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周例会纪要5篇
安全生产月是四化建设的迫切需要,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需要使用会议纪要的场合越来越多,写会议纪要有利于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提高,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会议纪要模板,希望大家喜欢,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讲”就是抓讲解、提要求。年10月30日,《准则》《条例》刚刚修订印发,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专题学习《准则》《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意见。12月22日,部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邀请监察部副部长王令浚同志作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专题辅导报告此前,公安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邓卫平召集部纪委、驻部监察局、巡视办、直属机关纪委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准则》《条例》,提出具体工作措施。部党委和部领导带头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为部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作出了表率。
“训”就是开展教育培训,深入研讨交流。年10月中旬,公安部纪委举办全国公安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培训班,对全国公安系统120多名纪检干部实施培训。年12月上旬,公安部直属机关纪委举办部属单位专兼职纪检干部培训班,围绕两部党内法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线索处置五种方式等,对部属46个单位纪检组织职能部门负责人、专兼职纪检干部实施培训。近日印发的《公安部直属机关年纪检工作要点》,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准则》《条例》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廉政谈话、廉政党课、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采取宣传教育月、辅导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两部党内法规的精神实质,切实用以规范自身的工作和生活。部直属机关举办的党校进修班、警衔晋升培训班、新入警人员培训班、各类综合培训班等原则上都要安排《准则》《条例》课程,各局级单位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也要把《准则》《条例》作为必修课,确保教育培训全覆盖。
“悟”就是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公安部纪委、直属机关党委为部机关局级干部配发《准则》教育桌牌,为处级以下党员干部配发《准则》教育卡片,同时为部机关2000余名党员干部购买配发《准则》《条例》单行本学习资料,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准则》《条例》,确保入脑入心,学深悟透。在公安信息网直属机关纪委网站、部机关电子公告栏、《公安党建》刊物等载体刊发、播放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关于《准则》《条例》的系列解读文章、青岛市纪委制作的《以画释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漫画)》、廉政动漫片《郑义门》,并将漫画和动漫片配发部属各局级单位,便于各单位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廉政教育。部属各局级单位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全体党员干部会议、开展知识竞赛、举办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议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议的有效组织和管理是改善办公秩序,及时传递、执行和保存办公信息,提高办公效率的一种重要手段,本所各部门应重视对会议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会议,包括本所党组会议、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等例会,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工作会议,以及在重要来访或外事活动过程中组织的全所性会议。
不包括本所及所属各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培训会议。
第四条 会议的管理部门为所办公室,会议的具体会务工作由承办部门协作安排。
第二章 会议召开原则
第五条 本所及各部门召开会议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精简。大力压缩会议,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减少与会人员。逐步利用现代网络和通信传播工具部署工作,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
(二)高效。召开会议应具备必要性,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备充分。
(三)务实。把工作重点放在科研、开发、管理和生产等重要部位,加强调研和督查,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可采取现场办公会议等形式,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四)节约。会议要厉行节约,凡涉及经费开支的会议应严格按照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执行,严禁铺张浪费。
第三章 会议安排
第六条 本所例行会议均列入例会制度,要求按照例行会议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组织召开。
第七条 本所临时组织的会议,涉及本所有关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应给予积极配合,保证会议所需材料、设备、器材、场地及时安排到位。
第八条 本所各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会议,均须经分管所领导批准后,提前7天报送所办公室列入会议计划。所办公室负责于每周星期五将全所各类会议统筹安排,编制会议安排表,印发到会议参加人员。
第九条 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将会议主持者、议题、议程、与时间、地点安排报送所办公室,由所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十条 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日期、地点或会议内容时,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3天报送所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所办公室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打乱或更改正常会议计划。
第十一条 凡需要所领导参加的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请示分管所领导,按分管所领导指示办理。
第十二条 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所办公室有权合并召开。对于准备不充分,或有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所办公室有权拒绝安排。
第十三条 不定期会议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各部门会议不应安排在全所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部门会议服从全所会议,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四章 会议管理
第十四条 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工作,拟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材料、落实布置会场、做好报到签到等工作。
第十五条 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和整理:所党组会议由所人事劳资处负责记录,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由所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各部门召集的全所性专业会议由各部门派专人负责记录;全所性的行政事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记录。
第十六条 会议原始记录应由会议主持人和主要与会人员签字认可。
第十七条 会议形成决议或决定事项需要所属各部门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或全所职工知晓的,可编制会议纪要,及时印发各部门。
第十八条 会议材料的归档:各级会议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纪要、简报、照片、录像、领导讲话和题词等均应及时整理,按时归档。
第五条 会议纪律
第十九条 与会人员应遵守如下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和传呼机打到振动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会前另行通知)。
(二)会议须限时召开,无特殊情况应按时结束。发言应确定时间,紧扣主题,简明扼要,严禁偏离主题,延误会议进程。
(三)会议内容如有保密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第六章 附则
为了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情况,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失察、失误、失真,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的协调机制,增强监督合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职能
围绕加强对全县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和股级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选拔任用工作,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任务是:学习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文件,有关领导的讲话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通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或提出建议;交流加强干部监督的做法和成效,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通报拟出的有关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听取意见;协调涉及多部门参加的有关工作;研究落实县委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组成单位
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事局、县审计局、县局等部门组成。
三、联席会议信息沟通的主要内容
1、县纪委(监察局)
通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干部违纪案件的综合分析情况、典型案例及群众反映干部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情况。
2、县委组织部
通报组织部受理的群众举报干部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及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
3、县法院
通报法官队伍建设及干部违法犯罪案件审判的综合分析情况。
4、县检察院
通报检察官队伍建设及对干部违法犯罪特别是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和的综合分析情况。
5、县公安局
通报公安队伍建设情况及干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综合分析情况。
6、县人事局
通报对干部违反《国家公务员法》及人事纪律的综合分析情况。
7、县审计局
通报对科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综合分析情况。
8、县委县政府办
通报群众中反映干部问题综合分析情况及反映违反《干部任用条例》选人用人情况。
9、其他
联系会议成员单位认为需要在会上通报和提出研究的其他情况。
四、工作方式
(一)召开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办公室成员会议,以随时沟通情况,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日常信息沟通
1、实行双月报告交流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每两月填写一次《干部监督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经单位分管领导审阅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于双月月底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和其他需要沟通的单位。
2、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制度。对干部违纪违法及违反《干部任用条例》或组织人事纪律被查处的情况;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出国出境、失踪、非正常死亡等情况;组织人事干部违纪违法被查处的情况;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等重要信息,实行一事一报,一案一报的信息报告制度。报送时需填写《干部监督重要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二),并附上“”、立案、处罚、审计移交、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刑事处分等相关文件资料,经单位分管领导审阅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和其他需要沟通的单位。
3、平时制发的与干部监督工作有关的简报和信息及进报送县委组织部及相关单位。
五、组织协调
联席会议由组织部负责召集,部长为召集人,分管领导同志可受部长委托主持联席会议。各单位的有关领导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组成人员如有工作变动,要及时调整补充。
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主要负责协调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及工作报告;了解督促联席会议商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日常沟通;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主任担任,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六、有关要求
1、建立通报制度,是一项十分严肃、慎重、细致的工作,各联席单位要确定一名领导同志分管,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共同做好领导干部监督工作。
——深入学习《准则》、《条例》有感
近日,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教育宣传活动。我受党委委托,有幸参加了几个支部的学习,感触颇深。
反复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那么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呢?就要靠严明的纪律!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中央要求今年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自治区党委又确定今年为"纪律教育年";
3月24日上午,集团公司党委又召开了"雪峰公司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年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这就是要把党的纪律印刻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总规矩。《准则》、《条例》是悬在我们头上的一把制度的利剑,同时也是我们的护身符。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都必须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员领导干部尤其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即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又严守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一个有纪律、讲规矩的党,必然是一个有强大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党。
强调指出,新形势下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思想教育要结合落实制度规定来进行。实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我们既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也要不断加强对广大党员的思想教育。
使我们清楚地知道应如何树立党章意识和遵守党的纪律戒尺,如何在实践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条例》中"六大纪律"对党员提出了什么样的高标准,党员干部应坚守的底线是什么,如果违反了规定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等等,从而加强自律,切实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为官者无论任何职,均上受组织委托,下承老百姓期盼,担负着促一方发展、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的重任,本应尽职守责,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但时下一些官员作风懒散、纪律涣散,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或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或不敢于担当,遇着问题绕道走;或不遵守规章制度乱办事,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凡此种种,都是"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为官不为"是一种"渎职"行为,是"四风"在党员干部中的具体表现。
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把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作为今年工作的一个重点,并纳入党员干部人员日常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全过程管理,就是针对"懒政、慢政"的一剂良药,就是刺向"为官不为"者的一把利剑。
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最新提出"不准妄议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班子各项重大经营决策部署,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那么"禁止党员妄议党委决策有违党内民主吗?",我们如何理解?又如何认识呢?
针对《条例》第46条"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新规定,
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理解。首先,妄议是指无中生有之议、歪曲事实之议、僭越规矩之议,它的前提是"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等方式",后果是"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而非通过正当渠道和方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其次,以妄议取代批评意见,是破坏性的、不负责任的;其三、以妄议偷换言论自由概念,是无视组织,任意发泄个人情绪的表现;其四、以妄议冒充党内民主,是违背党章,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泛滥的表现;其五,妄议破坏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导致人心涣散、派系严重,严重的还将消弱党的权威和领导地位,形成肠梗阻,影响党的执政能力。
通过学习讨论,就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明纪律;就能划清红线,弄清底线,严于律己,教育基层党员群众。
通过《准则》《条例》的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从严治党的目标,强化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同时也强化了基层党支部书记也是第一责任人的思维意识,强化一岗双责、守土有责的责任。
(一)从严落实主体责任
1.及时签订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责任书。年初,及时组织全体员工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签订《岐山农商银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书》,强化抓党建、抓党风的主体责任意识。
2.细化责任清单。根据总行安排意见,及时明确全体员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内容、责任清单,促进从严治党由“软指标”变成“硬任务”。
3.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支行工作实际,及时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以上率下、履职留痕、廉政谈话、评议评价、问责通报机制,确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化、制度化、常态化。
4.定期分析形势。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本支行议事决策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常管常治。结合每月党风廉政会议,认真分析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布置工作。年初,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中秋、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及时传达上级指示,明确具体要求。
5.同步部署安排工作。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经营捆在一起抓,做到同步研究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检查验收。。每半年,组织一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执行党的纪律情况自查自纠。
(二)加强思想和纪律教育
6.及时召开全体员工会议。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年初和半年工作阶段,及时召开党风廉政会议,分析员工思想形势和纪律教育开展情况,研究部署和调整员工纪律教育,确保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7.抓好党组集中学习。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有关从严治党的内容。适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领导来局上大课,以强化各级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8.强化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采取“以案讲法”的形式,及时组织全局人员反复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蝇贪之害》等录像片;上级下发有关案件、问题通报时,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半年,在全局开展一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
9.大力营造廉洁从政浓厚氛围。积极开展“廉洁文明家风·党员干部示范”活动,弘扬传统文化,倡导良好家风,营造尚廉知耻氛围。采取板报宣传、印制廉洁卡片、张贴警示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要求和纪律规定。上、下半年,各出一期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板报。
(三)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11.定期开好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上级有关重要文电指示、通报。重要时期或一个重要工作阶段结束后,及时组织党员汇报个人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以相互增进了解、增进感情、增进团结、促进工作。
12.定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定期开展民主交心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无事多交心,有事多扯袖,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年底前,组织局党组成员过一次专题,检讨反思一年来思想、工作、作风情况,相互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利增进团结、改进作风,推动来年工作上新台阶。
13.定期组织“党味”浓厚的党日活动。党日活动突出“党味”,经常组织开展党员学习、党课教育、参观见学、重温入党誓词,以及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扶贫帮困等主题实践活动,以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每月月初,及时制定党日活动计划安排,于当月第一个工作周周五组织实施。
(四)从严管理党员干部
14.定期开展谈心交心。在全体员工之间,经常开展“面对面、心贴心”谈心交心活动,做到平时多交心,遇事多沟通,有问题时及时提醒,确保心情舒畅共事、团结一心工作。上、下半年,各集中开展一次全员性谈心交心活动。
15.严格落实情况报告制度。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有关重要事项报告的制度规定,强化主动报告、及时报告的意识。
16.认真组织党员民主评议。认真制定党员民主评议计划,严格按程序组织动员、教育、自查、测评等评议工作,确保评出积极性、评出先进性。问题较突出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进行个别谈话;评为优秀的,在本行大会上进行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