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企业家朋友,同志们:
今天下午,我们一起对我县部分企业进行了调研观摩,最后我们又召开了这次座谈会,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掌握第一手资料,更好地落实县委李书记关于“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品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使卧龙真正成为创业兴业的沃土”的要求,从而广泛凝聚政商共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助推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刚才,几位企业家代表也进行了发言,表达了对建立“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渴望与期盼,并通过调查问卷对改善我县营商环境提出了更深入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内涵
一要认清形势。经济发展离不开企业家的热情参与,完善的市场环境离不开政府的恪尽职守。政商关系涉及政府与市场、公职人员与企业家的关系,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密切相关,既是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热点话题,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解决好的重要课题。县委李书记多次在会议上指出,民营企业是我县发展的台柱子,是我县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压舱石、动力源。长期以来,全县党员干部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绩,是政商之间相互协作和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要珍惜并继续发扬光大。
二要正视问题。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巡察发现的线索来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仍禁而不绝。从平时企业家和工商界反映的情况看,有的职能部门干预市场过多、过宽,权力行使缺乏有效的公开和监督,行政执法、司法自由裁量权过大,经济发展环境还不够优化。特别是随着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政治生态不断得到改善,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作为、不担当,见到企业家“躲着走”,有的甚至“谈商色变”,只怕不“清”;
有的虽然接触企业家客客气气,但就是只“打太极”、不拍板,推诿扯皮、不办事,拉开距离不“亲”。可以说,不健康的政商关系,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影响了企业的投资和发展信心,不利于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三要把准原则。党中央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首次用“亲”和“清”两个字精辟概括并系统阐述了新型政商关系,廓清了新时期政商交往的内涵,明确了政商交往的尺度。在此后的十九大报告中、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等多个重要场合,习近平总书记都多次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行强调部署。对党员干部来说,所谓“亲”,就是要积极主动、坦荡真诚地同非公有制企业接触,特别是在他们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更不能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来说,所谓“亲”,就是要积极主动同职能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
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习总书记用“亲”和“清”为政商关系正名、定位,不仅让政商双方都有规可依、有度可量,更是为我们党员干部如何跟企业家打交道指明了方向,划出了底线,拓展了空间,党员干部和企业家们都要领会好、落实好。
二、认真落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
一要坚持公私分明。党员干部与企业家的交流要相敬如宾,划出公私分明的界线,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从近年查处的腐败案件看,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走向腐败,就是利用手中的公权力谋取私利。拿下一个干部,跑掉一批商人或进去一批商人;
查出一个不法商人,牵出一批腐败分子的例子比比皆是。政商交往要有度,要讲规矩,这种交往应该为君子之交,可以“近”但不能“粘”,有交集但不能有交换,有交往但不能有交易。决不能搞成封建官僚和“红顶商人”之间的依附关系,也不能搞成西方国家大财团和政界之间的买办关系,更不能搞成吃吃喝喝、拉拉扯扯的酒肉朋友关系。做人做事没有边界,就会模糊不清、迷失方向。只有公私分明、分清界限,政商关系才能回归本位、返璞归真。
二要坚持亲而不疏。“亲”就是要求党员干部主动服务企业,一心一意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从这个角度讲,“亲”就是生产力,就是战斗力。一个地方的发展,离不开党员干部和商人良好的沟通与交流。构建良性的政商关系,党员干部要践行宗旨意识,增强服务意识,怀着真诚坦荡之心与企业打交道,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做企业家的娘家亲人,理直气壮亲商、安商、护商,为企业的发展铺设便道、加油鼓劲,为企业家保驾护航。绝不能靠山吃山,绝不能我的地盘我做主,绝不能以政策、规定为借口“为官不为”,要规范履职,依法依纪履职,带着为民服务的情怀,真心真情服务企业发展,解决企业合理诉求,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三要坚持清而不浊。“清”就是党员干部同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党员干部要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这样才能拧紧政商交往的“安全阀”,说话做事才会有硬气,干事创业才会有胆气,政商交往才会有底气。从政有从政的操守,市场有市场的规则。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坚决划清“当官”与“发财”的界线,应得的待遇之外,不取分毫。企业家也要信守公平竞争的原则,合法经营、依规行事,傍权力、走偏门、钻漏洞的事坚决不做,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自主创新、科学管理上,真正依靠技术、产品和质量取胜。
这里还要强调的是,去年12月,省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意见(试行)》,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21条意见”;
今年3月,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南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暂行规定》。这些规定分别从监督保障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建立沟通互动机制,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健全澄清正名机制,畅通投诉渠道等方面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供了有效地制度保障,我们要切实执行好、落实好。
三、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供坚强保障
一要持续强化服务。政商关系中之所以出现“勾肩搭背”“不分彼此”,以及权钱交易等现象,主要是有的党员干部服务理念的“最后一公里”还没有打通,大局意识不强,服务意识淡薄,没有把“勤务员”的职责定位把准,没有把“服务员”的角色履行到位。因此,要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坚决杜绝“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要以法律为依据、以服务发展为目标,持续强化担当意识,真心愿干、公心敢干、用心实干、匠心巧干。要进一步落实好区委“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在法纪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能,让政府权力对企业的干预越来越少、设置的障碍越来越少,助力政府成功“瘦身”,扮演好“娘家人”“店小二”角色,为市场及企业的良性运行提供有力的制度和政策供给。要牢固树立换位思考的意识,多从企业角度来考虑问题,多设身处地为企业发展着想,“多设路标、少设路障”,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企业和市场活力的“加法”,进一步释放简政放权的红利,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要注重法治支撑。法治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政商关系之所以存在“公私不分”“勾肩搭背”等不良现象,既有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的原因,也有政商交往主体法治意识淡薄的原因;
既有职能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轻究甚至不究的原因,也有执法程序繁琐、违法成本低廉的原因。各职能部门要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凡事做到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合情合理,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企业和企业家要恪守守法经营的理念,任何时候“法律底线不能破”,依靠诚信经营和产品质量、优质服务来赢得市场,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遵纪守法办企业。
三要强化监督保障。习总书记指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必须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权力运行的监督。今天,我在这里也表个态,县纪委监委将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定位,坚持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推动发展不动摇,始终做到与区委决策部署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在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上持续精准发力,为全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提供坚强法纪保障。在下一步工作中,既要着力解决政商关系不正、“亲”而不“清”的问题,也要着力解决为官不为、“清”而不“亲”的问题。对违反法纪、破坏底线的行为及时“吹哨”“叫停”,对搞权钱交易、懒政怠政的党员干部,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对有行贿等“围猎”党员干部行为的商人,坚决打击,绝不手软。同时,县纪委监委也将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把握好执纪执法的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避免“查处一起案件,垮掉一家企业,失业一批员工”的现象。
各位企业家,同志们,“亲”是态度、是责任;
“清”是底线、是规矩,“亲”则两利,“清”则两安。建设廉洁政治、促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良性互动的政商关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构建良好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建设“xxxx”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为进一步落实区委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指示,12月26日下午,卧龙区召开“建立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座谈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代主任李筱珂,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长张红岩,区政协副主席、区工商联主席吕志荣出席会议。部分区直单位主要领导、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会议。
区领导一行先后到潦河坡镇河南丰园禽业有限公司、石桥镇瑞光电气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进行调研,并与部分区直单位负责人、企业家代表面对面交流,为企业发展把脉问诊。
丰源禽业、瑞光电气、新经纬公司等企业家代表围绕建立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部分区直单位负责人围绕工作职责、优化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作了发言。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李筱珂在讲话中强调要做好保障。要强化服务保障,把准“服务员”职责定位,落实“放管服”改革,扮好“店小二”、“急先锋”角色,多为企业着想,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企业和市场活力的“加法”,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注重法治支撑,在任何时候都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企业要依靠诚信和质量赢得市场,政府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依纪依规依法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强化监督保障,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必须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区纪委监委将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精准发力,对搞权钱交易、懒政怠政、吃拿卡要的干部,将严肃查处,顶格处理。
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张红岩主持座谈会并要求用心领会会议精神,做到有所触动、有所思考、有所作为,为卧龙区经济发展高质量贡献智慧和力量。
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委等区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潦河坡镇、石桥镇、龙王沟风景区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一、 正确认识亲清政商关系的内涵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营商环境的好坏,一定程度上是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和“检测仪”,是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重要基础。习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完善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快形成公平、一流、高效的市场环境”。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
亲清关系涉及政治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治家与企业家三大关系。从统一战线角度看,就是政治家与企业家关系,但是离不开政治与市场、政府与企业关系的结构性约束。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二字定位新型政商关系,有利于矫正一度畸形的政商关系,促使这一重要的社会关系尽快走上正轨。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是净化政治生态、理顺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党政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同企业家建立真诚互信、清白纯良、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做到亲不逾矩、清不疏远。作为企业家也必须相向而行,与时俱进,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有了这个基础,“亲”“清”二字文章就好做了。
二、 探索和完善新的工作机制和方法
做好民营企业家的统战工作,需要探索和完善新的工作机制和方法。中共石林县委统战部坚持以工商联为纽带、以网络为媒介、以活动为抓手。发挥好工商联的重要助手作用,着力推动非公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密切与民营企业家的联系;注重运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有针对性地主动掌握情况,积极宣传引导,及时反映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为他们提供服务;组织民营企业家参与考察调研、扶贫济困、专业咨询等,寓统战工作于各类活动之中。
同时,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引导,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对社会的信誉。引导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守法诚信、坚定信心,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企业家才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为培育良好的政商氛围,稳定企业发展预期,引导企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践行发展新理念,助力企业抢抓发展机遇。中共石林县委统战部定期就本地经济形势召开通报会,整合传统主流媒体、发挥新媒体优势进行持续宣传教育,引导以企业家为主体的经济类社会组织成为工商联团体会员,健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成长的组织网络等。
三、 营造宽松优惠的政策环境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作,必须以明确规范的机制作保障。
中共石林县委统战部积极探索建立企业评议政府服务的相关制度,力图搭建政商之间公开、规范的交流平台,构建政府与企业良性互动的政商环境。这些探索值得进一步观察、提炼和推广。
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中共石林县委统战部积极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十分珍视和维护好自身社会形象。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引导广大民营企业要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在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中谱写人生事业的华彩篇章。
政策不优、环境难优;政策不活、环境难活。政策环境在投资环境中,是最直接、最明确、最透明、最实际的部分,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中时不可避免将先关的政策放在很重要的位置。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必须从源头上优化政策环境。要严格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规定,加大对创新型、科技型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贷免扶补政策实施力度,打造以宽松优惠为重点的政策环境,破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