巨。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更没有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原因分析
(一)认识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决定了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能力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单一,协调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跟班轮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励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纪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同时,为基层纪检干部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尽量少抽调和借用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良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一、我县村干部队伍的现状
我县现有村干部含村书记、村主任、村会计、计生专干以及其他村干部共人,其中镇管干部人,村女干部人,村干部中党员为人。根据县政府办、财政局、农办等部门的统计:平均每个村干部年报酬约为元。全县个行政村都有集体经营收入,其中万元以下的有个村,—万元的有个村,—万元的有个村,万元以上的有个村,最高的村总收入万元,而最低的仅元。
二、村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⒈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一是少数村党支部班子力量薄弱,战斗力、凝聚力不强。有的村党组织活动不正常,即使开展活动也是由于上级检查,被动应付。由于平时不沟通,不学习,党支部成员之间、党员和党支部之间、群众和干部之间、群众与党支部之间关系疏远,党员干部和群众矛盾多、意见大,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能发挥。二是有些村两委之间工作不协调,尤其是村书记和主任之间矛盾时有发生,表现在工作上相互扯皮,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群众反映的问题久拖不决,领导班子整体功能不强。三是村干部政治理论、业务素质不高。表现为宗旨意识不强,服务意识缺乏,少数村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村干部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四是党群、干群关系有待进一步融洽。“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征求群众意见时,不少群众发出“村干部要深入群众”的呼声,原因就是区划调整后,村规模比以前明显扩大,村干部工作量成倍增加,村干部职数又比以前减少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各种任务、检查、会议让几名村干部应接不暇,深入群众,了解情况的时间就少了。还有少数村干部做表面文章,这样就造成一些村干部不了解群众的实际情况,凭主观臆断指导和决策,容易产生工作的盲目和被动性,同时拉大了和群众之间的感情距离,影响了干群关系,甚至影响到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⒉现有队伍难以稳定。
一是现村干部的报酬太低,且有不少村干部工资长期拿不全、拿不到,往往是在没有较为稳定的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障的情况下为党做工作、讲奉献,有时还得牺牲个人的一些利益。在一部分率先富起来的人对群众所产生的影响的情况下,确有少数党员干部价值观念向个人利益方面发生倾斜,存在不愿尽责任的消极情绪,这也是一些村特别是经济薄弱村村干部的岗位对农村青年人才基本没有吸引力的原因之一。二是农村工作难做。村干部担负的职责相当繁重,党和国家各项任务都有赖于其去落实。然而,长期以来,政府机构的管理体制一直存在条块分割的问题,且随着近年来一些重要职能部门如财税、工商、土管等纵向管理力度的加强,村级组织的管理职能和履行职责的条件都表现出进一步弱化的趋势。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本来就不是一级政府的延伸,不具备政府行政管理的功能。由于权责分离,村级组织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难度越来越大。如税费征收工作,需要跑断腿、磨破嘴,软的不奏效,硬的又不行,村干部对此感到十分为难。近年来,村级组织在处理治安案件、完成税费征收等工作中,因职能错位而被司法机关推上被告席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没有好的“出路”和“退路”。过去村支部书记干得好的可以到机关、企业任职,现在机关人事制度的改革和企业的改革,支部书记的“出路”已被封死,辛辛苦苦干了多少年,退下来时,没有很好的退路。
⒊村干部队伍后继乏人。
村干部队伍的后继乏人存在着以下两种情况:一是随着农村经济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的流动日趋活跃,大批农村有文化的青年转向城市、城镇,在城市、城镇安家落户,选拔年轻干部的余地越来越小。二是在广大农村,大量的优秀人才通过考取大中专院校输送出去,回到农村的几乎为零。由于青年特别是青年人才的流失影响了农村干部、党员队伍的“输送新鲜血液”,造成一些地方出现村干部难培养、难选拔,队伍建设后继乏人的现象。
⒋有的村干部工作方法落后,村级组织的作用难以发挥。
改革开放以来,在农村实行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承包责任制,广大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扩大了农民的自治权利。这两次变革对农民的思想解放起了很大作用,同时使农村党支部的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工作重点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是,有的村组织的组织功能、村干部的行为方式却滞后于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在工作方法上,行政命令的多,主动服务的少;在工作内容上,征收税费的多,指导农民致富的少;在组织活动上,机械单调的活动多,生动活泼的活动少。带来了干群、党群关系不够融洽,党员组织观念淡化,支部威信下降。造成问题的原因很多,但从领导工作本身来讲,大都与基层组织、基层干部思维方式仍停留在“一言堂”阶段,管理方式仍沿用“里外一把手”传统套路不无关系。
⒌有的村信息渠道不畅,村干部决策容易失误。
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在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由短缺经济转向农产品阶段性、结构性过剩,出现了农产品卖难的现象。面对市场,农民对种什么、养什么把握不准,多数农民由于受到技术、资金、劳动力价格等因素的制约而不能参与市场竞争,他们渴望得到干什么、怎么干的信息,渴望得到销售上的便利和收益上的保障。然而,村干部由于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影响其对新事物、新知识的接受能力。由于长期工作在基层这样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内,影响其视野;由于农村基础设施、生活条件相对落后,获取信息的渠道小或不畅,致使信息滞后,影响其决策的准确性。这些因素造成村干部对市场经济体制的适应性不强,影响了基层组织的工作水平。
三、解决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
⒈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要选好“领头雁”。
班子建设首先是选好人。要把党内民主与走群众路线结合起来,把素质高、能力强、群众拥护的党员选为“领头雁”,首先是要选好配强村党支部书记,出台一个比较权威的管理意见。为党组织实施有效、有力的领导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强化教育培训。要组织村干部学理论、学政策、学现代科技知识、学市场经济、学管理知识,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科技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从而做好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
提高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把有知识、有能力、有奉献精神的农村青年团结在党团组织的周围,适时吸收进党员队伍,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要建档立册,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坚持备用结合,当村干部出现缺额时,要注意从后备干部中选拔,成熟的及时使用,不合适的及时调整。同时要严把入口关,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⒉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要制定政策,稳定村干部队伍。
目前我县还有一些村干部的报酬不能兑现,这对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影响很大。同时我县村干部的养老保险水平大部分还停留在年制定的标准上,根据几年来的运作情况看,许多退下去的村干部意见很大。合理提高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标准,解决他们的切身利益和后顾之忧,显得越来越重要。这就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基层党员干部的实际问题:一是要保证村干部的报酬及时兑现。二是要建立责任机制和奖惩机制,对优秀的村干部和有突出贡献的村干部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以点带面。三是要以镇为单位密切与有关部门配合协调,切实解决好村干部的养老保险。只有这样,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这对提高村干部的整体素质,优化村干部结构,稳定村干部队伍,具有很大的作用。
⒊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必须转变领导方式。
长期以来,在我国农村政权具体运作过程中往往是“一元化”,即:党组织是农村最高领导者,又是农村最高管理者。实践证明这种体制有不尽完善之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依法治国势在必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是顺应了社会文明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对农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村民自治组织的管理职能进行了科学的划分,从而确立了我国农村民主政治的基本框架。作为基层党组织,不仅要学好《组织法》,而且要带头维护好、执行好。党组织要明确责权定位,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以改进领导方式。实践证明,农村“两委”科学的责权定位更有利于党组织集中精力考虑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更好地抓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更好地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把党组织真正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强堡垒。
⒋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必须拓宽信息渠道,壮大村级经济。
首先,要加强学习。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面对时时处处产生的大量的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不管是老干部还是新干部都必须加强学习,提高新形势下做好农村工作的本领。其次,要真正树立起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意识,并努力将其落到实处,善于和农村的致富能人保持有效的信息交流,及时把获取致富的信息反馈给农民。再次,党组织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和研究咨询机构指导农村工作的作用,扩大信息的来源。第四,要千方百计发展和壮大村级经济,要克服等待观望、无所作为的消极思想,切实转变观念重新认识和把握村级经济实现的新形式。只要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利于使村民富裕起来,有利于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都可以大胆试、大胆闯。要把发展作为基层组织的第一要务,这也是基层组织取信于民、树立威信的根本所在。
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是保证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是做好农村工作增加农民收入的组织保证,新形势下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也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艰巨的工程,需要我们去研究、探索、实践。我们相信,在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只要把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我们的村干部队伍建设一定就会与时俱进,村干部素质就会得到明显提高,农村的全面小康就能早日实现。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然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直接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而又亟待解决的课题。为此,我们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自觉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一、充分认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担负着双重任务和责任。一方面,作为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努力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其次,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工作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纪检监察干部各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纪检监察工作要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第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近年来,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作风和纪律方面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极少数人甚至蜕化为腐败分子,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声誉,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这说明纪检监察机关并不是天然的净土,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逐步深入,腐蚀与反腐蚀斗争更加尖锐的情况下,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二、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执法执纪能力不断增强,队伍整体结构不断优化,能够高标准完成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工作,总体上符合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求。但在有些方面与新形势的发展和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1.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还需继续提高。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中,仍存在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
2.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
3.有时在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当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没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监察、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
4.工作方式方法落实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方式不科学,将直接影响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方式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处理方式过于简单。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管人”,从而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不注意工作方法的现象,对出问题的干部职工,不是严肃批评、耐心教育,而是简单行事,不能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所在、自觉整改,常常使对方口服心不服。二是举措上无新意。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同志却满足现状,固步自封,不善于研究新情况,仍凭过去的习惯、经验开展工作,裹足不前,不思进取;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有的同志由于业务不精,对遇到的问题如何处理更是束手无策。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落实监督、改进作风等几方面入手,继续抓紧抓好,做到形象上自重、思想上自省、纪律上自警、工作上自励,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立足于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在学习教育上与时俱进。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第一,必须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要抓好理想信念教育。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根本,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并将其作为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核心和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关键,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二要抓好形势任务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三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通过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纪政纪教育、艰苦奋斗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四要创新学习内容和方式。要把握教育的内在规律,深入细致地分析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现状、社会背景及影响,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所需所求,使教育更贴近实际,更具有针对性。第二,必须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随着科技的发展,违法违纪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智能化,办案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办案的旧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的形势,面对这种不进则退、不变则滞、不学则汰的状况,一是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这样,既能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充分发挥个人的潜能和特长。并根据教育要求,积极推进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手段的创新,且在教育过程中,注重三个结合,即:教育与疏导相结合,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以此来增强学习教育效果,切实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2.立足于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制度规范上与时俱进。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制度是保证。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是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我们应紧紧扣住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针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大胆探索建立健全一整套能够有效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制度,一要体现“梯次性”,即以现有的制度体系为着眼点,根据工作和形势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总的原则是,从增强制度管理的预见性着手,对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能发挥作用的制度继续坚持;对尚不完善的制度进行修订;对还没有建立、工作实践中又确实需要或者适应可预见未来工作中需要建立的制度,则本着科学规划、便捷可行的原则深入调研,逐步建立起来,在此基础上,围绕某一时期的工作重心,重点落实好相应的配套制度。二要体现“效用性”,即从制度的操作性和可行性入手,根据执法监察、执纪办案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及时建立相应的制度。如:从规范权力运行着手,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集体表决等制度;从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着手,进一步完善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办案回避制度,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进行权力适度分解、合理配置;从规范执纪执法行为着手,建立起首问责任制、公开办事制、行政问责制、限时办结制、定点监测制、效能监查制、行政许可制、专题治理制、通报警示制、督查考核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规范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纠风及执法监察等工作程序,完善业务流程,使执纪办案的每一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3.立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纪检监察工作建设的需要,在监督机制上与时俱进。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监督是关键。必须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监督,重点要在监督的运行机制上有所创新。一要实行群众性的“行为制约”。在不涉及保密问题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公开办事原则、内容、程序和结果,以公开保证公正。如:推行工作流程和结果通报制度,一些重大事件和重要批示案件可以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汇报会等形式予以公布;推行举报人、被举报人及被查处者知情权告知制度,落实好信访回访、案件查处回访工作,对举报人、被举报人和被查处者应有的知情权应予以告知,使其了解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同时,对执纪办案者实施监督;推行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党员、评议干部制度;实行群众直接参与制度,根据群众推荐、个人自愿、组织认同的原则,吸收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腐败工作,实行听证质询制,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实施监督。二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实行正确适度的“权力制衡”,切实落实《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办公会制度》,坚决杜绝一言堂现象。三要严肃内部监督的原则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要高,要求要严,处理要重,不能搞内外有别。对有问题的干部,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处分的要处分,对不适宜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调离纪检监察岗位,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努力营造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察的良好氛围。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应积极发挥好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财务监督、舆论监督的各自优势,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认真听取来自各种监督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把自己置于各种监督之下。此外,还要把监督的领域不断拓宽,从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从个人延伸到配偶、子女、家属,努力构筑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4.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建设,才能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优良作风。一是要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中心意识、宗旨意识和防治意识。二是要树立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真正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密切联系群众,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三是要大兴调研之风,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仅做到“身入”,更要做到“心入”,及时了解和解决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探索反腐倡廉的新思路、新措施。四是要养成严谨的工作作风。谦虚谨慎,求真务实,认真负责,严谨细致,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坚持讲规范、讲程序、讲效率,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勇于探索,敢于创新。从而,塑造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积极、奋进、创新、务实的精神面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也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以新的精神面貌做好工作,关键是要有对党对人民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有勇于创新、奋发进取的工作激情,要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工作标准,还要有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工作韧劲。因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振奋精神,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落实责任,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推动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工作越来越得到重视。而纪检监察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而又严峻的课题。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设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随着我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使我区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有些方面与新形势的发展和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队伍素质好坏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败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有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中,多是因人设岗,综合业务素质不高。有的部门和单位虽设有纪委、纪检组,配备了1-2名纪检监察干部,但因轮岗交流等原因经常变动,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产生“干纪检是暂时的”等消极思想,不愿钻研业务以提高自身素质。
(二)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安排专门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不多,使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开展。
(三)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主要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别人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更是不了了之。
(四)工作方法有时过于简单化。部分纪检监察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管人”,从而在对待出问题的干部职工上,不是严肃批评、耐心教育,而是简单行事,不能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所在、自觉整改,常常使对方口服心不服。
二、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模糊。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认为自己身处执纪执法的要害部门,享有监督惩处别人的权利,平时不注重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的培养和提高,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二是失衡心态作乱。有些干部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是清水衙门,付出多,回报少,环境艰苦,工作辛苦,生活清苦,得不偿失。有的认为政治上没奔头,交流难,提拔慢,于是在政治上放松警惕,行动上降低标准,工作上放之任之,更谈不上培养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
三是自我要求不够严。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总认为当前工作环境不佳,以致态度消极,随波逐流,公仆意识淡化,自律意识弱化。
四是工作能力不够适应。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处理各种新问题、新矛盾和新困难时,常感能力不济,效果不佳。有的平时忙于中心工作,放弃本职“责任田”,对本职工作虚以应付,问题发现不了,案件查办不了,即使查办案件也存在经验不足、质量不高的现象,既不能在理论上学习提高,又不能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三、提高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对策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综合素质。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多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只有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随着科技的发展,违法违纪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智能化,办案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办案的旧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面对这种形势,一是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或是以案代训,即从基层抽调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大要案的查处;二是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经常举办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二)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纪检监察干部对自己应严格要求:一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有为党、为民弘扬正气打击邪恶的雄心壮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艰苦奋斗,勤奋敬业。二要正确运用自己的职权,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不徇私情,自觉拒腐防变。三要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团结协作。四要带头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作风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坚定性,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辨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当前,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有所抬头,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是腐朽思想侵蚀和不法分子拉拢、腐蚀的首选对象。因此,只有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教育,才能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优良作风。
(四)加强自我监督,强化自我约束。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招商引资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往也在不断扩大,开放与发展过程中一些消极腐朽的东西也乘虚而入,腐败的形式也日渐复杂,吃喝玩乐、贪图享受等腐朽生活方式已成为违法违纪分子的“糖衣炮弹”。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会自我加压、自我监督,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榜样。
(五)实行轮岗交流制度,提高业务能力。有计划地实行轮岗培训,实行不同岗位的轮换,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在不同的岗位上都能适应工作,逐步成为知识全面、业务精通的多面手,从而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这样,既能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充分发挥个人的潜能和特长。
总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除以上几方面的对策外,还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只有充分运用外部条件的优势,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作用,只有保持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的政治素质,才能不辜负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厚望。我们应当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务必”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概况
近年来,各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推出了一些新举措,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主要表现在:纪检监察机关得到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普遍改善和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能谋善断,纪检监察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纪检监察工作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在群众当中形象好、威望高、总体评价良好.但在这一“总体良好”的状态下,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制约,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阻碍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宏观层面来分析,主要表现为“四个缺少”:
1、机构规格缺少权威性.多年来,纪检监察系统的机构建制一直是沿用中纪发[1988]8号文件,近20年没有新的举措,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规格上五花八门,这种规格上的不统一和不明确导致人们对纪检监察机关往往产生诸多疑问:纪检监察机关究竟是何级别的单位?是否是一套班子?各个层次的纪检干部该配备什么职级等等?对于此类问题,很大一部分纪检监察系统以外的干部甚至是主要领导干部都不甚了解,甚至执相反的态度,总是错误地将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组织、宣传、综治等党委政府部门.这就直接导致纪委常委政治待遇的享有、纪委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的级别设定、以及非领导职数的设置配备等等问题都处于一种任意和无序的状态,纪检监察机关低规格对待、纪检监察干部低职数、低规格配备的现象屡屡出现.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削落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
2、队伍管理缺少专业性.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党内监督的部门,性质属执法执纪机关.其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要有特殊的内部管理,不能等同于其他一般的党委政府部门,管理模式上要尽可能地参照公检法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而目前的状况是,纪检监察机关既没有权威的执法主体资格,也没有特殊的办案手段;既没有严格的准入条件,更没有过硬的经费保障措施等等.在内部管理的方式方法上和党委政府部门没有什么区别,流于常规化和一般化.正是因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
3、人员结构缺少合理性.人员结构的不合理主要体现为年龄结构不合理、知识结构不合理、性别结构不合理和原职业结构不合理.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工作年限长、年令偏大,尤其是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由于长时间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干部的知识单一陈旧,缺少实用性;男女结构失调,派驻机构女性干部职工的比例偏低,而机关的女性干部职工的比例又往往过高;还有就是大部分干部或是部队转业安置,或是照顾关系从社会上调入,或是组织任命调任,而真正科班毕业的大学生和公开考试录用的反而屈指可数,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等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这些都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存在的问题.
4、双重领导体制缺少实效性.文件规定对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什么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的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比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可大都是写在纸上,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的少之又少.
从微观层面来分析,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够”:
1、干部配备不够齐.乡镇纪委虽然选举了5-7名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外,其他委员实际上都是挂名的,是由各单位分派人员“凑合”起来的,从来不会、也不可能参加纪检监察工作;大多市直、县直单位的纪委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一个纪委书记外,别无他人;市县两级派驻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监察室只有一个主任,且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还有很多本身就是兼职人员,有的甚至还是非党员.干部配备不齐已经是影响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正常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
2、干部不够专职专用.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后,书记大都分管着大量的其他中心工作,县级以上纪委机关的工作主要由第一副书记主持,而实际情况是以副书记的身份又难以领导协调好整个机关的对内对外事务;尤其对乡镇纪委来说,很难保证纪检监察干部专岗专职,专人专用,书记无一例外地兼管了财税、宣传、综治等工作,有的甚至长期在外招商引资,全年绝大部分的时间忙于这些“份外”事务,以致自已的本职工作反而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派驻纪检组长也都分管了其他业务工作,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至于监察室主任,更不用说,他们或是挂名、或是由各单位人秘股长兼任,能用于监察工作的时间和精力能有多少就可想而知.因此,有些乡镇纪委、市县两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多年未办过一件案件,形同虚设.
3、干部思想不够稳.在工作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辛苦,“光栽刺不栽花”,容易得罪人讨人嫌,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使;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政治发展不快.有的干部在纪检监察部门一呆就是上十年,可连科级政治待遇都难以解决.有的纪委书记能力强、工作好、年限长,可至今仍然无法落实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政策;有的纪检组长相对同级行政副职总是“此薄彼厚”,在排位、班子内部分工及领导决策方面常常低人一等.就奖金福利而言,相对其他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奖金少、福利差、补贴低,差距较大;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敢去,别人能得的自已不敢得,有时甚至连一些正常的娱乐活动也不敢参加,总担心别人说三道四,过着一种“苦行僧”式的清苦生活.纪检监察干部常被人认为“不合时宜”、“不合群”,是社会“另类”,一些秉公执纪、清廉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常被调查对象所埋怨,甚至被亲戚朋友们所不理解,承受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可见一斑.上述种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不平衡心态,一些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
4、干部综合素质不够高.纪检监察机关准入制不严,门槛不高,一些年纪大而能力不强的同志常因照顾关系安排进入机关工作.同时,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流的机会少.这种“进口大出口小”现象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上缺少有效的学习培训机制,干部所掌握的知识难免单一陈旧,跟不上形势,综合素质不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缺乏、沟通左右协调各方的能力欠缺、处理实际问题显得方法不多、思想解放程度不够、思维方式狭隘单一等等.
三、加强和改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探析
加强和改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抓住《国家公务员法》实施在即这一有利契机,坚持以“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为标准,以全面加强干部的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建设为内容,在教育、管理和制度上下功夫.
抓好“四项教育”,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一是加强党性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必须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神圣职责,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努力达到政治效果、执纪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的统一;二是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强化大局意识.要对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加自觉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大局;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强化自律意识.要特别注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政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坚决克服不廉洁现象,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四是加强宗旨教育,强化服务意识.要抓好宗旨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努力做到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
推行“四个高配”,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
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是组织建设,组织建设的核心是规范化和权威性,而组织建设的规范化和权威性来源于法律化.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规范化和更具权威性,就必须要有一部类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条例》这种法规性文件作保障.该文件要涵盖机构规格、职数配备、人员调整、干部录用、轮岗交流以及派驻机构管理等内容,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性法规文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高度的执行力.严格按该文件规定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是法律要求,是依法办事;反之就是违法,就是渎职.只有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上升到法律法规这个层面,才能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不至于忽视甚至消极对待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从根本上杜绝对纪检监察机关“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有时还不要”的错误认识和做法.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十分艰巨,这无疑对纪检监察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关键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改革现有的组织设置和领导干部配备办法,认真强化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开拓创新,为纪检监察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纪检监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好、威望高、总体评价良好。但在这一“总体良好”的状态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阻碍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一、存在问题
(一)机构规格缺少权威性
多年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建制一直沿用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党的各级纪委内部机构和干部职务设置的若干规定》(中纪发[1988]8号文件),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人们往往会产生疑问:纪检监察机关究竟是何级别的单位?与党委各部门有何区别?各个层次该配备什么职级的干部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有很大一部分干部甚至是主要领导都不甚了解。特别是各级党委的组织、宣传等部门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负责人以后,大部分人错误地将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组织、宣传等部门。这就直接导致纪委常委政治待遇的享有、纪委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的级别设置配备等问题处于一种任意和无序的状态,纪检监察机关低规格对待、纪检监察干部低职数、低规格配备的现象屡屡出现,甚至于将各级纪委设置的纪律检查员职务等同于非领导职务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
(二)队伍管理缺少专业性
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党内监督的执纪执法机关。其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要有特殊的管理,应参照公检法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既没有权威的执法主体资格,也没有严格的准入制度,更没有过硬的经费保障措施等等。纪检监察干部在同一岗位年限长、年龄大,尤其是派驻部门的纪检组长,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或是部队转业,或是照顾关系从社会上调入,或是组织任命调任,而真正科班毕业的大学生和公开考试录用的反而屈指可数,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等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正是因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
(三)管理体制缺少实效性
《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什么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的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比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可大都是写在纸上,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的少之又少。甚至于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因为查办案件得罪了同级党委的领导而受到排挤或打击报复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是鞭长莫及、爱莫能助或者彼此顾及情面而不愿伤和气,从而让下级纪检监察干部心寒而有案也不敢大胆查办。
(四)干部专职不专用
乡镇纪委虽然选举配备了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和纪检员外,其他委员实际上都是挂名的,是由各单位人员“凑合”起来的,一般不参加纪检监察;大多数州直、县直部门的纪委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一个纪委书记外,别无他人;州、县两级派驻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乡镇纪委书记虽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却还分管着党务、综治、宣传等,全年绝大部分的时间忙于这些事务,以致自已的.本职反而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很难保证专职专用;县级以上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常委,也分管着一些其他,其纪委主要由纪委第一副书记主持,而实际情况是以纪委副书记的身份又难以领导和协调好整个机关的对内对外事务;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也大多分管了其他,真正用于纪检监察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
(五)干部思想不稳定
在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光栽刺不栽花”,容易得罪人,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使;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政治发展极为缓慢。有的干部在纪检监察部门一呆就是上十年,可连科级政治待遇都难以解决。有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相对
本单位行政副职总是“此薄彼厚”,在班子内部分工、领导决策方面常常低人一等。相对其他部门就奖金福利而言也是奖金少、福利差、补贴低,差距大;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敢去,别人能得的不敢得,有时甚至连一些正常的娱乐活动也不敢参加,总担心别人说三道四,过着一种“苦行僧”式的清苦生活。一些秉公执纪、清廉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常常被调查对象所埋怨,甚至被亲戚朋友们不理解,承受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可见一斑。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上还存在畏难情绪,主要表现在人与人之间亲戚、朋友、同学等各种关系盘根错节,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有的认为自己不可能一辈子从事纪检监察,现在太认真,就会得罪领导、亲戚、朋友等,会为自己将来的、提拔以及子女就业等方面设置障碍,增加一些麻烦、困难。所以在中缩手缩脚,不敢放手大胆开展。上述种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
二、对策措施
当前,《国家公务员法》已经实施,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全面启动,这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利时机,各级党委要本着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为原则,从组织建设、思想作风方面着手,坚持以“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为标准,切实加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格局
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是组织建设,组织建设的核心是规范化和权威性。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规范化和更具权威性,首先必须要从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等角度考虑,提高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格局,与同级党委的级别相当;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的格局和纪委常委、各室主任等干部的级别待遇。这样随着机构格局的提高,有利于依靠群众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反对和防止腐败的良好局面,就可以更有力地落实党委作出的决策,加大反腐倡廉力度;随着机构格局的提高,各级纪委才更有权威性,可以更有力、更有效地根据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反腐败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组织落实,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在反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反腐败合力,促进反腐败深入开展。
其次必须要有一部类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条例》这种法规性文件作保障。该文件要涵盖机构规格、职数配备及待遇、人员调整、干部录用、轮岗交流以及派驻机构管理等内容,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性法规文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只有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上升到法律法规这个层面,才能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才不至于忽视甚至消极对待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从根本上杜绝对纪检监察机关“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有时还不要”的错误认识和做法。
再次必须要改革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问题。首先必须改变领导关系和供给关系,把目前的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改为由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垂直领导,把供给关系由地方供给改为上级纪委直接供给,让同级纪委与监督对象无利害关系,这样监督起来才会真正有力,从而保证纪检监督权的权威性和有效监督;其次可以在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改革中,将派驻人员的编制划入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机关干部编制统一管理。特别要考虑到目前州、县两级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人员少、开展业务不多的实际,对他们的干部编制进行有效整合,推行“大派驻”和“大纪委”的做法,即:改单位派驻为系统派驻,将系统内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重新组合成新的派驻机构,称为派驻一组、派驻二组等,这样可避免纪检组受所驻单位在办公条件、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制约;将乡镇纪委划分为几个片区,设置相应的机构如督察一组、督察二组分片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唯有这样,才能彻底改变目前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名存实亡、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赋予这两类纪检监察机构新的活力。同时高配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经济待遇。纪检监察性质的特殊性就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特殊的办案装备和特殊的激励机制,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充足的行政经费作保障。要科学设定纪检监察机关办公设备的达标要件,对“双规”场所、办案车辆、案管室、证据保全设备、行政经费等作出量化要求;要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
(二)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
一是要加强党性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神圣职责,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努力达到政治效果、执纪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的统一;二是要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加自觉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这个大局;三是要加强廉政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坚决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四是要抓好宗旨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
(三)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
一要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多岗位锻炼。合理设定轮岗交流年限,要求干部在某个岗位上满期后必须轮岗或交流。可以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进行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机关之间进行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一般干部。这样多岗位煅炼,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还可以避免长期在一个岗位产生的消极因素;二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利用换届、机构改革、干部调整等时机,积极向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干部,提出干部交流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向社会输出合格干部,形成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有序流动,从而达到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目的;三要实行资格准入制,抬高纪检监察机关“门槛”。要参照法官、检察官的管理模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资格准入制。凡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无论是担任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都必须具备纪检监察干部资格,这种资格只能是通过考试获取,不能通过组织任命、聘请聘用等途径获得。而且,这种资格准入制是法定的,是必须执行的。以此抬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准入门槛,彻底解决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问题,彻底杜绝乱开口子随便安排人员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现象,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下基础;三要探索挂职锻炼新途径,开阔干部视野。挂职锻炼包括系统内挂职锻炼和系统外挂职锻炼。要在抓好系统内挂职锻炼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年青干部到系统外进行挂职锻炼,既可以到经济发达地区锻炼管理能力,也可以到贫穷落后地区锻炼作风。不管采取何种形式,最终目的要让纪检监察干部取长补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让干部学习经济管理、宏观调控、组织人事、金融证券等知识,丰富知识面,使作风得到有效转变;四要拓宽学习培训渠道,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要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进行资源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要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常规业务轮训,保证每个在职干部1-2年就能有一次业务培训的机会,提高干部的专业水平;要积极筹建纪检监察干部学院或者在综合性大学设立纪检监察专业,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化培训力度,还可以此为平台,对在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业系统培训,既学业务,也学管理、金融、法律等综合知识,以此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着“四个新变化”:纪检监察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更加繁重了;领域不是缩小了,而是大大拓宽了;标准不是简单了,而是更加复杂了;履行职责对干部的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大大提高了。这就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自身应不负重托,牢记使命,从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好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职责。同时坚持“正人先正己”,把“严”字始终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细节之中,严格落实中央的各项规定,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真正建设成为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乡镇干部是农村工作的骨干力量,通过分析我镇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当前乡镇干部队伍中存在着四个方面的问题,如果能够加以及时、有效地解决,必将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风不浓,干部队伍思想观念和能力素质仍有差距目前干部队伍中普遍存在着要我学的思想,而没有认识到学习对于个人修养和提高工作技能的作用,没有形成我要学的意识,使目前的中心组学习、机关学习、定期培训等学习机会流于形式;有的干部工作凭习惯和经验,思想观念跟不上形势的发展,适应不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任务,习惯于按部就班地工作,习惯于做好眼前工作,对新观念、新事物接受慢,市场竞争意识、竞争能力不强,对工作起点、工作标准要求不高;有的干部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不善于研究、总结经济规律,一些干部工作中还存在着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强的问题,习惯用行政手段和计划经济方式管理和决策,不善于用法律和市场经济手段进行引导和调控。
(二)作风不实,干部队伍宗旨意识和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有的干部淡化了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与群众的关系由鱼
水关系转变为蛙水关系,甚至是水火关系,工作重心主要放在了落实上级任务,没有脚踏实地、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的实际问题;有的干部进取心不强,感到工作没有什么成就感,不思上进,消极怠工,出现混日子的现象,工作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层少,了解社情民意不够,对村(社区)安排布臵多,检查督促少,具体指导少;一些干部工作职责不明确,工作重点不突出,一些干部缺乏活力、干劲,工作不深入,工作效率不高,再加上农村工作环境较艰苦,一些干部无心工作,千方百计找门路、跑调动,对本职工作往往敷衍了事。
(三)制度不适,基层干部考核评价和日常管理相对滞后首先是岗位设臵不科学,按照目前的“三定”方案,乡镇设“三办一所三中心”,机构设臵上与工作实际不相配套,混岗、一人多岗、一个岗位多位领导分管、职责不清,岗位不明的情况十分突出,编制和岗位不对口的情况非常普遍,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或者是不到位;其次是干部考核机制不健全。虽然有严格的干部考核管理制度,但往往都是以人为主的考核能够得到落实(如出勤考核),而以事为主的目标考核由于考核指标没有量化,考核很难兑现,以致年终考核时有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现象,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使一些干部失去工作积极性;三是绩效考核难逗硬。公务员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了年终奖,使得乡镇可以利用的等次考核不再具有实质性的意义,仅靠评优评先兑现考核评价结果,很多人误认为
绩效工资是自己工资的组成部分,是自己应该得的,所以绩效工资并没有起到应有的调节作用。
(四)出口不畅,基层干部合理流动和未位淘汰有待完善虽然我区出台了有关公务员交流的办法,从去年开始实行并进行了有益的偿试,以后每两年在全区开展一次公务员交流,但是交流的力度还不够大,特别是长期以来没有进行交流,使乡镇干部本地化现象严重,在同一地方工作久了,一些干部工作缺乏上进动力,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和创新性降低,而惰性增大,还有一些人因此形成利益小集团,影响正常推行政策和落实工作的情况;同时一些年龄偏大,或者升迁无望的机关干部,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或者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甚至公然跟党委政府对着干,无视机关管理制度,在干部和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对待这样一些人,缺乏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和约束。
二、对策和措施
(一)转观念,加强学习提素质
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乡镇干部头脑,强化观念更新,以适应时代的特征、工作的需要和群众的需求。把乡镇干部工作重心引导到抓好经济发展,落实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维持农村稳定,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上来。实现从行政管理者转变为乡镇经济发展者、新农村建设指导者、社会事业服务者。
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政府的建设,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乡镇干部树立正确的学习观。一要加强系统培训,通过有计划、有目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在职培训,重点抓好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管理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努力提高乡镇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二要向专家学习。邀请一些经济、管理、农业方面的专家等研讨发展形势、培训干部。三要向群众学习。向人民群众的艰苦奋斗、拼搏进取等优秀品质及发展经济的先进经验学习。四要在实践中学习。教育乡镇干部在工作、生活的实践中勤学习,多思考,善总结。五要加强干部的交流锻炼,学习其他地方的经验,也增强乡镇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提高发展的能力。
(二)强意识,转变作风塑形象
一是牢固树立群众意识、群众观念。以乡镇便民服务站建设为契机,推出一系列便民、惠民、利民的服务举措,主动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注重尊重群众的意见,尤其是在修建道路、水利工程和征地拆迁时,要充分考虑群众在心理上和经济上的承受能力,要切实按政策实施,要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二是转变政府职能,塑造服务型政府。加强政府各部门的行风建设,从群众利益、行业特点出发,制定有利于提高服务群众水平的各种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运作程序,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继续开展群众满意站、所评议活动,加强文明示范窗口建设,促进行风好转。三是开展“塑造乡镇干部新形象”活动。打造一支“能吃苦、会干事、讲奉献”乡镇干部队伍,注重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务实高效、办事依法廉洁、为民全心全意的形象塑造,通过勤学习、勤调研、勤办事、勤修身来塑造新形象。
(三)抓创新,理顺机制提效率
一要创新运行机制。根据有利于理顺政府运行机制、提高办事效率、促进职能转变的原则,适应乡镇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的需要,科学设臵乡镇人员编制和工作岗位。乡镇应按主要产业发展、稳定综合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分类组建工作机构或服务机构。同时细化岗位职责,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真正使干部把精力用在为群众服务上,把时间花在促农民增收上。二要创新考核机制。首先是科学分解考核项目。在制定干部实绩考核目标过程中,把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细化为具体的考核项目,分别确定年度考核目标值。其次是合理设臵考核内容。根据被考核对象不同的工作岗位和工作重点,采取多因素综合评价模式,以目标管理的科学方法为主,结合民主评价、分管领导评价、社会综合评价等多种因素,使考核更加真实全面。其三是综合量化考核结果。采取百分制考核计算办法,对共同目标、工作目标、民主测评、考核组综合评价、获得奖励情况等项目累计计算加分,同时区别对待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干部。三要创新绩效
管理。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要注重对考核结果的应用,除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外,还要与绩效工资部分进行挂钩,对乡镇干部所扣绩效工资,按照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再次分配,实现绩效工资向重要岗位、任务繁重、成效明显的干部倾斜。
(四)加强交流和淘汰,拓宽出口增活力
关注乡镇优秀干部的成长,完善培养锻炼机制,加大转岗、交流、上挂锻炼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加快干部流动,调动工作积极性,营造务实、高效、竞争的干事氛围,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严格实行考核兑现,凡在考核中实绩较差、排名臵后的干部要坚决予以诫勉、调整,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同时还要健全淘汰制,积极推行民意淘汰、自然淘汰等多种淘汰形式,拓宽干部“下”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