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乡亲们:
今年是“六五”普法工作的第四年,也是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最关键的一年。今天,市依法治市办在这里举行“法律六进”工作推进暨“法律进乡村”主题宣传活动。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对活动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参加今天活动的同志们和农民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党的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实施依法治国方略,需要各类法律知识的普及,更需要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的培育。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目的就是要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更多地了解群众的诉求和法律需求,着力解决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要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制宣传教育更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大力弘扬法治文化,让群众处处感受到法治文化,潜移默化地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法治意识、公民意识和爱国意识,养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自觉依法办事和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近年来,融安县围绕“普法对象一个都不能少”的工作目标,根据干部群众的需要,定期组织各级干部群众学法,还结合农民和青少年的实际,组织编印法律知识读本,发放给每个农户和每位在校生。同时引导群众进行法制文艺创作,通过“周周演、月月比、季季赛、年年奖”让法治文化扎根基层,全县普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各县区、各部门要学习借鉴融安县的做法,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努力闯出一条符合本县区、本部门工作特点和地域特色的普法新路子,把“法律六进”工作引向深入。
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普法工作要突出“三个重点”,即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要将普法工作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与各类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工作未动、普法先行,工作启动、普法同行。要深入宣传与拆迁补偿、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社会救助和劳动争议处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要深入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权益保障。
同志们,明年就是“六五”普法验收年,要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务实精神和工作作风,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努力提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柳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同志们: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之际,在当前各项工作任务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全县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班今天在这里正式开班了,这充分说明了加强普法教育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同时也体现了县委法治办、县司法厅高度重视农村普法教育和强力推进农村法治建设的鲜明态度。在此,我谨代表县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县司法局,向在座的奋斗在乡镇基层法治工作一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很高兴参加今天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班,我觉得这次培训活动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内容丰富、安排得很好,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一、举办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很有意义
农村社会目前仍然是中国社会的基础,农村社会治理是整个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县农业人口占多数、农业基础脆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村社会管理比较薄弱,建设和谐社会和全面小康社会,重点应该在基层、在农村。当前,我国总体上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我县也在强力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在经济结构、社会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面对着农村、农业深刻变化的客观现实,以及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深入发展这样一个新形势、新任务,决定了我们的工作重点在农民,难点在农村,可以说没有农民和农村的和谐,就不可能有我们整个社会的和谐。因此,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证,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视农村法治化建设工作,为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多年的实践证明,农村法律明白人是新形势下开展农村普法教育的有效载体,是推进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的一支生力军。全县各乡镇举办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班,目的就是要建立一支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功底,能够承担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依法调处涉法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为农民提供多种服务的农民自己身边的法律工作队伍,解决农村普法工作难落实、农村法律服务人才资源匮乏、农村工作、农民群众对法律需求得不到满足等问题,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和基层的和谐稳定提供法律队伍和人才保障。总之,加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将农民列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的迫切需要,是解决当前农村种种矛盾纠纷和实际问题的迫切需要。
二、努力把“法律明白人”打造成为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的生力军
农村“法律明白人”具有非常鲜明的特色优势和重要的职能作用,主要由村支两委干部和综治、调解人员、义务法制宣传员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构成,是一支群众信任、扎根乡土、传播法治理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最有效、最便捷的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成为农村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通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提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水平,提升法律援助能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解决法治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法律明白人”首先应当切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当好义务法制宣传员。要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一系列有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要根据农村特点和农民群众现实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墙(板)报、村民学校等宣传教育阵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通过以案说法、图片解法、现身说法和法制文艺等形式,寓教于乐,在潜移默化中向农民宣传法律知识。把学习法律知识变成老百姓的自觉性,引领广大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依法办事。突出抓好外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做到诚信守法经商务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第二,“法律明白人”要积极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当好人民调解解员、维稳信息员。“法律明白人”在做好法制宣传的同时,要运用培训所学法律知识,帮助村民解答遇到的法律问题,引导村民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遇到的问题。要提高调解工作技能,及时化解邻里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要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反馈重大隐患苗头信息。第三,要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当好法律服务联络员。各地要加强农村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通过法律咨询、诉讼和非诉讼、担任法律顾问等方式,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扩大农村法律援助覆盖面。各地要将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值班律师及服务单位业务骨干的电话打印成名片,发给每位“法律明白人”。他们在处理法律问题时,如果对政策法律吃不准,可随时与法律专家热线联系,获取相关服务。第四,要大力推进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当好cc村支两委”的法律参谋和助手。适应当前农民群众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高涨的需要,引导群众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深入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加强对“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
做好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建设好法律明白人队伍,是建设法治中国、法治、法治新农村的重要基础。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健全机制,为“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提供有力保障。首先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它与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和工作体制,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为法律明白人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其次,相关部门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综治、维稳部门和民政、农业等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要整合系统资源,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加强对法律明白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根据当地实际,认真制定措施和方案,明确责任,保障各项任务得到落实。第三,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法律明白人”工作要精心组织安排,把好推荐评选、业务培训、总结考核等环节关口,并将其纳入“六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的考核范围,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范围,纳入相关部门和农村“两委”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良好效果。
同志们,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我们描绘的宏伟法治蓝图正徐徐铺开,伟大的复兴梦想正在召唤。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在以习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厉行法治、励精图治,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奠定更坚实的法治基础,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向着法治中国的目标奋勇前进。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 市县 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推进村民自治中的作用,现就在全 镇 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目标,认真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加快建设“四个新永修”,全面打造现代化产业新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到2018年底,全 镇 各行政村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数的15%以上;到2019年底,全 镇 农村各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村总数的30%以上;到2020年底,全 镇 农村各行政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50%以上。此后,再用2至3年,实现全 镇 农村每户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全覆盖的目标。
1.统一组织,多方共育。 镇 成立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综治办 ,统筹各方资源,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2.统一规划,稳步推进。坚持培养力度、推进速度和使用程度相协调的原则,以3年为期,统一设定总体目标,细化年度推进计划,实现全 镇 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全覆盖。
3.统一标准,分类培育。从农村实际出发,以农户为基本单元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并统一设定准入条件和主要职责。
4.统一管理,注重实效。坚持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遴选、培养、使用同步推进,平台搭建、制度完善、氛围营造一体化加强,并注重在农村法治实践中培育,实现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效益最大化。
1.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家风和家庭美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家庭中有一定威信,具有一定法治意识和文化水平,能通过培
训掌握和运用基本法律知识,能做到“心中有法、遇事找法”。
2.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的基本条件:除具备普通“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和声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法治素养,热心杜会公益事业,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能够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1.农村“法律明白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法律等相关知识,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熟悉与“三农”有关的法律知识,并带动家庭成员学法;
(2)自觉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3)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2.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的主要职责:
(1)积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新风尚;
(2) 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反映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发现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苗头,即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积极协助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纠纷
升级,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4)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使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村民自荐(村组指定)、组织遴选及培训、考核上岗的程序,确定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
1.村民自荐。凡符合农村“法律明白人”基本条件的村民,均可个人自荐或由家庭推荐,成为农村“法律明白人”人选;对“五保户”等暂时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农户,可以申请由村组指定包村干部、村组干部或近亲属代理。
2.组织遴选。村委会对照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对自荐或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合格后,确定其为培养对象,并上报镇“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在村组干部、村妇联干部、党员干部、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退休教师、 退伍军人、工商户、 农村“五老”人员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
3.组织培训。被确定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的,由镇“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批组织任前法律知识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每次安排6个课时以上的内容。被确定为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的,由镇“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上报 县 农村“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 县 农村
“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培训,每年至少组织2次,每次安排12个课时以上的内容。
4.考核上岗。农村“法律明白人”由镇“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侧重为全民共学的基本法律常识和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考核合格后,由村委会做好登记造册、建档立卡,镇领导小组做好备案,并颁发有关证书和徽章。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由 县 农村“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侧重为依法解决农村常见矛盾纠纷能力和技巧,考核合格后,由镇领导小组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报 县 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由 县 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有关证书和徽章,签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承诺书、履行上岗宣誓程序后正式上岗。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8月)。 镇 成立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召开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全 镇 现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底数,完成全 镇 各村“法律明白人”村民自荐、组织遴选、建档立卡等工作。
(二)素质提升阶段(2018年9月-2019年12底)。 拟定培训计划,分层次、分批次对培养对象进行培训考核,提升培养对象的法律素质。在培养选点上,选定1-2个 村 先行示范带动,村村 铺开,实现 镇 不漏村,村不漏组。
(三) 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1月-2022年12月)。 继续开展培养对象系列培训和传、帮、带工作。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 中期督导和选聘考核工作。
(四)检查总结阶段(2023年1月-12月底)。 全面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对培养合格的对象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整体水平。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在全 镇 农村广泛开展达标创建活动。
(一)建设一所“法律明白人”讲堂。 利用大礼堂、会议室、活动室、祠堂等平台,在每个村建立一所“法律明白人”讲堂,并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讲堂功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类的原则,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进行集中系统培训,做到培训计划、对象、师资、教材、课时、场所“六落实”。
(二)开设一个法治宣传栏。 每个村要在农村人口聚居、人员流动大的位置设置一个以上的固定法治宣传栏,结合“三八”维权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法治宣传栏可安排“法律明白人”负责管理,宣传内容 做到经常 更新。有条件的村还可以建设法治电子显示屏、法治主题一条街、法治主题长廊、法治主题广场、法治主题公园等。
( 三 )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角)。 各村要动员各方力量,
广泛开展“法律书籍进农家”赠书活动。完善农村法律书籍配备,确保农家书屋配备法治类图书20个种类、100册以上,法治类报刊、杂志2种以上。完善法律图书室(角)管理制度,聘请“法律明白人”担任管理员,不断充实更新法律图书,方便农民学法用法。
( 四 )用好一个网络培训平台。 建立 镇 村 两级互联互通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养工程网络平台,不定期开展专题远程视频培训。组建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微信群、qq群,通过不定期推送信息等方式,扩大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训的可及性和覆盖面。
( 五 )组建一支法律志愿者队伍。 以“法律明白人”为主体,从村民中挑选熟悉法律知识、具有一定宣讲或表演能力、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组建法律志愿者队伍,采取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 六 )设立一个法律顾问工作室。 各村委会建立一个法律顾问工作室,明示法律顾问信息,明确工作制度,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镇 党委、政府要把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摆上重要位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镇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履行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管理的主体责任,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细化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推进时间表,科学调度,有序推进。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各项工作,推动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考核,注重奖惩。 要建立科学配套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骨干考核评价机制,将其遵纪守法、业务培训、尽职尽责等,纳入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量化计分考核。坚持正向激励,积极在农村“法律明白人”及骨干队伍中发展和培养党员、村组干部,聘用网格信息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并在涉农贷款、技术帮扶等方面予以支持,开展优秀农村“法律明白人”、优秀“法律明白人”骨干评比,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以增强岗位意识和荣誉感。对不认真履职,甚至违法犯罪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及时予以清退,并注销其证书。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镇 “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成
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健康有序开展。充分利用微信等媒体,积极宣传、总结、推广各地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工作成就和特色亮点,大力宣传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广大村民人人争当“法律明白人”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保障,完善机制。 把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纳入全 镇 科学发展、法治 梅棠 建设、综治考评体系。 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给予充分保障,将培养工程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xx“法律进乡村”专场推进会在XX区召开,充分体现了省、市领导和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对我区普法工作的深切关怀和高度重视,更是对我区普法工作、整体工作的一次检验和鞭策,使我们对干好下步工作充满信心,倍受鼓舞。
XX区总面积1568平方公里,辖xx个乡镇,x个街道办事处,xx个行政村,xx个居民委员会,共有人口万。在中央、省、市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关心指导下,我们从建设法治XX、平安XX、和谐XX的高度,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高度,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大胆探索,积极实践,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推进了我区各项事业科学发展。20**年,我区完成生产总值xxx亿元,比上年增长12%,实现财政收入50亿元,比上年增长19.5%,农民人均纯收入9420元,比上年增长10%。全区经济发展、党的建设、社会事业、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走在了全市、全省前列。
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面落实保障
多年来,XX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高站位、高起点、重创新、求突破的总体工作思路,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使法制宣传教育成为全民素质培育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性工程。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区“十二五”规划,列入党代会、人代会、会、政府常务会重要内容,使全区上下高度重视,形成共识。就全区整体和单项工作,明确提出“解放思想、合力攻坚、苦干实干、全面争先”的工作标准和要求,激发了全区干部群众、普法工作者、法律志愿者争创全省一流、全国先进的工作热情。在全市全省率先召开了高规格、高标准的“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为司法局配备了xx名专项政法编制,组建了1000余人的普法宣讲团、普法骨干和普法志愿者队伍,按照人均x元标准将普法经费列入区乡两级财政预算,保障了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注重务实创新,扎实开展工作
坚持把“法律进乡村”工作与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与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相结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和谐农村为目标,不断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增强了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依法维权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提高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助推了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五”普法以来,我区xx个乡镇(街道)普法工作不断丰富形式、创新载体,普遍实现了“八个一”:即每个乡镇建立一个高标准的农村普法阵地;组建一支农民业余法制文艺宣传队;创建一个高标准的工作亮点;开展一次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举办一场专题法制讲座;举办一场“现身说法”报告会;进行一次重点人群的法制教育;开展一次有影响的法律知识竞赛。村级普法工作实现了“一个创新、两个强化”:一是创新了农村普法载体和形式。几年来,我区先后投资50余万元,编印了“五五”、“六五”普法系列读本以及送法放映器材、普法音像制品等普法设施和教材,印制购买法制宣传用品,免费发放到农村、农户和农民手中,受到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二是强化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全区xx个村(居)普遍开展了民主法治创建活动,有13个村被评为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60个村达到了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三强化了农村普法阵地建设。在开通农村普法网,短信群、深入村户送法放映的同时,区乡两级几年来先后投资200多万元在100个村(居)以镶嵌瓷板画的形式建设了高标准农村法制文化一条街,在城乡主要街道、广场及镇乡政府、农贸市场设立电子显示屏和高标准宣传栏,在农村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三、创建xx村(居),创新社会管理
今年以来,按照“注重基层、夯实基础、重心下移、重点前移”的工作要求,结合“六五”普法和“法律进乡村”工作部署在全区农村广泛开展了以“无信访案件、无群体性事件、无安全事故、无非法组织、无治安案件、无刑事案件”为主要内容的xx村(居)创建活动,在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方面组织实施了夯实四项基础,抓好三个重点、实现四大举措“434”工程,使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程中不断深化,朝着“普治并举”迈出了新的步伐。
一是针对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倾斜,夯实四项基础。通过提升农村组织化管理水平,实现了农村党组织、村级民主组织、农村经合组织、维稳组织全覆盖。通过推进群众工作网络平台建设,把基层群众工作站打造成融民情、民意征集、便民利民服务、和谐稳定协调、政策法规宣传“四位一体”的群众之家。
二是抓好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安全、不稳定、不和谐因素。针对农村闲散青少年、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对象、涉法涉诉信访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我区采取法制宣讲团、律师服务组、普法工作队、法律志愿者帮扶结对子等形式,有针对性地主动送法,促其学法,收效明显。
三是实施xx村(居)创建、规范村级民主管理,深化“三位一体”大调解,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四项举措,最大限度地消除化解全社会各种矛盾纠纷和隐患。农村普法组织和全民普法工作,做为xx村(居)创建、社会管理创新“434”工程的基础工作和重要环节,愈来愈发挥着“固本强基”的重要作用。
四是针对广大基层群众,我区积极采取组建文艺团体,创作法制节目,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组建了专业和业余相结合的普法文艺队伍,依托区xx歌舞团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成立了“送法放映队”,坚持经常深入到乡村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发挥XX普法网和农村法制学校作用,认真组织“法治XX”书法作品展、摄影展和大型法律知识竞赛等健康向上的法制文化活动,坚持经常,寓教于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科学发展是龙头,社会管理创新是关键,基层普法是基础。我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和农村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其他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差距。我们决心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在强化措施、丰富载体上下功夫,深入持久的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
谢谢大家!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紧扣“平安温泉、法治温泉”建设,提升村民法治意识、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提高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法律进祠堂”成果,围绕培养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的工作目标,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到2018年底,全镇各村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数15%以上;到2019年底,全镇各村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30%以上;到2020年底,全镇各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数50%以上;此后再用2至3年,实现全镇各村每户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主要是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和”法律明白人“骨干。其中 农村“法律明白人” 的培养对象为所有农户的户主,对于“五保户”等暂时没有符合条件的农户,由村组指定包村干部、村组干部或近亲属代理。农村“法律明白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家风和家庭美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家庭中有一定威信,具有一定法治意识和文化水平; “法律明白人”骨干 的培养对象由村委会从村组干部、村妇联干部、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农村“五老”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除却具备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和声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法治素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农村“法律明白人” 要认真学习法律等相关知识,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熟悉与“三农”有关的法律知识,并带动家庭成员学法;要自觉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要自觉覆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 要积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新风尚;要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反映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发现重大矛盾纠份、突发事件苗头,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要积极协助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使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动又和谐有序。
农村“法律明白人”由镇集中轮训,每年至少1次,6个课时以上。以村为单位,利用村小学校或村部办公场所等由镇“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师团对该村“法律明白人”进行全面系统地培训。培训教材以新修订的宪法、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读本(全省“七五”普法统编教材)以及其他涉农法律法规为主,内容简单实用。由镇牵头建立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微信群或qq群、由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牵头建立该村“法律明白人”微信群或qq群,并邀请镇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等法律工作人员加入微信群或qq群,不定期推送以案释法的鲜活案例。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由实行县级轮训,每年至少2次,12课时。依托即将搭建的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养工程网络平台,不定期开展专题远程视频培训。
确定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及骨干的人选由镇分批组织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其中农村“法律明白人”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村委会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报镇领导小组备案,并由镇颁发有关证书和微章;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经培训考核的,由镇领导小组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报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由其颁发有关证书和微章,签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承诺书、履行上岗宣誓后正式上岗。建立“法律明白人”科学考核机制,将“法律明白人”守法、学习、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等情况纳入考核。每年度按照一定比例,评选优秀“法律明白人”并实施激励。实施“法律明白人”动态管理,对违法犯罪的“法律明白人”及时予以清退,并注销其“法律明白人”证书。对条件成熟、利于培育成村民及时吸纳进“法律明白人”队伍予以培育使用。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7月-8月)。 做好动员部署工作,提升全镇各村村民的知晓度,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各村村民户数和户主学历、就业等情况;按照工作目标,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养人选的选拔、建档等工作;做好培训教材、培训师资、创建微信群qq群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9月-2020年9月)。 按照年度培养计划的部署,分期、分批、分层次做好“法律明白人”的集中培训,利用互联网、送法下乡、执法中普法等多种形式做好日常普法,全面提升培养对象的法律意识。分别于2018年、2019年、2020年底,对法律明白人及骨干进行法律知识考核,为考核合格的培养对象颁发证书和微章。
(三)总结考核阶段(2020年10月-12月)。 总结推广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过程中出现的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整体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由镇司法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业务及日常工作。落实镇领导班子成员挂点村,负责指导各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二)明确职责分工。 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牵头落实,其他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司法所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各村制定相应工作培养计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夯实保障基础。 要把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的重要渠道,把法律人才资源开发与日常组织管理结合起来,把选拔培育与实际使用结合起来,解决法治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镇上将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
(四)强化成果运用。 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舆论导向作用,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中出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全 镇上下 关心、理解、支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不断提升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农村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是集选拔、培养、教育、应用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具体是指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在农村中选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宣讲能力的村民,依托社区(村)法律顾问对其进行系统的法制培训,使其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成为农村百姓中的“法律明白人”,并影响身边农民学法用法,参与村委会、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从而提升农村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维护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安排,分“三步走”,力争到2014年底,为全县各行政村培育2—3名“法律明白人”,实现全县培育100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任务。
(一)启动选拔阶段(2014年5月10日——6月30日)
6月底前,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选拔、培训计划等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4年7月1日——11月30日)
7月中旬至11月底前,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工作,力争实现每村2—3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全县实现100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任务。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4年12月份)
县司法局、县委法治办组织人员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整体水平。
农村“法律明白人”一般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爱祖国、爱人民,崇尚宪法和法律,具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接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运用常用法律知识处理事务的法律思维。
4.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衷社会公益事业,愿意为农民群众服务,在农民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工作职责:
1.不定期参加镇(乡)、社区或村业务培训。
2.带头学习与农村、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要积极利用农闲和传统节日,采取不同形式学习和宣传法律。
4.积极协助镇(乡)、社区、村中心工作,调解本区域内的简单民事纠纷。
5.及时收集村民的法律需求,做好法律服务信息记录,及时向村委会和镇(乡)司法所反映,由县司法局或镇(乡)司法所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六、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司法所、普法办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支持,把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早组织部署,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要抓好培育工作。各镇(乡)司法所、普法办要深入农村调查摸底,按照条件选好农村“法律明白人”,积极协调社区管委会、农村基层组织和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定并实施法制培训计划,并于8月10日前将调查情况和培训计划报送县委法治办。
(三)要加强督促指导。各镇(乡)司法所、普法办要切实督促指导社区(村)法律顾问做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将督查结果纳入社区(村)法律顾问年终考核,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过程出现的问题。县司法局、县委法治办将该项工作作为本年度基层司法所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