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

安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工地安全制度管理规章)

安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工地安全制度管理规章)


安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5篇

规章制度,管理与秩序的保障,让我们共同遵循规范,共同维护组织的稳定运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安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篇1】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令、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对重大项目工程安装、检修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操作措施、计划,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公司定期组织全面、系统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四、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公司要坚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

六、坚持搞好安全培训制度,职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七、对重大危险源的工作场所,要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做好预案演练。

八、生产现场要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各种物件摆放要整齐有序。

安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篇2】

一、员工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保证安全生产。

二、生产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各类事故发生,实现“三天一降”(无死亡、无重伤、无重大经济损失)。

三、生产岗位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着个人衣服上岗。

四、车间尊职安全员要切实履行职责,随时检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制止违章操作和冒险业。

五、电器和机械设备故障应由专业人员排除,非专业人员严禁自已动手处理。

六、厂区内原则上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火时应请款领导,动力火现场要设专人监管,人走火灭。

安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篇3】

对乡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企业等实行安全生产特派员制度。受县安监部门或乡政府委派,常驻指定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协助监管对象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参加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检查;执行委托部门指令,督促监管对象的隐患整改;负责按要求向委托部门定期报告监管情况。

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到位,防范措施落实,特制订本制度:

1、乡政府和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按季度对事故发生的村或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及业主实行安全生产警示告诫、

2、凡发生一般死亡、中毒、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3、对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措施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4、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而又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生产告诫。

5、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事业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人员应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6、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事业单位要在收到告诫通知书后10天内,书面向乡政府和乡安委会报告警示、告诫整改计划和整改落实情况。

安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篇4】

一、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物资出入厂区的管理。

二、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2)工作时间,职工要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并保持端正整洁。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禁止穿短裤、裙子进入车间,禁止穿拖鞋。

(3)进入厂区,职工要佩戴标志牌(胸卡)。外来人员随身携带会客牌(来访牌)。

(4)工作时间,禁止在车间门口及厂区主干道两旁聚集逗留。

(5)酔酒后禁止上岗。

(6)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参照执行。

(7)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车间(取送货人员除外),用户进入车间需有销售员陪同。

2、车辆管理

(1)所有乘用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2)所有车辆(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厂区交通;禁止停放在厂区车间门口及标识的禁停区域。

(3)厂区限速20公里/小时,车间门口及转弯处限速5公里/小时。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2公里/小时。厂区内禁鸣高音喇叭。

(4)禁止非本公司聘用驾驶员驾驶厂内车辆。

(5)厂大门外两侧50米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6)外来入厂车辆参照执行。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在业务完结后要及时出厂,禁止在厂区无故逗留过夜。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办公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要求和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进行研究部署。各分管领导在汇报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汇报各管辖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厂生产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由全体员工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生产厂长和副生产厂长负责召集,主要由各车间汇报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3)各分管领导要根据分工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不定期召开本分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安全工作重点,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4)厂生产部门作为企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根据本企业安全工作重点、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不定期的召开车间的安全生产会议,做到及时上传下达,不延误时间。

4、安全培训制度

一、公司安全教育

(1)对新入厂员工,在进厂时进行安全教育,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

(2)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不定期的学习外地经验和重大事故通报。

二、新工艺、新技术的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朮、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技朮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安全生产评价管理制度

(1)厂生产主管部门将年度内的安全生产指标分解到车间、班组及重点生产岗位,并签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2)厂生产主管部门要根据自身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主要包括车间、班组安全组织标准;班前会标准;安全检查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制度管理标准;安全生产标准等。

(3)厂生产主管部门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不定期的对各基本生产车间、班组、重点生产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其及时整改。并定期对车间、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杜绝事故发生。

(4)对车间、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要按照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有关的安全标准进行,不得随意降低标准。通过安全生产评价,不断提高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车间、班组无事故。

(5)厂生产主管部门对车间、班组及重点岗位的安全生产评价要与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以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

全生产管理,努力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

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保证安全、人人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之目的,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保证企业机械设备等财产安全,圆满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反。

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正确使用和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及其它安全设施。

三、对所使用的工具、器具、设备等要维护好,保证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确使用,保持作业现场的整洁和作业的方便。

四、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建议,发现违章行为立即劝阻和制止,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领导进行处理。

五、发生事故要尽可能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领导,并如实介绍事故情况,不得私自处理。

六、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安全考核奖惩规定,对安全工作成绩优异者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制度或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的予以经济处罚。

安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一、由院领导、院办、保卫科、医教科、护理部、营养科、总务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党总支书记(专职副书记)、副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保卫科科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三责任人,具体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副科长、副主任及护士长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抓好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做到科室每周自查一次,医院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坚持上报制度,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组织人员限期整改。

五、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向有关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同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向主管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

六、医务科、护理部要切实加强临床各科室医疗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制定医疗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签订医院安全责任书,防止医疗事故发生;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做好"四防"病人和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病员治疗和生活安全。

七、各病区要认真做好用电、用火、用气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禁止住院病员将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带入病房。

八、保卫科要定期对全院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进行检查,若有损坏,要及时更换和添置。

九、药剂部门要认真把好药品管理的各个环节,把住药品出入库和"出窗口"关。临床各部门要坚持"三查七对"制度,防止病员在治疗过程中用错药品的现象,杜绝医疗事故发生,并认真做好药品的保管工作,防止药品丢失和变质。

十、防治科和医院感染控制科要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把好流行病的治疗、隔离、消毒、处置等各个环节,对临床科室要定期进行检查,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十一、总务科要认真执行《道路安全法》,做好机动车辆的管理,定期保养,不准开带病车、疲劳车,不准酒后驾驶,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行驶安全。

十二、膳食营养科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禁霉烂、变质、变味的食品入库,认真做好食品卫生,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确保食品安全,满足病员需要。

十三、院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一旦发现灾害事故,要及时指挥、协调、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向院领导汇报。若院总值班人员失职,要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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