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个人学习普法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就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从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工作中。
二、教师必须也要有高尚的品德。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还要有高尚的思想境界、纯洁的心灵,才能影响学生、感动学生。所以教师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
三、教师还要有一颗爱心。教师的爱心具有巨大的感召作用和教化力量。她能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平时的教育教法中,日常生活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自觉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无论何时都不能歧视学生,更不能心罚或体罚学生。应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多伦多国际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的成长。
总之,学法应该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自觉行动,不学法,就不知道相关法规的要求,就难以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熟知了各种法律法规,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就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同时,进行妥善处理。
同时,由于现实社会的复杂性,我们教育工作者学法、知法、用法、维权既要坚持原则,又需灵活掌握。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保障学生健康发展,保障学校健康发展,这应是我们全体教育工作者乐而为之的。
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农业农村工作量大面广,涉及各个部门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三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同时,公务员队伍积极地学法用法对整个社会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如对巩固执政基础、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法律不单是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与法治国家的实现紧密相联。
二、进一步确保学法成效。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尽管这些年来,我们公务员系统普法宣传学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我们的政府机关特别是在基层,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工作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一些地方公务员学法环节存在形式主义不无关系。在因制度弱化导致的上无压力下无动力的情况下,部分公务员提不起学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觉性。这就导致部分公务员法律素质不高,行政活动缺乏科学性、严谨性和合法性。因此,在将来的学法用法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肃考核,真正提高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当前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呈急剧上升态势,分化了政府在发展经济为主线上的大量精力。以上一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没有严格执法或者依法行政造成的新问题新矛盾逐步显现。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我们不严格依法行政,就有可能累积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现在,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的局面来之不易,公务员队伍作为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另外,我们也要在制度上完善,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制,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作为一名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城管工作量大面广,涉及各个部门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城管执法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三是自身建设的需求。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同时,城管队伍积极地学法用法对整个社会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如对巩固执政基础、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四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执法人员,学好用好法律不单是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与法治国家的实现紧密相联。五是思想认识有了提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上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联系自己的工作实践,我认为,法律知识的缺乏,法律运用上的不完善,法制的不健全,都很大程度阻碍经济的更大发展,并引发种种矛盾,危害着社会稳定。在学习中不断认识到,虽然自己知道法律价值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相关法律知识准备不够充足,在处事中更多地想到运用行政手段去管理事务,而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因而,作为执法人员,学好法律重要,懂得合情合理的运用法律也非常重要,理顺工作、维护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
二、进一步确保学法成效。
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尽管这些年来,我们执法人员系统普法宣传学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我们的政府机关特别是在基层,相当数量的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工作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一些地方人员学法环节存在形式主义不无关系。在因制度弱化导致的上无压力下无动力的情况下,部分执法人员提不起学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觉性。这就导致部分公务员法律素质不高,行政活动缺乏科学性、严谨性和合法性。因此,在将来的学法用法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肃考核,真正提高广大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主动认真学法。作为一名新任职的行政执法人员,懂得相关相关法律法规,懂得在行政管理中运用好法律法规,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来到新的岗位,我抓住各种法制培训、讲座等机会了解法律知识点,并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深认识到如何依法办好城管事业。
三、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
当前上访案件和群众性事件呈急剧上升态势,分化了政府在发展经济为主线上的大量精力。以上一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没有严格执法或者依法行政造成的新问题新矛盾逐步显现。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我们不严格依法行政,就有可能累积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现在,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的局面来之不易,公务员队伍作为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另外,我们也要在制度上完善,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制,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依法行政,以用促学。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才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有效推进事业健康发展。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为。现在,随着法律宣传教育的深入,法律不断配,依法治国观念已深入人心。执法人员作为普法的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在工作生活中,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的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另外,我们也要在制度上完善,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制,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四、学用结合,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
学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表现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各个方面。一是“四五”普法和“五五”普法通过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学习教育活动,使我自己认识到法律是管理经济社会、处理各种疑难复杂社会问题最有力、最有效的武器。使我从学法用法的具体实践中感受到自身法制素质有所提高,学法用法热情也越来越高,使我从不主动学法到主动学法,增强了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有了全面提高。使我在工作中形成了“遇到问题先学法、决策之前找专家”的工作思路。
五、今后学法用法的努力方向
一是在学法用法中,要积极主动学习各类法律,掌握各类法律知识,在日常工作中,要有创新学法意识,切实增强学法的实效性,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真正体现依法审计,严格执法,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质量控制,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是在使用法律过程中,要以用促学,学用结合。我要把用法作为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学用结合,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模范地树立宪法和法制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提高依法审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努力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这一思路,将法律意识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中,做到规范依法行政。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深化,依法行政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审计、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员是依法行使政府职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我们能否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和引导依法行政,将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新时期要求审计、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员必须增强自身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才能潜移默化地为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制引导和示范,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动符合法,依法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为推进审计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法律水平,促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现将我在学法用法的体会如下:
一、积极参加各类法律学习,推进依法行政
从“四五”普法以来,我积极参加各类法律的法律知识培训,参加培训了审计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培训。通过参加严格的培训、考试,增强了我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提高了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审计、依法行政。
二、认真学习审计法,坚持依法审计
《审计法》颁布十多年来,我国审计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创新成果,特别是在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和审计管理方面探索出的一系列做法,同样需要以法律形式总结确定下来。因此,有必要对原《审计法》中一些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审计工作发展现状及要求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以进一步健全审计监督制度。《审计法》的修订对于促进审计机关全面依法履行审计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审计事业的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体现了贯彻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精神。《审计法》的修订表明了我国审计事业已步入了新的阶段。我们要把《审计法》学深学透,能全面掌握应用。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胆履职、敢于碰碰硬,坚持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质量控制,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学用结合,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
学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表现在依法审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各个方面。一是“四五”普法和“五五”普法通过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学习教育活动,使我自己认识到法律是管理经济社会、处理各种疑难复杂社会问题最有力、最有效的武器。使我从学法用法的具体实践中感受到自身法制素质有所提高,学法用法热情也越来越高,使我从不主动学法到主动学法,增强了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有了全面提高。使我在工作中形成了“遇到问题先学法、决策之前找专家”的工作思路。
四、今后学法用法的努力方向
一是在学法用法中,要积极主动学习各类法律,掌握各类法律知识,在审计工作中,要有创新学法意识,切实增强学法的实效性,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真正体现依法审计,严格执法,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质量控制,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是在使用法律过程中,要以用促学,学用结合。我要把用法作为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学用结合,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模范地树立宪法和法制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提高依法审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努力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这一思路,将法律意识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中,做到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学校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通过今年普法知识的学习,我受益匪浅,下面就个人学习普法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就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从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工作中。
二、教师必须也要有高尚的品德。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还要有高尚的思想境界、纯洁的心灵,才能影响学生、感动学生。所以教师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
三、教师还要有一颗爱心。教师的爱心具有巨大的感召作用和教化力量。她能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平时的教育教法中,日常生活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自觉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无论何时都不能歧视学生,更不能心罚或体罚学生。应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多伦多国际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的成长。
总之,学法应该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自觉行动,不学法,就不知道相关法规的要求,就难以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熟知了各种法律法规,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就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同时,进行妥善处理。
同时,由于现实社会的复杂性,我们教育工作者学法、知法、用法、维权既要坚持原则,又需灵活掌握。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保障学生健康发展,保障学校健康发展,这应是我们全体教育工作者乐而为之的。
下面就个人学习普法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就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从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工作中。
二、教师必须也要有高尚的品德。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还要有高尚的思想境界、纯洁的心灵,才能影响学生、感动学生。所以教师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
三、教师还要有一颗爱心。教师的爱心具有巨大的感召作用和教化力量。她能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平时的教育教法中,日常生活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自觉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无论何时都不能歧视学生,更不能心罚或体罚学生。应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多伦多国际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的成长。
总之,学法应该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自觉行动,不学法,就不知道相关法规的要求,就难以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熟知了各种法律法规,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就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同时,进行妥善处理。
同时,由于现实社会的复杂性,我们教育工作者学法、知法、用法、维权既要坚持原则,又需灵活掌握。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保障学生健康发展,保障学校健康发展,这应是我们全体教育工作者乐而为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