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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学期期中考试安排的通知范文(春季学期期中考试是几月)

春季学期期中考试安排的通知范文(春季学期期中考试是几月)


春季学期期中考试安排的通知 篇一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安排

1、2023年5月4日13:30—15:10《高等数学Ⅰ2》(课程号:008401101047)、《高等数学Ⅱ2》(课程号:008401101057);

2、2023年5月4日15:40—17:20《大学物理Ⅰ1》(课程号:008601101093)、《大学物理Ⅱ1》(课程号:008601101105)、《大学物理Ⅲ1》(课程号:008601101113);

3、2023年5月11日13:30—15:10《大学英语Ⅱ》(课程号:008301101035);

二、参加考试的学生范围

参加本科课程选课并成功选中以上考试课程的所有学生(含高年级重修学生),但《高等数学Ⅰ2》重修班(选课号16001010)的同学不参加,《高等数学Ⅱ2》重修班(选课号16001035)的同学不参加。

春季学期期中考试安排的通知 篇二

各学院(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期中考试安排予以公布,请各学院(部)做好如下工作:

1、期中考试课程归口学院通知有关命题教师于考试前一周,准备好试题,在教务处考试中心登记后送印刷厂。考生名单由教务处统一提供,考前归口学院到考试中心领取。

2、试卷考前半小时主考教师到校印刷厂或西校区西教4号楼314领取并带到指定考点。

3、考生名单由课程归口学院统一送考点办公室,监考教师考前半小时到考点所在教学楼教员休息室签到并领取考生名单。

4、各学院通知本院学生及时查询期中考试安排,按时参加考试。期中考试查询地点:学院教学办或登陆网址:,考生输入自己的学号,即可查到本人考试时间及地点。

5、为严肃考风考纪,特重申以下几点:

(1)考生必须持两证进入考场,身份证和学生证,证件需完好无损。

(2)考生必须服从监考的`统一安排,不得随意调换座位。

(3)考试时桌面上除考试所用文具外,其它物品集中放在指定位置。

(4)考生不允许携带规定以外的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5)考生不允许自带草稿纸及其它用纸。

(6)试卷每页必须填写考生的学号、姓名、专业、班级等项目。

6、考试时间: 2023年5月7日

春季学期期中考试安排的通知 篇三

各二级学院(部):

本学期期中考试时间定为第9、10周,考试方式原则上随堂进行,考试形式由各二级学院(部)确定,考试期间内任课教师不得让学生提前离开教室,以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对部分同层次主干课程,各二级学院(部)可以安排同一时间、采用同一试卷考试。考试由各二级学院(部)自行组织,同时将期中考试安排表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

2023年4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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