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两个巩固”根本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根据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政府办督查和考评办印发《2019年钦北区督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钦北督考发〔2019〕4号)工作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强化“四个意识”,忠实履行职责
站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政权建设的高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工作纪律,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扛起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做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守住“主阵地”,打好“主动仗”、管好“责任田”。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上下联动、配合密切、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深入推进本地本部门或本系统的意识形态工作。
三、科学分析研判,提升管控能力
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发现和分析新情况和新问题,掌握本地本部门或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的总体态势和具体实情,扎实做好分析研判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专题研究本系统或本单位(机构)的意识形态工作2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局党组报告,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责的重要内容,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管防控能力,确保本系统或本单位(机构)的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四、严管思想阵地,维护网络安全
严管本系统或本单位(机构)的思想阵地,对错误思想、错误观点、错误倾向敢于“亮剑”,坚决进行批判和抵制,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重点加强网上舆论管理,建立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报送工作,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维护网络安全。积极有效化解新闻热点、难点问题,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五、抓好理论武装,增强“四个自信”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中心组学习,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常学深学、真用真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本系统或本单位(机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意义、基本内涵、重要部署等,并在本地本部门或本系统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六、推进督查考核,层层传导压力
按照《关于加强党委(党组、总支、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意见》的部署要求,积极配合上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并加强对本系统或本单位(机构)意识形态工作的督查。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七、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责任担当
对照《关于加强党委(党组、总支、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意见》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对履行不力、落实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领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问责。通过严肃追究问责,强化各单位(机构)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担当,坚定不移、不折不扣落实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为加快实现我区建设成为北部湾地区重要的制造业基地,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商贸物流和休闲旅游中心,重要的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的宏伟目标,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意识形态环境。
本责任书的执行,由钦北区卫健局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考评。
本责任书的执行期间,如责任人发生变动的,由接任人继续承担责任。
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4月27日,学院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学院领导张克步、刘永滨、郭晓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张克步主持。
会上,党委书记张克步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订了《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并就学院上半年的意识形态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
张克步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意识形态工作具有极端重要性,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觉性,自觉扛起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动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深入领会意识形态工作的本质和内涵,不断探析意识形态工作的互动性、融合性和实效性,真正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防范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事件的发生。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旗帜、事关道路、事关国家政治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导权,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管好阵地。根据中办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省委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省委教育工委《**省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制订学校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书。
一、责任体系1.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委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指导分管部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2.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是院系、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中涉及意识形态的事项负领导责任。
3.宣传部是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促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工作,与学校年度考核同安排、同组织、同实施,考核结果作为部门、院系工作评价和干部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纪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二、责任内容1.宣传思想阵地管理责任。各院系和科研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
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负责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讲座等的审批和监管;
重大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举办部门按照“一会一报”、“一事一报”要求,报党委宣传部审查备案。学校各级各类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校报、学报、广播台、学校“两微一端”刊发播出的重大信息,执行总编负责制,做到“先审后发”。党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是本院系、本部门举办的“两微一网”、报纸、印刷品、宣传展板、横幅、LED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要求,严格审批公共宣传品;
负责对部门、班级、社团等建立的微信群、QQ群、QQ空间等网络社交平台进行管理。
2.课堂教学纪律管理责任。各学院、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是课堂教学纪律的监督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传播违法、有害观点和言论;
执行中省有关教材使用的规定,严格教材的选用审核;
国际交流合作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外籍教师,对外籍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监督。
3.校园稳定安全管理责任。保卫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宗教组织和信徒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防止信教师生在学校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
4.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责任。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学校网络管理,确保校园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负责落实校园网络使用实名登记制度。宣传部负责学校“两微一网”的建设和管理,对部门学院新媒体实行登记备案和年检,加强涉校名、学校LOGO网络公众号监督管理;
负责监测和处置涉校网络舆情。
5.社团管理责任。团委负责学生社团的管理,把好学生社团思想政治导向,做好社团登记备案、年检、信息发布、活动内容审查和指导教师配备等工作。
6.合作交流办学管理责任。国际交流合作处、人事处要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等活动管理,做好师生出入境前后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建立健全境外基金准入机制,明确学校、教师、学生接受境外资金资助的范围、审批程序;
严格审查外籍专家学者身份。
三、责任追究按照责任划分,党委对未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或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签订双方各持一份,在签订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在《责任书》设定期限内,主要负责人因人事变动调整的,由继任者继续履行工作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明确各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任务要求,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市委《实施意见》,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加强对意识形态问题的引导和管理。强化各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向上向好发展,为加快实现追赶超越、建设“三个商洛”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主要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意识形态政治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
2.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承担对本科室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科室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一岗双责”要求。
3.各级科室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纳入干部考核管理范围,纳入纪律监督检查范围,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进文件、进会议、进学习计划、进干部培训(继续教育),通过定期汇报工作、述职评议等方式,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局机关和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并向局党组报告督查结果。
4.各科室单位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情况,对思想文化领域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重要节点、重点领域、敏感事件等涉商舆情,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制定应对措施,有效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5.各科室单位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列入向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
6.牢牢坚持党管媒体,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特别要加强“两微一端”等网络新媒体的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确保各类宣传阵地安全运行。
7.全面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
8. 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广泛开展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做大做强主流思想舆论,筑牢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9.加强理论武装,认真落实局党组学习办法,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全年组织专题学习不少于6次。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用好建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确保学习平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走在前列。
10.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两微一端”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围绕中心工作,讲好好故事、传递正能量,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的舆论引导,维护商洛对外形象。
12.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和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常态化开展“六进”活动。广泛开展各类道德实践活动,选树宣传各类先进典型,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水平,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13.扎实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大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14.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三、考核问责
1.局党组每年对各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未达到总分值70%的,给予该科室单位抓意识形态工作差评,并由局监察室给予通报批评;获差评的科室单位本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单位,科室单位负责人取消年度各类评优资格。
2.对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力、导致出现重大失误或不良后果的,按照市委《实施意见》所列13种情形,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筑牢意识形态工作安全防线,按照学院党委关于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强化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关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党总支和部门应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述职内容,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清单,定期学习、专题研究,加强形势研判、思想情况调研和风险隐患防控,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三、严格落实《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关于校内宣传阵地管理的若干规定》,根据区域划分和责任归口,做好所属网络宣传阵地和实体宣传阵地的内容审核、定期更新、宣传审批登记、安全责任落实等事项。
四、严格执行《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外来宣传品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外来宣传品审查和报备、外请活动意识形态审查和责任告知、联合巡查等制度,严防不良意识形态涌入校园。
五、严格按照《关于成立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抓好各部门职责分工落实,确保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六、严格按照《南京旅游职业学院落实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书》,结合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清单、压实责任,抓好任务分工落实,确保圆满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七、加强对重点倾向、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关注,及时上报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建立上下统一、部门联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八、对发生影响较大的意识形态安全事故或问题的党总支、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在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奖中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文体广电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1、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2、党组成员为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3、党组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分管单位各项工作开展的指导性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我局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
4、党组成员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党组成员要对分管单位进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辨析干部职工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要情况、重要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自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6、党组成员要加强对文化、广电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告会、讲座论坛等。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活动;
7、党组成员要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的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8、党组成员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始终抓好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分管单位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运用水平;
9、党组成员要努力在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上下功夫,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建设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平台;
10、党组成员要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注重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