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体会心得怎么写模板5篇
众所周知,安全是企业发展的红线,是员工幸福的底线。下面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体会心得怎么写,欢迎阅读与借鉴,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电力事业是个充满危险的工作,但只要掌握电力运行规律、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的警惕性,防微杜渐,认真对待每一次工作任务,是完全可以驯服“电老虎”的。我们手里的《安规》和种种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就是给这只凶恶的“电老虎”设计的层层牢笼和枷锁。正是因为参与工作的人员对于已经“驯服”的“电老虎”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以为多年不发威的“电老虎”就真的成为“病猫”了。根本没有把电力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危险性看在眼里,这无异于擅自打开关押“电老虎”的牢笼和枷锁,这只凶恶的“电老虎”当然不肯放过任何发威的机会。
通过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
1、安全生产,不是口号安全生产,这是我们电力工作者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这不仅仅是个口号,更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准则,是我们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后的危险。忘记了这个准则,就是把自己加上作料送到“电老虎”的笼子里。
2、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如果没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电力工作的危险程度要远远大于战争。因为战争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牺牲,而电力生产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过“电老虎”的魔爪。打仗如果没有运筹帷幄、如果没有灵活指挥、没有各兵种、各单位协调配合,就要输掉战争。电力工作也一样,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为武器、如果没有严格的指挥,松松散散、各自为战、不服从指挥,就很有可能造成自伤、误伤事故,甚至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同时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绝不亚于输掉一场战争造成的后果。因此电力工作就要象军队那样,纪律严明,指挥到位。
3、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随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安全生产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个人不遵守安全生产准则,后果可能是对别人造成伤害,这就是“谋杀”罪!也可能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这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职守”罪。
我们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两票三制”,工作人员如果不能严格遵守,而是走走过场形式主义,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是威胁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就是犯罪。我以后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遵守“两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决不麻痹大意,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事业的繁荣,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宝贵的生命。
近年来公司接二连三的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故,给我们也敲响了警钟,也让领导们很揪心。
经领导几次的谈话、也通过学习刑法338条使我们更加深入了解到化学品与环境的危害。作为在自然中具有特殊地位的人类,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保护坏境就是保护人类自身。
破坏环境必定会使人类自身走向灭亡!环境简单的说;是人类进行生产和生活的场所、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人类共同的家园,让我们行动起来,为了保卫这个绿色家园、今后我们在工作中要严于律己,对工人工作总体上要严要求、求细求精、以身作则。
今后的道路上车辆拉运药剂,要做到慢、稳保持中速行驶车辆大罐的盖子盖紧,管子绑好,做到不要有漏药处,加药现场泵的管子开关如有老化立即更换,绝不留一点隐患,保护环境与资源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愿我们大家不要有松懈和麻烦的思想。政府部门对环境保护固然负有重要责任,而我们单位每个人对此更是要承担具体的责任,只要我们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大家共同努力,持之以恒就一定能为公司为社会也为自己留下一片碧水蓝天。
安全无小事,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更是要把思想从被动的“要我安全”提高到主动的“我要安全”层面上来。从员工主动的自觉的提高安全意识、规范不安全行为、杜绝各种习惯性违章,消除不安全隐患,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对我们来说,应立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安全是永恒的主题,安全是各项工作的保障,有了安全才能有效益。员工的生命是第一位的,我们只有一次生命,对我们每个人来说生命都是弥足珍贵的。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中,我们心中必须时刻谨记:生命第一,安全第一。为了确保生命安全,在工作中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管理、安全操作、牢记禁令、杜绝三违、反三违,争取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然而,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一些员工在安全问题上,总想体现出自己的“小聪明”,凭经验办事,为自己一次次地违章作业没出问题而庆幸,甚至还有人不惜以自己的亲身体会向别人传授“经验”。这样做,最终为安全埋下了“定时炸弹”,一旦爆炸,后果难以想象,损失无法弥补。建筑业作为安全生产的高危行业,我们作为一名建筑业工作人员,只有用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作风和一步一个脚印的态度扎实工作,才能有效地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关键在落实,安全生产不是口头上的承诺,也不是书本上的几段大话、空话,而是一种踏实的工作态度,是我们实际工作中的每一个行动、每一句话,是我们为单位、为自己、他人负责的一种永久性地表现。员工的执行力,直接关系着措施的落实、目标的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更要讲执行力,对我们来说,安全生产是第一位的、必须常抓不懈。要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在管理上下功夫、提高安全保障的“执行力”。因此,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从细节做起,重视每个环节链,做到每个环节都执行到位。
规章制度不仅要让人看,让人记,更要照着去做,是对职工生命的关怀、更是对家庭幸福的提醒。违章与事故、与生命都是紧密相连的,一个小小的违章,很可能就断送了自己的生命,也就打碎了一个幸福完整的家庭。安全生产工作如履薄冰,来不得半点疏忽和麻痹。关爱生命,就要先从遵章开始,关爱生命,就应认真学习。安全工作是和我们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只有我们的生命有了保证,家庭才能欢乐。珍爱生命、牢记安全,其实就是善待我们自己。安全是一种责任,安全是生命的基石,安全是欢乐的阶梯。让我们肩负起“安全预防“这一神圣使命,“带着安全意识上路,载着幸福感觉回家”。
又怎样使我们从“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呢?安全无小事,事事关乎安全,我们的整个万力集团就像千里长堤,而一个个不安全隐患就像蚊穴,所以,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防患于未然,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避免事故和灾难的发生。纵观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至少应有九成以上的事故应该说能够避免。然而就是因为部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心中抱有“小小蚊穴,何足惧哉”的侥幸心理,才发生了许多本不该发生的事故,从而给企业、家庭以及个人带来了重大损失和无比伤痛。究其原因,无外乎就两点:一是安全意识淡薄,二是安全知识欠缺。而在现场中对安全知识的强化并不是一件难事,难的恰恰是安全意识的提升,特别是员工整体安全意识的提升。
怎样才算员工整体安全意识的提升?如果大家都能从目前的“要我安全”局面自觉地转变成“我要安全”的状态,那么公司的安全管理必将跃上一个新的台阶。那么如何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呢?下面我就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首先,要着眼人的安全心理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应抓住以下三个重点:一是利用安全心理的优先效应,抓好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以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给新员工打下安全生产烙印。二是利用安全心理的近因效应,以生产中出现的典型安全案例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用活生生的事实影响员工、激励员工。三是利用安全心理的暗示效应。运用含蓄的、间接的办法,对员工的心理和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行常规教育。
其实不管采用哪种教育方法,只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从人的安全心理出发,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倾向,抓住不同时期人的安全心理状态,抓住不同类型人的安全心理活动,进行因时而异、因人而异的安全教育,就会使教育和心理形成共鸣,强化人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员工产生“我要安全”的强烈倾向。
其次,把握人的安全行为,贯彻安全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绝大部分都是因为人的为安全行为引起的。因此只有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以制度约束人的不安全行为,要使其突破以往站在企业角度的表现形式,而应以站在安全行为者的角度来编制和操作,由安全行为者从内因产生“我要安全”的行为。就我们施工企业来说,存在着多工种联合、多工序交叉、多环节衔接作业的特点,所以就应该从各自的实际出发,紧紧把握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建立和健全个人自我安全保护制度。例如员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指挥不执行;有权对违章的生产工序不交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设备不操作;有权不在违章的生产环境中作业。这就从行政法规上确立了员工劳动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使之自觉地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地进行安全保护。生产中祸根是失职,隐患是违章。只要我们真正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当成生命之友,安全之伞,就能够实现安全生产。
最后,针对人的思想障碍展开安全活动。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思想障碍是影响员工“要我安全”的重要问题,是各种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一般情况下,员工都会为满足自己的安全需要而采取自我保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但有的时候,有些人则可能因为存在某些思想障碍,不仅忘记了“我要安全”,而且做不到“要我安全”。究其原因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操作的严重危害性;对安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图省事、求简便而不去遵守;因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忘记安全生产规程;对自己的熟练技术过分自信,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逞强好胜,表现为胆大妄为的冲动,明知故犯;因为身体疲倦,精神松懈,注意力分散而顾不上安全生产规程等。因此,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从消除员工思想障碍入手,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活动。有目的的使员工逐步消除抵触、违反、消极、侥幸、松懈、逞能等思想障碍,增强“我要安全”的自觉性。
总之,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安全生产行为的主体——广大员工从思想认识到心理、行为都来一个大的转变,实现这两个转变,离不开大量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奖惩等工作。依靠“要我安全”的外因动力,促进“我要安全”的内在变化,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这样,我们的安全生产才能确保。
其实蚁穴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就是把它与长堤联系起来;单纯违章操作的某个动作也不可怕,可怕的是把那个动作与施工工序联系起来。就象饮酒一样,饮酒本身是生活中的一件乐事,但是要把醉酒与驾驭联系起来,生命之堤还能牢固吗?希望我们的每一个员工包括我们的协作队伍,要牢牢树立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让我们万力集团这个千里长堤变成坚不可摧的金刚之堤,让小小的蚁穴永无藏身之地。
安全第一绝对不是一句空话,也不是口号,需要落到实处。远的不说,就说近期萧山周边发生的各类事故,每每提及就非常紧张惧怕,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可能只是个故事,一旦发生在自己身上,就真的追悔莫及。
结合公司目前的状态,确实还存在很多隐患。
1、用电安全:生产车间用电及生活区宿舍用电
在例行检查中,总会有员工或组长甚至生产主管反馈,产线灯管维修不及时,甚至灯管莫名脱落,所幸没有砸到人,一旦事故发生,轻则头破血流,引起恐慌,重则发生触电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特此建议,电工必须一日巡线的通过看闻摸听进行检查,同时检查各类设施用电情况、设备是否存在漏电情况等,并及时纠正预防该类事件发生,防微杜渐。这就要求专业人员敬岗敬业,更要制定考核制度。
另外对员工也要进行宣导培训相关科普知识,除生产现场外,宿舍用电也应该有相关制度,在宿舍检查中,经常发现私自架线,电源不关闭,甚至电饭煲电池炉不断电的情况,最严重的是,手机窝在被子里充电,非常危险,极容易造成电池爆炸,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此类事故已经不再是新闻,时有发生,对于此类问题,我们更应该有明细严格的规定:人走电源关闭,不得私自拉线,通讯设备充电必须在什么环境下才允许。从公司另外一个层面上讲,除了必要的安全制度培训外,也应该满足新时代员工需求,对线路进行完善,避免私自搭线,和电源接口不够用的问题,最大限度的防止安全隐患。亡羊补牢那是血的教训,代价太大了
2、消防设施的检查要根据一年四季的情况分季节性检查,千万不要为了检查而检查,在检查工作中认真仔细,绝对不是签个字就可以,签下的那是责任,是公司一千多人的性命和公司全部财产,因此也要制定检查频率周期。
3、签订的安全责任书也不能形式化。很多员工每年签名单上签的内容是什么,自己都不清楚,包括我自己,签了三次了,内容却是一概不知,这是非常危险的,更别谈安全意识,安全责任了,这个需要纠正和完善,不是每年签一次就完事了,要从每进来的每一名新员工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什么样才是安全的,怎么样就会造成事故,如何预防。
4、安全通道,这点也应该检讨,每次安全指示标识发下去也没有仔细检查是否贴的合理,是否在关键时刻能起到指引作用。这点后续要加强该方面工作的觉悟,认真检查分析,与全体同仁代表商讨,制定科学统一的安全通道指示标准。
5、安全生产,在这个非常大的范畴里,我想借老师的一句话来警示大家,违章指挥等于害人,杀人,违章作业等于自杀。在安全生产这个大范畴里,我只想针对实际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曝光,避免以后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很多组长为了产能奖,要求员工违规操作,私自调置气密机,网络岗位省却测试流程,导致不良品流出,完全是自私自利,不把公司利益当回事,谋杀公司信誉,损害客户利益,此类管理者应该一票否决,不能有丝毫的迟疑。也有个别员工自作聪明,不按流程作业,罚款事小,客诉事大。应该警钟长鸣。
通过今天一天的学习,越学越感到惊慌,越学越清晰,感到责任重大,恐忘记所学,恐将安全意识麻醉抛之于脑后淡忘,只有快马加鞭,希望能将今天所学切实的落实工作实处,才不辜负公司的信任与一天的辛劳。
一、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
从总体形势来看,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相对比较稳定,但基层的安全环保工作依然严峻,综合管理能力还不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还达不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的要求。因此,需要我们基层领导正确认识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率领全员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环保工作,将各项安全环保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务求实效,不断夯实基层HSE管理,全面提高基层现场的事故整体预防能力,为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提高思想认识
近几年,集团公司、公司对安全环保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可以说,在当前形势下,安全是政治、是大局、是稳定、是和谐,更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作为基层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不断提高对安全环保工作的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环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深刻理解“安全是否决性指标,经营是计划性指标,节能降耗是约束性指标”,从发展惠及员工、维护员工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切实抓好安全环保工作。
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是关键,特别是基层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意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施工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按规定提取安全经费,保障安全设施的及时到位,切实解决安全技术问题。在日常工作当中,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不断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逐步完善HSE行为准则、HSE检查及考核标准、HSE奖惩管理办法,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促使HSE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环保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工作,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亲自组织完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HSE职责,并将责任目标和工作压力层层传递下去,直至每一名岗位员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一把手挂帅,主管领导负责,专业路分管,职能部门监控,党政工团齐抓,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和工作局面。同时,建立完善HSE奖惩约束机制,把HSE责任目标落实情况与有效的考核、奖惩结合起来,严考核,硬兑现,促使责任由全员共担。
四、加大执行力度
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注重执行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办事,养成尊重科学规律,反对违章蛮干的好习惯,养成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执行制度一丝不苟、完成工作精益求精的好作风。同时,还要培养各级管理人员事事从严、事事过细的工作作风,敢于叫真章,善于抓细节,及时发现和堵塞安全环保的漏洞,识别和防范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风险,落实各项消减控制措施,强化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员工识险避险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树立安全环保工作“没有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和“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时刻保持对各类风险和隐患保持高度警觉,筑起坚固的防范之墙,遏制一切事故的发生。
五、切实抓好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因此,要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组织全员开展全面、全方位的危害因素识别活动。项目经理要亲自组织开展,组织安全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事故类别、施工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现状开展危害因素识别活动,针对识别出的危害因素,及时制定风险消减控制措施,并充实、完善到施工项目“两书一表”、岗位“两书一表”和操作规程中,指导作业人员施工和操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总之,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全员参与,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抓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增强全员的安全环保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环保素质,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思想转变,从而有力促进公司安全环保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__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决定,《新安全生产法》正式颁布。《新法》颁布后,辽源监察分局迅速部署学习宣贯工作,分局先后组织了三次集中学习,并参加了吉林煤监局组织的统一学习。通过多次的集中学习和自学,对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背景、修改思路和修改内容都有了详细的认识和理解。
一、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安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十二方针,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zhan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二、新法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情况来看,全国大部分企业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能够比较好的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能够积极的预防事故发生,近年来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但也有相当一些中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依然存在。因此,安全生产法在修改时,着重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有效的制度制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觉的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保障义务,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完善政府监管体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在安全生产法修改过程中,国家各相关部门已经开始认识到以往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靠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已经难以为继,需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但当前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意识薄弱,依靠其自觉的加强生产安全工作,仍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新安全法充分立足国情,总结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吸取以往经验,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赋予监督管理部门执法手段和强制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加大对违法行为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在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出现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法的权威和震慑力难以得到有效的体现。因此,新安法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同时,还加大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罚款和处分的规定,既增加了企业违法成本,又加大了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从责任追究上督促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依法守法,保证安全生产。
五、进一步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以来,提出法律规定能明确的尽量明确,能具体的尽量具体。法律规定只有明确、具体,可操作性较强,才能够在实践中较好地得到落实。新安法新增和修改的67条条款中,充分贯彻和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律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的要求。在条文的表述上,尽可能的做到明确具体,这对新安全法的执行和落实起到促进作用。
新安法的颁布,标志着国家安全生产领域立法工作更上新台阶,国家对安全生产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向法治转变。监管监察执法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执法手段和强制措施进一步加强。新安法将成为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力武器,也将成为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的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