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乡党委认真落实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对照问题清单,按照“压实‘两个责任’、加强纪律建设”的总要求,深入排查问题,制定责任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间,积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方面
乡党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无条件服从组织决定。倡导忠诚担当、团结干事、真心为民的理念,弘扬“说实话、干实事、出实招、求实效”的工作作风,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好领导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带头作用。一是建立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增强班子的战斗力。为不断增强班子的决策能力和工作效率,坚持每月一次班子或中层以上例会制度,通报工作,组织理论政策学习,开展警示教育,研究解决问题。所有重大问题,都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在班子内部形成了既有集体统一,又有个人发挥的良好局面。二是坚持自我约束机制,督促班子成员严格以身作则。强调“一要干事,二要干净”,充分发挥好班子成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班子领导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凡要求同志们做到的,班子成员带头做到;凡要求同志们不能做的,班子成员带头不做;班子成员违犯规章制度的,比照一般同志加重处罚。班子成员时时处处身先士卒,为大家树立了榜样。三是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乡党委—村居党组织—党小组—党员四级党建网格化管理体制,将其纳入综合考察指标体系中,加强层级领导,便于政策落实。从村居现有年轻干部、乡机关事业单位年轻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选配年轻后备力量跟班锻炼,建立培养与考核体系,积极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建立党建考核体系,根据党建具体工作细化考核指标,将党建作为年终评先评优重点指标,具有一票否决权。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常态化指导开展党建活动,加强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三务公开、党员发展等工作常态化巡查督查,定期通报,限期整改。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
二、党的建设方面
始终坚持从严从优相结合,不断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提升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常态化展党建活动,加强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三务公开、党员发展等工作常态化巡查督查。一是积极开展各类学习活动。领导班子坚持每月中心组学习制度,乡政府坚持执行每周五下午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同志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基础上,要求大家结合自身岗位特点有选择、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自学,并将学习情况纳入年终个人考核内容。为丰富学习内容,增强学习兴趣,我们采取主要领导上党课,开辟学习活动心得专栏,开展典型案例剖析讨论,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调解观摩、岗位练兵等,营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促使全体同志的学习制度化、自觉化、氛围化。二是坚持开展谈心活动。采取集体谈心和个别约谈的办法,针对不同时期出现的不同问题,由主要领导组织全体人员开展集体谈心活动,开诚布公地提出问题,交流思想,提出措施,做到防微杜渐。对个别同志容易出现的思想波动,及时掌握,随时个别约谈。 三是健全完善队伍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各项工作制度7份,涵盖了学习、值班、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财务、公物管理等各个方面,同时,坚持动态考核和量化管理机制。制定了责任目标及考核方法,年度把目标任务细化成项分解到股室(所),责任到人,实行百分制评分办法,坚持平时督查.半年初评,年终考核。
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乡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乡党委主要负责人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并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与乡直机关、十三个行政村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所驻村、分管乡直单位,做到经常提醒和督促,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深化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深化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充分利用乡村干部大会,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纪律要求。合典型案例,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全年乡党委专题学习反腐倡廉2次,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活动4次。同时,利用短信、“三庄政务”工作微信群等新媒体传播廉政视频、图片、格言等,努力营造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狠抓干部工作纪律,努力转变工作作风。重点加强上班时间工作纪律监督检查,乡民政、劳动保障、计划生育、财政等群众办事较多的业务部门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到乡便民服务中心大厅集中办公,解决了群众“找人难、办事难”的问题。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五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推动源头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带头人。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到位。结合实际情况,对原有的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修订和完善,明确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在全乡范围内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
按照《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及整改清单》要求,针对存在的问及表现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对照整改措施进行逐条查摆和整改。
在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能够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所担负的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配合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具体履行职责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分管责任。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传达贯彻机关党委的部署要求。参照总队2021党建工作要点制定支部党建工作学习计划,确定目标责任,形成支部书记带头抓,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一起抓。认真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与处室同志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要求。认真分析研判专项调查处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做好工作部署和检查落实。
二、加强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专项调查工作中,针对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指导修改完善了《廉政风险点》、《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三、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处内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处内人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带头执行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保持清正廉洁,做好本职工作。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谈心交流,了解思想状况。积极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学习,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存在问题。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对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担当意识不够。履行“一岗双责”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怕得罪人,工作满足于一般化。三是创新意识不足。在实际工作中对如何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如何把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缺乏创新的工作思路和办法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引起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环节。不久前,市委书记孙政才在全市区县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评议会上的讲话指出,要始终以严的精神管党治党,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是一个系统工程,任务多,要求高,我们应当坚持勤勉担当,坚持求真务实,坚持求实创新,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勤勉担当,落实责任主体
勤勉担当是共产党人的优良政治品格,也是对党员干部一贯的作风要求。党委主体责任的提出是对党建责任主体的再次确认和强调,是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主观能动性理论的生动诠释,是共产党人自觉将责任扛在肩上的具体体现。对于全面从严治党而言,首要问题就是厘清和落实责任主体,主体明才能职责清。落实责任主体才能有效防止模糊状态和真空状态,解决好谁的责任的问题。各级党组织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以及党的有关职能部门及负责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他们共同组成了一个有层次的责任主体系统。
各级党委(党组)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保持政治定力,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党建就是主业、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理念,将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生命线,把党建工作与推进事业发展工作同谋划、共部署、齐推进。党委(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要亲自抓、负总责;党委(党组)专职副书记承担分管责任,要强化组织协调,具体抓、抓落实;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承担重要领导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一同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有关部门承担具体的职能责任,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责任主体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定位、指导思想、价值观念、责任使命、体制机制等方面要达成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深度内化为工作方式、行为方式的判断与选择,切实履行好在不同系统、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责任。作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其位谋其政,坚持勤勉务实作风,强化责任担当,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取向。
坚持求真务实,落实责任目标
求真务实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本质要求,这也就是要求我们去不断地认识事物的本质,把握事物的规律。对于全面从严治党而言,就是要把握党建工作规律,厘清党建目标及任务,解决哪些责任的问题,这是促进党建科学化的内在要求。我们应当坚持求真务实作风,全面系统把握新形势下党建责任的范畴和要义。
在党的领导作用发挥方面,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道路,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全面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要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刚性约束,严明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要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不断优化年龄结构、数量结构、素质结构和门类结构,培养干部的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在思想理论建设方面,要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规律,合理吸纳借鉴世界各国政党治国理政的经验教训,创新党建理论。
在作风建设上,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氛围。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要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在制度建设上,要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规划、制度和措施,以制度的科学完善保障责任的落实。
坚持求实创新,落实责任路径
求实创新是党的工作能更好适应形势变化的必然要求,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各级党委(组)要不断创新工作手段与方法。当今社会更为复杂化、多元化,建党治党的难度更大,对工作方法、体制机制和条件保障等提出了更高要求。要从严治党,就必须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创新方式方法,解决好如何有效落实责任的问题,进行科学的制度链设计。
一要落实条件保障制度。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要强化党建条件保障,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系统化。要科学配置相关资源,落实党建工作顺利开展的人力、物力、财力,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全员参与、密切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要落实述职汇报制度。责任主体应当就责任落实情况向党组织进行报告述职,通过党委常委会要向全委会报告、下级党组织要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要向同级党委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向所在党委(党组)报告等方式,全面汇报责任落实情况,明确述职的内容、形式和述评范围。
三要落实监督考核制度。通过专项督查、强化巡视督查、谈心谈话督查、强化社会监督、加强督促检查等方式,科学考核责任主体从严治党的落实情况,为科学评价,客观公正进行奖惩和责任追求提供准确的素材来源。
四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述职汇报和责任落实情况监督考核,对责任主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对思想教育引导不力、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不力、党内政治生活规范不力、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不力、作风建设不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基层党建工作不力等情况,依据《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及负面清单,给与相应的责任追究,完善惩戒机制,形成倒逼机制,从而确保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根据区委关于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项督查的报告要求,区司法局党组认真部署,责任到人,按照整改要求,司法局针对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制定整改计划和完成时限,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主体责任的概念还较模糊,主体责任不等同于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在谈心谈话工作中,谈话的内容行政工作体现的较多,主体责任的内容较少,同时缺少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同志的谈话内容;三是在档案的整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措施
司法局收到督察组“两个责任”专项督查报告后,立刻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制定了具体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党员大会、支委会、组织生活会、党日等多种途径对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等概念进行系统的学习,明确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等概念并牢牢记住,认真贯彻落实;二是针对反馈的问题补齐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同志的谈话记录;三是对照两个责任专项督查的清单重新规整档案,查缺补漏,充实材料。
一、把握查找问题的重点
重点围绕践行“四讲四有”、弘扬井冈山精神四个学习讨论专题分别查找问题。
1.认真查找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党的意识淡化,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入党动机不纯,思想上没有完全入党,入党前后差别较大等问题。
2.认真查找在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精神萎靡不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敢改革创新,固步自封,创新意识、进取精神消退;不担当,不作为,缺乏面对困难的勇气,没有解决困难的信心,遇到矛盾绕道走,不善于破解难题,不敢承担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做实事,工作拖沓,调查研究不深入,谋事做事脱离实际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带头学习实践能力不足、创新创业意识不强等问题。
3.认真查找在艰苦奋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不实,拒腐防变的意识铸得不牢,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反弹;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放松自我要求,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学习消极懈怠,玩风盛行,沉迷游戏网络等问题。
4.认真查找在践行党的宗旨、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高高在上,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弱化,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利己主义严重,服务意识差,社会责任感缺失,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等问题。
二、改进查找问题的方式
1.在学习讨论中查找问题。要围绕四个专题,有针对性地查找重点问题,组织师生党员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时,结合本单位和党员自身实际情况,查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2.结合讲党课查找问题。各级党组织书记在讲党课时,要注重查找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区分层次和类型查找问题。要注重区分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同层次,区分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不同学制高校学生党员的具体情况,分层分类查找问题。
4.其他多种形式查找问题。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个别听”与“集体谈”、“走进师生群众听”与“组织师生群众评”相结合,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组织议、互相帮”等方式,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同时,通过公布专用信箱、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及调研座谈、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查找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三、坚持边查边学边改
1.梳理问题清单。要找准找实问题,查摆问题要清楚、具体,不能笼而统之,大而化之,各基层党组织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分层分类进行梳理,每个支部、党员在每个专题学习中都要列出问题清单。
2.建立整改台账。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实行动态管理和销号管理。党员个人查找出来的问题也要列出清单。
3.认真进行整改。坚持边学边改,立行立改,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要及时回应师生群众关切,从师生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每一件小事、实事做起。
4.实行整改通告制度。要通过板报、简报、党务公开栏和各类媒体公示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映整改成效,使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的过程,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化对党的建设规律和治国理政规律的认识,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管党治党责任在党委,关键靠担当。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首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深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来说,落实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又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忧患意识,坚定“四个足够自信”,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做到认识足够清醒、思想足够自信、行为足够坚定、措施足够有力,自觉做中央满意、党员认同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书记。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重要保障作用,切实增强从严管党治党自觉性。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为人民服务是永恒的、没有止境的,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和“铁面包公”的浩然正气,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壁上观、当“甩手掌柜”现象发生。必须深刻领会“全面”“从严”的丰富内涵,
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在严格要求上,贯穿到日常监督管理中。
坚定执行和捍卫党规党纪
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党的纪律就是党员行为的基本标准、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严明纪律作为总抓手,当好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确保全体党员上下同心、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始终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始终立足“全面”这个基础,做到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全部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露头即查、即发即查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寸土不让、一步不松,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从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管人,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委职责的重要方面,还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举措。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廉”作为基本条件,把“绩”作为重要依据,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及时调整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
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着力打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必须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潜规陋习,“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坚持思想建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时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战友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加强建章立制,针对发生的腐败案件,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压缩腐败和不正之风生存空间,铲除滋生土壤,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形成良好从政制度环境。强化文化引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红色文化教育,深入挖掘湖湘文化中的廉洁内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为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注入活力、增添动力、凝聚正能量。落实全面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国企)
党领导下的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的重要体现,决不能因为是市场主体,是上市公司,就只强调企业的经济属性、市场属性,而把党的领导放在一边,忘记党性原则和政治立场。从严治党,国企不能例外。要唤醒国企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同样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把尺子量到底。
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但是,很多国企负责人觉得自己有特殊性,认为国企领导是不是可以同其他党政干部区别对待,办公室能大一点,坐的车子能好一些?有的说,因为业务需要,是不是能够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有所变通,可以公款宴请、打高尔夫球、持会员卡?甚至有人提出,企业要讲经济效益、展现活力,能不能在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上松一点,给企业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单独出个规定,列一个清单。诸如此类论调不绝于耳,实际上就是“国有企业特殊论”。
企业的行业、领域有差异,但管党治党不能有特殊。国企负责人不仅是企业的管理者,更是企业党组织的负责人。既然是党任命的干部,首先就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央的精神,这是基本原则、基本常识。中央给予央企负责人的政治待遇是很高的,中央委员、候补委员中有央企代表,中央全会和工作会议、举办的各类学习研讨班,央企负责人都参加。反过来,有的同志却有意或无意间淡漠了党的观念,弱化了党的领导,希望从严治党在企业能放宽标准,把自己等同于私企、外企老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经两年多了,但有的企业对中央要求视若无睹,享乐、奢靡问题仍然突出;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走了过场,依然故我、我行我素,好像就他是例外;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提出的整改要求,竟采取敷衍对付的态度。如果只要待遇、享乐不减,忘记责任、不讲担当,那还像是党的干部吗?!
全党是同一部党章、同一套纪律,全面从严治党,国有企业必须置身其中,同样要用纪律和规矩这把尺子去衡量,一寸不让。坚持党的领导不能搞特殊,管党治党也不分行业,决不可能金融系统一个标准、石油企业又一个标准。中国共产党内没有特殊党员,没有特殊组织,不管在哪个企业、行业,哪个部门、单位,只要是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就得按党章和党的规则办事,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要落实,党的纪律和规矩也都必须遵守。
巡视央企就是给所有国企和金融机构击一猛掌,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管党治党责任扛起来,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确立起来,把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体现出来。只有这样,国企的改革和发展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落实全面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国企)
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的政治原则。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目标,解决国有企业积累的种种问题,必须毫不讳言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头等大事,坚决抓紧抓实抓好。
巡视央企发现的问题,从根本上讲是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未能得到有效贯彻。问题的症结还是在于企业党组织自身。在国企,党建工作排不上号具有普遍性,有的党组织从不研究党建工作,党务部门变成养老、安置干部的地方;有的把党管干部原则抛到一边,研究干部召开党政联席会,甚至以董事会取代党委会。党的观念淡漠,导致企业领导把自己混同于“老板”,坐商务机、比阔气,其行事风格与共产党的理想信念宗旨风马牛不相及。有的干部颠倒了个人和组织的关系,认为成绩都是自己干出来的,忘记了首先是党给的机遇和信任;有的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在被查处后反思说,自己基本上没有党的观念,没开过一次党的会,从来没感觉到身边还有党组织存在。这怎么了得!这么大一份国有资产的家当,党任命的干部,竟然感觉不到党组织的存在。不难想象,党的领导干部离开了信念和忠诚,离开了纪律和监督,企业发展必然会迷失方向,必然要出大问题!
在国企深化改革过程中,必须旗帜鲜明地加强党的领导,而不能削弱党的领导,更不能放弃党的领导。无论是深化改革,还是加强监管,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对这一条决不能含含糊糊、遮遮掩掩。在中国,离开了党的领导,就不叫央企、不叫国有企业。国企负责人哪个不是先接到党内职务的任命,然后才接到其他任命,履行公司董事会那一套手续。国企负责人不能只管人事、资金和项目,忘了自己是党员、是党的干部,首先要履行管党治党的职责,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鲜明地抓起来。对这个问题,上级党组织要讲清楚,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自己也要认识清楚。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要体现在实实在在的行动上。党的领导是具体的,有程序保障,也有内容要求,依据就是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理想信念宗旨、路线方针政策。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不能把“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当空话、套话,不能把加强党的领导与企业发展对立起来。不折不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句话有着丰富内涵,必须仔细琢磨、真正领悟、坚决落实。央企要切实解决好巡视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措施,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建好班子、配好干部、抓好队伍。说一千道一万,就是要把党的领导真正体现出来,保证国有企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在中国,事事离不开中国共产党这个领导核心。国有企业发展关乎国民经济命脉,必须体现党的领导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保证企业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信息网络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一、信息网络中心的集体责任
信息网络中心承担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结合部门中心工作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1.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教育部党组、安徽省委和校党委、校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措施、要求,谋划部署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
2.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融入部门各项工作,与学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任务书》,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并组织落实。
3.对照《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任务书》等内容,年底开展自查,并加强评价结果运用。
(二)选好用好干部
4.坚持选人用人标准,树立以实干论实绩、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导向,规范程序,改进选人用人方式,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强化选人用人的责任意识,选好用好干部。
5.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客观反映选人用人全过程和相关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加强选人用人全程监督和倒查追责,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6.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贯彻落实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办法(试行)》,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整治和查处违规用人行为,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持离任审计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执行民主集中制。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8.要求全部员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学校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29条意见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加强教育引导、监督检查、纪律审查、通报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9.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专题教育成果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地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10.加强履职尽责,在“理职明责”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管理效率,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1.加强调查研究,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积极报道和呼吁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2.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贯彻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13.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具体实施制度,及时更新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管理信息表,每年至少开展1次自查自纠工作。
1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学习活动,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5.加强权力制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部务会议制度和分层决策制度,坚决贯彻“三重一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严格决策程序,规范办事流程,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
16.全面落实党内监督相关制度,推进部务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五)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17.支持学校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认真抓好上级党委、纪委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其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18.自觉接受师生监督,推进部务公开。
19.积极协助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协助校纪委做好执纪问责工作。
二、部长的第一责任
部长承担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政治责任,是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一)加强研究部署
1.主持召开部务会、部长办公会、部门全体会议等,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中纪委、教育部党组、湖北省委、学校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2.每年与学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到分管副部长、岗位负责人,落实到每个党员干部。
3.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听取分管副部长的专题汇报。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大力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4.加强对部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岗位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动态和廉政状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
5.发现部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校党委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
(三)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6.带头接受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参加校党委、校纪委组织的专题学习活动。
7.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等主题活动,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8.支持和参与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在全校组织廉政文化作品征集等主题活动。
(五)做廉洁从政表率
9.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严守党的纪律,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每年做好述职述廉工作。
10.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集体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
11.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三、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
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应当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落实到哪里。
1.主动落实部署。指导、督促分管业务科室负责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推动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2.支持查办案件。发现分管业务科室和岗位人员范围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部长报告,强化责任追究。
3.加强督促指导。指导分管同志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严格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严守党的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学校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29条意见精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一、把握查找问题的重点
重点围绕践行“四讲四有”、弘扬井冈山精神四个学习讨论专题分别查找问题。
1.认真查找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党的意识淡化,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入党动机不纯,思想上没有完全入党,入党前后差别较大等问题。
2.认真查找在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精神萎靡不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敢改革创新,固步自封,创新意识、进取精神消退;不担当,不作为,缺乏面对困难的勇气,没有解决困难的信心,遇到矛盾绕道走,不善于破解难题,不敢承担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做实事,工作拖沓,调查研究不深入,谋事做事脱离实际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带头学习实践能力不足、创新创业意识不强等问题。
3.认真查找在艰苦奋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不实,拒腐防变的意识铸得不牢,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反弹;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放松自我要求,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学习消极懈怠,玩风盛行,沉迷游戏网络等问题。
4.认真查找在践行党的宗旨、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高高在上,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弱化,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利己主义严重,服务意识差,社会责任感缺失,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等问题。
二、改进查找问题的方式
1.在学习讨论中查找问题。
要围绕四个专题,有针对性地查找重点问题,组织师生党员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时,结合本单位和党员自身实际情况,查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2.结合讲党课查找问题。
各级党组织书记在讲党课时,要注重查找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区分层次和类型查找问题。
要注重区分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同层次,区分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不同学制高校学生党员的具体情况,分层分类查找问题。
4.其他多种形式查找问题。
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个别听”与“集体谈”、“走进师生群众听”与“组织师生群众评”相结合,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组织议、互相帮”等方式,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同时,通过公布专用信箱、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及调研座谈、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查找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与保障,起着根本性和决定性作用。当前,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得到不断地强化与巩固,但仔细思考,面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虽然不是普遍现象,还是必须引起足够地重视与警醒:
一、管党认识不够到位,导致“重发展、轻党建”的思想误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是各级党组织的“领头人”。囿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各种压力,一些单位的党组织书记还有“重发展、轻党建”、“重业务、轻党务”的认识误区,片面地认为从严治党是“软任务”、经济建设才是“硬指标”,从严治党是务虚工作,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对如何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主动思考不多,投入精力不足,导致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减弱、组织生活不够正常、干部管理过于人本、党员作用发挥不明等,形成“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
二、功能定位不够准确,导致“重服务、轻教育”的重心偏差。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中之重,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过程中,发挥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只有强化政治功能,才能更好地发挥服务功能,只有强化服务功能,才能使政治功能发挥更充分更有力。但部分基层党组织把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简单等同于为群众服务,工作满足于解决民生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忽视了党组织“做群众工作”的政治功能,导致少数群众政治素质和法制观念不强,不能正确看待改革发展进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常以少数人利益替代或损害多数人利益,进而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主体责任不够明晰,导致“重使用、轻管理”的宽软现象。敢管严管干部队伍是从严治党的核心,也是衡量各级党组织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重要标准。当前,部分党组织在干部选拔管理中存在重选拔、轻管理,重使用、轻监督现象,对党员干部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如平时对单位“一把手”管理比较重视,而对于副职、中层干部的监管力度偏弱;干部绩效考核偏重结果,导致政绩观出现偏差,工作轻“平时”,重“评时”,滋长了“投机取巧、急功近利”等行为。由于没有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导致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为官不正、为官不廉等问题的发生。
四、考核机制不够完善,导致“重有形、轻有效”的形式倾向。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因此,如何考核党建工作改革创新的成效,就成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必须面对的问题。当前,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偏虚,有时甚至将有没有成立领导小组、有没有下发专题文件、有没有开展相关活动等作为考核指标。考核是一种导向,直接决定着行动。于是,部分基层党组织在工作推进时过份追求创特色,培精品,过分偏重外在形式的创新,忽视了内容与成效,出现“形式大于内容”的现象,导致文牍主义、形式主义的问题。
五、督查问责不够有力,导致“重结果、轻过程”的管理问题。督查问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各地围绕从严治党虽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党内规章制度,但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重布置、轻落实,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特别在指导、督查、通报、整改、问责等环节认真、顶真、较真不够,导致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和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纠正,“为官不为”与“为官不易”、二线干部作用难以发挥、党内政治生活不够正常等长期困扰基层党建和干部管理工作的难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破解。
分析形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各级党组织书记的思想教育不够,部分党组织书记没有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没能确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和务本能力不强,缺乏履行管党“第一责任”的政治自觉。二是对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属性定位不准,没有做到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两手抓、两手硬”,以致于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呈弱化的倾向。三是部分党组织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过程中,没有切实履行好选人用人管人上的主体责任,部分党组织书记缺乏敢于担当的使命意识和勇于负责的政治品格,对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没有做到全面严、全程严、持续严。四是党建工作评价机制不够完善,过程指导不够到位,部分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缺乏严谨踏实的工作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没有做到善学善思、善始善终、善做善成,使从严治党缺少了工作效果的支撑。五是对制度建党的要求重视不够、理解不透、落实不力,制度落实刚性不够,过程督查标准不严,追查问责力度不大,党内监督覆盖不全,致使部分党组织书记在抓党建工作的过程中,缺乏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和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钉钉子”精神。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笔者以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在强化责任意识、健全责任体系、狠抓责任落实、完善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花功夫,其关键还在于抓实从严治党的过程,具体而言就是始终坚持做到以下“五抓”整改措施:
一是始终坚持统筹抓、抓统筹。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统筹抓”就是要紧扣“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总揽全局、统筹协调的作用,及时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党委领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统筹推进的格局。“抓统筹”就是工作推进时要统筹队伍、阵地、载体、制度建设,通过队伍联建、阵地联用、载体联创、经费联筹,推动活动联办、难题联解,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就是要统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就是要统筹城乡党组织资源,推动政策向基层倾斜、资源向基层汇聚,实现优势互补,联动发展。
二是始终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书记抓”就是要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以抓好党建为最大政绩,把党建工作牢牢记在心上、抓在手上,做到党建工作亲自谋划、党建任务亲自部署、党建问题亲自研究、党建项目亲自督办。“抓书记”就是紧紧抓住各个层级、各个领域、各个类别党组织的带头人队伍,进一步明确书记管党“第一责任”,不断建立并完善党组织书记的“两诺两议”、“双述双评”、“考核激励”等制度,做到书记述职述党建、民主评议评党建、政绩考核考党建、干部任用看党建,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政治自觉,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生动局面。
三是始终坚持制度抓、抓制度。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制度抓”就是指以针对性和指导性为主要衡量标准,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务实管用的工作推进机制,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突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制度的执行力,以“制度建设”严格管党的过程控制,使从严治党的责任在制度层面得到落实和保证。“抓制度”是指以“党建制度改革”为契机,全面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使党的组织制度更加完善,民主集中制有效落实,党内生活严格规范;使干部人事制度更加完善,各领域优秀干部充分涌现;使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人才优势;使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更加完善,基层组织体系更加严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
四是始终坚持重点抓、抓重点。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保证。“重点抓”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的“主业意识、主动意识和主角意识”,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抓重点”首先是指要准确把握从严治党的重点,那就是从严管理干部。要让广大干部坚定理念信念,加强道德养成,规范权力行使,培育优良作风,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矩办事。同时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在重点抓好干部工作的同时,还要抓好人才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而这两块工作也各有重点。以基层党建为例,重点就是要“一手强政治功能,一手优服务功能”,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五是始终坚持典型抓、抓典型。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法。“典型抓”是指要主动适应党的建设的新常态,在推进从严治党的过程中,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不同实际,加大工作创新创优的力度,做到有典型独创的思路、有典型独到的方法、有典型独特的抓手,从而达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特、人特我新”的境界。“抓典型”是一种重要的领导方法和有效的工作方法,是指提炼党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培育党建工作的先进人物。具体而言,就是要在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实践中,遵循党建工作的科学性和规律性,把握党建工作的时代性和创造性,抓住典型的发现、培育、总结、宣传、推广和巩固等环节,发挥典型引路、典型示范、典型带动的作用,进而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开创从严治党工作的新局面。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和保障,起着根本性和决定性作用。当前,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得到不断地强化与巩固,但仔细思考,面上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一是政治觉悟还不够强,能够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对党员干部仍然教育不足、管理不严,缺乏敢于“亮剑”的精神。一些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信访稳定、创城迎审等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出于保护干部的心态,大都按照“低标”进行了处理,没有给予严厉的惩处,导致处罚的行为有“不疼不痒”的感觉。二是模范带头作用不够强,班子成员多在一线工作,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眼前的重点工作上,没有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站在大局的角度思考全局工作,逆势赶超的致胜招数不多;个别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主义,想问题、办事情,有时从局部利益出发,片面推进工作,对于热点难点问题、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提前预判、超前谋划做的不够。三是大局意识不够强,个别基层党组织对“五位一体”、“四个全面”等新发展理念存在模糊和错误认识。对自己有利的坚决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口头上要求的多,落实上打折扣。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没有落实到解决实际困难、矛盾和问题上,没有与推动自身发展的实际结合起来。部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贯彻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方面,读的文件和书籍不少,真正学到深处、用在实处的不多,仍存在学做“两张皮”,在形式上进行了学习,但在工作推进上仍然走老路,落实不力。二是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能够做到理想信念坚定,但没有把强化理想信念贯穿到日常工作中。有的党员存在对自己党员身份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有所下降,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有所减退等现象。有的党员宗旨意识淡化,关心群众少。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一是机关党建工作有待提高。落实“机关党建十条”工作不到位,机关支部设置结构还不够合理,党员人数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开展不及时,有时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召开,有时不开;个别党员学习不系统,不及时,没有学习心得、学习笔记,学习笔记混乱;“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存在后期补写的问题;关于党建的制度规定不完善、不健全。二是党建工作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虽然制定了一定的规章制度,但在实际贯彻落实上,没有对党建薄弱地区和单位形成
硬约束;基层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不严肃。内容空洞,查摆问题多为表面现象,不深刻,党性剖析少,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批评意见雷同,多为“变相表扬”。三是选人用人方面创新探索不多。虽然在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上进行了一定的尝试,但干部“下”的有效办法缺乏,对于工作平庸、无功无过和求稳守摊的,还缺乏具体、明确、可操作的“下”的标准和依据。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是考虑自身的实际困难多些,而忽视了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相关政策要求,自身统筹工作还不周全,求真务实作风还不够扎实。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能够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但在细节工作上还需要加强。一是还存在追求“面子工程”问题。在工作中存在有时为应对上级考核,急于出成绩、出亮点,做一些好看的、较为形式的工作。比如,在准备上级检查时临时做了一些突击性的工作,创城迎审工作中,突击性的做版面、搞绿化、打扫卫生,虽然是利民的好事,但功夫没下在平时,给群众留下了急功近利的印象。二是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有所减弱。有的党员干部工作中不愿深下去研究工作,不想担责任,不敢挑重担,面对违建治理、项目招引、信访维稳等急难险重问题,自我加压不够,工作标准不高,缺乏开拓创新的激情与真抓实干的精神。个别党员干部抱有不愿做群众工作,对群众诉求能推就推、能躲就躲,不能做到实事求是,对不同群体的群众工作方法不灵活。三是干事创业的劲头有所衰退。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整体形势有了较大的改观,部分党员干部及村两委干部出现了“享乐”思想,满足于既有“业绩”,安于现状,淡化了勇争一流的信念、失去了锐意拼搏的劲头、弱化了甘于奉献的精神,甚至乐于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沾沾自喜,工作干劲不足,在其位未尽其责,懒惰松懈问题时有发生。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一是有“老好人”思想,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还不够强。对干部监督手段不多,来自职能部门的监督多,其他监督形式少,特别是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上存在“老好人”的思想,碍于面子,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不能及时纠正批评教育。二是监督管理的措施上还有欠缺。虽然制定了“双向约谈”制度,明确了谈话范围和责任主体,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约谈提醒缺乏针对性,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了解不够深入,致使谈话有时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应有的防范和遏制作用。通报批评、提醒谈话用的多,组织处理还不够多。
(六)廉洁自律和反腐败斗争方面。能够做到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但部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仍不够强,存在廉洁工作“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思想。个别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足,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手硬、一手软,致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力,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开展次数较少、创新力度不大。
以上几方面问题,经过深刻剖析,主要是我们在政治站位上与中央、省市区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够精准,在行动上不够务实,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没有真正、正确、透彻理解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意义,简单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事,属于意识形态范畴的问题,没有找准工作落实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在理论学习上,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理解掌握不够,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不强;在思想认识上,考虑问题多从街道自身工作出发,落实全区一盘棋的自觉性、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在工作统筹上,精力多放在抓经济工作,没有真正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频共振。
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面对新区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创新能力不强,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还习惯于凭老经验、老办法按部就班开展工作;在落实上级指示要求时,还不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存在“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动真碰硬能力不强,部分领导干部在落实“一岗双责”中,对于发现的问题,担当意识不强、底气不硬,习惯于“和稀泥”当“老好人”,工作面前存在“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的情况。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在传达上级精神、决策部署时,没能将上级精神和意图传达到本单位全体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等问题。对影响到一些单位和群众眼前利益的事情,往往容易产生偏重照顾群众情绪,维护队伍稳定的考虑,在个别问题的处理上态度还不够坚决。对机关各部门和各村(社区)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口头强调的比较多,监督检查还不够经常,问责力度还不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