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第六纪工委《关于开展稳增长专项纪律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照检查内容逐一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稳增长专项纪律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检自查情况
(一)履行职责,稳增长工作有序推进
为保质保量完州人民政府重点督查20项重大建设项目、20项重要工作、10件惠民实事和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的指标任务,其中州民政局主要涉及6项工作责任,任务下达后高度重视,积极履职,认真开展工作。
1、加强综合应对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一是上半年,各种自然灾害发生频繁,全州5县(市)不同程度受灾,其中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影响较为严重。全州221823人受灾,转移疏散20761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761.04万元。12月—8月,民政部门共安排各类救灾资金2096.2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30372人,使全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二是积极应对盈江“5.24”、“5.30”地震,扎实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根据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按照方案和相关规定,及民房恢复重建的工作进度,联合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已及时、足额地将盈江“5.24”“5.30”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28288.11万元发放到恢复重建户手中。芒海“7.21”恢复重建补助资金也已及时安排到乡镇,在州、市民政局的指导下,由乡镇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进行发放。
2、社会救助工作推进有力,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1月我州的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15%,同时五保供养标准也由104元/月提高到150元/月,提高的部分,由州、县两级财政承担,州级补助县、市比例分别为梁河县50%,其余县市30%,州级配套的184.4万元已下拨到各县市。截至8月份,全州有城乡低保对象22.29万人,累计支出低保金27975.34万元。全州共有农村五保对象9412人,集中供养1605人,集中供养率从1.4%提高到现在的17%,充分发挥了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在保障民生中的保底作用。
3、切实提高了双拥工作水平。一是及时调整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过精心筹备,8月24日顺利召开了全州五年一届的第二届双拥工作会,会议达到了预期效果。二是积极开展爱民助民活动,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拥政爱民成果显著,双拥活动坚持正常,军民共建富有成效。三是做好节日走访慰问,元旦春节期间重点慰问优抚对象6421人次,发放优抚对象慰问金64.21万元。
4、稳妥推进殡葬制度改革。一是加大殡葬改革工作宣传力度。协调宣传部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现代媒介对12月15日州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德宏州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进行大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对全州的殡葬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调研,重点调研县市学习贯彻落实《德宏州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情况;陇川县、盈江县殡仪馆的建设推进情况;各县市公益性、经营性公墓建设管理等情况。三是认真开展清明节期间的宣传、服务保障工作。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州监察局、州民政局联发《关于对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局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都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5、推进依法行政。一是积极参加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和测试,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的执法行为;二是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的解决率。上半年办理政协提案4件,9名委员反馈满意率为100%。
6、以抓好民养老服务项目设施建设为重点,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一是组织各县市上报农村“百村建设项目”10个,城乡老年人活动室建设项目5个,积极争取省本级福彩公益金助老工程项目建设;二是根据《__省民政厅
__省财政厅关于申报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上报省级福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89个,共计申请资助1109万元。
(二)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整治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实施细则》、《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实施细则》等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切实解决了不作为、慢作为,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及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按照职务岗位、业务岗位、内部管理岗位进一步规范了岗位职责,对民政业务每个工作环节加以修定完善,加强内审内控,确保阳光操作,在全局上下营造了积极向上、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机关办事环境。二是明确重点,扎实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行动。整治“庸、懒、散、拖”行为,强化效能问责,集中治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服务群众消极应付、慢作为和服务不优等现象。通过整治,全体干部职工精神面貌大为改观,在民政局机关营造了积极主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抓好来信来访工作。截止8月份州局接待群众来访6人次,收到来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出诉求6件,办理政协提案4件,州信访局转办信访件7件,网上信访件25件,信访答复率、见面率做到了100%,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四是扎实开展站、所、院、馆“创文明窗口,树行业新风”优质服务活动,优化了窗口运行机制,推行了社会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作风评议制等机制,树立了勤政为民、务实高效、清正廉洁、公正严明的部门形象,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目前无推诿、拖延、不办理的情况发生。
(三)关于影响改革发展的纪律作风问题整治情况
1、加强制度建设。中央、省、州作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和实施办法后,我局密切联系民政工作实际,按照规定精神,研究制定了一批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管理效能的规章制度。如:《德宏州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德宏州民政局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实施方案》、《德宏州民政系统入基层、查民情、解民困、机关转作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民政局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
2、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围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作风建设,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聚焦“四风”,重点整改了作风漂浮、不重实干,自由散漫、不守纪律,甘于平庸、不敢担当等方面的问题,在干部职工上下班纪律、清理超标办公用房、公车管理、精文简会、深入基层调研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8月份“三公”经费比去年同比下降64%,会议同比下降47%,发文数量同比下降38%,其他费用开支与去年相比都有所下降。围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在下基层遵守接待纪律方面,局党组班子成员都能够做到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负担,不讲排场。在控制“三公”经费方面,都能自觉带头,遏制“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和“车轮上的腐败”现象。在配车、配秘书、办公用房等方面,都没有违反规定,也没有发现个人持有“会员卡”和私设“小金库”现象,切实做到了廉洁从政。
3、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一是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我局制定下发《德宏州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对全州低保工作进行清理,狠抓整改落实,通过清理,全州22.5万城乡低保人员中有错保漏保531人,已完成整改。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加强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办法》。4月份对各县市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监督检查(每年,州民政局对民政专项资金都进行逐级自查、监督检查,与州第六纪工委、州财政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县市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杜绝了截留、挪用、贪污等违规违法现象的发生。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州民政局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重点针对“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救灾资金”、“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对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开展专项整治。①利用日常干部集中学习时间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等;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③加大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相关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的宣传教育,强化纪律意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④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纪律规定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教育党员干部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严格执行《干部提拔任用条例》。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以各种名义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救灾资金及其它专项资金;利用公款收受、发送“红包”;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滥用职权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以实际行动确保“六个严禁”规定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通过专项整治活动,使每位领导干部端正了党风政风,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未发现局机关干部职工有违法违纪行为,也没有接到任何举报(投诉)局机关干部职工违法违纪信件和电话,没有发现领导干部失职渎职现象,切实做到了廉洁从政。
(四)上下班作风纪律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等系列制度,注重机关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切实整治“庸懒散”,严厉查处对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坚决杜绝上班时间上网炒股、购物、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行为,局班子领导实行轮流值班督促考勤,每天通报出勤情况,现上下班纪律有明显转变,进一步促进了机关管理的规范和工作作风的转变。
通过严明党的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推进惩防体系暨党风廉政建设,为德宏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存在问题和下步努力方向
通过自查,我局能够严格按照州政府两个20项和10件惠民实事中指标任务的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问题和不足:一是稳增长工作需要进一步跟进落实;二是地方财力不足,对部份重点工作资金配套不足,严重制约工作的开展;三是监督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在管理上还须加大力度,在方法上还须进一步改进等等。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摆在党组建设的首要位置,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州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最新理论,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以理论上的清醒,促进政治上的坚定。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严把思想关口,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思想上 。
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与社会需要、群众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畏难情绪,迎难而上,敢于担当,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民政部门的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完成好全年的民政工作任务。
三是进一步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最终达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始终围绕州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重点工作部署抓好落实。
四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各项规定。自觉按照《党章》要求自己,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时时刻刻做到自查、自警、自省、自励,加强道德修养,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对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及焦裕禄、杨善洲、高德荣精神,倡导节俭办事,为促进全州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贡献民政部门的一分力量。
县商务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聚焦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以重点突破推动整改工作的持续深入。根据《中共泸溪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5月份督查工作方案》,现将我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放在首要位置来抓。县商务局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泸溪县商务局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把目标细化、量化,落实到个人,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2、认真学习,提高党员干部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召开群众路线教育集中学习会、专题办公会、各项工作会议等形式,多次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大会,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作风建设教育,不断统一思想,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加强作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了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作风建设的自觉性。
3、强化制度,营造纪律严明的干事氛围。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办公和生活环境建设作为重要内容长抓不懈。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事、用情感管心,引导干部树立良好的服务观念。
二、主要成效
1、突出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按照《__自治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州办发〔__〕27号)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没有违反公务用车超编审批、超标更新配备公务用车;没有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现象。,强化了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严格实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定点集中封停制、公务用车统一张贴标识制度。
2、突出整治秘书配备方面的问题:根据湘群组发[__]45号文件精神,严格开展领导干部违规配备秘书清理工作,我局没有以设立联络员为名,为领导干部配备秘书等问题。
3、突出整治领导干部参与社会活动方面的问题:我局领导干部和职工没有频繁出席社会活动现象;没有通过参加任何活动庆典收受邀请费、酬劳费及礼品礼金等问题。
4、突出整治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方面的问题:我局领导干部和职工没有违规兼任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务的现象;没有违规收取社会组织给予的报酬、补贴;没有在所兼职的社会组织或下属单位开支、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5、突出整治办公用房方面的问题:我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6人,办公室公房6间,平均三人一间办公室,没有存在办公用房超标整治不到位现象;没有滥建、巧借名目新建楼堂馆所现象;没有违规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
6、突出整治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考勤签到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不存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看电影、看小说、闲聊、干私活等情况;没有上班时间进入休闲、娱乐场所,工作时间中餐饮酒等情况。
7、突出整治公款接待方面的问题:没有公务宴请标准超高、陪客过多现象;不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没有公款大吃大喝、安排与公务无关宴请、无客自请等现象;不存在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
8、突出整治人员编制方面的问题:没有干部职工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现象;没有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现象;没有以借调为名,长期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现象;没有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现象。
9、突出整治人情宴请方面的问题:我局严格履行领导干部人情宴请报告制度;没有干部职工操办中央和省、州、县委明令禁止的人情宴请行为;没有在未报告或在报告未批准的情况下操办人情宴请的行为;不存在借人情宴请大肆敛财的现象。
10、突出整治服务基层方面的问题:我局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没有“软、弱、散”整顿不力现象;严格开展进村级场所“清零”工程;对待服务对象的态度大方热情,执法过程中没有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没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和相互推诿、敷衍应付、久拖不决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在巩固前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继续抓好下一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确保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一是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要始终对“四风”突出问题的危害性、长期性、顽固性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打好打赢专项整治工作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二是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自查自纠。整治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将继续深入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主要看整治是否实现、整问题是否反弹、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群众对整治成果是否满意。
三是完善监督体系。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督促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我局将立足于工作实际,求真务实,扎实推动,时刻在思想认识上和作风建设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州委“七条规定”和县委“六个一律”纳进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高效型的泸溪商务。
按照豫投纪委的要求,并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文件,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本人廉洁自律自查情景汇报如下:
本人自今年以来,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能以集团党委、公司党委要求,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始终坚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回顾以前的工作历程,认为在廉洁自律方面,本人能够辨明是非、坚持原则,促进了自身工作的开展。
一、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廉洁自律、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
毛泽东同志的反腐治贪思想,是在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条件下开展反腐败斗争理论和实践探索的科学总结。邓小平同志继承了毛泽东从严治党思想的精髓,明确指出“惩治腐败要从党内抓起,从领导干部抓起。”江泽民同志从"三个代表"的高度,总结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们党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提出"从严治党,必须全面贯彻于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切实体现到对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中去。"这些重要思想和基本观点,体现了我们党加强廉政建设的一贯方针,反映了党对从严治党认识的不断深化和理论上的丰富发展,是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根本保证。
做为新乡中益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之一,我始终能够牢记肩头的职责,在千头万绪的实际工作中,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始终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不正之风当作大事来抓,从严要求自已,确实管住自我,管好自我的配偶和子女;对员工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提议,自觉理解群众监督。对党风廉正建设在思想认识上到达“四个明确”,即: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是深化改革、搞好生产经营的现实需要;明确了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必须齐抓共管,看好自我的门,管好自我的人;明确了作为领导干部的职责资料和要求;明确了如果知法犯法,贪污受贿就必然受到法律职责追究。正是因为坚持了党性原则,在日常工作中才能做到廉洁自律、勤政廉洁的表率。
二、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担任新乡中益公司副总工程师以来,在集团党委的领导下,结合工作实际,我一方面狠抓业务,开拓进取,另一方面强调政治理论学习,全方位铸造锻炼培养自我。经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和日常工作中的自学,我进一步领会了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对形式与资料、外因与内因、正人与正己、权力与义务、自律与他律的内涵有了深层次的理解,从思想上构筑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防线。在巩固中深入,在创新中提高,用理论去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任何一名从事管理工作,异常是掌握必须权利的人,无论权利大小,都会受到各种诱惑,在诱惑面前是否坚持原则,往往决定工作的力度和效果。仅有清正廉洁,才能走得正、站的直,腰杆硬,工作才能有底气。本人在工作之余,总是十分注重学习,自觉参加党支部活动,认真学习公司和上级党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并且在工作之余挤出时间进行自我加强学习,学习中注重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不断加强总结,以加强世界观的改造,促进工作的健康发展;注重边工作边学习,以学习推动工作,以学习提高认识,工作中能始终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改革的思维和发展的观点研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始终坚持警钟长鸣、自检自醒,坚定了自我对廉洁自律的认识。
三、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讲求方法,严肃作风。
按章办事、抓好落实是加强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重要环节。本人在工作中能认真落实本单位和集团的各项制度要求,始终坚持以企业利益为重,凡事出于公心,坚持原则,按制度办事。对自我分管的开支费用做到多方了解、严格把关,并按照财务审批制度进行落实。把廉洁自律工作做在前头、抓在事前,避免出现失误,并严格把关,严格维护企业利益。工作中、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进取落实年度岗位目标职责制,严格遵守各项议事规则,注意发扬民主,维护班子的团结与统一。凡事能做到识大体顾大局,对个人得失从不斤斤计较。关心同志,尊重同志,严以律已,宽以待人。
四、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充分发挥模范作用。
常言道: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本人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维护好自身形象和企业形象,注重八小时以外言行举止。平时能始终严格要求自我,要求下属做到的,自我首先要做到;要求大家不能做的,自我坚决不做。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名利观和人生观,自觉勤俭节俭,不讲排场,不铺张浪费,不以权谋私,不以权徇私。具体体此刻工作中的“三无现象”:无收受财物现象,在节假日期间能够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我,从未发生过利用节假日收受礼金礼品、借机敛财等违纪行为;无以权谋私现象,严格依法办事;在管住自我的同时,还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坚决不允许他们打着单位的旗号谋取私利;无奢侈浪费现象,自觉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厉行节俭、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各项规定,一律按照少花钱、多办事、成大事的原则进行,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同时对团体构成的决策、决议和决定,不折不扣地执行和落实。在关系处理上坚决按照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精神,互相信任、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工作中做到分工不分家,到位不越位。工作中不贪功推过,处处以大局为重、以工作为重、以事业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不回避矛盾,能够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了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力开展。
五、强化监督、防微杜渐。
深刻理解廉洁自律、防腐倡廉“关口”前移的问题。监督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具有现实与深远的意义。如果权力监督制约乏力,异常是单位主要领导,如果自我不主动理解别人监督,别人很难监督到位。本人能够自觉理解组织的监督。将落实职责目标置于领导班子和上级领导的监督之下,主动向上级报告自我贯彻落实职责目标的情景。身体力行执行好领导干部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好廉政档案;日常将自我置身于群众之中,自觉理解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总之,新的历史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又将面临许多的新问题,新困难,在新公司筹划基建期间和今后的工作中,我还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用马列思想武装头脑,用先进的思想指引自我,确保自我不犯错误、不违法、不侵害职工利益,理直气壮的做人。经常用标准对照自我。坚持尽心尽力树好形象,身体力行,并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总结经验、发挥自我的优势、改正不足,为实现公司的新跨越和集团公司的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