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下面是范文大全小编精心整理的2023年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专题研讨会发言稿,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用党章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是全面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的关键环节。只有按照党章的要求严格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才能实现党的团结和统一,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纯洁党的队伍,提高党的拒腐防变能力;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党章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均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要对照党章的规定,规范和约束本系统的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遵守党的纪律。
党章是党的历史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集中表达了我们党的理论基础和政治主张,集中体现了我们党的整体意志和共同理想,是我们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是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党中央领导同志一直强调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这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彰显党章权威,依法治国、依章治党的基本思路。我们党历来强调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的极端重要性。我们要紧密联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实践,紧密联系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努力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章第一章第三条也明确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认真履行八项义务,是党章对党员的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能否自觉履行这些义务,是衡量一个党员是否合格的基本标准。全面履行党章所赋予的职责,对于党员个人来说,就是要全面履行党章所规定的义务,要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牢记党员的责任,始终站在党的立场上,坚定不移地维护党的利益。要旗帜鲜明地与那些损害党的利益、诋毁党的形象的言行进行坚决的斗争。要坚持党员标准,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确保在理想信念上不含糊、不动摇,时时处处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出来。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的党员背弃了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不是把手中所掌握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而是用来为自己谋私利。因此,我们要把党章对党员义务的规定作为党员行为的最基本规范,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措施和办法,一方面要为广大党员履行义务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又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和确保广大党员认真履行义务。
党章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首先,要严明政治纪律。党章规定的各项纪律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而最首要、最核心的就是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所有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党章的规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其次,要严明组织纪律。党章明确规定,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员必须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党员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党组织必须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第三,要严明经济工作纪律。党章规定,“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按照党章的这一要求,我们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正为民。我们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不谋私利,不搞特权,严格遵守党的经济工作纪律。第四,要严明群众工作纪律。党章规定,要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是关系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问题,我们要遵守群众纪律,走群众路线,怀着深厚的感情做好群众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办任何事情都必须以顺民心为基准。
坚持用党章严格规范党员的行为、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党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使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员定期汇报、谈心交心等制度,全方位加强对党员的管理。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推广便民热线,建立健全人民群众投诉、反馈和评议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构建社会舆论氛围,加强党员自我约束。要形成良好的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使党员的先进性行为获得一种正面评价和舆论支持。通过建立党员行为表现公示、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党员定期向所在单位的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思想和工作,使党员置于党组织和社会的监督之下,让党员关注社会对自我行为的评价,在进行正确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时,以准确把握自己的思想坐标和行为坐标,看到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从而进一步强化对自身行为的约束。加强党员行为规范建设,着眼于提高党员自觉性,在严格日常目标管理的同时,切实规范党员组织生活,增强党员参与监督的权利意识和监督地位人人平等的意识,防微杜渐,提高免疫力。
5月4日,市人大机关第一党支部召开“两学一做”学习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赵立华以普通党员身份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宝臣、副秘书长段锐会等党员参加了学习会。
会上,秘书长刘宝臣、副秘书长段锐会分别围绕主题交流了心得体会,第一党支部书记方宁围绕《党章》进行了专题党课辅导,支部组织委员吴海涛、宣传委员刘体福作了表态发言。
赵立华主任指出,要深刻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是党中央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的有效载体,是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把思想政治建设融入日常工作生活中的有力保证。要准确把握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人大机关的党员干部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提升工作激情,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以新的姿态更加出色的完成本职工作。
赵立华强调,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自身建设。人大办公厅作为常委会机关的工作枢纽,党员同志应树立自觉意识,坚定工作自信心;正确认知自我,保持阳光健康心态;要重规矩、守规矩,坚持用心做事,努力超越自我。
下一步,市人大机关第一党支部将采取支部集体学、个人自学、专题研讨、交流心得等形式不断将学习引向深入。同时,还将围绕市委提出的“美丽发展”、“十个全覆盖”和扶贫攻坚工程、“三个一批”等中心工作,就如何加强人大监督,推进工作落实开展座谈讨论等,力争通过学习教育,促进工作开展,达到市委提出的“两个改造、三个提升、四个突破”目标,做一名合格党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王岐山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组织部长,是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上,有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特殊的岗位职责。既要用党章党规党纪管好自己,更要用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选人用人,在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上做到“严字当头、以身作则”。要当好一名称职的组织部长,务必把党章党规党纪挺在前面,自觉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一面“镜子”,时常照照自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照镜子,主要是以党章为镜。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镜子,把自己、思想、工作摆进去,可以知不足、明差距、正衣冠。努力在三个方面对照好自己。一要对照党章,视“理想高于天”。“心如水之源,源清则流清,心正则事正”,学习党章可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要把党章作为一面镜子来反省自己,看心里是否把信仰、群众、使命摆在重要位置,时常审视自己是否有“四风”在作祟,做到入脑入心、启发自觉、触及灵魂。二要对照党规,视“责任重如山”。人不以规矩则废,国不以规矩则乱。要严格按照党规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党性原则、政策法规、制度程序办事,让规矩和制度发挥刚性约束作用。尽心尽责选好干部、管好党员。三要对照党纪,视“纪律真如铁”。习近平总书记告诫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心存敬畏就必须带头遵纪守法,始终把严于律己作为一种习惯,时时处处知道纪律是高压线,时时处处有原则、有底线,在任何情况下坚持做到不越界、不越轨,如“一袭白袍”,防止白袍点墨终不可洗净,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一杆“标尺”,来量量选人用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作为组织部长,要把严守党章党规党纪视为风向标,把它作为衡量选人用人的根本标尺贯穿于干部工作的全过程。重点从三个环节去落实。一要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来教育培训干部。要把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作为党校培训干部的必备课程,作为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形成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的浓厚氛围,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使党员干部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根本标准来考察识别干部。考察识别干部,既要功夫下在平时,又要注意重大关头、关键时刻;既要在“大事”上看德,又要在“小节”中察德,而始终不变的核心一条就是把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根本标尺把紧把牢。三要把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作为“标尺”选拔任用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和规矩意识,把党章中关于干部的要求、《干部任用条例》中的各项规定以及选人用人的“十严禁”纪律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严格按规矩和规则办事,规范选人用人行为。
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一把“戒尺”,来管好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而党章党规党纪就是衡量党员干部是否讲规矩的一把“戒尺”。作为组织部长,要把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主要利器来抓细抓实,牢固树立从严管理就是对干部最大爱护的理念,切实强化干部讲规矩、守纪律。着力在三个“管”字上下功夫。一要真管,让“戒尺”有威力。要把“认真”作为干部管理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建立和完善与党章党规党纪相适应的党员干部管理、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和问责机制,用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制度整治干部队伍管理上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把当干部就必须接受更严格约束的思想得到强化。二要早管,让“戒尺”有柔情。干部管理重在管早、管小、管在平时。多当“保健医生”,才能少动“外科手术”,对干部应早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尤其是要运用好不久前中组部出台的《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让党员干部深刻懂得一个道理: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就是自己最好的“护身符”。三要严管,让“戒尺”有震慑。要从严强化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从严强化党员干部经常化管理监督,从严整治不正之风。落实好《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把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敢于担当、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大胆用起来,把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坚决调下去,时刻让干部感受到身边有一把“戒尺”,促使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使全面从严治党的天空更加晴朗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