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节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下面小编整理了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欢迎阅读!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23〕1号)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正确导向,加强学校文化艺术教育,深化“大家唱、大家跳”活动,展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引导他们求真、向善、尚美,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市教育局成立市第七届中小学艺术节组织委员会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幼儿)、音乐美术教师及艺术教育管理人员。
本届艺术节分幼儿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四个组开展活动。
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优秀论文和优质课评选,优秀文艺节目展评,优秀美术作品评选,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
(一)优秀论文和优质课评选
评选办法由市教科院制定。
(二)优秀文艺节目展评
1.文艺节目主要包括声乐、器乐、舞蹈等类别。
声乐节目包括合唱(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小合唱和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重唱等表演形式。
器乐(西洋管弦乐、民乐、有声部的成套竖笛)包括合奏(40—60人)、小合奏(8人以内)、重奏等表演形式。
舞蹈节目包括群舞(不超过36人)、三人舞、双人舞等形式。
有特色的音乐剧、课本剧亦可参评。
2.节目要反映新世纪、新校园、新生活。内容要健康向上,清晰明朗,反映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3.节目伴奏及指挥由学生或教师担任均可,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音乐剧、课本剧可适当延长)。
4.各乡镇各组别限报1个节目参评,局直学校限报1个节目参加所在组别评选(市实验小学、一小、市实验初级中学、杭州华泰中学、中学、市实验高级中学、竟陵高级中学可分别报2个节目参评)。
(三)优秀美术作品评选
1.作品要求
⑴参赛作品由作者自由命题并独立创作完成。
⑵作品可以参照下列内容进行创作:
①中小学生及幼儿丰富多彩的校内或校外生活;
②对中国梦的美好愿望及憧憬;
③特色的民俗风情;
④感兴趣的其他事物。
作品要充分体现中小学生和幼儿丰富的想象力、创造力和时代感,绘画作品应富有童趣,创意新颖,形式多样,避免成人化。
2.作品形式
⑴美术:包括绘画(画种不限,含电脑绘画)、设计、美术日记(画面加文字,每件不少于3幅画)、手工制作(仅限纸贴、布贴)等作品。作品规格尺寸一般不超过60cm×40cm,美术日记每幅幅面可适当缩小。
⑵书法:包括软笔、硬笔书法和篆刻。软笔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硬笔书法作品尺寸不小于8开纸。作品应体现作者的基本功,由作者自己题款。草、篆书应在作品背面附译文。
3.各乡镇各组别限送3幅作品参评,各市直学校限送6幅作品参评,作品均不要求装裱,但要在反面贴上填好的美术书法参赛作品登记表(附件3)。
(四)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
1.先进单位主要评选自上届艺术节(2023年)后,在学校艺术教育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的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幼儿园)。
2.先进工作者主要评选自上届艺术节(2023年)后,在艺术教育方面做出贡献的教师、教育部门和学校的管理人员及教研人员。
3.各单位(乡镇、局直学校)限报先进单位1个、先进工作者1名。
4.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学校艺术教育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并把艺术教育列入工作日程,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成绩显著。
(2)指导思想端正,按规定开齐、开足并认真上好音乐、美术课程,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深化艺术教育改革,学校艺术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3)重视艺术教育师资和设施建设,按上级要求,配齐艺术教师队伍,规划配备艺术教育设施,艺术教育教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学研究活动经常,形成制度。
(4)定期开展艺术教育活动,在艺术教育普及的基础上注重提高,学校艺术团(队)常年开展活动,在本届艺术节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5.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艺术教育有关法规,热爱艺术教育事业和本职工作。
(2)事业心强,道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在艺术教育教学、文艺活动和比赛、科学研究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
(4)从事艺术教育教学、管理、教研等工作三年以上。
6.全市共评选艺术教育先进单位20个和先进工作者30名。
(五)优秀组织奖评选
1.评选条件
⑴成立了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了专项经费。
⑵依据市艺术节活动方案,制定本地、本校活动方案,采取切实措施,把活动落实到各学校和班级,并及时上报活动情况。
⑶精心组织了全乡镇或全校的本届艺术节各项活动。
⑷在全市艺术节活动中成绩显著。
⑸有本地、本校的艺术节活动书面总结材料。
2.设优秀组织奖10个,其中乡镇中心学校(5个)和局直学校(5个)。
(一)优秀论文和优质课评选:由市教科院制定评选办法进行评选,并将结果于2023年10月30日前报本届艺术节组委会。
(二)优秀文艺节目和优秀美术作品的评选:先由各单位面向基层学校和全体学生进行评选,然后按规定节目个数、名额和美术作品件数向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推荐,最后由本届艺术节组委会组织集中汇演评选和评审。
(三)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先由各单位(学校)按规定名额上报材料,然后由本届艺术节组委会根据标准进行检查、评分后,报局党组审定。
(四)优秀组织奖的评选:由本届艺术节组委会负责评选。
本届艺术节自2023年6月启动,至2023年12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5月—6月):各单位制定方案,组织学校开展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7月—9月):各乡镇组织文艺汇演等各项评选活动。
第三阶段(10月—12月):由市艺术节组委会组织本届艺术节闭幕式活动。闭幕式期间将举办下列活动:
1.优秀美术作品展览;
2.优秀校歌展演;
3.优秀文艺节目评选及汇报演出;
4.召开全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并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奖。
(一)各单位美术书法作品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二)音乐美术及艺术教育论文于2023年9月20日前交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三)文艺节目报名表(附件1)、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申报表(附件3、附件4)于2023年10月10日前交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一)各地各校在艺术节中开展活动的有关资料要及时报送市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以便组委会掌握各地各校的活动情况。
(二)各地各校要将艺术节活动的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以便在闭幕式期间进行交流。
(三)各地各校的活动集锦须制成展板,以便在艺术节闭幕式期间进行展览。展示的内容以艺术教育管理、美术作品和开展艺术节活动的照片为主。展板的规格定为2.4m×1.5m大小,布置展品以横式为宜。
(四)各地各校要加强对本届中小学艺术节的领导,落实艺术节所需经费。要把活动落实到每所学校、每个班级,保证学生人人参与活动,要把艺术节活动与音乐、美术课堂教学紧密结合起来,提高艺术教育教学水平,全面提高学生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