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

关于治理“微腐败”工作心得【六篇】

关于治理“微腐败”工作心得【六篇】


治理“微腐败”工作心得1

  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明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中央纪委向党的十八大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党的十七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在这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不断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

  充分认识成绩,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惩腐败分子,有力遏制了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滋生蔓延的势头,捍卫了党纪国法的尊严,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证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纯洁党的组织和队伍,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持和发展了党的先进性,增强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提高了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了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充分认识成绩,就是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反腐倡廉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凝聚成反对腐败的强大力量。

  充分认识成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道路关乎党的命脉,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回顾反腐倡廉历程,我们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这条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反腐倡廉理论与中国反腐倡廉实践有机结合的伟大创举,是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证。充分认识成绩,我们更加坚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是反腐败斗争取得最后胜利的根本途径。我们要坚持这条道路不动摇,立足于中国实际,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内涵,及时应对和解决反腐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的滋生蔓延。

  充分认识成绩,进一步坚定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一场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严重政治斗争。当前,腐败现象在一些地区和部门仍然易发多发,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员众多,特别是高级干部中发生的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现在,社会上对反腐倡廉形势存在错误认识。有的人过分夸大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认为腐败是一种社会顽疾,无法根治,甚至有人认为腐败越反越多,从而悲观失望。我们既要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更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绩,要看到反腐败工作具备许多有利条件,反腐倡廉建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只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坚持不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一定能够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历史是一面镜子,鉴往昔、知来者。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信心、勇于进取、努力工作,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前进,为圆满完成党的十八大各项战略决策部署作出更大贡献。

治理“微腐败”工作心得2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批示,表明了党中央正风肃纪的坚决态度,既体现了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也对各级党组织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的要求,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不断把全国人大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深刻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一直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工作,每年都开展警示教育系列活动。但是,机关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违纪违法问题警示我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不容懈怠,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坚持不歇脚、不松气,把全面从严治党抓实抓细。开展警示教育是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对机关形成良好政治生态起着重要作用,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全局也会产生重要影响。要充分认识警示教育的特殊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担负起分管单位警示教育的重要职责,抓紧抓好警示教育这个有效举措,通过典型违纪案件通报,释放纪律的震慑力量,传递机关党组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的坚定态度,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远离纪律“高压线”。谁要是触碰了“高压线”,就要付出自己的代价。要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深刻剖析违纪违法问题的思想根源,举一反三、防患未然,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做到警钟长鸣。

  坚定不移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

  违纪违法问题,从根子上说都是政治问题,这与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根基不牢密切相关,与所在单位党组织抓党的政治建设不严不实密切相关。全国人大机关的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要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我们工作的生命线,片刻不放松、须臾不懈怠,不断加强和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要认真贯彻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批示以及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推会精神,按照机关党组《关于印发〈全国人大机关学习贯彻栗战书委员长重要批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排,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上来,体现在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的实际行动上来。要坚定政治信仰,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使之成为坚定理想的“主心骨”、牢固信念的“压舱石”。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严防“七个有之”,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如果政治上不明白,就会糊里糊涂犯错误。如果政治上不老实,最终就会吃大亏。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机关党组成员和机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严肃认真地参加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接受党性锤炼。要严以修身立德,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严格自律、慎独慎微,做到廉洁从政、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永葆共产党人清廉本色。

  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全国人大机关是党中央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要建设成为模范机关,就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严”字当头,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机关党组对机关党的建设负领导责任,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干部都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在手中、扛在肩上,种好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田”。7月份,机关党组与机关各单位党组织签订了《全国人大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责任书》,以“军令状”的形式让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机关各单位落地生根,今后哪里出了问题就要问责哪里的领导。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持做好年节假期遵规守纪情况报告工作,强化对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严格落实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月报制度,抓早抓小抓苗头,敢于担当尽责、勇于较真碰硬,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要提醒党员干部,只要是外出吃饭,哪怕是好朋友邀请,也要搞明白谁请吃饭、谁花钱、都有谁、在哪里吃,千万不能有饭就吃、有酒就喝,稀里糊涂犯错误。我们没有人是在保险箱里的,如果警惕性不高、纪律的弦绷得不紧,就有可能违规违纪。同时,要开展排查防控廉政风险隐患“回头看”,并在机关内网上公开本单位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切实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机关纪委要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沟通配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加强监督检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通报曝光,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国家机关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作了具体安排。活动期间,各单位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议,把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主要负责同志作专门动员部署,提出具体要求。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机关邀请中央纪委有关同志作专题辅导,通过学习研讨,准确理解把握新规定新要求,把《条例》作为规范行为的准绳,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把学习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结合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吸取教训,做到全覆盖,防止“灯下黑”,消除监督盲区、监管“飞地”。积极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纪律教育专题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撰写心得体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教育。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的有关制度规定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具体要求,及时落实纪律处分决定,防止出现“打白条”现象,强化警示教育效果。按照栗战书委员长重要批示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拟于明年开展机关内部巡视工作,各单位目前正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下一步,全国人大机关将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特色,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治理“微腐败”工作心得3

  按照区纪委工作要求,我局迅速对xxxx年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前期几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回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工作要求

  认真对照《xx区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决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集中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坚持多元化组合式治理方式,建立健全治理“微腐败”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具体工作做法

  (一)明确工作任务。区防震局扎实开展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等方面工作,重点治理了干部违规处置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治理干部吃拿卡要、慵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履行管理服务职能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力,对待群众态度生冷、作风粗暴;公款吃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

  (二)明确工作步骤。

  一是对照专项治理重点,深入梳理查摆自身问题,分别形成了《区防震局“微腐败”问题自查报告》,《区防震局“微腐败”问题个人自查报告》x份。认真诚恳听取收集群众、服务对象等的意见建议,建立问题台账。组织召开了查摆问题点评会,深入开展“微腐败”问题自查梳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问题线索;

  二是深入分析了自查自纠中梳理出来的“微腐败”问题,对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进度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细化职责任务,倒排时间节点,逐项整改落实和销号管理;

  三是局办公室采取了专项督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

  四是结合源头治理和制度执行年工作,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微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长效机制,规范程序流程,从源头上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问题梳理和机制风险

  (一)整改问题。我局在专项治理过程中敢于暴露出真实问题:干部职工思想上存在“安于守旧,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倾向,缺乏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标准要求低、谋划长远少,担当不够,表现出工作上办法少、点子少、特色亮点工作不多;管理上缺乏“逗硬”的态度。说服教育较多,真正逗硬较少,对于单位干部的管理教育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工作拖沓散漫。部分职工缺乏务实工作态度和扎实的作风,工作作风散漫、做事拖拉,马虎应付,借口对职责内的工作推诿,工作效率低,遇到问题绕道走,不愿担当;有的思想上存在较严重的厌倦情绪,长期处于被工作推向前的状态,安于现状,事业心、上进心不强,应付日常性工作得过且过,工作中存在急于求成的情绪,思想消极颓废、性情急躁;

  (二)风险排查。结合岗位职能职责,针对人、财、物管理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资金流动量大、业务频繁高、项目相对密集、权力相对集中等重点岗位和科室,围绕履行职责和各类业务流程运行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认真查找了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结合单位职能特点,重点查找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和执行议事规则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三是排查制度机制风险。查找单位内控制是否具体、管用,是否覆盖各项公务或业务活动,是否覆盖权力运行各环节,是否还有制度漏洞和制度空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机制、民主监督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是否建立健全和合理管用,是否有管理缺失和监督死角。

  五、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一)狠抓思想教育。由局办公室牵头,通过组织学习观看“微腐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深入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党员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交心谈心、廉政约谈、谈话提醒、诫勉等多种形式,强化日常教育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全局干部职工深刻体会到违规违纪“不值得、不侥幸”,形成持续震慑。截止xx月x日,全局共组织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和x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突出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及区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专题学习6次,学习 “微腐败”典型案例xx期、观看《x党纪教育每月一课》x期,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心谈话x次,上廉政党课x次;另一方面持续开展好了微权力治理、制度执行年专项活动,深入巩固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红包礼金和好处费、党员干部赌博敛财问题等相关重点整治工作成果。严格执行“十二个严禁”,重点对公款购买节礼、突击花钱、滥发津补贴、值班情况等方面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自查。

  (二)完善监督机制。完善了“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围绕规范“三权”,由局办公室负责配合区纪委在全区开展的对“三重一大”决策、廉政风险防控、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制度落地生根。我局对所涉及到的x类xx项行政权力事项(x项行政许可事项、xx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编制,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已执行完毕,全面完成了机构编制云平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数据录入工作。定期不定期排查新的风险点,及时调整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完成了区防震局《廉政风险防控表》和《廉政风险点排查表表》以及《廉政风险评估及分级管表》填报,认真查找了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六、常态化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区纪委工作要求,以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巩固活动成效,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构的各项督查,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微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是主动开门接受群众监督。对本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召开整改落实情况反馈会,对整改进度进行反馈和通报;

  二是继续抓好学习,把学习作为推动反腐败工作的首要任务抓实抓好;

  三是继续抓好整改方案落实,切实把存在的问题一项项整改好、落实好,抓出成效;

  四是搞好活动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巩固活动成果的措施;

  五是继续抓好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六是搞好“回头看”,巩固专项治理“微腐败”活动成果。

治理“微腐败”工作心得4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色。建党百年来,我们党致力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与时俱进制定管党治党方针,找到了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新路,不断以强盛大党的气魄进行自我革命,推动伟大社会革命。站在建党百年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历史起点上,系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百年历史经验并进行理论概括,对于新时代更好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历史进程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始就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阶段,我们党围绕中心工作和大局,始终坚持和完善马克思主义廉洁政治思想,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在理念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方法创新基础上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聚力于锻造党和军队的纪律性,形成了反对腐化、追求廉洁政治的优良传统。作为无产阶级政党,我们党一直主张“消灭党员‘特殊地位’与官僚腐化”。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要求把党建设成有严密组织和铁一般纪律的“群众党”。成为全国性革命政党后,党员数量急剧增加。大革命时期,我们党于1926年发出《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坚决清除混入革命队伍投机腐败的坏分子和坏倾向,确保党自身的纯洁性和战斗力以争取革命的胜利。1927年4月,党的五大成立中央监察委员会。在局部执政探索中,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思想建党,先后提出“加紧反对官僚腐化贪污现象”“铲除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府”“两个务必”等思想。1933年,在中央苏区,党中央专门发出《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二十六号训令》,对贪污行为进行惩处。在延安,开展整风运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宣传引导和思想纠偏,颁布《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强调共产党员有犯罪者从重治罪。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开展反对贪污腐化行动。新中国成立后,面对全面执政后政治地位变化带来的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懈怠、贪图享乐问题,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指出贪污腐化行为是资产阶级作风,是极大的犯罪。党的八大指出,要重视我党队伍中出现的贪污腐化、违法乱纪、道德堕落等情况,从思想和组织上进行反对腐化堕落现象的斗争,坚决把贪污腐化分子清除出党。我们党先后开展包括整党运动、“三反”运动、60年代农村“三反”运动、“新五反”运动在内的反贪污腐化运动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等廉政教育运动,制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关于划分浪费与贪污界限的四类标准》《关于处理贪污浪费问题的若干规定》在内的系列法规制度,探索建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和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国务院监察部),对贪污浪费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不断加强思想和制度建设,探索制度化法治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路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国民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但由于社会转折时期两种体制并存带来的“漏洞”以及部分党员干部受到资产阶级思想侵蚀,腐败问题日益凸显。党的十二大指出,党风问题是关系到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问题,要纠正各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和对党对人民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作风。目睹“苏东剧变”及官员腐败给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造成的巨大伤害,我们党深刻总结苏共的教训,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持久”的方针,探索通过制度建设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有效途径,力证“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的科学性与正确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部在这一时期先后恢复设立,成为我们党纯洁党风、大力打击贪污腐败的重要力量。

  党的十四大后,我们党积极探索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有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路径。将“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内容写入党章,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反腐败方针。党的十六大后,在“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日益凸显的情况下,我们党深刻认识到腐败带来的巨大危害,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同时强调“惩防并举、注重预防”,通过反腐败制度创新和拒腐防变长效机制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受到管党治党“宽松软”、监督缺位和惩治腐败制度体系不够健全等因素影响,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风险仍然存在,成为影响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动摇党长期执政基础的严峻问题。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以自我革命精神开创正风肃纪反腐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刹住了一些过去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解决了一些长期想解决而没能解决的顽瘴痼疾,探索了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创新思想理念,形成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理论和实践探索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发展党的建设理论,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什么要全面从严治党、怎样全面从严治党”“为什么要反腐败、怎样反腐败”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达到一个新境界。习近平总书记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突破口和动员令,要求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并突出强调党的政治建设,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通过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理念,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通过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筑牢全党思想之基、信仰之基。习近平总书记还要求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推动作用,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三项改革”,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以聚焦主责主业,提高监督能力。

  改革体制机制,建立党集中统一领导、既分工明确又协同推进的反腐败组织体系。思想理念的创新需要通过组织结构和制度体系的改革来体现和落实。我们党始终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抓住管党治党“牛鼻子”,完善党领导反腐败工作的体制机制。各级党委(党组)当好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党一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生动局面逐步形成。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确保反腐败工作权威高效。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通过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建立党集中统一领导反腐败工作的组织机构体系。推动反腐败国家立法,以法律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协调贯通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初具规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初步形成,有力强化了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为夺取和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结构完备、执行有力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旗帜鲜明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从顶层设计出发,形成了党的全面领导下由人大产生并受人大监督的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减少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寻租”空间,消除滋生腐败行为的土壤。对党员领导干部,一方面加强“高线引导”,颁布《廉洁自律准则》等一系列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规则;另一方面,列明“底线禁区”,构建党员、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惩处法规制度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制度的实效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坚持系统思维,做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坚持制度制定和执行并重,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内容更加科学、结构更加完备、执行更加有力,开启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新时代。

  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零容忍惩治腐败,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我们党不断深化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认识,强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严肃查处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七个有之”问题保持高度警觉。深化金融领域、政法系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坚持人民立场,抓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相结合,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深入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斩断腐败分子后路,有力遏制住腐败分子外逃蔓延势头。

  培育清正廉洁的廉政文化,为建设廉洁政治提供精神滋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科学汲取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关于政德建设的思想精髓,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廉政思想。在坚持“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鲜明政治立场上,提倡“为民”“勤俭”“艰苦朴素”“清廉”,对腐败“零容忍”等价值理念,形成了层次分明、内涵丰富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廉洁政治观。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理论阐释和宣介,锻造党员干部的党性、淬炼党员干部的作风品格,培育和弘扬清廉文化。党风、社风、民风为之一新,廉荣贪耻、崇廉尚洁的社会文化逐步形成。

  经验既是对历史实践的科学总结,也是新时代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基石

  百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波澜壮阔的历程,特别是新时代正风肃纪反腐的伟大实践为我们深化了认识、探索了规律、积累了经验。面向新的一百年,我们党必须充分运用这些宝贵的经验,建设海晏河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始终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原则,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科学谋划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建设清廉中国。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只有党中央才能从政治高度和“两个大局”出发,全面统筹谋划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因此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上把握坚持和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进入新发展阶段,继续发扬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擘画清廉中国宏伟蓝图,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对人类社会治理腐败的贡献更加凸显。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坚持人民至上,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鲜明特点,集中反映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价值取向。正风肃纪反腐必须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增强获得感,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充分尊重人民历史创造者的主体地位,畅通完善群众监督平台,不断激发加强群众监督意识,加强党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将群众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使其与党的自我监督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理念,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原则,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理念。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统筹贯通,确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相互融合、环环相扣。不敢腐是前提,体现的是组织的主导和治理,解决的是腐败成本问题。只有通过纪律、法治威慑作用的发挥,才能为“不能”“不想”创造条件。不能腐是关键,解决的是腐败机会问题。只有强化监督制约、扎紧制度笼子,才能巩固“不敢”“不想”的成果。不想腐是根本,解决的是腐败动机问题。只有提高认知、觉悟和品性,树立廉荣贪耻的观念,才能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实现“不敢”“不能”的升华。“三不”相辅相成,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一体推进、同向发力。要强化以案促改的意识,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坚持办案、整改、治理一体推进、相互贯通,取得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

  始终坚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法规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反腐败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是防腐、治腐的利器,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正风肃纪反腐必须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党章和宪法为根本遵循,不断健全党和国家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合理分工又协调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和执纪执法体系,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败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始终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权力是最大的腐蚀剂,不受监督的权力是滋生腐败的温床。百年来,我们党不断探索建立和完善党内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有效规范权力运行,不断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确保党始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锐意进取、清正廉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着眼于党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必须进一步突出党和国家监督的政治属性,确保党集中统一领导的同时,强化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质效,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强化纪委监委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保障党和国家监督的科学性、有效性,最大限度释放监督治理效能,更好推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坚韧,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落到实处,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治理“微腐败”工作心得5

  按照市队统一安排,近期大队开展了“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自查活动,认真学习机关作风整顿重要精神,使大队成员深刻认识到机关作风整顿的必要性,提高工作效能。对照“微腐败”要求,我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了自查,报告如下:

  一、自查发现的问题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由于职能的要求,我一贯注重政治和业务学习,时刻警醒要保持昂扬的精神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尤其是在思想建设上,基本上能够做到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关于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精神,并把精神转化为动力用于指导工作。但是,从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上看,在学习的深入性和系统性上还有一定不足,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对部分新知识、新思维掌握不多,了解不透。这说明在学习上还缺乏“挤劲”、“钻劲”和“忍劲”,缺乏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境界的自觉行动。(二

  )(二)工作效能有待提高

  日常工作以求真务实、勤奋努力为重要准则。但是,从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上看还是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快”字的体现上还不够,风风火火、雷厉风行干事业的助头有所不足,二是在“深”字的体现上还不够。没有做到经常性地深入实际。三是在“细”字上做得不够。在传达领导的指示、工作安排部署、任务落实上有时候还不够细致,四是在严”字的体现上还不够,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的意识还不够强。五是在“韧”字的体现上还不够,综合性业务需要协调配合工作上的积极主动性以及与其他科室间的协调与沟通有时不讲究艺术,方法用得不当。六是在“顺”字上的程度不够,工作上不去有时还有急躁情绪

  (三)艰苦奋斗的精神有待加强

  牺性休息时间抓紧处理工作的紧迫感有所放松,工作“蹲、靠、守”的功夫还不到家做不好工作“寝不安席、食不甘味”的境界还不高,接受工作、执行任务闻风而动的势头有所减弱。

  (四)工作创新意识不强

  对于一些长期性或连贯性的工作,思想上没有足够重视,总觉得轻车熟路,在改革创新上不求突破,创新意识不强,没有提出新的措施,致使某些方面存有一些薄弱环节。

  二、整改措施

  经考虑,决定采取以下四条措施,切实将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一)勤奋好学,学以致用。

  针对系统学习不够的情况,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以兼逊的态度、顽强的毅力抓好个人学习,既从书本知识中学习,又从生动实践中学习,借多种途径深入学习思想政治知识和专业知识,真正学懂弄通,把握精神实质,提高理论素养,不断加强工作中的理论自觉和理论指导:要自觉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从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不断丰富丁作的知识武装和知识储备,自觉地勒奋好学、学以致用。

  (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针对思想和行动上患得患失、瞻前顾后的情况,必须以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实效和创新有突破。实事求是,少说多做,一步一个脚印,一件一件地落实实际工作。

  (三)勤俭节约,廉洁从政。

  针对生活中艰苦奋斗,勒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有所淡忘的情况,从思想上加以重视,从行动上加以改正,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积小成大,延续我党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廉洁从政,秉公用权是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也是对机关干部的基本要求。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在规拿制度的范国内正确、合理地用好权,有效防止腐化堕落的思想侵蚀,做到警钟长鸣。

  (四)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针对全局性工作和局部性工作的协调性问题,维护全局利益、整体利益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把各方面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

治理“微腐败”工作心得6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必须时刻坚持的方针和原则。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更应该从头做起,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意识,真正做一个党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相信的党员干部。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干净净履行职责

  1、警钟长鸣,筑牢防线。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充分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大脑中要时刻绷紧这根弦,时时警醒自己,筑牢防线。

  2、从严自律,管住自己。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每一名党员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要切实做到自重、自律、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二、坚持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干好工作

  1、要有求真的精神。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更是一种动力。具体到实际工作来说,就是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困难,增强加快发展的压力感、紧迫感。坚定信心,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求真就要开动脑筋,勤于思考,学会用心,善于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的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总的来说就是既要有加快发展的高度热情,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使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2、要有务实的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沉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腐败现象的存在是我们不容回避的问题,这方面的问题最伤群众的感情,最损害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我们要毫不松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实际行动贯彻始终,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决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治本的力度,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全过程。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地以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用群众的满意程度鞭策自己,模范地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自重、自律、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实践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人民群众是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力量源泉。历史和现实的经验都证明,执政党处理好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反之,社会就会缺乏活力,矛盾丛生,甚至导致社会动荡。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优良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成功经验,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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