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浙江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根据浙江省高温补贴标准规定,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浙江高温费发放标准规定的时间为6月至9月。
需要注意:
1、各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2、高温40℃以上停止室外作业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各单位要采取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