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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10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10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10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写什么呢?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通常就可以写一篇心得体会将其记下来,这样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篇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及附则,共计1260条,涵盖中国人生老病死的各阶段和社会生活中的各方面,保护的权益范围相较于同时被废止的9部法律更加广泛。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每个人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学习好、宣传好、维护好、实施好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普法教育的重要工作,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系。

坚持法治思维,带头把民法典学习好。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党员干部只有先学一步、学深一步,不断用民法典武装头脑,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只有系统学习民法典,才能在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准确把握为官和做人做事尺度;才能进一步明白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怎样用民法典维护群众利益;才能做到法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不逾越,真正以法治思维学习好理解透民法典,并以此指导工作、干事创业、服务群众。

维护法治权威,带头把民法典宣传好。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维护法治权威,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社会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搞好宣传,引导更多力量参与,形成制度化、体系化的民法典宣传队伍。要通过编写下发群众喜欢的普法书籍、影像资料、宣传单等,讲清重大意义;要通过召开院坝会、绘制宣传墙、树立宣传牌等,讲清重点内容;要通过文艺汇演、专家巡讲等方式,把握重点环节。要从拓展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手段中,让民法典深入人心。

坚守法治底线,带头把民法典遵守好。知敬畏,方能存戒惧守底线。党员干部要坚守法治底线,把对民法典的尊崇转化为自觉遵守,做到任何时候都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依法办事,决不越雷池半步。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时刻提醒自己身为党员干部,仍是普通公民,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和特权可言,只有带头遵守的义务,没有违背和践踏法律的权利,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要时刻以法治精神为准绳,旗帜鲜明捍卫民法典的尊严,维护民法典的权威,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践行法治精神,带头把民法典运用好。党员干部要扎实践行法治精神,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自觉行动。要坚持把用好民法典作为提升能力素质的重要内容,使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民法典作为一面镜子,烛照自己、规范行权。要提升实施效果,教会群众善用民法典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在用好民法典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使民法典在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书写“中国之治”崭新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篇2

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知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要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党员干部作为人民群众中的先锋队,要立标杆、做表率,带头学习、积极宣传,以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增强人民群众认同感、获得感,释放出民法典的澎湃力量。

领悟上增点“正气儿”。“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便利人民、有令必行是治理国家的主要手段。民法典的落地生根历经4次启动制定和编纂,10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年艰苦细致编纂,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回应了人民群众日益广泛多样的关切。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强化思想站位,坚决做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维护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者。“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党的领导下,将这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推动法治建设劈波斩浪、社会生活风清气正。

学习上冒点“热气儿”。常言道:“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基层党组织作为党的肌体的“神经末梢”,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广泛搭建“学习的平台”,将民法典的学习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开展集中培训班、党员座谈会、主题党日等丰富多样的形式,确保民法典的学习入脑入心、学深悟透。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个人自学、集中研讨、座谈交流等方式领学促学,立标杆、做表率,勤于思考,积极实践,在学思践悟中精准把握重要内涵,不断提高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要重点加强对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等和基层一线密切关联领域的深入学习,充分运用党建引领这个重要抓手,最终在群众中形成“榜样”示范,团结带领人民群众知行合一、学以致用。

宣传上添点“活气儿”。知法是用法的前提。群众在哪里,宣传的触角就要延伸到哪里。基层是民法典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要大力、及时、广泛宣传好民法典。讲好“大白话”,宣传过程要注重对专业术语的解读,多举群众身边鲜活事例,用“小故事”传递“大内涵”,用人民群众能理解、易记忆、用得上的方式方法进行宣传。用好“新媒介”,不仅要广泛利用“手册、海报、喇叭、宣传栏、制度牌”等传统媒介,还要紧跟潮流,创新宣传形式,充分运用“微博、微信、Vlog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突出显示民法典姓“民”的根本要义,针对性开展互动化宣传教育。要激发“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参与性,让宣传氛围“活起来”,使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多措并举,掀起学习宣传热潮,真正让民法典入脑入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民惟邦本、法系根基。”民法典回应了人民的期待,厚植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底色,是中华民族5000多年法律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循,让民法典之光更加耀眼,民法典之力更加澎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篇3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之前,围绕民法典学习,我写了《做实“笨”功夫 练出好功夫》,认为,民法典的学习还是扎稳“马步”,勤做“笨”功夫才好。今日,学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深感,我们要对照“民法典”视角,打开镜头“广角”,对不适应之处及时“聚焦”修正。

党政干部要习惯对照“民法典”视角,打开现有行政规则、规定“广角”,对与民法典相悖者及时“聚焦”修正。“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决不能对时代的新发展新变化视而不见,决不能仅以一句“以往如何如何”搪塞了事,决不能以一句“我不懂”“我不知”“我不了解”作为不落实民法典的借口。要切实扛起时代责任,积极发挥党政干部“先学一步”“先做一步”作用,以自身较好的民法典知识掌握,以主动结合工作职责的民法典视角,及时做好相关行政规则、规定的修定完善,避免实践中出现和民法典不一致,甚至“反着干”“打架”的现象。要树立民法典思维,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切实让民法典精神融入到老百姓大事小情的处理之中,让民法典成为回应百姓呼声,维护百姓正当利益,守法者受保护、违法者受惩戒,体现政府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带给人民更多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法律工作者要习惯对照“民法典”视角,打开现有法律、法规“广角”,对与民法典不相适应的地方“聚焦”修订完善,体现担当作为。专业人做专业的事。民法典的出台,无疑凝聚着一代代法律工作者的探索和实践。当前,民法典的普法、宣传、实践同样离不开广大法律工作者的专业解读、落实。法律工作者要勇于担起时代赋予的重大机遇和责任,在民法典融入百姓生活、融入社会实践的过程中,体现法律工作者的志趣、抱负和努力,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为法治国家的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纠纷和案件的审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感受到时代进步的力量,感受到民法典“民”字当头的伟大力量。

党员同志要对照“民法典”视角,打开约束个人行为“广角”,对“八小时之外”“单位之外”“组织视线之外”要主动“聚焦”修正。民法典的学习运用,从来不仅是法律工作者的事,而是和每个人人生的各个阶段、和民事活动各个领域息息相关,是一部代表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权益的好法典。作为新时代党员,不应有任何特权,而要更严格纪律约束,更好地遵守、维护、捍卫民法典的“特权”。党员要用好民法典,首先要学好民法典。要加强原文的学习,逐字逐句深化了解认识,要认认真真打好民法典基本功,把“马步”扎稳,把功夫练实。其次,要主动宣传民法典。要体现担当,做出自己的努力,主动向身边人、工作中人、家里人宣讲民法典。要善于通过典型事例,以故事化的表述、情节化的讲述,让更多人知道民法典、熟悉民法典,学会用民法典捍卫自身正当权益。第三,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民法典。“法与时转则治”,民法典是一部伟大的法律,它的具体环节也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有所变化,我们要有完善民法典,让民法典更符合时代需要、百姓需求的志气和决心,在火热的社会实践中主动运用民法典,在运用中捍卫、在捍卫中完善。第四,党员要多在“看不见”的地方着力、做实。对于党员同志来说,遵守民法典的标准要求不能降低,也不能混同于一般群众,应当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要加强自我修养,放大人生格局,升华人生境界,用好民法典,尤其在“八小时”之外,别人“不容易看得见”的地方,体现诚信、担当、律己、责任,为诚信社会建设,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自己的努力和坚守。

“视角”“广角”“聚焦”终究要落于一个“实”字,践于一个“行”字。要实实在在学、老老实实用、认认真真思、扎扎实实做,真正做到以民法典实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让民法典带给人民以温暖与守护,让公平和正义的阳光照耀神州大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篇4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诞生了,标志着我国从民事单行法时代迈入民法典时代。回溯民法典的“前世今生”,它的成功编纂历经波折起伏,五易其稿而不改其志,它的诞生是中国法治体系不断建立健全的缩影,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初心使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66年初心不改,致力更好维护人民权益。作为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的出台意义重大,它标志着民事法律制度的成熟。一直以来,物权法、婚姻法、合同法、继承法……这一部部单行法都在维护着我们的权利,而现实生活中,难免出现同一个民事事件牵扯到多部法律,而单行法的适用范围出现重叠甚至冲突的情况,还会有特殊的案件,利用单行法的有限范围钻空子,打擦边球。而新的民法典,用7编把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包含在一部法律之下,既可以消除重叠,又能查漏补缺,真正实现法律“1+1>2”的效果,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为我国的民法提供了统一的法律依据,更好地保护着我们的权利,凸显着我国的法律规范从量到质的变化。

66年执着前行,着力全面凝聚人民智慧。“汇集民智”是民法典编纂中一以贯之的理念。从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起草民法典,直至2014年11月确提出编纂民法典,历经60年的意见征集与探讨从未间断,这个“汇集民智”的过程为民法典的建立健全打下了坚实深厚的民意基础。直至此次通过民法典,在党的领导下,严格规范履行所有程序,每个环节都着眼于凝聚人民及社会规则的最大共识,通过多次论证会、听证会和研讨会,邀请不同领域的法学家、全国人大代表、司法实务部门、各业务部门的同志参加,公布每一次提交审议的草案,充分征求社会意见,做到充分凝结人民智慧和意志。

66年使命担当,接力推进人民至上发展理念。“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作为新时代的民法典,立足中国特色和国情,传承中华文化的“精气神”,把脉人民需求,彰显了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民法典的诞生必将接续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更加深化,推动法治精神、法治内涵、法治文化更加深入民心。“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民法典终将融入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全面维护群众利益,以法治力量引导广大群众向上向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篇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果。如何更快、更好地让群众多了解、多普及民法典?通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优势、加大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化作促学懂法之风,推动民法典“下基层”“进农村”。

宣传发动造氛围,成为教育推广的“宣传员”。在“引”上做文章,“吹响”宣传发动的号声,基层村干部在农村宣传发动上起着很大作用。充分发挥基层资源优势,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情况,发动基层干部力量,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以多元化方式在“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宣传,做到让村干部“动起来”,让宣传推广“跑起来”,让群众对民法典有初步了解。

党员干部带头学,树立先学先悟的“排头兵”。做到党员干部“亮身份”,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召开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上党课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学习交流、分享心得,通过评星积分等方式,让党员干部“比、学、赶、超”,在群众中形成“榜样”模范,抓典型,促推广。同时,组织主题活动、知识竞赛等活动,发挥“传、帮、带”作用,让党员干部先学习、先领悟,基层群众跟着学、乐意学。

理论宣讲强推进,开设民法典普及的“主课堂”。打造普法讲堂,通过党员教育平台、新时代文明实践讲堂、远教广场等平台,打造民法典“普法讲堂”,邀请当地司法部门、专家、教授、学者等到基层宣讲教学。借助典型案例、群众身边日常小事纠纷等,化繁琐枯燥的法律理论为生动形象的“活例子”,促进村民对法典的理解,养成群众自觉守法的意识。

落实行动有保障,构建答疑解惑的“咨询室”。理论学习的关键还是在于运用到实践生活中来。让群众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依托村内综治调解室、便民服务中心等机构,为村民提供咨询服务、民事纠纷调解,定期到村民家中,谈心谈话,通过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做好群众的“知心人”,打造起能让村民“安心”“放心”的“咨询室”。

形成文明新风尚,成为民法典驻村的“守护者”。在做好民法典普及化的同时,在村民间培养会懂法、能用法的氛围。通过将民法典写入村规民约等方式,树新风,助传承;将民法典编写成趣味宣传小册子、挂历海报,让法典进入到村民的生活中来;通过巾帼志愿队、老人协会成员等群体组织,起到践行监督的作用,让民法典长长久久地走进群众心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篇6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民法典就此诞生。中国人民终于拥有了一部真正属于自己的民法典,终于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们不仅要细细体会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时时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人民利益至上,举法律武器维护人民权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民法典增加了民事权利种类,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利,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首先自身要学法和懂法,将法律学习及运用贯彻到工作始终。要自觉通过各种形式学习各方面的法律知识,强化法学理论素养,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运用法律武器切实保护人民的权益不受到侵犯。

人民需求至上,建德治屏障增进人民福祉。公平正义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前提。新时代下,人民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必然对公平正义有更高层次的需求。要顺应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民法典确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关民事法律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党员干部要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打铁还需自身硬”,维护公平正义首先要从自身做起,要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一种品德修养、政治情操,要坚持公道正派、公正无私,坚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观念,坚持原则按规矩办事,自觉抵制人情风、关系网,戒行“潜规则”“乱作为”,将公平正义贯穿于工作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人民服务至上,树法治思维守护人民安康。人民服务至上,体现于为民办好每一件实事,体现于为民服务的每一个细节。民法典贯穿人民服务至上的立法原则,对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和隐私权等诸多方面作了相关规定,为人道主义救助从法律上加“码”,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人民安康的守护。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守法律至上、权由法定、依法行权的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为人民谋划、开展、推动、完成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范为人民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定政策,坚决杜绝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真心真意做好人民的“服务员”。领导干部更要做好模范,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带头捍卫法治,依法办事,坚决树立法律权威性,保证人民的幸福安康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篇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表决通过,成为了新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依法治国划时代的里程碑,让依法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再登“新高峰”。

“法者,治之端也。”这部《民法典》从生命孕育开始到生命有尊严的结束,全部内容都是围绕着人的权利书写,是我国目前最长的、拥有法律条文最多的法律。这部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诞生,集守卫人民的各种规则之大成,让“人民至上”更加闪耀。

这是人民的胜利。《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在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抛物、房屋价值想“提前变现”,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网络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有发展就有会这样那样的问题。同样,发展也是一个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面对社会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尤其是在我国信息化建设正全力奔跑的时候,我们要在快速的发展中不断为人民打造“安全防护墙”。因为它充分汲取了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能用众力,则无敌于天下矣;能用众智,则无畏于圣人矣。”《民法典》在编撰过程中,先后10次,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再加之人民代表积极讨论和努力完善,让这部法典始终充满着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因为它充分保障着人民的利益和福祉。“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最大的良法就是为人民而立法,最大的善治就是为民生而治。法律服务于人民。只要人民有关切,法就有回应。《民法典》的诞生将为人民提供全方位立体式保护,再次体现了我国立法的全民意志。

这是时代的奋斗。“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为人民而奋斗是最幸福的。我们始终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而只争朝夕。“日日行,不怕千万里;常常做,不怕千万事。”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需要几代人的共同努力,一棒接一棒地接续奋斗。尤其是在关键时刻更要响鼓重锤,敢于登峰。《民法典》之所以能在今天诞生,是因为我们前所未有的重视,在奋斗的时代中不断创造升华的结果。我们始终坚定“必须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而不负时代,不负人民。坚定不移地实现着奋斗的成果由人民来分享。最新的资产负债表表明,我国的总资产已经超过1300万亿元。这个资产是由一代代共产党员带领人民奋斗的成果。法是文明程度的重要象征,法律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只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搞好,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顺利向前推进。”在奋斗的道路上,我们要以《民法典》的诞生为契机,全力加快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发展,相互促进。“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千帆竞发,勇进者胜。”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道路上,充满着艰难险阻,需要有决战决胜的意志。决战决胜关键看“底色”。只要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我们就有“乘风破浪,直挂云帆”的最强胜利底气。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民法典》,让人民在最美好的时代遇到“你”,必将让我们更加奋进新时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篇8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优势,推动民法典“下基层”“进农村”,做好基层群众的普法宣传,让民法典尽快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送“典”下乡要做到先学先悟。民法典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基层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个人自学、集中研讨、座谈交流等方式带头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带着问题去学习,重点加强对涉及婚姻继承、邻里纠纷、生态环境保护等和基层一线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的学习理解,及时回应农村社会关切,在群众中形成“榜样”示范,做到自己先学先悟,带动基层群众跟着学、乐意学。

送“典”下乡要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作用,采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讲座等形式,多渠道、多方位进行宣传,真正做到让村干部“动起来”,让宣传氛围“活起来”,让学习热潮“火起来”,进一步推动法治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农家,使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

送“典”下乡要贴近民生日常。民法典的普法工作关键在于要贴近基层群众生活,“数次说教不如一次生动实践”,可以联系司法部门开展“以案说法”活动,邀请群众参加典型的涉农、邻里纠纷、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把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变为人民群众身边的“活例子”,增进群众对法典的理解。依托农村调委会、便民服务中心等机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邻里纠纷的作用,“以法为准、以理为基、以情为引”,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

送“典”下乡要树立良好风尚。在做好民法典宣传推进的同时,广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群众破除旧风俗,塑造社会文明新乡风。把民法典中体现的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与孝敬父母、邻里互助、家庭和睦等淳朴乡风结合起来,将民法典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写入村规民约,树新风、助传承,建立起学法律、用法律等具有时代特色的新乡风,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意识,形成遇事找法习惯,努力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让民法典长长久久走进人民心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篇9

《荀子·君道篇》中有载:“法者,治之端也。”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万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9日下午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重“典”已出,广大党员干部当深学细悟这份重要“讲义”。

深“明”大义,读懂以人民为中心的时代内涵。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利益的主体日益多元化,人民群众的生活经历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有所呼,则法有所应。5年打磨,民法典宝剑锋从磨砺出,终成就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和国法治建设从现在起正式宣告迈入“民法典时代”。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所谓民为邦本,法系根基。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民法典,承载了几代立法者、法律工作者乃至亿万人民的梦想,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更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旗帜鲜“明”,解锁以人民为中心的善治密码。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最大的特点就是体现“人民性”,7编法律条文不仅充分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传统美德和法律文化,同时也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中有益成果。同时,进入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政法意识不断提高,期待自己的各项权益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民法典积极顺应人民意愿,坚持立法为了人民、立法保护人民宗旨,编纂过程中更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汇聚民智、顺应民意,是权利的宣言,更是国家治理的基本遵循和依靠。事异时移、法随时变。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此次新冠疫情防控过程中暴露出基层治理中的弱项和短板,对此民法典中明确保护特殊情况下无人照顾的“被监护人”、明确物业应急处置责任等,此外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也强烈体现了民法典应时运而生、为民所需的特点,坚持“创新”与“整合”的协调搭配,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有效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善治新格局。

清正廉“明”,引领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之治。各地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辟了“中国之治”的崭新篇章。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党员干部,是连接党中央、上级决策部署与人民群众的“最后一道桥梁”,是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一线施工员”,必须始终坚定“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的工作准则,心中装着群众,手中常握戒尺,脚下才有力量。好法尚需善施,好经还需正念。党员干部要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赞同与满意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好表彰”,运用群众语言和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阐释好民法典,让良法“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同时,严明纪律规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司法公信力,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助推“中国之治”迈向更高境界。

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广大党员干部请查收好这份精读“讲义”,用心、用情、用力抓好学习,入脑、入心、入行推动实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携手共创共享全面小康的幸福未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篇10

6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通过民法典能深深感受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从民法典中看立法为民。立法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史记·商君列传》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在封建王朝统治的两千多年里,这一直是句空话,并且这句话本身就表示出在立法层面上有“王子”和“庶民”两个完全不平等的对象,这就是在立法层面上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极大侵害。故这句话的用途只能是掩饰封建统治者自身特权,以及安抚不断被剥削的人民群众,用现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古代封建统治者们的“法律遮羞布”。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则不一样,它在基本规定第四条中提到: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这就能看出,它对于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等民事主体,一视同仁地给予保护,同等保护,平等保护。

从民法典中看司法为民。群众在司法方面最怕什么?最怕法律规定不清不楚,导致司法裁定浮动巨大。有可能滋生出面对有钱、有地位的人“唯唯诺诺”,面对普通百姓却“重拳出击”的恶性案例。所以,一部法律规定得越细致,思考得越全面,对普通群众就越有利。从民法典宣传图册中“小明的一生”就不难看出,这部法律为了群众真的是“操碎了心”,从出生到成长再到离去,从偶然事件到必然事件,对群众的保护可谓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这部法律就好比群众的一道“长效护身符”,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无时无刻地庇护着我们。

从民法典中看执法为民。执法,是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的一类,尤其是群众之间发生小型冲突。在法律不是特别完善的时期,很多群众之间的细微冲突都是通过执法人员的协调来解决。其中一个耳熟能详的例子就是:碰瓷。碰瓷在日常生活中甚至催生了行车记录仪这个产业,可见影响有多大。碰瓷的现象也反映出,现代社会确实存在少数“老赖”,他们以“耍赖皮”为生存的资本,或利用人们的善心,或利用法律盲区来讹诈人们。而民法典中有许多“除赖”的法律法规,比如对于确定为霸座的人就可以直接拒载。这些针对性的法律规定,让执法人员在处理这些“无赖”时有法可依、依法处置。

笔者不是法律专业,对法律的解读或许不是特别深刻,但就从我这样一个“小白”的角度也能看出民法典满满的干货,足以说明其“人民至上”的理念是多么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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