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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三篇】(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工作原则是属地管理)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三篇】(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工作原则是属地管理)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1

  近年来,我国各地在校学生结核病的疫情有明显回升趋势,学校结核病的爆发时有发生,20xx年我县学生共发病25例,其中二中、三中发生聚集性病例,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也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发育造成了伤害。经积极防控,我县学校肺结核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仍存在发生聚集性病例的风险。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爆发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试行)》(卫办疾控发〔20xx〕133号)、xx省卫生厅《关于印发xx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云卫发〔20xx〕1203号)和《xx县卫生局xx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施卫发〔20xx〕79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卫生院院长、中心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疾控中心,由余涛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工作措施及目标

  1、每年辖区内所有新入学的初一、高一学生和教职员工开展结核病筛查,筛查率达100%。

  2、每年至少开展1次结核病健康知识进校园活动,学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3、每天开展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缺课病因追踪登记,晨检率达100%、病因追踪登记率达100%。

  4、发现学校结核病疫情,24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转诊,转诊、报告率达100%。

  5、对学生或教职员工被确诊为肺结核的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和消毒隔离,消毒隔离、筛查率达100%。

  三、职责分工

  (一)教育部门

  每年九月组织辖区内所有初一、高一新生和教职员工进行体检、开展结核病筛查,费用由个人自理。认真举办结核病健康知识讲座,落实好晨检、因病缺勤缺课病因追踪登记、疫情报告等制度及校舍日常清洁、消毒措施。

  (二)卫生部门

  县疾控中心负责指导全县开展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提供PPD筛查试剂,将确诊患者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管理治疗,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县人民医院负责对学校结核病诊治提供技术支持,收住危急重症患者;县卫计局综合监督执法所负责学校结核病各项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开展辖区(其中县一中由学校校医室负责)内结核病筛查,指导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汇总筛查结果,并记录《PPD试验登记表》,对PPD试验强阳性、阳性的学生,与学校共同告知、并督促其做进行胸部影像、痰检等检查,进一步确诊。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结核病是一种通过呼吸道传播的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病,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疾病之一,我国是全球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数仅次于印度,居世界第二位,是我国重点控制的疾病之一。在学校中开展筛查是早期发现和控制结核病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筛查工作,落实人员、场所、试剂等相关工作,并做好对学生及家长的宣传。

  (二)加强技术指导,确保筛查质量

  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强筛查人员技术培训,确保筛查质量,县疾控中心要将筛查结果及时汇总上报县卫计局和县教育局。

  (三)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各项措施

  各学校和卫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对筛查中发现的肺结核病例要按规定进行管理治疗,并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和消毒隔离等措施。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结核病在我幼儿园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全园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卫生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如下:

  一、积极开展幼儿园结核病预防工作

  1、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对幼儿园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

  2、要通过健康教育课、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对幼儿园师生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教育,增强师生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3、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幼儿园环境的清扫和消毒,对教室、寝室、活动室要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同时要教育幼儿注意劳逸结合,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防止过度疲劳和熬夜,减少结核病的感染和传播机会。

  4、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负责人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使其了解肺结核病的症状,及时发现并向结防机构报告可疑病人,督促可疑肺结核病人到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受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严防结核病在人群中传播和流行。

  二、认真做好师生健康检查和结核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

  1.建立和完善幼儿、教师健康体检制度,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幼儿园新生入园健康体检和每年的教职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

  2.病人的治疗管理

  (1)对检查发现的所有肺结核病人和可疑结核病人均应转至所在地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进行正确诊断,提出合理的治疗方案,并落实治疗和管理。

  (2)对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实行休学,在家或住院隔离治疗,由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落实督导治疗和管理。治疗后如传染性消失,凭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证明复学。如为非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由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或在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导下,由校医负责,督促病人按时服药,确保规则治疗。

  三、有效控制结核病在园内传播和流行

  1.幼儿园发现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包括结核性胸膜炎)的幼儿、教职员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乙类传染病报告要求,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采取措施,控制疫情扩散。

  2.重点人群或发病高危人群结核病检查。在园幼儿或教职工中发现肺结核病人,特别是排菌病人,应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对病人周围人群、密切接触者(如排菌病人同班级、同寝室同学、教职工及其他密切接触者)进行结核病检查,从中筛选、发现肺结核病人,并进一步确定流行范围和感染人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扩散和园内传播。重点人群检查采用结核菌素筛查与胸部X线检查和痰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3.幼儿园在短期内出现结核病人或结核感染者异常增加,或由同一传染源引起的新发结核病人和感染者,构成结核病暴发流行公共卫生事件的,依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报告和处理。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3

  近年来,全县肺结核疫情高发,部分学校时有肺结核病散发疫情发生,不同程度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防止校园内结核病聚集性疫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xx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卫疾控发〔20xx〕15号)和《xx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体检肺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云疾控发〔20xx〕306号)、《xx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卫计发〔2018〕207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目标

  (一) 健康体检

  学校按有关规定将肺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筛查方案见附件1),由具备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x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学校师生健康体检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体检机构要及时反馈给学校,由学校告知学生(或家长)到xx县人民医院进行结核病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结果。

  (二)健康教育

  学校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教职员工及学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三)监测与报告

  1.晨检工作。中小学校应当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落实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卫生(保健)室。晨检率达100%。

  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班主任(或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卫生(保健)室,并由学校卫生(保健)室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病因追踪登记率达100%

  3.病例报告。对学校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县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报告率达100%。

  4.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要开展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对监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员工)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报告信息,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将结果反馈给学校。

  5.对确诊学生或教职员工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见附件2),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处置率达100%。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特成立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一)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主任),中心校长、县直中小学校(园)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x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由xx同志兼任,成员由结防科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拟定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对全县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与督导评估,为领导小组制定防控策略提供技术支撑。

  三、部门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部门

  1.县卫生健康局

  (1)将结核病防控工作纳入本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实施目标考核。

      (2)联合教育局制定符合本县实际情况的学校结核病防治对策、措施。

      (3)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4)制定本地区学校结核病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

     (5)会同教育部门通报辖区内学校结核病疫情。

     (6)联合教育部门对辖区内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建立与辖区内学校结核病的联防、联控机制,制定学校结核病防治计划,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类学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2)协助学校制定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学校结核防治工作职责以及各项管理制度,为学校提供结核病防控工作培训和技术支持,定期到学校进行技术指导,了解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负责审阅传染病疫情报告学校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信息,核实患者是否到定点医院结核病防治门诊就诊,对未到位者及时追踪。监测学校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者筛查。

     (4)负责学校结核病疫情信息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学校结核病发生、流行趋势,将信息及时报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月按时上报学校结核病月报表到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向学校通报辖区结核病疫情信息,提供防控措施。

     (5)负责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并将调査结果及时上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当发生疫情时,成立学校结核病疫情应急处置组,在学校的配合下深入观场,具体负责结核病疫情核实,流行病学调查,传播范围的判定,密切接触者筛查,病例的管理、咨询、服务、健康教育,对事件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评估,上报疫情处置报告以及向学校提供的具体的防控措施建议。

     (7)协助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针对学校领导、教师、校医、学生、结核病患者以及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等不同目标人群,开展结核病防控政策、技术措施、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及学生对结核病的自我保护意识。

      3.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包括结核病定点诊疗医院(xx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民营医院。

     (1)负责结核病诊断、登记、报告和转介工作。首诊医生要对学校师生中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做好基本信息登记,包括患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学校名称、班级、年级、联系电话、住址等,并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报告,医院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将患者信息及时报告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定点医院必须将患者转诊到定点医院。

  (2)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危重肺结核患者住院规范化治疗管理及学生病例的休复学管理(学生病例的休复学管理方法见附件3),对不需要住院患者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实施方案执行。

  (3)开展患者健康教育,接诊医生对患者进行肺结核病防治相关政策和知识的健康教育。

  4.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每年组织对新入园幼儿体检和在园幼儿体检,同时对在园幼儿肺结核密切接触史、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结核菌素实验,对具备结核病临床症状体征和结核菌素实验强阳性者转诊至定点医院做进一步确诊和治疗。

  5.卫生监督大队

  (1)负责学校结核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做好结核病防控监督和指导工作,监督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督促指导学校接照卫健、教育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结核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结核病疫情在校园内发生和蔓延,确保发生结核病疫情后能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和早处置。

  (二)教育部门

  1.县教育体育局

  (1)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合卫计部门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结核病防控对策和措施。

  (2)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目标任制考核内容中,会同卫生部门定期督导检查学校结核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学校落实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3)配合卫生部门监测辖区内学校结核病发病情况,适时发布健康提示。

  (4)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结核病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

  2.各级各类学校

     (1)根据县教育体育局统一部署,在卫生健康局指导下,将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2)实行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

  (3)明确肺结核病疫情报告人,开展肺结核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和宣传。

  (4)配合卫生部对校医、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等相关工作人进行肺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

  (5)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肺结核病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

  3.学校医务室(保健室)

  (1)承担本校(园)肺结核病和其他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

  (2)做好学校师生肺结核发现、登记、报告、转介、疫情监测,对患肺结核已复学或尚未完成疗患者和预防性服药者进行督导治疗管理。

  (3)对未到定点医院诊断治疗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师生采取有效方式进行追踪,确保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到位。

  (4)积极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知识卫生宣教和健康促进工作(每年至少1次)。

  (5)对接触肺结核病患者的人群,在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指导下进行结核病筛查。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教育体育局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xx版)》规定和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的工作原则,强化部门合作,各司其职,层层落实责任。

  (ニ)强化健康教育工作,切实落实防控措施

  县教育体育局督促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学校要强化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切实改善教学和生活环境,加强日常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等工作,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工常规体检的必查内容。县疾控中心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结核疫情信息报告和管理工作,主动监测各校结核病报告发病情况,做到发现一例及时处理一例;要及时做好传染源追踪、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査工作,防止疫情蔓延。

  (三)加强督导检查与管理

      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教育体育局将通过定期督导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管,督促相关机构落实防控政策和措施。卫生监督大队要将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县教育局。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对疫情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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