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三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全市水利行业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广泛宣传,周密部署
一是广泛宣传。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在湖南水利网、郴州日报、郴州水利网和郴州水利微信平台等对河湖“清四乱”等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广泛宣传,相关新闻先后被中国网、红网、新浪网、搜狐网等主流媒体予以转载。在局机关大院增设扫黑除恶宣传横幅和永久宣传栏,在办公室楼大厅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制作水利行业扫黑除恶宣传画册300份发放给市直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督促和指导有独立院落的下属单位青山垅灌区水电管理局和市水电建设公司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20xx年3月我们订制了1200多份两院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湖南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在人民群众集中的灌区、河道采砂场、水利设施周边、水利建设工地等区域进行广泛张贴,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二是周密部署。先后召开3次局党组会和3次局务会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制定《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明确各业务科室的扫黑除恶工作任务以及目标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河道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河长制工作等结合起来,局领导和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各司其职,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20xx年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对郴州市开展督导和督导“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先后制定了《关于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先后多次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中央督导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督导发现的问题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突出行业重点,全面排查问题
根据水利行业实际,我们通过组织开展非法采砂、河道“清四乱”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来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一是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总河长令第5号《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市河长办制定了《郴州市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对河湖水域岸线“乱占、乱建、乱采、乱堆”等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对相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截止20xx年11月排查河道“四乱”问题200多处,查处非法采砂、侵占水域等违法案件27件。二是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专项整治行动。为防止黑恶势力强揽水利工程、强迫交易、垄断材料供应、非法阻工等问题,20xx年局建管科对参与郴州市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和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企(事)业单位及相关执(从)业人员进行了信用信息登记,建立了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出台了《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全市水利系统开展一月一排查并建立排查台账。三是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为防止发生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行为, 20xx年局河道科制定了《郴州市非法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市区水利局针对已进行河砂开采经营权出让的河段,历史以来有河砂采挖的河段、群众反映投诉非法采砂较多的河段进行了河道采砂重点整治,建立问题台账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重点违法问题由河道所在地县市区相关部门立案查处。8月针对市长公开电话反映非法采砂问题较多的现状,下发了《关于打击非法采砂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的通知》,组织县市区水利局全面排查非法采砂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问题。10月下旬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出台《关于联合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启动了河道采砂联合整治行动。四是开展充当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制定了《关于整治充当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局机关64名在职干部职工全部填写了自查自纠登记表,登记表全部建立台账备查,每个干部职工还签订了无违规参与娱乐服务场所经营活动承诺书。经认真自查,局机关64名在职干部职工均没有发现充当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的问题。
三、加强行业监管,建立防范机制
为建立从源头上防止产生涉黑涉恶问题的防范机制,建管科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报告制度的通知 》,明确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线索排查、上报和移送的相关要求;河道科制定了《郴州市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对河道生态环境的日常监管巡查,从源头上防止发生非法采砂、非法占有河道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完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一河一警长”工作机制的通知》,对全市每条河道分河段设立了警长,公开了警长姓名和电话,明确了警长职责,加大了对涉河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四、严格线索研判,规范线索移送
为加强和规范涉黑涉恶线索研判和移送,制定下发了《全市水利行业扫黑除恶线索管理制度》,对涉黑涉恶线索受理、摸排、甄别、移送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深入发现水事违法案件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问题,主题教育活动期间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市水利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水事违法案件处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市县两级水行政执法机构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对已经办结的水事违法案件开展自查,填写《水事违法案件处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登记表》并建立台账。经全面自查,全市水利行业近两年查处的51起水事违法案件中均未发现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方面的问题。 20xx年8月嘉禾县水利局向我局上报河道涉黑涉恶线索2起,经甄别并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及时将线索移送到市扫黑办。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存在的问题:我市河道、水库众多,水利工程点多面广,当前水事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出现在河道采砂、河道“清四乱”和水利工程建设等领域,而水行政执法力量明显不足,市级水行政执法机构成立时间不长,人员力量不足,大部分县市区还没有设置独立的水行政执法机构,难以满足涉水涉河违法案件查处的需要。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场所大部分位于偏僻的乡村,在水利工程建设现场、河道采砂场所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力度还有待加强。下一步:一是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从机关、住宅小区向水库灌区、水利工程建设现场、河道采砂现场等延伸。二是进一步通过专项整治深入排查问题线索。要通过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来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组织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所有在建水利工程、河道采砂场等开展涉黑涉恶问题排查,结合河长办组织开展的河道“清四乱”行动,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按规定移送。
按照县扫黑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要求,我镇扫黑除恶工作严格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依当书记在集体约谈会上讲话精神,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镇村分别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层层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镇上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各村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台账等档案资料,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共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3次,参会人员达100余人次,多次传达省、州、县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并对镇、村扫黑除恶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各村层层传导,定期进行情况汇总,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二、广泛摸排,盯紧线索
开展自下而上、条块结合的全面排查,要全部摸清底数,建档立卡,对本辖区内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镇扫黑办每月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和涉黑涉恶线索汇总上报,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充分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等突出问题。聚焦基层组织建设、重点项目推进、民生工程中的涉黑涉恶线索,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易发地带的排查整治,推动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坚持打早打小,形成压倒态势,持续发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
三、大力宣传,全民参与
在国道沿线、村活动室、群众聚居地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电子标语和举报电话,悬挂横幅20幅,张贴扫黑除恶宣传公告共12张,制作宣传展板7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填写问卷调查600余份,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7个,公开中央、省、州、县、镇、派出所举报电话6个,力争做到专项斗争家喻户晓。
四、加强教育,立足防范
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人群管控,不断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对有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对外来务工、无业、失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的服务管理工作,把预防犯罪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者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五、注重实效,建立长效机制
在基层开展扫黑除恶是党中央的一项伟大部署,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逐步把扫黑除恶工作经常化、规范化,避免集中打击过后又出现反弹的局面。
近日,市住建委对住建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吹响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角,力争实现住建领域扫黑除恶宣传全覆盖,形成全委系统人人皆知、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
提高思想站位。从抓学习入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战略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认真安排部署。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对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印发了《关于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负责住建系统扫黑除恶日常工作。
明确重点任务。结合住建行业工作特点,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胁迫搬迁或者煽动闹事等方面的涉黑涉恶问题。
积极宣传引导。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法治宣传教育、机关作风建设等结合起来,突出抓好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通过在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等地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公告,利用微信、网站等媒体发布信息、物业小区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等,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住建系统深入人心。
全面排查问题。把摸清底数、排查线索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性工作。机关科室、委属单位深入基层一线走访调查,通过多种渠道公布了中央、省市级住建委24小时举报电话和邮箱,在网站等张贴公告,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和社会各界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 汇报材料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出的重大决策。20xx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接下来专项斗争要对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我局作为xx市委成立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肩负着我市自然资源领域土地、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管重任。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的部署,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统一部署安排,在xx市政府和xx市局的有力指导下,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就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扎实抓好这项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工作部署推进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线索查处情况 20xx年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共接收xx市局扫黑办转办线索1条,xx市扫黑办转办线索28条,均已按时核查上报,同时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用地用矿、违建别墅清查整治等专项活动和月度、季度、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深挖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5条,上报xx市扫黑办转办市公安局、纪检委,现5条线索均已办结。
(二)“三书两办”落实情况 20xx年10月23日,我局接xx市检查院x市检行公〔20xx〕14058100035号《关于“xx村村民xxx养猪场违法占用耕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进行了实地核查。20xx年12月4日,我局以书面报告向xx市检查院对宋双安养猪场违法占用耕地一事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进行了上报。
(三)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情况 20xx年8月28日,我局印发了《xx国土资源局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涉黑涉恶重点治乱工作的实施方案》,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2类打击重点和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确定的5类打击重点所涉及的地区、行业、领域,进行系统性摸底清查和打击整治。
20xx年1月11日,我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行业监管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行业监管工作任务、精准定位行业监管工作职责、强化行业监管工作措施,确保行业监管工作坚强有力。
20xx年6月8日,我局印发《关于对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对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自然资源领域存在的粗放管理、非法垄断、藏污纳垢、野蛮生长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了专项会议进行了部署,现各股所正在通过自行排查、群众举报、上级移交和“三书一函”移送等渠道,全面摸排我市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
(四)信息报送情况 按时向市委扫黑办报送《黑恶势力“保护伞”及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处理台帐》、《黑恶势力“保护伞”及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处理台帐》等每月工作台账和市委扫黑办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报告。
(五)建立长效机制 扫黑除恶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政法委、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公检法机关、政府各部门等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治安、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协同管治。我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根据公检法机关的建议及时调整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依法打击黑恶势力。
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离不开人民群众的举报。我局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
健全落实常态化宣传机制,加强公民法治教育。我局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加大正面宣传、“以案说法”力度,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局面,使黑恶势力无处藏身。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我局将把此次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指导,定期召开调度大会,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2.我局将要求各股所及局属单位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建立完善“三书一函两办”督办交办、信息共享、线索移交、通报反馈等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打伞破网,深挖根治、净化土壤。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活动的重大意义、工作部署及整治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4.继续按时向市委扫黑办报送扫黑除恶工作台账、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
5、整章建制,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将我部门执法监察各项制度同扫黑除恶制度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扫黑除恶的威力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的钉子户、顶风作案户等恶性违法行为,使我市自然资源开发秩序持续向好。
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木城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2月1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夹江县扫黑除恶专项运动部署视频会议”,庚即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2月5日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四职干部、第一书记召开“木城镇扫黑除恶部署会”,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村于2月9日前召开了党员、代表、社干部会议将会议精神及本村社区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镇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夹江人民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8000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5幅,设置LED宣传屏一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木城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