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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放假通知范文(学校清明节活动总结)

学校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放假通知范文(学校清明节活动总结)


第1篇:学校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放假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1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领导办公会讨论决定,现将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两个节假日期间校历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月30日(星期四)至4月5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7天。

二、3月25日(星期六)、4月8日(星期六)全体人员正常上班,并分别补上4月3日(星期一)、4月5日(星期三)的课,学校要求4月5日各部门和二级学院安排一线值班。

三、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后勤处、保卫处等部门协调好排班、教学安排、学生管理和安全稳定等工作。各单位或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在放假前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大检查,尤其进行防水防电防火防盗防抢防交通事故和人身安全等方面安全教育,并做好有关离邕师生动态备案,让大家过一个祥和、平安、稳定的假期。

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

第2篇:学校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放假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编号:S20230230)精神,结合我院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见西大行健院办〔2023〕10号),现将我院2023年“壮族三月三” 和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壮族三月三”从3月30日至31日(农历三月初三、初四)放假,共2天。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有关放假安排,2023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放假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4日,共6天;4月8日(星期六)上班,补星期一的课。

二、各单位要总结往年欢度“壮族三月三”节日的经验做法,继续加强对民族节庆重大意义的宣传报道,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引导开展相关活动。切实拓展民族文化视野,激发文化认同和民族自信,提升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与和谐进步水平。

三、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假期。有关事项和规定,请遵照《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西大行健院办〔2023〕10号)执行。

学院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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