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所以食品安全很重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保障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作为食品生产企业,我们有义务也必须向广大消费者展示我们肩负的责任,我们有坚定的决心向社会各界做出庄严的安全承诺。在此,向保定市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发出倡议: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牢固树立“保障食品安全、企业承担首责”的法律观念和责任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法律义务。
二、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设施;加强企业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认真落实进货台账登记、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完善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设施,做到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经营。
三、严格企业行为自律。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加强食品产业链质量安全自查,健全产品追溯体系,坚决杜绝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绝不经销“三无”和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为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全食品。
四、建设诚信良心企业。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依法经营,恪守道德,自我约束,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坚持诚信为本、安全至上,加强诚信体系和企业文化建设,自觉抵制非法之利,坚决遏制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群众消费安全感和满意度。
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支持并主动配合相关单位的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行业监督、媒体监督,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综合技能,认真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建立食品安全企业长效管理体制。
各位同仁、各位朋友,让我们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共同携起手来,承担保障食品安全的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筑起群众健康安全的坚固防线,齐心协力营造安全、卫生、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建设京畿强市、善美保定做出我们每一名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应有贡献。
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广大消费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为了共同构建安全健康的食品保障体系,营造全社会都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在此,我们倡议:人人阻截问题食品,家家关注食品安全,共同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撑起全民健康“防护伞”。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执行与食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严格把好食品安全质量关,安全生产,诚信经营。
二、树立食品安全观念,提高食品安全自我防范能力。广大居民朋友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不到无证摊贩店铺消费,注意辨识包装食品的保质期和qs标识,坚决抵制街头巷尾流动摊贩的“三无食品” (无生产厂家及地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不食用来源不明、假冒伪劣、过期的食品。发现违法无证摊贩店铺、非法生产窝点以及问题食品第一时间向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维护自身权益。(工商局12315、质监局2116417、食药局2496411、食安办2316017)
三、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在外就餐时先看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健康证,再看后堂卫生状况是否干净整洁。
四、每逢婚丧嫁娶等大型聚餐活动,举办方提前向监管部门申报备案,留样备存,预防万一。(食药局2496411)
五、加强企业和行业自律,做到“六个不”:不使用违禁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其他违禁药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高危食品原料、非食品原料和过期变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使用病死畜禽;不销售过期变质和来源不明的食品;不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
食品安全的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共同承担起食品安全的神圣责任,为构建和谐消费环境、维护圣地延安良好形象、推动社会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和谐,提供安全营养的食品是我们食品行业和从业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为保证食品行业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代表全国食品行业向社会各界发起倡议: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认真执行相关标准和法规,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保证所使用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等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
三、保证生产工艺科学、合理。不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四、严格执行检验制度,确保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备可追溯性,发生问题时,要依法及时处置。
五、规范标注产品标签和营养标签,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食用产品;
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杜绝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不法行为,杜绝销售过期,变质的食品及原料的违法现象发生;
七、遵守行业道德准则和公约,规范市场行为,讲信誉,不搞欺骗宣传。依法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标权;
八、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对社会和消费者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承担社会责任。自愿接受国家各级执法部门、新闻媒体及消费者的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