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为了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坚持从严治连,依法治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农业生产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
一、“一岗双责”即单位负责人在对业务工作负责的同时,又对所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负责,要采取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防止不廉行为在本单位发生。
二、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其他成员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三、“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
1、各片区主要负责人对本片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查。
2、班子其他成员要分别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狠抓落实。
3、各片区既要抓好片区内业务工作,又要对所管片区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具体负责。
四、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明确廉政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责任制的任务、目标、要求、责任逐级分解、细化,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实行按季分析、自查自纠、年终报告、责任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落实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
六、对违反“一岗双责”制度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七、凡是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根据案件的情节轻重,除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直接领导责任外,还要追究上一级分管领导的责任。
八、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认真学习和全面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决议、决定,深入开展“三讲”教育,带领广大干群积极投身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推进两个文明建设。
2、抓好党支部自身的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制定落实党支部任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规划本支部的党建工作。
4、及时研究解决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总结和探索党建工作的规律。
5、党支部“一班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支部书记对支部工作负总责。
6、每年底党支部要对工作情况作全面总结,并在党员大会上以书面形式向全体党员报告,组织党员认真进行评议,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二)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1、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参加。
2、党建工作例会主要研究党支部自身建设,分析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3、党建工作例会上,各党小组长要汇报党员参加党的活动情况和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表现情况。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任务要求。
4.支委会在召开例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掌握全面情况,对成绩、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意见要胸中有数。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每次民主生活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求和党支部委员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认识,解决矛盾。
3、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要提前通知委员做好准备。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4、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民主性和原则性。
5、因故缺席的委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由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转告缺席人员。
6、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以便了解情况、进行指导。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书面报告。
7、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
(四)“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小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要点。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根据支部要求进行组织。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1~2个月上一次党课,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全年不得少于10次,每次党员到会率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五)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1、党员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
2、党员民主评议要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3、党员民主评议在方法上可采取党员自评、党内互评、群众评议的方法进行。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4、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5、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是:党员近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和落实整改措施为主。
6、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员民主评议,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虚心听取党员意见,不得打击报复。
7、民主评议党员可与每年的创先争优活动、党员集中培训及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有机结合进行。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实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处长党建责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党支部调整党小组设置,成立四个党小组,各处处长担任党小组组长,履行一岗责任,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科技司党支部“一岗双责”制度》。
《制度》对司长、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处处长的“一岗”和“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司长对本司党建工作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全责;各处处长对本处党建工作负全责。做到既要全面履行业务工作责任,又要履行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党建责任,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战斗力。
同时,《制度》将司领导和各处处长抓党建工作作为述职考核内容。每年年中和年底分别组织一次述职活动,听取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处长“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对于在党建工作中措施不力、落实不严、履行不到位、考核结果较差的干部,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