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

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范文(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范文(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第1篇: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紧急通知:

因清明节到来、农事活动开始,野外用火行为多发,请广大民众加强用火用电安全防范意识,切勿随意乱扔烟头、倾倒灶灰、野外烧荒。大风沙尘天气是火灾易发高发期,科左后旗近期大风高温天气频繁,火险等级急剧升高,森林草原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各防火单位和民众一定保持高度戒备状态,做好防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巡察力度。清明节祭扫时,请选择空旷地点,远离成片的草木等可燃物,保证人走火灭,提倡文明祭祀。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第2篇: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和清明节期间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全国“两会”和清明节期间,正值春耕备耕农事生产时节,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各村(居)、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管火源,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片抓。村、组森林防火巡查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两会”和清明节期间,各村(居)和单位森林防火责任人不得外出。

二、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

各村(居)、各单位要通过手机短信、召开村民会议、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鸣锣警示、野外巡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森林防火,重点宣传《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提高群众对森林火灾危害性的`认识,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

三、严格特殊用火审批程序。

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禁止林区野外用火,所有特殊用火必须严格按照“五个不批、五个不烧”的原则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凡没有申报审批的一律视为违规用火。“两会”期间全面停止特殊用火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野外用火,已经申报审批的炼山不得在此期间实施用火。

四、突出抓好野外火源管理

各村(居)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管,对痴、呆、傻、老、幼和精神病人,要全面落实监护人,明确监护责任。中心学校要安排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课,加强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落实野外火源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制,形成镇副科级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农户,农户包山头地块的责任机制。凡失职、渎职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做好火灾扑救准备工作

要进一步修改完善镇、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物资、人员储备和预案演练,提高防火扑火能力。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保证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到岗在位,确保发生情况能够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科学扑救;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各单位半专业扑火队和村级应急扑火队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切实把运输车辆、扑火机具和通讯联络等物资保障做实、做细。一旦发现火情,各村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带领半专业扑火队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指挥科学扑救,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林业工作站应派人在第一时间深入火场调度火情,并及时提交火灾损失报告。

六、强化森林防火督促检查

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确保把森林防火责任逐级落实到人头、到山头、到地块。要加强森林防火责任检查和督促,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重点林区要落实足够人员,加强巡逻,重点防范,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抓实抓好。

第3篇: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场)委会、镇属办各有关单位: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到来,人员急剧增多。造成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大,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维护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和稳定,各村、场必须切实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火职责

为把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杨冰任指挥,刘家国、蔡爱军、孙中伟、徐协佳、艾建河、方志华、胡经纬、王模权、欧阳卉任副指挥,熊园彪、夏辉、熊信仪、涂相才、张伟利、胡美丽、涂淑海、胡景洪、熊水生、熊南生、涂敏、涂文海、熊绪荃及各村蹲点干部、村委会书记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林管站),熊信仪兼办公室主任,毛益鑑、李承达为成员,各村委会也要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小组长为成员的森林防火工作小组。

进入清明节前,各级防火组织要及时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动员,签好责任状,逐级落实各项森林防火职责,根据本村(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扑火预案、着手各项火灾预防措施的布置安排,做到防火人员明确、防火责任明确、防火区域明确。

二、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防火重点区:昌北机场周边、新昌电厂周边、高速公路沿线、七里岗林业分场、坦石岗等地段。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单等宣传形式在各林区要道、桥亭路口等重要地段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重点宣传森林防火条例,乡规民约及野外用火管理规定,警示进入林区人员注意森林防火。

三、开展防火隐患检查,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各分片挂点领导要深入各村,对责任单位火险隐患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对防火责任制度,野外火源管理措施和扑火物质储备等预防措施进一步加以落实,发现问题,责令其认真整改。

四、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巡护监管力度

各瞭望台、检查哨、护林员要到岗到位,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巡护,监管力度,对进入林区人员认真做好登记,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对违规用火者,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五、加强值班调度,建立应急机制

严格执行森林防火领导带班24小时的值班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不脱岗、不漏岗、一有火情,立即报告,及时处理,严禁漏报、瞒报现象。镇防火办联系电话:83210258

各应急扑火队伍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备足备齐扑火工具,并做好检修工作,一有火情,确保拉得出、打得了。

六、奖惩措施

1.凡在清明节期间未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在年终总结时给予奖励。

2.发生森林火灾及时组织力量扑灭,同时要及时向镇防火办汇报火情,烧毁面积在3亩内的将通报批评并每一起给予300元处罚。

3.因组织扑火不力的,烧毁面积3亩以上的除处予该单位每亩400-500元罚款外,并对该地段的负责人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4.凡在清明节期间发生火灾两次以上森林火灾的村委会,除按规定罚款外,对纵火者除罚款外,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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