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春节(一、二附院参照执行):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好各节假日期间的有关工作并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教务处等相关教学单位要提前安排好教学等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院长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17号),现将我校2023年部分法定节假日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三、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如遇其他特殊情况以及寒假、暑假放假安排另行通知。
节假日期间,教务部门要协调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学工作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师生生活服务以及值班值守等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或紧急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各单位、各部门节日值班表请于放假前2日通过办公系统[在线消息]发至校办公室张巨芹处。
特此通知。
安徽科技学院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