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

纪委办案表态发言集合3篇

纪委办案表态发言集合3篇


纪委办案表态发言1

  今年来,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在上级纪检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树立粮食部门“为民、务实、高效、清廉”良好形象为目标,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强化制度建设,源头预防腐败,完善信访机制,维护系统稳定,为粮食经济工作保驾护航。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是改进和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要求,机关作风建设则关系到服务经济、依法行政的大局,局党组对党风廉政与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坚持党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把两项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目标之中,与精神文明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精心部署,件件落实。为了使党风廉政建设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我局从落实责任入手,进一步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党组书记负总责,其它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职能科室各司其职,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在机关作风建设上,认真贯彻落实《x市级机关作风建设意见》,适应形势的变化,从确保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职责有效履行、提高服务能力入手,成立了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制订并完善了工作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责任和考核奖惩办法,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职责。全局呈现出职工对中层干部负责,中层干部对分管局长负责,分管局长对局长负责的良好局面。局党组成员从自己做起,从严要求,充分发挥了领导同志的表率作用。由于职责明确,网络健全,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和普通职工的广泛认同和有力支持,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从而使我局两项建设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二、抓好宣传教育,提高反腐意识

  我们以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着力抓好党风、政风建设,树立粮食部门的新形象。开展了各类廉政教育活动。组织一场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邀请市纪委领导作专题报告;讲授一堂《党章》学习辅导课,由市委党校老师为广大党员作《党章》学习专题辅导报告;观看一组反腐倡廉警示电教片,组织机关干部观看了5部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电教片;进行一次“知荣辱、树正气、做表率”大讨论,座谈交流学习心得体会,进一步认清加强“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大意义,把握精神实质,提升精神境界;编排一组反腐倡廉教育专栏,编发四期黑板报,重点宣传《党章》、社会主义荣辱观、两个条例和《实施纲要》等内容。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了廉洁从政意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防微杜渐,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

  三、规范防腐体系,完善廉政制度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切实转变部门作风,树立勤政廉政、优质高效的部门形象,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出成效,机关作风建设再迈新步,我们结合部门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x市粮食局工作规则与制度》、《x市粮食局国有资产置换与管理办法》、《x市粮食局关于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并不断加以完善,使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管理有章可循,为促进机关转变作风,防止腐败行为提高了有力保障。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与效能,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依法行政。在全系统实行政务、企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政府赋予的职能,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将《粮食收购许可证》申请办理的程序、服务、监督电话与许可结果公示等设立了专门的宣传橱窗,并通过x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从而为规范全市粮食市场收购秩序奠定了基础,至目前已依法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83家,未发生一起行政投诉。10月26日,走进“政风热线”直播回答了群众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党风、政风建设。今年3月,我局对机关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并于3月26日圆满结束。此次竞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改革指导思想,实行量化考核和综合考评相结合,并请相关部门给予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在国有资产的管理方面,局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小组,对置换的资产按照公开、公平阳光操作原则,报市政府批准后,与国资办、市发改委等部门进行对接、形成共识,并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粮都饭店、宜陵良友宾馆、砖桥粮管所三处资产转让都由拍卖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拍卖,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是建立督查机制。局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例会,对各科室工作实施督查,通报工作进度、质量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同时创新机制,在实施长效管理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党员走门串户联系群众制度、我为群众办实事制度,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提高了机关服务水平。购销企业实行租赁经营以后,粮食局机关对企业的服务不但没有减弱,而且还有了新的改善与提高,在收购前、收购中及收购后的销售等经营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注重加强市场调研,为提高企业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发挥了有效的指导作用,对每个企业的每一笔贷款都能随到随研究、随办理。

  四、加大监管力度,预防腐败形成

  加强监督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我局从强化内、外部监督入手,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推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地预防了各类腐败的形成。

  一是强化党内的监督职能。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局党组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总结交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重大决策、重要议题坚持集体研究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二是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在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履行对粮食市场的监督检查职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对全市45家粮食企业进行各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60余批次,及时处理群众投诉9起,立案调查1起,下达整改通知书11份。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秉公执法,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有效地规范了粮食经营者的收购行为,保护了售粮农民利益,维护了全市粮食市场秩序。

  三是加强勤政廉政考核。为落实责任,将勤政廉政目标细化分解,贯穿于粮食经济工作之中,与各单位签订责任状,在日常评比、年终考核、总结表彰中,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对照岗位职责,将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并纳入考核的内容,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一票否决制,把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事前防范与教育惩处相结合。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做到事前参与、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并注重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切实推进全系统行风廉政建设。局领导调整工作方式,带头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局主要领导对每一封群众来信认真阅批,作出了妥善处理,同时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进行严肃查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今年共处理群众来信13封,上访4次,查处案件4起。我们还加强审计监察工作,做到三个坚持:坚持干部离任必须审计,坚持企改前必须审计,坚持“有问题”必审计,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奠定了基础。

  今年以来,我局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还需要不断加以完善。今后,我局将进一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全市农民增收作出粮食部门新的贡献。

纪委办案表态发言2

  一、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概况

  近年来,各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推出了一些新举措,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主要表现在:纪检监察机关得到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普遍改善和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能谋善断,纪检监察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纪检监察工作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在群众当中形象好、威望高、总体评价良好.但在这一“总体良好”的状态下,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制约,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阻碍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宏观层面来分析,主要表现为“四个缺少”:

  1、机构规格缺少权威性.多年来,纪检监察系统的机构建制一直是沿用中纪发[1988]8号文件,近20年没有新的举措,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规格上五花八门,这种规格上的不统一和不明确导致人们对纪检监察机关往往产生诸多疑问:纪检监察机关究竟是何级别的单位?是否是一套班子?各个层次的纪检干部该配备什么职级等等?对于此类问题,很大一部分纪检监察系统以外的干部甚至是主要领导干部都不甚了解,甚至执相反的态度,总是错误地将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组织、宣传、综治等党委政府部门.这就直接导致纪委常委政治待遇的享有、纪委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的级别设定、以及非领导职数的设置配备等等问题都处于一种任意和无序的状态,纪检监察机关低规格对待、纪检监察干部低职数、低规格配备的现象屡屡出现.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削落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

  2、队伍管理缺少专业性.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党内监督的部门,性质属执法执纪机关.其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要有特殊的内部管理,不能等同于其他一般的党委政府部门,管理模式上要尽可能地参照公检法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而目前的状况是,纪检监察机关既没有权威的执法主体资格,也没有特殊的办案手段;既没有严格的准入条件,更没有过硬的经费保障措施等等.在内部管理的方式方法上和党委政府部门没有什么区别,流于常规化和一般化.正是因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

  3、人员结构缺少合理性.人员结构的不合理主要体现为年龄结构不合理、知识结构不合理、性别结构不合理和原职业结构不合理.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工作年限长、年令偏大,尤其是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由于长时间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干部的知识单一陈旧,缺少实用性;男女结构失调,派驻机构女性干部职工的比例偏低,而机关的女性干部职工的比例又往往过高;还有就是大部分干部或是部队转业安置,或是照顾关系从社会上调入,或是组织任命调任,而真正科班毕业的大学生和公开考试录用的反而屈指可数,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等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这些都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存在的问题.

  4、双重领导体制缺少实效性.文件规定对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什么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的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比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可大都是写在纸上,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的少之又少.

  从微观层面来分析,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够”:

  1、干部配备不够齐.乡镇纪委虽然选举了5-7名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外,其他委员实际上都是挂名的,是由各单位分派人员“凑合”起来的,从来不会、也不可能参加纪检监察工作;大多市直、县直单位的纪委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一个纪委书记外,别无他人;市县两级派驻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监察室只有一个主任,且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还有很多本身就是兼职人员,有的甚至还是非党员.干部配备不齐已经是影响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正常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

  2、干部不够专职专用.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后,书记大都分管着大量的其他中心工作,县级以上纪委机关的工作主要由第一副书记主持,而实际情况是以副书记的身份又难以领导协调好整个机关的对内对外事务;尤其对乡镇纪委来说,很难保证纪检监察干部专岗专职,专人专用,书记无一例外地兼管了财税、宣传、综治等工作,有的甚至长期在外招商引资,全年绝大部分的时间忙于这些“份外”事务,以致自已的本职工作反而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派驻纪检组长也都分管了其他业务工作,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至于监察室主任,更不用说,他们或是挂名、或是由各单位人秘股长兼任,能用于监察工作的时间和精力能有多少就可想而知.因此,有些乡镇纪委、市县两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多年未办过一件案件,形同虚设.

  3、干部思想不够稳.在工作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辛苦,“光栽刺不栽花”,容易得罪人讨人嫌,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使;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政治发展不快.有的干部在纪检监察部门一呆就是上十年,可连科级政治待遇都难以解决.有的纪委书记能力强、工作好、年限长,可至今仍然无法落实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政策;有的纪检组长相对同级行政副职总是“此薄彼厚”,在排位、班子内部分工及领导决策方面常常低人一等.就奖金福利而言,相对其他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奖金少、福利差、补贴低,差距较大;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敢去,别人能得的自已不敢得,有时甚至连一些正常的娱乐活动也不敢参加,总担心别人说三道四,过着一种“苦行僧”式的清苦生活.纪检监察干部常被人认为“不合时宜”、“不合群”,是社会“另类”,一些秉公执纪、清廉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常被调查对象所埋怨,甚至被亲戚朋友们所不理解,承受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可见一斑.上述种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不平衡心态,一些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

  4、干部综合素质不够高.纪检监察机关准入制不严,门槛不高,一些年纪大而能力不强的同志常因照顾关系安排进入机关工作.同时,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流的机会少.这种“进口大出口小”现象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上缺少有效的学习培训机制,干部所掌握的知识难免单一陈旧,跟不上形势,综合素质不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缺乏、沟通左右协调各方的能力欠缺、处理实际问题显得方法不多、思想解放程度不够、思维方式狭隘单一等等.

  三、加强和改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探析

  加强和改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抓住《国家公务员法》实施在即这一有利契机,坚持以“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为标准,以全面加强干部的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建设为内容,在教育、管理和制度上下功夫.

  抓好“四项教育”,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一是加强党性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必须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神圣职责,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努力达到政治效果、执纪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的统一;二是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强化大局意识.要对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加自觉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大局;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强化自律意识.要特别注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政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坚决克服不廉洁现象,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四是加强宗旨教育,强化服务意识.要抓好宗旨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努力做到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

  推行“四个高配”,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 

  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是组织建设,组织建设的核心是规范化和权威性,而组织建设的规范化和权威性来源于法律化.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规范化和更具权威性,就必须要有一部类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条例》这种法规性文件作保障.该文件要涵盖机构规格、职数配备、人员调整、干部录用、轮岗交流以及派驻机构管理等内容,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性法规文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高度的执行力.严格按该文件规定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是法律要求,是依法办事;反之就是违法,就是渎职.只有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上升到法律法规这个层面,才能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不至于忽视甚至消极对待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从根本上杜绝对纪检监察机关“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有时还不要”的错误认识和做法.

纪委办案表态发言3

  按照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我委围绕“三化”建设从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问题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化建设方面

  1.公文办理,流转不规范,督促办理反馈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要严格按照公文办理时限要求及时对公文进行处理。对重要和紧急公文迅速报送领导审签,及时跟踪,主动提示领导加快签批。二是要认真记录公文运转轨迹,留下公文运转的“证据”,做到“内容全、时间准、责任明、存档实”。三是对紧急公文或领导重要批示,要坚持急件急办、特事特办、专人催办原则,及时转到责任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四是加快机关办公自动化进程,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和网上办公,机关内部通知、学习资料、文件传阅除涉密外原则上通过办公内网发布或传输,不再分发纸质材料。

  2.借调人员的管理不规范,借调审批手续办理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策规定学习,增强贯彻落实借用管理规定的严肃性和自觉性。二是严格自查自纠,认真开展借用人员自查自纠,对不符合借用条件或未办理借用手续的人员进行自查清理,及时办理审批借调手续或限期做好工作交接退返原单位。

  3.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以及家风家教等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影响力不高。

  4.基层版检举举报平台使用不规范,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措施:一是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要及时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系统基层综合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掌握平台板块、功能等,熟练操作,提升信访举报干部的平台操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信访室加强对基层版检举举报平台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督查使用情况,主要检查应录入内容是否按照标准及时准确录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和实操性的监督指导,推动平台应用规范化。

  5.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力度不够,缺乏全过程的监督,回访教育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回访教育针对性、时效性,提高回访率。二是严格处分执行,不折不扣落实处分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做好公开公示,加大对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处分执行不流于形式。三是提升回访教育质量,建立回访档案、预案和评估方案,探索分类管理、分层回访,运用直接回访、委托回访、书面回访等多种有效方式,确保回访教育“见人、见事、见效果。

  6.信访举报告知反馈工作不规范,反馈满意率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做好信访案件初访反馈,按照“谁承办、谁反馈”的原则,对实名举报要面对面反馈,坚持摆证据、讲政策,疏导心结相结合,杜绝因核查不清,反馈不当,造成重复访,常年访等情况。二是做好信访案件匿名举报的反馈,对匿名检举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检举涉及到的领域、部门,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反馈,要做好保密措施,防止检举内容泄露,导致匿名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三是对失实的信访举报,要通过发函说明或召开公开反馈会的形式,为干部澄清正名,既倒逼承办部门提升办理质效,又在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的同时,激励和保护干部担当作为。四是完善检举控告告知及办理结果反馈的相关制度,建立信访反馈工作台账。

  7.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线索集中管理功能,层层压实责任,抓好问题线索、案件查办跟踪督办双“闭环式”管理,通过每月对账和半年盘点分析,及时准确掌握各承办部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督促其进一步规范、高效办理问题线索。二是深化监督检查、提升办案效率,对问题线索台账是否底数不清、处置不及时、以及未经批准、授权处置线索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进展缓慢的采取口头、书面方式督促,并定期进行办案室(组)案件办理情况公示。

  8.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探索建立“室组联动”的监督模式,通过通报情况、派员参与、问题会商、线索移交、督促整改等方式,强化衔接协作,共同做好监督文章。二是持续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到常咬耳朵、常扯袖子,该约谈提醒的约谈提醒,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诫勉谈话的诫勉谈话,让一些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干部悬崖勒马,使更多的干部受到警醒,加强预防性监督。三是突出强化问责整改通报,“以做效尤”到位。通过在典型案件发生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当事人检讨、分管领导反思“一岗双责”、党委书记牢记主体责任,促进案发单位汲取教训、全面整改。四是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综合日常监督情况对联系地区和单位的政治生态定期“会诊”、作出客观评价,并牢牢扭住主体责任,督促问题单位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考核内容、程序和方法,改进干部工作记实、实绩公示和评议办法,建立完善干部完成重大任务等专项考核工作机制。二是充分运用好考核结果,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法治化建设方面

  10.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的能力还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部过程,系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实务手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等党内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在实践中自觉运用法治精神,原则、规范、逻辑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二是加强以案带训,分管领导亲自督办案件,阶段性听取汇报,指导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从严把关,不断提高案件质量。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11.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不紧密,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有序衔接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切实强化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规范有序衔接的意见(试行》的文件要求,完善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重大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机制,规范各方职责权限,强化协作配合,推动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衔接顺畅。二是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执法调查工作理念,按照监察法“监察机关在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时,应当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的规定,促进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的证据适用的协调衔接,确保调查取得的证据符合刑事诉讼证据标准,有效提高办案质效。

  (三)正规化建设方面

  12.措施类、程序类文书使用不规范,标准不统一。

  整改措施:一是端正工作态度,准确掌握措施类、程序类文书规范性要求,对上级机关新制定的文书标准要及时传达学习,掌握其适用情形、填写内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提升规范化水平。二是按照上级规范性工作要求,下发统一的程序类文书模板,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检查,规范使用。

  13.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意识不强,安全预案针对性不强,“走读式”谈话风险评估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将执纪审查安全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一个执纪审查人员身上,责任到岗,安全到人,并将安全工作覆盖到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取证、审理谈话、处分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作用,确保执纪审查调查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二是牢固树立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理念,紧密结合每一个案件实际,制定全面的安全预案,增强应对复杂突发局面的能力。三是严守“走读式”谈话工作安全底线,进行细致谈话风险评估,做到“六必知”,谈话结束后做好“手递手”交接工作,确保谈话对象安全交接、思想状况和安全注意事项交接、安全责任交接到位。四是认真落实保密纪律。在案件办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保密制度,不跑风漏气、不道听途说、不过问案情。

  14.没有建立涉案财物信息管理系统;承办部门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后,未按照规定时限上交涉案财物保管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涉案财物的处置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案件承办部门、案件监督管理室、财物部门分工协作机制,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做好涉案财物移交、保管、处置工作,按照规定时限,履行涉案财物等物品交接手续,确保涉案财物依规依纪依法、及时有效追缴、做到“案结款清、案结物清”。二是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查扣、扣押、封存、没收、追缴等事项全程监督,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做好涉案财物管理台账,确保涉案财物管理来源清晰、去向明了,数据准确。

  下一步,我委将“三化”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统筹部署,严格按照自查自纠梳理的“三化”建设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部门,责任领导,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成语首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