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据基层调研发现,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主要问题表现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机会少,提拔机会更少。
(二)队伍建设不完善。乡镇纪委目前虽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从事当地党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查办案件更是无从下手。派驻纪检组,目前派驻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发挥不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三)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巨。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更没有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原因分析
(一)认识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决定了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能力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单一,协调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跟班轮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励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纪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同时,为基层纪检干部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尽量少抽调和借用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良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近年来,上饶县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始终勤奋敬业、踏实进取,保持政治坚定、清正廉明,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纪检监察队伍在全县干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与口碑。2011年6月,上饶县纪委监察局被中纪委、监察部、人社部联合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一、纪检监察队伍基本情况及队伍建设主要做法
目前,上饶县现有纪检干部184名,其中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含纪工委、监察分局)纪检干部65名,县直有关单位纪检干部33名,乡镇纪检干部86名。在新形势下,上饶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建立起一系列有特色的工作方法,切实加强了干部自身队伍建设。
(一)抓教育培训,强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举办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选派了50多批次120余人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委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通过集中理论讲授、互动讨论交流和实地参观考察等培训形式给纪检监察干部“充电”,使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明显增强。二是加强全面培训。每年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集体培训、派出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强化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2011年县乡换届以来,分别对40余名新任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进行了业务培训,分三批次组织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和新任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50余人参加了市纪委组织的专题培训,有效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提升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能力。三是注重实践锻炼。通过开展“做党的忠诚卫生,当群贴心人”等主题实践活动,采取干部轮流讲学,开展执法监察、作风督查,交办信访调查和查办案件等工作任务,使干部在实践中提升了办文、办事、办案能力,锤炼了敢于吃苦、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工作作风,使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增长才干,有力地提升了纪检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抓干部使用,强队伍活力
一是严格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按照《上饶县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要求,严把资格“入口关”,要求调进县纪委监察局的干部,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综合素质较高这三个条件,确保了委局机关干部队伍的质量。二是配足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2个乡(镇、街道)分别配备了一名纪委书记和一名专职副书记,各乡(镇、街道)配备了1-3名纪委委员,在全县212个村级党支部各设一名村级纪检委员。组建八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县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理顺了工作关系和运行机制,为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29名干部施展才华、锻炼成长创造了良好平台。三是加大干部推荐使用力度。积极向县委推荐作风过硬、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一批干部得到提拔重用。2010年以来,先后有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得到提拔重用,进一步调动了纪检监察干部积极性,激发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活力。
(三)抓监督管理,强责任意识
一是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等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八个纪工委、委局机关内设室(中心)及22个乡(镇、街道)纪(工)委纪检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达到了严明纪律、端正作风、提升效能、推动工作的目的。二是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先后建立完善了《县纪委监察局内部管理规定》、《县纪委机关干部行为规范工作纪律考勤考核制度》、《纪工委监察分局运行管理的若干规定》、《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若干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达到了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工作创新、实现科学管理的良好效果。三是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经常利用下基层调研指导的机会听取当事人对纪检干部工作的反映,特别是有无执纪违纪现象。
(四)抓后勤保障,强队伍后劲
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发【2009】10号文件规定,努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不断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干劲和后劲。一是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经费保障机制。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纪检监察业务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对全县的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实行倾斜政策,做到经费优先安排、优先划拨,有力地保障了办案所需经费。2010年起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和办公经费预算按照司法机关标准执行。二是加强纪工委监察分局后勤保障工作。八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租用县汽车站三层办公楼集中办公,有办公室16间,会议室1间,谈话室1间,总建筑面积560平方米,配备电脑16台,电话16台,打印机3台,工作用车4部,人员经费参照司法机关标准执行。三是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后勤保障建设。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全面执行实报实销制度。基本达到了“四有”,即: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有基本的交通保障。乡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享受规定的办案补贴。
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我县目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总体情况是好的,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依赖的队伍,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目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政治素质不够强。少数同志平时不注重理论学习,缺乏党性锻炼,政治理论素养不是很高,政治锐敏性、鉴别力不够强;有的精神状态不佳,缺乏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安于现状,得过且过;有的不能正确对待名利、权力和地位,考虑自身利益问题较多,甚至以权谋私,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较严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习惯于发号施令,颐指气使,等等。这些问题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削弱了纪检监察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是干部不够专职专用。对乡镇纪委来说,很难保证纪检监察干部专岗专职,专人专用。乡镇纪委书记大多都兼管了财税、宣传、综治等工作,兼职多、任务重,全年绝大部分的时间忙于这些“份外”事务,以致自已的本职工作反而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县直有关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也都分管了其他业务工作,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有些纪检监察机构多年未办过一件案件,形同虚设。
三是队伍管理缺乏专业化。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专门监督的部门,属执法执纪机关。其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要有特殊的内部管理,不能等同于其他一般的党委政府部门,管理模式上要尽可能地参照公检法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而目前的状况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内部管理的方式方法上与党委政府部门没有什么区别,流于常规化和一般化。正是因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
四是干部综合素质不够高。由于纪检监察机关准入制度有时执行不严,导致纪检干部的素质参差不齐。同时,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流的机会少。这种“进口大出口小”现象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上缺少有效的学习培训机制,干部所掌握的知识难免单一陈旧,综合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难以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缺乏、沟通左右协调各方的能力欠缺、处理实际问题方法不多、思想解放程度不够、思维方式狭隘单一等等。
三、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针对目前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必须采取综合措施,狠抓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履职能力,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思想建设,永做党的忠诚卫士。思想建设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一是加强党性教育,强化政治素质。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神圣职责,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努力达到政治效果、执纪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加强宗旨教育,强化服务意识。要抓好宗旨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努力做到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强化自律意识。要特别注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政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坚决克服不廉洁现象,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
(二)加强组织建设,增强纪检干部自身活力。组织建设是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保证。一是高配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规格。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进一步明确纪委常委、各室主任等各个层次的纪委干部的级别待遇;二是高配纪检监察干部的领导职数。要科学合理地设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常委、内设机构负责人、各级纪检员的职数配备方法,尽可能地争取多配备职数;三是高配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编制。要制定统一的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编制配置办法,尽可能地增加纪检监察干部的编制数量,配强配齐纪检监察干部;四是高配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经济待遇。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特殊的办案装备和特殊的激励机制,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充足的行政经费作保障。要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要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对干部的系统内提拔重用,系统外使用交流作出硬性规定,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纪检干部综合能力。能力建设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一是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开展多岗位煅炼。合理设定轮岗年限,要求干部在某个岗位上工作满期后必须轮岗。合理设定交流年限,要求干部在某个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满期后必须交流。交流包括系统外交流和系统内交流,要在注重系统外交流的同时积极做好系统内交流工作,做到不仅可以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进行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机关之间进行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一般干部。这样多岗位煅炼,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还可以避免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而产生的消极因素;二是实行资格准入制,抬高纪检监察机关“门槛”。录用一般干部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注重选调和录用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等知识的专业人才,向社会公开招考,以此抬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准入门槛,彻底解决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问题,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下好的基础;三是拓宽学习培训渠道,提高整体素质。以各类培训为平台,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常规业务轮训,保证每个在职干部1-2年就能有一次业务培训的机会,以此提高干部的专业水平。对在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业系统培训,既学业务,也学管理、金融、法律、电脑等综合知识,以此提高干部的综合水平。要加强学历教育,积极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在职进修、自学、函授等多种途径接受学历教育,获取高学历。
(四)加强作风建设,造就作风过硬的纪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是干部建设的关键。纪检监察干部既是执法者又是监督者,这就需要我们的作风更加过硬,随时随地经得起检验,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因此,必须加强纪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尤其要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整改。一要改进学风。要立足学以致用,从工作实际出发,不断拓展学习领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思想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同时要在创新中学习,以创新的观念、发展的思路、科学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二要改进工作作风。要克服形式主义,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基层出谋划策、排忧解难;要从单位具体实际出发,在预防腐败问题上出实招、求实效;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制度,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敢于叫真、敢于碰硬,做到违纪必究、有案必查、一查到底。三要改进领导作风。好的作风可以带出好队伍、好风气。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为干部职工树立起良好榜样;要心系群众、服务群众,关心困难群众疾苦;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新的时代赋予纪检监察干部新的使命,新的形势带给纪检监察干部新的挑战,我们必须不断更新观念,充分认识纪检工作所处的重要地位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能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和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有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不断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总体来说,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积极向上,工作恪尽职守,有一定的战斗力,表现为:一是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知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服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干好本职工作,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二是爱憎分明,痛恨腐败现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与广大人民群众一样,对腐败分子、腐败行为是深恶痛绝的,在实际工作中能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严,是党和人民群众可以信赖的反腐败的重要力量。三是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在工作、生活中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廉洁自律,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但是,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队伍建设没有走上法制化轨道。建设一支什么样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如何建设?没有上升到法律高度,甚至党内也没有一件专门关于队伍建设的条规,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太规范。二是队伍管理一般化。纪检监察干部虽然也是一般的共产党员、公务员,但还是有其特殊性,然而,在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中,却与其他党员、公务员基本上没有区别,没有体现出干部队伍专业化的思想。三是干部配备不齐。各乡镇纪委虽然选举了5-7名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外,其余委员都是挂名的,是由各单位的人凑起来的,从来不会、也不可能参加纪检监察工作;大多县直单位的纪委根本就没有纪委委员,只有一个纪委书记,别无他人;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县直单位监察室也只有一个主任,都是兼职的,有的是非党员。在只有一个干部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机构是不能办案的,因此,干部配备不齐是影响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四是干部不能专职专用。乡镇的纪委书记都要分管大量的其他的工作,主要的精力不是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而是主要忙于乡镇的计生、税收收缴等中心工作。乡镇纪委书记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后,这个问题更为突出。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也都分管了其他业务工作,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至于监察室主任,更不用说,他们都是由各单位人秘股长兼任,能用于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能有多少就可想而知了。因此,有些乡镇、县直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多年未办过一件案件,形同虚设。五是干部队伍不稳定。乡镇纪委书记年年有小变,三年一大变,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也变动频繁。几乎每过二三年,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就要全部换成新面孔。六是干部的业务水平较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快、业务培训少、从事业务工作的时间、精力不多,因此,普遍存在业务知识不足,办案能力较低等问题,甚至有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在职时,没有办过一件信访件或立案件,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程序都不清楚。
同时,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主观上或多或少存在以下一些消极思想:一是“临时工”思想。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较快,交流的干部一般要离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所以,有些纪检监察干部有“临时工”的感觉,工作中顾虑较多,业务钻研也不积极,认为等到自己业务精一点,可能就得离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了,学也没多大意思,还不如花点时间学一些其它的东西,给自己留一条退路。二是“资格不明”思想。用什么证明你是纪检监察干部呢?唯一的办法就是办案时,纪检监察机关开具的一张介绍信。除此之外,既没有象公安、法院等部门那样为执法人员建档立卡、统一身份编号,也没有任何证明你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有效证件,纪检监察干部好象属于“编外”人员,有点名不正,言不顺的感觉。三是“人身不安全”思想。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都是赤手空拳去办案,一旦违纪违法分子狗急跳墙,作乱行凶,纪检监察干部根本无法自卫,挨打受伤甚至付出生命代价不是危言耸听的。四是“受打击报复”思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地域范围小、熟人多。被查对象低头不见抬头见,要报复纪检监察干部是轻而易举的事。调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后,又很可能在曾经被自己查处过的领导手下工作,这就更惨了,穿小鞋的日子肯定会有的,这时,可就哑巴吃黄连了。
面对目前这种状况,如何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完善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干部队伍。成立了党委的基层单位,必须同时成立基层纪委。没有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要根据需要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但是,不需要或条件不成熟的单位,则坚决不要成立纪检监察组织,以免设而无用,影响纪检监察组织的形象。所有纪检监察机构都要配齐配强人员。每个纪检监察机构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的干部,以便开展工作。要严把纪检监察干部的入门关,选拔的干部必须具有较好政治素质、较高的文化素质,并愿意献身于纪检监察这一崇高的工作。不能随便调人进人纪检监察系统,更不能把纪检监察机构当成安置闲置人员的地方。纪检监察干部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2、明确法定资格,促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实行权由法定的原则,参照公、检、法机关为执法人员建档立卡、统一身份编号的做法,由法律创设和规定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力和义务,实行权责平衡。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专业性强,要求很高。这就必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仅要懂党纪国法,还要懂案件侦破,懂经济,懂财务,甚至要懂电脑,懂英语。要培养这样高素质的人才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必须经过较长时期的学习、实践才能造就。可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是十分现实和必要的。为配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稳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前题,应规定,非法定因素,不能随意将纪检监察干部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只要纪检监察干部是合格的,其本人又愿意,可以允许其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直至退休。在纪检监察干部没有犯错误,又能够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前题下,若要将纪检监察干部调离纪检监察系统,事前应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创新干部队伍管理机制,重视干部交流。应出台一个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专门文件或队伍建设的有关条规,包括培训、考核、交流、调整、奖惩以及派驻机构的管理,以便于操作。逐步做到派驻县直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以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为主,编制的管理,人员的调配、使用,应以县纪委、监察局为主,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考察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条件成熟时,可实行由市纪委、监察局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包括向外系统的交流和本系统内交流。以往更注重向系统外交流,系统内交流反而是薄弱环节。为此,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向外系统交流工作的同时,更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在本系统内的交流;不仅可以在同级纪检监察机构之间进行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之间进行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一般干部。这样,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也能避免因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
4、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只有不断学习,纪检监察干部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应该主动自学,向书本学,向周围同志学,在实践中学。同时,组织上也应该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学习的场所和条件。一是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定期举办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轮流进行培训,使每个在职干部每1-2年就有一次培训学习的机会,帮助他们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并确保新进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上岗前有一个月以上的培训学习时间,使他们迅速适应新的岗位。二是建设全日制纪检监察干部学校(学院)。设立中专、大专、本科不同层次的专业,在高中毕业生或在职纪检监察干部中招收学员,培养纪检监察专业人才,充实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三是加强学历教育。积极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在职进修、自学、函授等多种途径接受学历教育。
5、关心干部成长,提高干部待遇。继续落实上级关于“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决定,并善于从纪检监察干部中发现人才,提拔重用。应明确规定,纪检组长必须参加本单位的班子成员会,并参与本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以加强监督。各单位应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案用车等,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应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活,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全身心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多年的实践证明,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强、能打硬仗、党和人民信赖、能够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任的队伍。但面对新形式、新任务,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还存在一些与形势任务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时期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首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担负着双重任务和责任。一方面,作为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努力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其次,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工作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纪检监察干部各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纪检监察工作要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第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近年来,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作风和纪律方面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极少数人甚至蜕化为腐败分子,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声誉,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这说明纪检监察机关并不是天然的净土,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深入,腐蚀与反腐蚀斗争更加尖锐的情况下,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二、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对照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一是个别干部在办案中有畏难情绪。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务人员作案越来越隐蔽、复杂,一起案子往往要牵扯纪检监察干部很多精力才能结案,使得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该项工作存有畏难情绪;另一方面,纪检监察工作是查办违纪违规人员的工作,工作中不免会遇到领导、朋友打招呼、说情等尴尬事情,这给纪检监察工作也带来了一定阻力;再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属“清水衙门”,同经济部门相比不仅待遇差,而且干部的晋升渠道也比较窄,导致一些干部心理不平衡。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还不高。个别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淡薄,缺乏主动思考抓纪检监察工作的积极性;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把自己混同于一般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有的甚至违规违纪。三是纪检监察队伍力量总体薄弱。当前,在一些乡镇和开发区纪委书记一般是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由于他们分管的工作较多,难以有更多的精力顾及纪检监察工作。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狠抓思想教育,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一是要突出教育的重点。要加强艰苦奋斗的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要加强纪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二是要创新教育的形式。要打破纪检监察工作比较沉闷的局面,少搞说教,多搞活动,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比如,多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业务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书画比赛等赛事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到各个单位、各个层面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活动,让干部走上前台,在教育别人的过程中教育自己。三是要确保教育的效果。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搞一阵风。工作再苦再忙再累,也要坚持既定的学习制度,雷打不动。并且,调动或提拔干部要把平时学习的情况作为重要依据,严加考核,确保学习见到实效。
(二)加强管理培养,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创新纪检监察干部管理机制,建议在纪检监察机关之间实行干部的横向交流、纵向交流,多岗位煅炼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建议进一步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在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的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资格准入制,严格资格考试考核和审批程序,严把进人关。建议开辟纪检监察干部挂职锻炼的新途径,在抓好干部在系统内的挂职锻炼的基础上,合理安排优秀年青干部到系统外进行挂职锻炼,既可以到经济发达地区锻炼管理能力,又可以到贫穷落后地区锻炼工作作风。建议加速筹建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的训练力度。
(三)强化制度执行,治理纪检监察干部的失范问题。首先,对所有管理约束纪检监察干部的现行有效的制度抓好贯彻落实。第二,针对干部容易犯错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已暴露出来的干部管理监督上的薄弱点甚至空白点,从机制、制度等方面入手,及时补漏补缺,设置监督关口,增加监督措施。第三,严肃查处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以权谋私、受贿、腐化堕落等问题,维护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四)健全奖惩机制,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奖惩机制,为纪检监察干部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从而把纪检监察干部的注意力引导到靠素质竞争、凭能力进步上来。通过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潜在能力能够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保障,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提高素质为目标,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建设一支思想端正、靠得住、业务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近年来,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积极探索有效措施方法,从优化干部结构、强化培养锻炼、完善激励机制,创新考核办法等方面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不断推动公司纪检工作实现新突破。现根据工作要求,将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及下一步意见建议进行调研。
一、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目前,集团公司纪委配备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1名,下设“一室两组”。即监督检查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5人;在大通和鱼卡两个矿区分别设置纪检组,各配备专职人员4人,由集团公司纪委垂直管理,对大通的6个和鱼卡4个二级单位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公司各二级单位根据党员人数、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均设立了纪委或纪检组。其中,鱼卡公司设纪委,配备专职纪委书记1名,下设纪检室,配备专职纪检人员2名;对涉及物资采购和销售的两个二级单位(物资供应公司、民光销售公司)配备专职纪检组长,由公司直接委派管理,两公司均设立纪检室,各配备了专职纪检人员2名;团鱼山露天煤矿、物业公司等7家二级单位均设立纪检组,纪检组长由集团公司党委任命(均为兼职),具体工作受集团公司纪委和所在矿区纪检组领导和指导。同时,各基层党支部都设置了纪检委员,从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全公司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3人,兼职干部14人。
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工作。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监督履职尽责过程中,不仅要时刻把握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方针、任务、政策、方法和基本知识,具备独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而且要熟悉经营、生产、安全、财务等各方面的管理流程和专业知识。通过调研发现,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纪检干部队伍能力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队伍能力素质的好坏直接决定纪检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得到了加强,但现有的专兼职人员中绝大多数刚步入纪检监察岗位,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缺乏实践经验,尚不能有效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目前,集团公司现有的专兼职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专职纪检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在日常履行监督职责时业务素质不高、履职能力不强,工作常常捉襟见肘。
(二)部分纪检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和老好人思想。纪检工作容易“得罪人”。部分纪检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敢“得罪人”,担心得罪领导、担心影响个人人际关系,更担心影响自己的前程。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从而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老好人的心态。
(三)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新任务,部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论理解把握不到位,工作抓手不够准确。
(四)工作方法过于简单化。检查没有针对性,创新能力不足,对查找出问题没有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部分纪检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找出他人的问题,没有对问题的整改落实进行跟踪落实,出现“年年抓整改、年年老问题”现象,造成检查工作成效不大。同时随着纪检工作的不断深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个别同志安于现状、固步自封、不思进取、停滞不前。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三、提高纪检队伍建设的对策
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纪检干部是根本也是保障,必须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干部自身建设。集团公司纪委瞄准纪检工作短板弱项,以强化内部监督等为重要抓手,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清廉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夯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石。
(一)着眼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集团公司纪委大力开展全员培训,推动纪检干部增强本领,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按照纪检年度培训计划,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纪检业务培训。积极选派工作骨干参加中纪委、省纪委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选派纪检干部参与省纪委案件审理工作,通过跟班学习、以干代训等形式,加强纪检干部多岗位历练,不断提升纪检干部综合能力。
(二)强化对纪检干部教育监督工作。利用每月1次政治学习,每季一次业务培训,纪检微信群开展教育引导工作,提升纪检干部自身廉洁从业意识。
(三)严管厚爱、刀刃向内,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条规定》以及《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自身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四)加强创新。在细节上下功夫,在方式上创新招。在日常工作中客服经验主义、惯性思维,提高对工作的科学研判,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在评先选优工作中设立“优秀纪检工作者”奖项,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纪检工作者给予表彰和肯定,有力的调动了纪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重要事项督察督办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问题线索集体研究评估专题会议制度》《“政治画像”评价和企业政治生态报告制度》等21项规章制度,确保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及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各项决策部署及重要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限期督办,大大提升问题整改成效,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意见建议
(一)建议继续从省纪委层面加大对国有企业纪检专业知识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国企纪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针对国企纪检人员理论知识薄弱,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的问题,仍需深入系统学习纪检监察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通过交流、学习、座谈、调研、观摩等方式,开拓思路和眼界,使工作目标一致,工作思路明晰,工作信心和勇气充足。
(二)建议有计划地选派国企纪检干部到省纪委、驻工信厅纪检检查组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或是以案代训。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国企纪检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监督部门,具有督促检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职责,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最终要靠基层党组织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贯彻实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重大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保证,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提高素质为目标,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一支“思想端正靠得住、业务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适应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深入,反腐败斗争已从侧重遏制转到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上来,并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趋势。新形势、新任务不断赋予反腐败新的内容,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和治本力度的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任务也越来越重,需要进一步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进行改革,有效地从根源上减少和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的日益多样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提高业务能力的需要。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新领域也不断产生。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业务能力都需要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主要应该做到:一是准确把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在重大问题上分清是非,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二是增强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增强原则性,在人情、风情、关系网面前理直气壮;三是要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开拓进取,办事严谨;四是坚定立场,经得起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考验,决不被形形色色的腐败分子拉下水,在任何情况下不犯错误。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同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办事效率不高等。因此,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反腐蚀能力和业务能力,显得非常必要和紧迫。
二、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要求
xx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要“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十六字要求,新的形势和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要求:
(一)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
1、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思想水平的集中体现,要从工作任务出发,不断增强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准确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勇于开拓和创新。
2、业务素质。业务素质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的与工作职责相适应的知识能力。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工作,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同时还要求具备非常强的专业知识,要时刻把握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方针、任务、政策、方法和基本知识,还要有较强的能够独立开展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道德素质。道德作为行为规范,是以善恶、荣辱等观念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评估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与党的其他干部一样,应以共产主义道德为指导、调整自己的行为,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4、心理素质。包括性格、气质、情绪以及自我意识中的道德感、理智感、责任感等诸多方面。纪检监察干部面临复杂、艰苦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决定了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如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忍不拔的意志、沉着冷静的情绪、乐观开朗的性格等,这些都是纪检监察干部不可缺少的心理素质。
(二)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要求
1、政治坚强,明辨是非。这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的最起码要求。首先要政治上过的硬,忠于党和人民,坚贞不渝,百折不挠,始终坚定不移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始终坚定不移地与一切腐败现象做坚决的斗争。同时要认真学习xx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用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次要始终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不动摇。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通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树立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在是非面前要旗帜鲜明,有较强的政治鉴别能力和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2、恪尽职守,精通业务。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把自己从事的工作当作自己的职业理想,要有神圣的职业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精神。纪检监察干部所在的机关是“清水衙门”,但工作任务却相当繁重和艰巨。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处理好名利、得失、苦乐的关系。
纪检监察干部要具备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如观察、分析、判断、调查研究、组织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要能够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观点、方法以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去分析处理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运用调查研究的基本功,根据不同的情况,运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精心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给党的工作创造良好的政治稳定环境。
纪检监察干部接触的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是一位学习型干部,不断补充和更新知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原则,秉公执法。这是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之一。坚持党性原则,其核心就是实事求是。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在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忠实履行职责。树立法制观念,依法办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
4、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任务,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做到廉洁奉公,决不能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教育、挽救、处理人的工作,自己首先要以身作则,高标准,严要求,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站得稳,行得正,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真正做到耐得住清苦,抗得住诱惑。
5、勤奋工作,乐于奉献。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自己肩负的重任,时刻想着党和人民对自己所寄予的厚望,增强自己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虽然纪检监察干部处于比较艰苦的地位,工作清苦,但是越是在这样的环境和地位,越要讲党性,顾大局,讲奉献。站得稳,挺得住,艰苦奋斗,任劳任怨,自觉当好党的忠诚卫士。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更加艰巨复杂,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有效性,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尤为重要。为使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策水平、观察问题和处理矛盾的能力与新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就必须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素质、道德品质素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从整体上看是好的,
政治坚定、作风正派,能够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较好地实施其监督和服务职能。由于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在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里也有极少数人经不住权力、金钱、美色诱惑和考验,堕落为腐败分子。正人先正已,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要保持坚定的立场,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做清正廉洁的模范。
2、不断增强文化业务素质。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强、原则性强、
涉及领域比较广,工作难度比较大,因此要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和掌握各种相关的法律知识,精通党纪政纪法规,了解和熟悉市场经济管理中有关金融、贸易、财务、审计、税收等各种业务知识,扩宽知识面,由过去“单一型”的知识结构转变为“复合型”的知识结构。
3、加强纪律作风素质的培养。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恪尽职守、
公正严明、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就要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优良的工作作风,要在工作实践中继承和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既做到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又要反对弄虚作假、言行不一;坚持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持和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反对好人主义、阿谀奉承;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作风,反对以权谋私、敷衍塞责;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奢侈挥霍。
4、保持高尚的道德品质素质。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很多
人经不起考验,抵制不住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经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在资产阶级糖衣炮弹面前败下阵来,损害了党的威信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形象,在群众中产生了极坏的影响。所以纪检监察干部要有严格的自律精神,要坚定自己的理想和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受得住“委屈”,把得住“原则”,永远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5、完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构。
一是提升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职务力度。现在机关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一般只设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个别单位由党委(党组)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从行政领导职务排位来看,同是副科级领导干部,纪检书记(纪检组长)排在行政领导的末位,这样的监督让纪检书记(纪检组长)感到力不从心。建议统一由党委(党组)副书记兼任纪检书记(纪检组长),有利于开展工作。因为从行政领导职务的排位来看是部门、单位的二把手,排在党委(党组)书记的后面,有利于监督其它班子成员。
二是实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片组制。部门、单位只设一名纪检书记(纪检组长)身单力薄,行政上又受同级党委(党组)的领导,给监督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建议由3~5名纪检书记(纪检组长)组成一个纪检监察片,负责此3~5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片组纪检监察干部实行统一调配,根据此3~5个单位工作轻重开展轻重缓急的纪检监察工作。各片组纪检监察干部统一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统一调配,根据工作和查办案件需要进行定期不定期交流使用,实行片组纪检监察工作,有利于集中力量查办案件和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三是实行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制。学习中纪委的做法,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统一由上一级纪委监察部门管理,统一工资福利、统一人事调配。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可设立干部调配科,对派驻部门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交流派驻。这种派驻不受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的领导,有利于加大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