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

三重一大执行存在的问题(三重一大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重一大执行存在的问题(三重一大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篇1】三重一大执行存在的问题

  根据省邮政局《关于对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监察函〔20xx〕4号)文件要求,我局在4月份进行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从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决策程序和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议事程序,对防范和规避决策风险,强化领导班子决策程序,提高我局决策质量与执行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自查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

  自“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以来,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制度的贯彻落实,将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在思想上认识到位,制度上加以保证,主观上积极努力,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自查工作,我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紧紧围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自查实施方案,确定了专项检查工作方法和步骤,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分为自查阶段、检查阶段、整改阶段、工作总结阶段四个阶段,确保自查工作有计划进行。

  (二)明确重点,对照落实

  在自查工作中,工作小组对我局XX年度重要材料和会议记录进行了认真检查,紧紧围绕“三重一大”制度是否建立、决策范围是否明确、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有效、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是否有力等内容进行专项检查。按照省局文件附件内《对贯彻落实<意见>情况开展检查的主要内容》分类进行检查,包括会议纪要是否齐全、资料是否完整、程序是否符合等,对我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三)认真自查,务求实效

  从自查总体情况来看,我局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设和贯彻落实,在制度的建立、执行、监督等方面开展了大量且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们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任组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划、检查、考核等工作,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工作格局,同业务经营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抓落实、促检查、严考核,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得以落实执行。二是落实“一岗双责”。我们坚持每年年初与基层单位签订《党风局风廉政责任书》,突出基层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双重责任,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坚持把廉政考核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以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同时,还完善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的配套制度,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抽查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进一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我们坚持“每周一次局长办公会议”和“每月一次党组会议”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班子成员之间互相交换工作意见,共同商量决策,凡是涉及企业发展规划、经营方案、人事任免和奖惩,以及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都经党组研究讨论通过。四是推进党务公开。XX年以来,根据区纪委党廉室的统一部署,我局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全党务公开二级目录,制作党务公开宣传栏,公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党费收缴、人事任免、党建制度、群众反映热点问题等内容,推行制度上墙、打造阳光党务,建设良好的党内外沟通渠道,为营造和谐企业氛围提供政治保障。五是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领导干部每年定期汇报廉政情况,包括执行领导干部用车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六是坚持民主评议干部。我们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分别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打分,并将评议结果在每年的职代会上公布。

  二、需改进的方面

  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提高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

  2、不断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不断提高我局科学化管理水平。

  3、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不断地在监督方法和公示制度上加以创新,确保新会邮政“三重一大”决策规范化、科学化。

【篇2】三重一大执行存在的问题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和校党委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指示精神,xx学院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民主公开、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勤敏高效,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增强集休决策的质量和水平,为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xx学院执行“三重一大”情况进行自查,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提高民主决策意识

  根据学校部署,xx学院党政领导班子首先认真学习《河南省高等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通过学习、讨论,大家充分认识到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切实加强部门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确保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开展好“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工作,对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开展全院的学习讨论活动。通过学习,使全院教职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中央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是我党集体领导的基本内容,是进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具体体现,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是进一步提高学院各项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制度性保证。

  二、精心构建重大决策体系,把握内涵,积极谋划,完善科学决策机制

  近年来,学院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为重点,实现了学院科学发展。学院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了《xx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学院《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决策的主要内容、议事程序、决策执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为落实好《实施办法》,学院积极构建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保障体系,在学院决策层面制定了《郑州大学xx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中共郑州大学xx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在执行层面建立健全《xx学院关于深化院务公开工作的若干规定》、《xx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xx学院物资采购供应管理规定》、《xx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这些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做了具体规定,使学院在“三重一大”事项上有章可循,为提高决策执行力,进一步增强了学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学院建设与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三、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明确目标,措施到点,提升决策科学性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落实作为各级领导班子的头等大事来抓,学院采取“五把握四坚持”搞好民主决策,提升决策的科学性。

  (一)认真把握好五个关口

  1、把握好调查研究关口。为规范科学决策程序,学院在涉及“三重一大”问题时,在对以往行之有效的集体决策制度和方式进行梳理、分析、汇总和总结的基础上,组织人员采取“走下去”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座谈掌握第一手资料,进行专题研究,起草具体实施方案,制定严密工作措施,经过反复论证、征求意见、充实内容,确保方案的合理可行。经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决定后,做出相关规定。

  2、把握好决策内容关口。结合实际情况,在认真调研,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涉及“三重一大”问题需要决策的内容和要求,并对决策内容进行严格的细化和界定,形成不同层级的权限标准:对涉及长远发展规划、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等重大问题,干部任免、干部管理、干部奖惩等重要内容,利益调配、劳动保护、教职员工福利等内容,达到一定额度的资金使用、物资采购、专项奖励等重大事项,明确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可操作性。

  3、把握好决策程序关口。xx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有严格的决策程序。每项议题事项决策均应按议题确定、酝酿准备、会议人数、研究讨论、会议表决、记录存档、决策实施等程序进行;每一个过程都确定相关的内容和要求,明确该怎么做,做什么,如何去做。对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的决策形式,有明确权限和责任,并分别采取党总支会、党政联席会和教职员工代表大会等形式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并严格规定出席会议的人数以及表决的具体方法等。对主要领导出现意见分歧或与会成员分歧较大的事情,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提交相同会议复议。

  4、把握好配套制度关口。为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过程更加规范,决策事项更好地落到实处,xx学院健全五项配套制度:一是建立“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召开会议进行表决的前两天,把议题方案印发给每一位班子成员,让参加表决的人员了解情况,做到“有备而决”。二是建立决策事项信息反馈制度。由决策事项负责人及时向有关会议反馈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以便及时抓好监督落实和纠正落实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差。三是决策事项民主评议制度。每年列出一些经过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将其落实情况公开通报,进行民主评议。四是全程监督制度。根据“三重一大”事项的性质,请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参与,进行现场监督。五是档案记录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民主表决后,严格履行提议人、表决结果、参与表决人员签手续,并存档备案。

  5、把握好责任追究关口。xx学院根据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对议题方案的提出、议题的论证、议题的研究决定、议题的实施过程等都应明确相应的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把握好责任追究关口。对未经集体讨论,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三重一大”问题的;做出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上级要求决定的;未经领导班子复议,个人或少数人擅自改变原决定的;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集体决策出现失误以及发现决策失误不能有效制止,造成经济损失或政治影响的,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影响及应承担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决议决策的正确贯彻执行,确保权力正确行使,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控失误、行为失范,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

  (二)切实做到四个坚持

  (1)坚持开好“五会”进行民主决策(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党总支会、书记办公会、院长办公会、教代会)。对学院改革及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由全体班子成员讨论形成拟定方案,提交教代会审议;对有关干部人事调整、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等工作,由党总支会进行研究;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的具体工作由书记办公会进行研究。对学院发展规划、教学改革、学生管理等事项,由院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对《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学院长期发展规划》等重要材料印发到全院教职员工进行讨论,同时组织教职工代表进行座谈,对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能够改进的及时修改,不具备条件事项,向教职工代表做出解释和说明。

  (2)坚持干部人事任免集体研究,建立公平竞争、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上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制定了《xx学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实施办法》,对党支部书记、系主任等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资格和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起了公平竞争、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严格按照宣传动员、本人申请、资格审查、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选拔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良好局面,极大地激发了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3)坚持重大项目安排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我院对重大项目安排严格管理,项目不论规模大小,都要经过院长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进行研究讨论后制定实施方案。

  (4)坚持大额资金使用院长办公会审批。资金是学院发展的血脉,大额资金支出更应该慎之又慎,学院每年的《经费指标分配方案》均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方案》明确规定经费管理的审批权限,基本程序。

  四、深化完善监督制度,全面覆盖,整合力量,发挥各种监督职能作用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具体体现,是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决策风险。学院通过不断完善和创新“三重一大”监督体系,发挥各种监督职能作用。

  (1)制定“四员一站”制度,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在加大对学院“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力度的同时,学院总支为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四员一站”制度(在党支部设立纪检监察工作站。在工作站设立纪检员,行政监察员,在党小组设立党风信息员,在教研室设立群众监督员)。广大“四大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2)建立会议列席制度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学院召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会议时,广泛邀请党代表、教师代表,通过会前沟通、会上举谏、会后监督参与其中,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为规范“一把手”的决策权力,实行“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末位表态发言制度,然后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3)健全评价制度。邀请退休干部、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组成评估人员,采取座谈或研讨的方式,对决策的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的目的是否符合;决策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决策带来的负面因素;决策实施在群众中的接受程度;决策实施带来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进行评价,评价工作完成后形成实施情况评估报告,载明决策实施情况评价的相关信息及可能提出的调整建议及理由,报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对决策实施评价报告审议后,形成对决策继续实施、调整或废止的最终决定。

  (4)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对未按决策程序决策的、超越法定职权实施决策的、明知决策错误,没向上级反映或未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的、违反法律法规实施决策的、对应当决策而进行推诿拖延,不及时作出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轻则要求书面检查,重则给予纪律处分。

  五、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1、“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2、“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相关的监督制度还需进一步充实;

  3、“三重一大”基础资料的整理不及时、不够规范。

  (二)整改措施

  1、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和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

  2、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配套制度,针对学院工作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

  3、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合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查,采用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对“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编号、并列出目录清单及归档。

  xx学院在过去的工作中,通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提升了工作水平,保证了工作效率,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满意度。同时,积累下的鲜活经验,为实现建设高水平的xx学院的发展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民主决策保障与智力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xx学院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并不断完善“三重一大”集体事项决策制度,让民主决策、科学发展成为学院建设的双引擎,带动xx学院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再攀高峰。

【篇3】三重一大执行存在的问题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我党在治国理政实践中探索出的一条重要制度,对于我们党的领导体制建设、民主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于有效推进基层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保证基层经济安全和政治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初浅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当前,在基层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内涵理解不深。基层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是“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出台的制度可操作性不高。大部分基层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设计缺乏规范性,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或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上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乡镇规章制度,甚至有的村级组织没有这方面的规章制度。这样就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三是“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议题事项透明度不够。有些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至于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如何,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情况在会上进行跟踪研究。有时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现象,而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容易被忽视或漠视,从而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于“三重一大”事项的始终。比如说一些项目最初能够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实施公开招投标,并签订规范的合同或协议,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不再上会讨论决定就因实际情况变化而有出现超出合同规定的投资或其他变动。

  四是“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力度有待提升。这个问题在基层体现的较为明显。从近年来的信访问题来看,在基层集体经济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特别是在资产、资源处置方面尤为突出,映射出部分单位在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方面不够严谨、不够深入,同时也体现出部分干部存在私心,为了个人利益或单位利益不按制度办事的现象。

  五是“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的监督力量有待加强。部分基层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另外,群众监督也是“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多数群众除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事项外,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很少参与。

  综合分析,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对制度理解的不透彻。中央、自治区、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等原因,仍有不少群众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是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更不用说在参与监督方面可以发挥多大作用。

  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制度的执行难度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成为了写在纸上,形成文件的东西,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但在实践中,由于领导班子及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问题。另外,一些基层单位的副职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情,和自己无关,在参与决策时怕发表意见会使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怕承担责任,于是就可能出现“跟着举手”的情况,使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制度的执行也大打折扣。

  三是出台制度未结合实际导致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个别基层单位没有吃透“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精神,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只是简单的将上级制度生搬硬套“拿来”本单位用,导致制度的操作性不强。村级组织多数工作是在乡镇指导下完成,导致一些村在执行本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时也按照固化的办事思维开展,未能将差异化的东西细化成符合本村实际的运行机制,导致“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到了村一级可操作性更低。

  四是决策运行透明度不高导致对制度的监督困难。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哪些必须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决策实施中如何公开等没有很具体、详细的制度规定,导致群众难以监督。二是乡镇纪委由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制约,在对本地本部门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方面的监督作用也大打折扣。

  针对当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解决问题。

  一是着力抓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大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集体决策意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研究、会上集体讨论、正职末位表态等必要的规定;要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经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培训等方式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相关政策,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的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基层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着力细化制度的内容。要求基层单位(包括村一级)要结合实际和发展要求,补充和完善现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细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既要有实体性问题,也要包括程序性问题,将笼统的制度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对集体讨论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要细化、量化。既要保证决策权力受到制约,又要保护和调动决策者的工作积极性,兼顾民主和效率。要严格决策程序,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程序。在决策酝酿环节,由职能分管领导提出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和考察,提出或制定可行性方案,经决策咨询、领导沟通、会前告知等程序,最后开会集体决策。形成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并形成规范的会议记录或纪要。经集体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集体重新作出决策。

  三是着力完善配套容错纠错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决策失误的容错纠错机制。决策实施过程中,如果外部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明显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须对原有方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正。在决策出现失误时,要保证能找到责任人员。要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措施。对于决策失误不是主观原因造成或某些尝试性决策失误且能够及时修正决策和挽回损失的,要利用好容错纠错机制,为实践者鼓劲,给担当者撑腰。对于发现决策明显失误仍不及时纠正的,要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通过对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及警示教育来促使决策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在后续的决策中减少失误。

  四是着力强化对决策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作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的监督主体,要把督促检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班子、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年度考核等途径,不断深化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要加强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把公开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全过程,对决策事项、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结果都要公开,充分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监督的知情权,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决策好坏的重要依据。

  五是着力强化追究问责力度。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处“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对于领导班子中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坚持“一案双查”,领导班子决策上涉嫌违纪违法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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