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部署了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随后,中央省市相继召开多次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此次专项斗争的力度在近年来的政法工作中是十分罕见的,足见中央对此次专项斗争的重视程度。
县委、县政府对此次的专项斗争十分重视,自接到上级指示后,立即动员全县力量,迅速进入状态,快速投入斗争。我作为县扫黑除恶工作组的一员,更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打好扫黑除恶这场硬仗,在建设安全稳定、公平正义、良好法治环境的过程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下面,我就近期参与扫黑除恶工作,谈一点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核心要义。
黑恶势力的存在,除了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外,还有更深刻的政治和社会危害。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铲除社会毒瘤,保障经济发展秩序,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有力举措。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我们要有针对性的加以研究,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治理。我们作为一线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统一思想和行动,消除“不敢打、不愿打、不想打”的思想,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此次专项斗争的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聚焦打击惩治重点,锋芒对准突出问题。
要按照“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除霸、无霸之乱”的要求,将斗争锋芒指向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当前的涉黑涉恶领域,已经从过去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为向物流、交通等多个领域渗透,还有的构建非法高利放贷平台,延伸黑恶势力犯罪。对此,开展专项斗争要聚焦打击惩治重点,深入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觉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威胁政权安全、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以及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专项斗争要敢于刮骨疗毒,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不留死角。通过强有力的打击震慑,进一步提升政法系统对社会治安的驾驭能力和管控能力。
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善用法治思维斗争。
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响应群众呼声、顺应群众意愿、维护群众权益。要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尊重客观事实,坚持依法严惩,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专项斗争,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恪守法治的要义,保证不走偏、不变形,保证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四、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深挖彻查“保护伞”。
黑恶势力一般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滋生黑恶势力需要一定的社会土壤。在一些基层出现黑恶势力,背后往往有贪腐的势力,它上面有“保护伞”。因此,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苍蝇”结合起来,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是否有腐败问题,防止就事论事,对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发现一起、查办一起。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层。
在开展专项斗争中,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清除侵蚀党和人民健康肌体的病毒,精心选好村、社区两委“带头人”,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筑牢防黑防恶堤坝,巩固党的执政基层。同时,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追根溯源、祛除病根,健全落实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多做打基础的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问题。
六、立足本职工作,强化责任意识。
作为县扫黑除恶工作组的一员,我深刻地认识到这次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在实际工作中,我会利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相关方针政策,提升自身业务素质;立足本职工作,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强化责任意识,认识到自己肩上的重担,时刻提醒自己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振奋精神、合力攻坚,坚决打赢这次硬仗。通过我们的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近年来,随着打击力度加大,黑恶势力得到遏制,但是在部分地区和领域仍然比较突出。其活动渐趋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同时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有的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有的黑恶势力向物流、交通、金融等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黑恶势力诉诸“硬暴力”的方式明显减少,多使用“软暴力”,采取“能吓不骂、能骂不打、能打不伤”的招数,增加了防范、打击难度。
扫除黑恶势力需要重拳出击,做到“快、准、狠”,形成“雷霆之势”,也要注意方式手段,长期追踪、科学研判、果断出手,务求连根拔起、一网打尽。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要以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最大限度把群众发动起来,打好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更彰显了党和政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迈向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决心和信心。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把握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发展大势,顺应实践要求和人民愿望,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开启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
今年,党中央做出了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决策部署。这一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是我们每一名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在思想上入脑入心,行动上迅速落实,全力以赴履职尽责,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当前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工商系统肩负着市场监管的重要职责,是扫黑除恶的主战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通过建设规范有序高效的市场环境,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担负好扫黑除恶重任。
一是精心组织安排。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日常工作,成为常态化制度化安排,把整治市场乱象,规范市场秩序作为重要工作抓手,作出周密安排,制定详细计划,确保投入足够精力和时间,抓住重点,做出成效。
二是是全体动员,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专项斗争向最基层延伸、由党员干部向普通干部和人民群众延伸。努力做到共同参与、全面覆盖,特别是要抓好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市场主体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引导市场开办者和市场主体积极监督不法行为,检举违法违规行为,为净化经济环境,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党员带头示范。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引导和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要带头参与、以身作则、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部署要求,做到以上率下、以点带面,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先锋表率。
四是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以支部为单位,结合理论学习、集中研讨、会议召集、资料发放等形式,深入群众,认真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推广,用好部门门户网站、报纸杂志、微信平台、支部工作APP等载体,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活动,营造严态势,人人喊打的氛围。
五是坚持惩治和教育相结合,重拳打击黑恶势力。摸排线索,深挖案源,加强部门协作,立案查处一批有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提高震慑力和打击力度,转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营造平安幸福的建设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20xx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严查涉黑涉恶腐败、揪出“保护伞”,也是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的一个工作重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出新招实招硬招,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努力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增强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发出的政治动员令。__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保护伞”等四类”蝇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夯实筑牢基层组织,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先严把入口关,紧抓村(居)“两委”换届机遇,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提升村(居)“两委班子”基本素质,同时把作风过硬、能力突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人才选配到村级组织中来;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权力清单、民主议事、群众监督等具体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划出“红线”明确“禁区”,使各项纪律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村官”变“村霸”;再次是加大对软弱涣散基层组织整治力度,打造基层过硬队伍,建强基层工作力量,切实增强基层组织“免疫力”,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总之,正如习总书记强调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只有基层组织坚强有力,党的根基才能牢固,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20xx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去若干年来,为了限度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势头,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党和政府持续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此基础上,党和政府决定进行新一轮的专项斗争,并且在提法上从“打黑除恶”改为“扫黑除恶”,意味着这项工作在广度、深度、力度上的进一步加强,体现出该项斗争所具有的全面性、彻底性、综合性、协同性等特点。
黑恶势力横行一方、欺压百姓,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严重损害人民的幸福感、安全感和公平感,破坏社会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是社会肌体中的一大毒瘤,必须坚决予以扫除,要打早打小,加强情报收集,精确摸底,除恶务尽。对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应当重视从经济方面进行打击惩处,铲除其经济基础,限度地消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防止黑恶势力被扫除后又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公安司法机关可以依法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起诉、异地审判、异地执行等措施,以利于排除干扰阻力,保障案件的顺利办理和司法审判的公正进行。
针对黑恶势力产生和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应当做到两个结合:一是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深挖“保护伞”;二是将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黑恶势力为了寻求生存和发展,通过各种手段向政权部门渗透,寻求国家公职人员作为“保护伞”。由于“保护伞”的存在,一方面黑恶势力更为猖獗,更难扫除,另一方面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因此,对每一起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渗透,与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有着密切的关系。要铲除黑恶势力,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要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要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离不开人民群众的举报。人民群众对于黑恶势力最为痛恨,一个地方是否存在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为清楚,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惩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协助。人民群众对于黑恶势力既恨又怕,因此,要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以消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使其积极投身于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行动之中。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行动是否取得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为深切。通过对人民群众进行社会治安满意度调查,可以敦促各部门积极作为,确保预防打击黑恶势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与黑恶性质犯罪牵涉面广,群众反映强烈,背后所牵扯的各方面势力、利益盘根错节,矛盾也非常复杂隐蔽,想要连根拔起、彻底解决一定要干群齐动手,党政一起抓,群策群力。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我们应该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首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我们要深入整顿后进党组织,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顿工作思路,制定整顿方案,细化措施和推进步骤,上下联动推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转化升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等八项制度,做好日常“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建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求基层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
其次,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基层党员干部要利用下村入户、开群众会的机会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发现问题敢于举报。
总之,基层是扫黑除恶斗争的前沿阵地,基层党员干部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守住阵地,坚决把扫黑除恶斗争引向深入,直至取得扫黑除恶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和建立扫黑除恶斗争的常态化管理制度。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务必高度重视。现就实际工作情况,浅谈一下心得体会。
一些黑恶势力长期霸据一方,为非作恶,广大群众深受其害,一些黑恶势力甚至以腐化党政机关干部为手段,寻求保护伞,谋取暴利。有人可能会说黑恶势力与我何干,但人毕竟不是独处的,有与其他人交集的可能,你可以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但你绝对不敢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的受害者。扫黑除恶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有清明的政治生态,保证我们有安居乐业的生活,甚至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作为司法局普法宣传工作人员,必须自觉置身大局,将扫黑除恶及向各单位、企业、学校、社区、村镇宣传打击扫黑除恶,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注重结合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