鲸效考核是企业绩效管理中的一个环节,是指考核主体对照工作目标和绩效标准,是对工作能力的一种考核,今天范文大全小编给大家找来了20xx年绩效考核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公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xx〕2号)和《**县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发〔20xx〕24号)文件精神,**乡结合实际,全面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 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季度以来绩效考核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绩效考核的基本情况
(一)开展前期调研
为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20xx年8月至11月,乡党委、政府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站所、村组开展调研,就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方法进行详细调查了解,通过调研,为制定方案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20xx年11月底,乡党委、政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和党务副书记任副组长,涉及的站所长、纪检专干、工会主席、一般职工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乡组织办,明确乡组织人事专干全权负责处理绩效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确保了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制定考核方案
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乡党委、政府明确岗位分配和岗位职责,细化岗位指标,20xx年2月10日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绩效改革目的、意义和改革对象、改革内容。 20xx年2月15日制定了《**乡绩效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2月15日至20日,通过召开群众会、职工大会、党政班子会、党委会等形式,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借鉴和采纳群众和职工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最后经全体干部职工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后,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乡绩效考核方案明确规定:考核范围和对象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共26人),不含乡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事业单位人员暂不列入考核范围。考核资金来源为乡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乡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除外)在职在编干部职工随工资发放的工作性津贴按人均500元/月纳入考核资金;考核方式为按季度考核;考核方法以百分制l考核(加分另计),按岗位职责划分为公共职责和具体岗位职责,并结合出勤和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情况,由乡考核组负责组织考核、兑薪,考核分每分值为15元,考核分低于8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不得领取考核资金。绩效考核工作总结(四)全面组织实施
20xx年1月起,乡党委、政府按照职工通过的《**乡绩效考核方案》,首先明确岗位及岗位职责,由职工自愿报名、组织考察、群众评议的方式来决定各自的岗位,当同一岗位出现3人以上来报名,采取竞争上岗位,对没有人报名的岗位由组织研究决定,对个别的岗位实现轮岗交流任职,全乡16个股级岗位全部调整充实了人员,做到人人有岗位、人人有职责。
二、20xx年一季度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情况
20xx年4月1日至5日,乡领导小组对照实施方案逐人逐条进行了检查考核,并按照考核分值计算出个人的一季度绩效工资,通过公示后报县财政局发放绩效工资,一季度共兑现绩效工资420xx元,平均人均兑现1500元,最高绩效工资1700元,最低1200元,绩效工资差距不大,主要原因是一季度很多指标的数据难于计算,扣分和加分难度都很大。
三、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考核指标难于细化量化,特别是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突出;
二是我乡在职大部分职工年龄大、文化偏低,加之空编较多,现有的人员满足不了岗位的职责要求;
三是部分职工对用扣他本人津贴来考核有意见。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
一是完善绩效考核工作日常监督检查;
二是全面细化、量化指标,根据指标定分值、定工资;
三是加强痕迹管理。
卡议:
一是县直部门对应乡镇的站所或业务人员,出台相关的考核内容,由乡镇直接来执行考核;
二是县委、县人民政府能拿出一定的考核奖励资金,加大奖励的力度。
20xx年,我镇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悉心关怀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县“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精神,以改善民生、发展民主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致力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救助平台,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力做好城镇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居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继续实行低保金按月银行发放。进一步扩大低保面,严格规范低保申请审查程序,确保把真正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现有低保户严格进行核查,确保应保尽保,不能保的坚决取消。9月份农村低保户为652户,保障人口1303人。9月份发放保障金121140元,前三季度共发放保障金951740元。城镇低保现有户数为76户,保障人口118人,9月份发放保障金28428元,前三季度共发放保障金275829元。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接受群众监督,逐步实现了城镇低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取得了群众信任,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积极做好优抚工作。
开展以“办实事、解难题、做贡献”为主要内容的双拥共建活动。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将优抚对象享受的各项抚恤、补助、优待政策落到实处。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了部队退役士兵的安抚工作,走访特困对象,为他们答疑解难,凝聚了人心。做好优抚对象的调查摸底。为生病的优抚对象办理住院医疗补助5人次,共计13331元,及时兑付现金。
三、切实加强救灾、救济工作。
完善救灾救济预案,加强灾害监测评估和救灾信息网络建设,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积极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开展对农村特困家庭的排查摸底工作,合理制定保障标准,妥善安排好春荒、冬令农村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按月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大病救助和临时救济,临时救济与定期救助互相补充,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真正做到了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春节发放特困户慰问款450500元,重点针对三无人员、优抚对象、重点工程拆迁困难户、下岗职工困难户、老党员困难户、老基层干部困难户、因灾、因病、因祸、因残致贫困难户。上半年共兑付大病救助45人次,总计165140元。三季度报送大病救助28人次。为26名贫困大、中学生申请办理了慈善助学。核实评定安居工程34户,为每户争取卡房款2万元。为6户五保老人修葺改善了房屋。
四、精神病人救助工作全面铺开。
踞持对精神病人的免费药物救助,全镇共有243人次领取了价值28497元的药物,为精神病患者解除了部分忧愁,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和交通费,得到了群众的好评。逢双月的1日为路口镇的精神病人药物救助日,遇节假日不休。
五、推行村务公开工作,抓好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村务公开工作得到了领导重视,由民政主抓,各村(社区)落实, 8个村2个社区全面进行了村务公开。并统一了公示栏的式样,设置了规范化的村务公开公示栏,由民政督促各村和社区及时完整准确地公开各项事务,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凡属人民群众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都在公示栏内可以体现,被群众称为明白墙。切实抓好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镇召开了动员大会,并多次进行业务培训。选举工作由民政主抓,各联村干部到村协助,严格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确保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各村工作进展顺利,9个行政村、社区全部一次选举成功。4月6日选举工作按期全面结束,圆满实现了预期目标。
六、进一步深化社区建设工作。
居强社区干部培训,改善办公条件,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提高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路口社区实行了“一站式”办公,使用了社区事务管理软件进行管理。对社区门牌、路牌进行规范,方便了群众。
七、认真做好敬老院工作。
在敬老院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着重将敬老院生产和生活结合起来,尽量做到以院养院。加强内部管理,给老人们营造了一个安逸的居住环境。现敬老院共入住39人,生存情况良好。拟新建一座高标准的敬老院,现已择址待建。
八、认真落实殡改工作。
在全镇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明确作法和要求,全面推动我镇的殡改工作。成立了路口镇殡葬服务公司,高标准的公益性墓地已建成。同时按660元/人的标准对死亡人员火化费及运输费按月兑付。全镇无一例违法土葬。
九、积极做好残疾人事业。
搞好全镇重度残疾人的调查摸底及按月补助。协助县残联开展 “20xx年长沙市福彩复明工程”白内障复明手术和“20xx年长沙市福彩助残行动”普及型假肢安装。集中组织疑似白内障患者到路口卫生院进行2次筛查,建议免费手术18人。搞好全镇残疾人康复需求的摸底调查。使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和精神风貌有明显好转,残疾人的教育、就业、康复得到社会保障。
20xx年绩效考核工作总结篇三
狂年以来,乌苏市民政局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乌苏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市委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升执政效能,强化绩效考核。通过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和考核评估机制,创新管理体制,有力地促进了乌苏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决策部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机关和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执政效能明显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举措更加务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乌苏市民政局党支部高度重视提升执政效能建设,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把它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年初乌苏市民政工作会议确定的20xx年民政工作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乌苏市民政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绩效考核日常工作。二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认识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了人人关心、积极参与绩效考核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浓厚氛围。三是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做到了“四个结合”和“四个一起”。把加强绩效考核与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宗旨结合起来,与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把提升执政效能,加强绩效考核与民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四是局党支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市委、政府和乌苏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研究乌苏市民政局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活动事项。
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
在深入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乌苏市民政局实际,制定印发了《乌苏市民政局绩效考核的实施细则》、《乌苏市民政局绩效考核工作制度》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实施提升执政效能,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把绩效考核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科室和全体工作人员,将各科室、各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的效能建设纳入目标化管理。
三、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抓学习教育,提高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打造“学习型”机关。局党支部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干部素质、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前提,在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理论政策水平、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创新能力上狠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长抓不懈。
一是完善了党支部学习制度,并狠抓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健全学习制度,精心制订学习计划,确保学习的经常性和连续性,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是注重学习方式的灵活性,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定期学习与平时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通过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组织讨论等措施,保证了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四是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和自身实际,在学习中增新知,在实践中探新路,在学用结合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政策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组织协调的能力和用创新的办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见成效,在促进乌苏市发展、构建和谐乌苏上见成效。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
(二)抓制度建设,建立绩效考核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乌苏市民政局实际,制定了《乌苏市民政局工作规则》,修订完善了《党支部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民政干部行为规范》、《档案管理制度》、《文件传阅和行文制度》、《信访工作制度》和《考勤制度》等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做到了机关各项事务有章可循。优化了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开、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有力地促进了效能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狠抓勤工作,机关上下形成了严谨、务实、和谐、高效的工作作风。
(三)抓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环境,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机关。依法行政是机关作风建设最根本的任务,也是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坚持服从中心、服务发展,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打造依法行政、公平有序、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一是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努力做到职权法定。二是坚决纠正重管理轻服务、重检查轻指导、重处罚轻规范的倾向,自觉摆正履行民政职责与服务乌苏市经济发展的关系。三是增强干部职工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基层服务,为民政对象服务的工作理念,在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服务是宗旨、执法是手段、发展是目的的思想。四是努力改善服务态度,坚决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四)抓政务公开,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公示程序、承诺程序、追究程序等内容,重点围绕行政决策、行政审批、退役士兵安置、财务支出、依法办事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的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心系民生,服务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工作中,乌苏市民政局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是高度重视城乡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优抚对象、孤寡老人、五保对象和孤残儿童的生活保障,切实维护了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缓解了社会矛盾。一是实施低保动态管理,全市共有城市低保户5302户,10955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954.37万;共有农村低保户2719户,3890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73.85万。二是加快建立物价联动机制,进一步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活问题。三是提升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四是认真开展救灾减灾工作。五是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六是认真开展孤残儿童疾病免费治疗,全市共筛查孤残儿童105名,实际开展手术康复孤残儿童38例,其中脑瘫儿童16例,唇腭裂儿童5例,斜疝儿童7例。七是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成全市孤残儿童信息建档,全市孤残儿童105名,其中集中供养孤儿8名,社会散养孤儿97名,制定孤儿基本生活发放制度,并按照社会散养孤儿每人600元/月和集中供养孤儿900元/月的标准逐月发放到位。八是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建成儿童福利院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并切实发挥作用。九是加快建立80岁以上老人生活津贴和体检制度,按照自治区加快建立80岁以上老人生活津贴和体检制度,按时发放80岁以上老人生活津贴。
(六)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在信访工作中,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认真对待来信来访群众,对涉及民政工作和职能的,及时为来信来访者解决问题。对不属于民政工作职能范围的,及时向群众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共接待信访50余人次,认真处理了群众反映的退役士兵安置、生活困难等热点、难点问题。
四、开展绩效考核取得的成效
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绩效考核活动,切实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机关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能显著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转。
一是强化了作为意识。 通过开展绩效考核活动,使广大民政干部树立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在乌苏市民政局机关内部形成了不计名利、任劳任怨、奋发向上、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了创新意识。通过开展绩效考核活动,增强了民政干部的进取心,使之树立起良好的创新意识,做到学习上先人一步,思路上高人一筹,工作上快人一拍。
三是强化了效能意识。通过开展绩效考核活动,使民政干部树立了民政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努力在提高服务效能上下功夫,努力创建效能型机关、服务型机关。
四是强化了服务意识。在绩效考核活动过程中,我们从为民政对象服务出发,急其所急,想其所想。实行了服务承诺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办事、简化程序、热情服务的原则,向基层及办事群众做出服务时限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和维护了民政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乌苏市民政局绩效考核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市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绩效考核工作需要进一步巩固完善、积累经验。
二是绩效考核工作在部分干部职工的思想上还未引起高度的重视,仍然存在满足于现状,得过且过的现象。
狂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提升执政效能,确保民政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