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题參”。
⒉ 上本参奏。犹弹劾。
⒊ 谓以题本上奏。
⒈ 亦作“题叅”。
引《天雨花》第六回:“明日传他到堂,把这案发与他审,若有丝毫差错,即便题参。”《清会典事例·户部二二四·蠲恤》:“该州县官不严行查禁,由督抚题叅,交部议处。”
引《红楼梦》第一〇七回:“后又任 江西 粮道,题参回都,仍在工部行走,日夜不敢怠惰。”《清会典事例·通政使司·题本》:“﹝ 康熙 ﹞四年题准内外衙门清汉字黏连本章无贴黄者免叅,若已具汉字而无贴黄者,题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