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村集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实现富民强村的重要保证。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本次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1.全面清查。摸清集体收入的底数,查实集体财务收支,理顺部分村现金库存中的白条及借支条。2.清收整改。对长期无偿使用、占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对长期借款不还、拖欠承包费的进行清理清收;重点清理侵占村集体房屋、建筑、机械设备、基础设施等问题。3.补充规范。对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进行补签,合同内容不完善的进行补充完善;对不规范、有失公平公正的经济合同进行规范理顺;对有争议的产权依法进行界定。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利于纠正基层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密切农村干群关系,通过盘活利用实现保值增值,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和最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二、在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市将结合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对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快查快办、严肃处理。具体如下:
1.在专项整治期间,凡侵占农村“三资”不主动申报、不配合清理清查,是党员干部的,从重从严给予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
2.非法侵占霸占农村资产资源拒不退赔,或者采取非法手段阻挠清理的,公安机关将迅速介入、依法从严处置,对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
3.对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经教育劝说无效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人民法院将快立案、快审查、快判决,提供一切必要法律保障,并将相关人员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4.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包庇、纵容黑恶霸痞势力垄断资产资源。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机关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及其幕后腐败问题的,一经发现,相关线索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中主要承担做好集体经济合同合法性审查、程序合法性指导以及相关法律服务工作,具体如下:
1.负责农村法治教育培训工作。围绕做好全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法律服务工作,通过集中培训、分散培训、网络培训等不同形式,组织基层村(社区)干部群众开展法律业务培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
2.负责农村集体合同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村(社区)法律顾问、农村法律明白人等法治力量作用,完善各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事前把关制度,重点对超长期、显失公平、标的物及责权利不清晰、未经民主程序等4类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清查追缴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的价款。
3.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接受群众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参与诉讼活动应酌情减免服务费用。
4.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支持下,调处医疗卫生、交通损害赔偿、农村土地征用、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家庭邻里关系、基层涉农合同等领域的矛盾纠纷。
四、本次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的时间。自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基本结束。
各管区、村(居),镇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邹城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现就唐村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全面从严,坚持依法依规、民主公开,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集中解决我市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着力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重点对超长期、显失公平、标的物及责权利不清晰、未经民主程序等4类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清查追缴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的价款。
整治措施:①全面排查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一建立村级合同台账。②对合同约定期限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调整期限,重新签订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③对合同价格明显低于签订时市场价格、显失公平的,协商变更合同约定价格或依据法院裁决进行处理。④对标的物及责权利不清晰或内容要素不完善的,依法进行补充完善。⑤对未履行民主程序的,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处理,涉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的,依法解除。⑥对口头协议、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按约定重新补签。⑦严肃查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中存在的垄断合同、人情合同、权力干涉等问题。
(二)整治村集体债务负担过重问题。重点排查整治举债发放福利、兴办公益事业行为,不经规定程序擅自经营性举债以及债权长期挂账不收回等问题。
整治措施:①全面开展村级债权、债务清查,建立健全台账,逐笔登记、分类化解、动态管理。②积极清收债权化解债务,坚持先党员干部后群众的原则,清缴拖欠村集体资金。③对特殊困难农户,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后予以减免或缓交。④对于欠款人(单位)已经消亡,无资产用于还债且无其他义务承担人的,依法核销。⑤村集体与农户互为债权人的,积极引导协商,进行有效化解。⑥加强督促指导,对债权债务额度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村分析债务成因、研究化解对策,落实重点管控措施。⑦建立完善预警监测机制,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原则上禁止非生产经营性举债。
(三)整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违规占用问题。重点解决无偿占用、非法侵占集体资产资源问题,支持村集体依法收回被占用的集体资产资源。
整治措施:①全面核查村集体资产资源现状及使用情况,建立完善台账。②对个人或外部单位无偿占用、非法侵占的资产资源依法依规收归村集体,并向责任人追缴占用期内应付价款。③对扶危济困、抵顶债务等特殊原因导致的无偿或低价使用的集体资产资源,本着尊重历史、尊重实际的原则,一事一议、合理协商,依法收回或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使用时限、权利义务等。④对收回的集体资产资源,通过公平发包、招标竞价等方式有效盘活利用,促进保值增值。⑤坚决清理村干部违规承包和无偿占有集体资产资源行为,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势力非法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行为。
(四)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建设滞后问题。重点是加强“三资”监管平台使用,做好数据录入,确保与上级平台信息畅通。
整治措施: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对接农村集体“三资”省级监管平台,确保到2023年年底前,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推动农村集体“三资”实时动态掌握、在线监管。
(五)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重点排查整治违规支出、瞒报漏报、公款私存、坐收坐支,侵吞挪用集体资金,集体成员收益分配落实不到位,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走过场等问题。
整治措施:①镇、管区、村(居)上下联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逐村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②积极推行月结承诺制和非现金结算,堵塞财务管理漏洞。③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并统筹镇农业、财经、审计等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方面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村,进行专项审计。④探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设立企业等市场主体,进行延伸审计。⑤加强工作督导检查和筹备好市级迎查。对我镇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迎接好我市对镇街20%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情况的检查。⑥对自查自纠流于形式、不如实报告有关问题的,进行通报批评。
(六)整治镇街挪用代管村集体资金问题。镇街对代管资金的使用及账户使用情况开展自查,按照上级要求做好账户开设,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独立核算。
整治措施:①统筹工作力量,开展镇代管村集体资金专项审计,对发现存有挪用代管村集体资金等问题的,要逐一分析挪用原因,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还款计划、还款措施,经上级党委、政府同意后,限期偿还,销号管理。②对独立核算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单独开设银行账户的,年内全部完成独立账户开设,用于集体资金存储和日常结算,从源头上避免挪用代管村集体资金问题发生。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村集体资金转存其他组织或个人账户,不得违规多头开设账户存储,不得截留、挪用代管村集体资金及利息。
(七)整治农村产权交易发展水平较低问题。重点解决交易不规范、信息不联通、规则不统一等问题。
整治措施:①积极对接市农业农村局业务部门和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一步规范村级资产资源对外发包租赁程序,加强风险防控、强化监督管理的有效路径。②加强村级资产资源交易的监管,建立健全全镇村级资产资源交易台账。③进一步健全村级资产资源交易的审批、发包、合同签订和备案制度。④配合市级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大数据监管,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⑤配合市级进一步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则和交易流程,规范开展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合同签订、交易鉴证等服务。
(八)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解决农经工作人员力量不够、能力不足和镇村干部监管意识薄弱等问题。
整治措施:①选拔优秀年轻和负有责任心的干部负责村级农经工作,定期对村级党支部书记和报账员进行培训,并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②保障村级农经工作人员主要精力用于农经工作。③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纳入“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课程内容,着力提升镇村干部监管意识和能力水平。④持续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推动镇纪委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将集体“三资”管理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履职评估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现因个人工作原因导致集体“三资”管理出问题的,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调整撤换,涉及违法违纪的按程序严肃处理。
三、工作步骤
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自2023年10月开始,至2024年1月基本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0月底前)。召开全镇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进行动员部署。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整治措施、工作要求等内容,组建工作专班,以适当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3年11月中旬前)。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基本单元,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成果和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结果,对集体经济合同、集体“三资”、村级债权债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覆盖所有行政村、自然村,逐一建立清查台账。对镇代管的村集体资金,在组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逐个村开展专项审计,全面掌握实际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月中旬前)。坚持项目化推进,按照时限要求倒排工期、明确节点,分类开展整治。对具备整治条件、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立查立改、不等不靠,按时整治到位;对整治难度较大、整治时限较长的,科学安排,分阶段持续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建立完善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抓好相关制度建设,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1月底前)。专班对村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逐一实地检查评估,重点检查问题突出的村,形成评估报告。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由镇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宋楠牵头负责,成立工作专班,镇纪委、组织、宣传、公安、民政、司法、财政、经管、审计、信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领导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经管站,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做好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导检查等工作。各村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村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具体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工作协同。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由组织办、经管站牵头负责,强化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导调度;纪检、公安、民政、司法、审计、信访等部门立足各自职责,主动担当,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问题突出、整治难度大的村,由联系村(居)的科级干部包帮,统筹力量成立工作组蹲点驻村、重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化解农村信访矛盾、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相结合,助力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走在前、作示范。
(三)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上下联动,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统计分析、情况通报、督办问效等工作制度,构建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实行项目化管理、一事一台账,明确每项整治任务的具体目标、推进措施、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各管区、村(居)每周向镇专班报送一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镇专班每周向专班组长汇报一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定期召开工作专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部署下步工作。镇专班原则上每周向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进展情况;同时,对各管区、村(居)进展情况定期开展通报,对重视程度低、工作进展慢的进行约谈、督办。专项整治任务结束前,以管区为单位形成各村总结报告,报送镇专班和镇党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经镇专班和镇党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同意后,将该专项整治任务销号。
(四)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注意发挥负面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坚持开门搞整治,整治情况面向党员群众公开,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生。加强舆情监测管控,制定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方案,及时了解党员群众反映,对负面舆情第一时间妥善处置,避免不当炒作,防范次生风险,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氛围。
近日,回河街道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全面从严,着力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长效机制,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力全街道高质量发展。
回河街道召开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统筹领导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村落实主体责任,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推动,靠前指挥、加强协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村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具体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党工委书记孟永刚强调,要深刻认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规范村干部履职尽责、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的重要意义。要稳字当先,对重点整治的问题、目标、事项等逐一分析评判,抓实规定动作,确保专项整治和社会稳定两手抓、两手促。要实事求是,树牢问题导向、实效导向,精准摸清底数,聚焦资产资源现状,建好家底台账,为专项整治工作打好基础。要压实责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定期调度,通过以查促行、以查促改,狠抓源头防范,确保常态长效。要务求实效,构建权责明确、监督到位的管理体系,形成规矩意识,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让群众看到变化,提升满意率、幸福感。
下一步,回河街道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效结合,挖问题中暴露出的盲点漏洞,敢于动真碰硬,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