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员工奖罚规章制度6篇
规章制度,管理与秩序的保障,让我们共同遵循规范,共同维护组织的稳定运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餐厅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为使餐厅管理能够更好的规范化,餐厅员工能有一个更好的工作心态和工作环境。结合本餐厅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工资采用星级管理与考核结合的方式:餐厅所有员工每人每星期有基本星十个,每出现一次错误减少一个,每有一次好的表现奖励一个。最终每周确定每个人的星数与基本星之间的比例关系。根据比例关系确定当月工资。基本星为基本工资,增加多的多得,减少多的少得。增加与减少的标准采用以下条款:
一、后厨部门: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加星:
1、忠于职守,全年出满勤,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宾客多次表扬者。
2、为厨房生产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产生及大效益者。
3、在厨房生产中及时消除较大事故隐患者。
4、多次受到顾客表扬者。
5、卫生工作一贯表现突出,为大家公认者。
6、节约用料,综合利用成绩突出者。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减星:
1、违反厨房纪律,不听劝阻者。
2、不服从分配,影响厨房生产者。
3、工作粗心,引起顾客对厨房工作或菜肴质量进行投诉者。
4、弄虚作假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同事间的工作关系者。
5、不按操作规程生产,损坏厨房设备和用具者。
6、不按操作规程生产,引起较大责任事故者。
7、殴打他人者。
二、前厅部门: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减星:
1.不修仪容,不着整齐的制服,不戴工号牌或戴禁戴的装饰物者。
2.工装脏、皱褶、不扣衬衣或外衣领扣、挽袖、破损、开线掉线。
3.认真做好餐前准备,不按要求摆台,摆台不标准,
4.不按规定时间站位,站位姿势不标准,
5.上班时间接打私人电话,干私活,脱岗串岗者,
6.客服务不使用文明用语,不讲普通话者,
7.当班时间嬉笑打闹,扎堆聊天,吃零食,
8.不服从安排,带情绪上岗,影响工作的,
9.传菜人员错菜漏菜,不报菜名,每项5元。
10.当班期间私自外出,
11.班前点名,仪容仪表不合格,每项2元。
12.爱护酒店公共设施及店内餐具,对故意或无意损坏者(客损除外),按物品的原价赔偿。
13.搞好团结,制造矛盾,搬弄是非者,处以20-100元罚款。
14.责任区内卫生不达标者。
15.对隐瞒事实真相,知情不报者,按事情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加星:
1、对酒店管理、服务作出重大贡献者,特别是在对重要顾客的服务中获得口头表扬、书面表扬的。
2、服务质量高,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
3、严格控制成本,有明显经济效益者。
4、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使酒店免受损失者。
5、服务周到、热情、忠于职守,并经常得到顾客口头表扬、书面表扬者。
6、拾金不昧者。
7、举报跑单、多收顾客的钱财或者其它有损酒店利益的行为并查有实据者。
8、对酒店经营出谋划策,提出有价值建议或使酒店取得明显效益者。
一、奖励制度
1、工作积极,团结同事。
2、员工过生日时,酒店为其赠送礼品。
3、工作能力优秀,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无破损、无丢失。
6、从酒店的利益出发,为酒店的.发展,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季度、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表彰和现金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以下条款按次进行现金处罚
1、浪费公物,视情节轻微的。
2、对客人指手划脚,品头论足。
3、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辨。
4、与客人争吵,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6、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7、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随意拨打电话。
8、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
9、随意进出厨房、餐厅,到厨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经请假,随意旷工。
11、上班时间随意吸烟,擅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
12、当班时吃东西、看电视,用酒店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一、奖励
1、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成绩显着。
2、主动完成工作任务,积极推销和创造经济价值显着。
3、拾金不昧,优质服务为酒店获得声誉。
4、业务技能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
5、为酒店的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经实施有显着成效。
6、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排除,在消防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避免重大损失。
7、全年出满勤,表现良好。
二、处罚(轻微过失)
1、未按酒店规定上,下班迟到或早退
2、衣冠不整上下班,上班不佩戴工号牌。(签到,签退或交还物品和钥匙)
3、仪容仪表不整和个人卫生不好。
4、楼层内奔跑,大声喧哗。惊扰和影响客人用餐。
5、未按时作好工作分担区卫生或两处不合格。
6、未按规定及时关闭空调,电视,主灯及水龙头。造成浪费。
7、拒绝管理人员进行检察工作岗位。
8、不严格按照操作标准进行工作。
9、进出厅房时不敲门和反手关门。
10、工作期间随意去洗手间。
11、酒店组织活动或培训,未经批准擅自空岗和缺席。
12、电话铃声超过3声未接听,而且不使用礼貌敬语。
13、未经批准私自为客人外出购物。
14、将就餐客人姓名,职位随意外泄他人。
15、见到客人不主动问好和行礼。
16、上班前食用刺激性较大的食品,并口腔带有异味。(如:蒜,葱等)
17、未经批准私自离岗,串岗。
18、超越客人时不使用礼貌用语。或不带领客人到指定地点。
19、见到上级和同事不打招呼。
20、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站位。
21、面对客人无表情或埋头工作。
22、不做好备品或备品不足。
三、处罚(一般过失)
1、上班时间打口哨,讲笑话,聊天,哼唱歌曲。
2、背后指责客人和同事或聚堆聊天。
3、私自使用酒店设施及电器,电源。
4、私自将个人物品及食物带入酒店。
5、在酒店内洗漱或洗衣服。
6、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
7、私自穿工服外出。
8、私自带亲人和朋友或他人进入酒店参观。
9、上班时间睡觉。或上班前饮酒并带有醉意上岗。
10、上班时间擅自离岗或做私事。
11、不服从上级管理并顶撞。
12、蓄意破坏酒店设施及公用物品。
13、当班时间看书,报,吃东西,吸烟。
14、利用酒店电话办私事或打私人电话。
15、私自翻看客人资料和物品。
16、清洁厅房时发现客人物品,不及时上报。
17、私自将酒店物品送予他人。
18、发生意外事件不及时上报。
19、酒店资料,机密外泄。
20、上下班不接受保安员进行检察。
21、收餐时抓餐造成影响。
22、在收银台私自兑换零钱,或将客人未带走发票私自留下。
23、酒店专业知识考核时不能通过考核。
24、私自陪同客人饮酒。
25、不认真做好工作笔记和交接班日记。
26、消极怠工,不服从上级指挥和领导。
27、在酒店或宿舍墙壁上乱写乱画。
28、未及时完成客人及管理人员安排的工作,留言,指令未及时传达或不准确。
29、未经批准私自进入库房领货。
30、下班后在公共区域逗留串岗,使用客人设施或电梯。
31、与客人交谈和语气生硬。
32、不及时为客人更换餐具及烟缸。
33、上班时打私人电话或私自会客。
四、处罚(严重过失和重大过失)
1、指责,谩骂,侮辱,殴打客人及同事。
2、将钥匙私自带出配制。
3、工作期间饮酒或浪费客人食物和酒水。
4、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兑换本,外币。
5、蓄意破坏酒店设施及客人物品。
6、因工作失误造成酒店及客人财物受到损失。
7、偷盗酒店,客人及同事财物。
8、违法犯罪,串通勾结,谋取私利。
9、酒店或宿舍内酗酒滋事,赌博打架。
10、组织及煽动同事聚众闹事。
11、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
12、将客人遗留物品据为己有。
13、私自涂改,损毁单据。
14、隐瞒事实真相,蓄意说谎。
15、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谋取私利。使酒店的经济受到损失。
一、爱岗敬业,时刻维护集体名誉和利益,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同事团结友爱,经常主动帮助别人者,经领导评员工宗合议奖励30元。
二、认真完餐厅各项工作,学习任务,品德高尚,业务技术精,服务态度好,经常受到顾客在意见卡上书面表杨者,奖励30元。
三、拾到顾客遗物主动交还者,经核实每次奖励20元。
四、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者,经评估采用奖励20元。
五、经常协助本餐厅、等做好管理工作,经评议奖励30元。
六、不按规定佩戴工号牌,当值不保持仪表的整洁及工作服整齐,每次罚款5元。
七、不讲普通话,当班期间聚堆聊天、串岗、打闹、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每次罚款5—10元。
八、不使用本店指定的员工通道,每次罚款10—20元。
九、当班期间,工作散慢,粗心大意,随地吐痰,每次罚款10—15元。
十、迟到与早退,10分钟之内扣5元,30分钟之内扣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旷工1天扣3天半工资及资金),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十一、整理打扫卫生不合格,无故减少服务项目者,每次罚10—20元。
十二、厨具、吧台设备及餐具摆放不规格者,每次罚款5—10元。
十三、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每次罚款10—20元。
十四、见顾客及上级、同事不主动问好者,每次罚款5—10元。
十五、带情绪上岗,对工作敷衍了事,给宾客脸色、服务态度不好、与宾客顶嘴者,每次罚款10—20元。
十六、浪费餐厅物品,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者,每次罚款15—20元,情节严重者按情况研究处理。
十七、偷带本店物品出店、偷食本店或客人食品;酒后上岗带醉态、散布虚假诽谤言论影响本店、客人或其他人员声誉,每次罚20—30元。
十八、擅自脱岗,当班乱串包厢睡觉、看报纸、吸烟、打电话,每次罚款10—20元。
十九、对上级不礼貌,违背不服从管理,或上级合理的工作安排指令者每次罚款20—30元。
二十、因疏忽搞坏餐厅或客人财物者,按价赔偿,并罚款20元。
二十一、对客人要小费或其它报酬,对客人暴或不礼貌,与客人争辩,私自配制本店钥匙者,每次罚款30—50元。
二十二、贪污偷盗、索贿、行贿、侮辱、漫骂、恐吓、威胁他人,与客人吵架,每次罚款50—100元。
二十三、组织参加煽动罢工、斗殴、聚从闹事,经常违返餐厅规定,屡教不改,每次罚款100—200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十四、作风不正派,拒不接受领导安排工作者,目无纪律,顶撞领导,无故找理由开脱责任者,一次罚款20元,两次开除。
二十五、故意损害圣多美西餐厅名誉者,扣发当月工资直接开除。
二十六、不在指定区域待岗,乱窜包厢或搞男女关系者,每次罚款50—100元。
二十七、客人入座,不主动给客人推送茶水及介绍菜谱消费项目者,罚款5—10元。
二十八、报错房号、台号、在消费清单上多写、漏写、字迹不清造成失误者,每次罚款10元。
二十九、未经上级同意,私自带外来人员在本店逗留,及在餐厅就餐,留宿者每次罚款50—100元。
三十、替其他人打卡的,一次处罚100元。
为引导员工积极向上,严明劳动纪律,维护餐厅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奖优罚劣,促进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奖励
第一条奖励的种类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条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通报表扬、通令嘉奖;
第三条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晋升工资;
第四条在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表扬并发给50元以上100以内的奖金;
(1)工作态度端正、服务质量高,当月受到宾客书面表扬累计达3次(含3次)以上的;
(2)完成上级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效果突出,受到上级领导肯定和好评的;
(3)拾金不昧,及时设法将物品归还失主,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
(4)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及时制止各种不良现象和违纪行为,影响突出的;
(5)维护公司及餐厅利益,及时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经济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6)团结互助、关心他人和集体,当月为员工酒店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
(7)模范执行公司及餐厅各项规章制度,6个月内无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和违章处罚记录;
(8)带病(病情经医生证明应该休息的)坚持工作,1个月内累计在2次(含2次)以上的;
(9)加班加点不计报酬、不要补休,当水累计达3个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积极举报违纪违法案件,经部门经理室核查,情况属实的;
(11)完成任务好,当月受到公司领导表扬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现突出,在部门进行的评选活动中,被评定为部门优秀员工的;
(13)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发给100元以上200元以内的奖金:
(1)工作态度好,服务优良、当月受到酒店书面表扬5次(含5次)以上的;
(2)拾金不昧,及时奖物品上缴并帮助查找失主,金额在3000元以上;
(3)见义勇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和各种破坏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4)一心为酒店及餐饮部着想,为酒店及餐饮部排忧解难或使宾客避免人身损害及经济损失,受到宾客表扬的;
(5)当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及时检查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或消防隐患,避免酒店遭受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在扩大酒店影响、宣传酒店形象、创造社会效益方面,作出优异成绩,为酒店及餐饮部赢得荣誉的;
(8)自觉维护酒店及餐饮部利益,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及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方面作出优异成绩,得到领导和员工一致好评的;
(9)爱护公物,在设备维护保养、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10)一贯工作表现突出,全年被评为区域优秀员工达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终考核中,考核等级为优秀的;
(12)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给予通令嘉奖并考虑申请晋升工资;
(1)在年终优秀员工评比中被评选为酒店优秀员工的;
(2)在酒店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中,作优异成绩,受到酒店或上级有关部门表彰的;
(3)维护酒店利益,使酒店避免直接经济损失,成绩突出的;
(4)见义勇为,积极同损害酒店利益和宾客安全的行为作斗争,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公安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
(5)拾金不昧,及时、主动地将物品上缴部门或归还失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书面表扬10次以上,事迹突出的;
(7)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奖励的。
第二章处罚
第八条处罚种类:分为口头警告、罚款、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辞退;
第九条违反公司及餐厅规章制度情节较轻,够不上行政处分的,处以罚款。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条给予行政处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当月发生违章违纪行为2次及其以上的给予加倍处罚或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首次处以口头警告,2次及以上处以书面警告及罚款:
(1)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员工证的;
(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规定着装的;
(3)仪容不整、不修边幅、衣冠不整洁的;
(4)谈吐和举止粗鲁的;
(5)缺少酒店职业意识遇到上级领导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讲礼貌的;
(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礼貌用语的;
(7)当班时走路姿势不正或与他人搭肩牵手而行的;
(8)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含3次)以上或旷工一天以内的;
(9)当月上下班不按规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别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电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间的;
(12)穿工作制服离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随身带包进店离店、不主动地向保安展示包内携带物品的;
(15)当班时擅离岗位的;
(16)当班时用酒店联系私人事务或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5分钟的;
(17)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的;
(1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的;
(1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的;
(20)攀越围墙、栏杆、门窗的;
(21)在更衣柜内存放酒店用品的;
(22)下班不离开酒店,无故在酒店逗留的;
(23)本部员工在营业场所消费、娱乐的;
(24)在工作岗位大声喧哗或聊天的;
(25)当班时间收看电视或收听收录机或看与工作业务无关书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
(27)工作粗心,出现轻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头投诉的;
(28)管理人员、督导不力,产生工作事故,负有领导连带责任的;
(29)管理人员有侮辱、体罚员工行为,遭到投诉的;
(30)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处罚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以书面警告及通报批评并罚款:
(1)当月迟到、早退累计5次(含5次)以上或旷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伪造病假单,骗取病假或编造理由,骗取其他假期的;
(3)请假超过规定时间一天以上的;
(4)损坏公物和客人物品,价值在500元以内的;
(5)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的;
(6)拾遗不报,金额在500元以内的;
(7)服务质量差,业务技能不熟练,未能及时为客人提供满意服务,遭到客人投诉的;
(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的;
(9)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行上级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11)违反操作规程,给酒店造成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给酒店成损失的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的;
(14)侮辱、谩骂、恐吓他人,影响恶劣的;
(15)当班时擅自离岗,给工作带来影响的;
(16)携带酒店物品离店的;
(17)上班时睡觉的;
(18)发现危害酒店及餐饮部和客人的行为不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或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报告的;
(19)使用酒店电脑玩游戏的;
(20)下班或离岗,不锁门或忘记关闭电源、水龙头开关的;
(21)铺张浪费,不节约水、电给酒店带来损失的;
(22)在酒店工作和生活区域乱写乱画的;
(23)损坏酒店及餐饮部声誉和形象,情节较轻的;
(24)违章违纪不接受教育或处罚的;
(25)参加会议无故缺席的;
(26)其他类似于上述情节应予处罚的;
本餐厅为了更好地提高员工的积极性,采取奖勤罚懒的制度,具备办法如下:
奖励条例:
一、员工在当月按考勤办法做到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奖金为二十元。
二、本餐厅为提高员工的积极性鼓励员工的上进心,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设立优秀员工奖,员工通过考核评比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可获奖金为一百元。其评选标准如下:
1、遵循职业操作规程,服从上司的安排工作,协助上司的管理工作。
2、认真接受上司的指导与业务培训工作,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3、提供礼貌、真诚、高效、快捷的优质服务,让客人得到轻松愉快的经历。
4、全面做好部门日常工作的准备工作,检查本部门的用具以及设施的配备,及时向上级申配。
5、提供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席间服务流程。
6、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合理、妥善利用本部门的用具与设备,有效地维护和保养。
7、领取原料,保证各种材料的供应充足。
8、登记销售记录,节约能源,控制经营成本。
9、认真负责本部门的卫生工作,严格执行操作标准,保证服务质量。
10、及时反馈客人的意见与投诉给上司。
11、团结一致,共同进取,发现问题及时向上司反馈。
其评选办法:
1、本奖项每季度评选一次。
2、做到以上要求后由员工一致投票选出候选人,由部门领班级以上投票选出最后人选。
处罚条例:(以下条例每一分等于一元)
一、仪容仪表不整者扣五分。
二、上班不穿制服、不佩工号牌者扣五分。
三、上班时间不经上司同意离岗者、办私事者扣十分。
四、迟到、早退者五分钟扣三分,五分钟以后每一分钟扣一分,迟到十五分钟扣除当天的工资。
一、代他人签到签退m者扣二分。
二、上班看电视、报纸、杂志者;未经同意接私人电话者扣十分。
三、上班吃东西、抽烟、聚堆闲谈者扣十分。
四、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者扣十分;严重者扣五十分。
五、不服从上司指导或上司安排者扣二十分。
六、因工作需要培训、开会、大搞卫生不准时到席者扣十分。
七、偷吃客人剩余食品或餐厅食品者扣五十分。
八、未经同意擅自使用餐厅电话者,视情节严重扣十--三十分。
九、如客人走单,由楼面部负责全额赔偿。
十、本餐厅的餐具消耗率为10%/月,超过本消耗率由楼面部按原价赔偿。
十一、卫生检查不合格者,视情节严重扣五--五十分。
十二、未经上级同意擅自使用餐厅用具者扣五分。
十三、在餐厅内,如在没客人的情况下擅自打开空调者扣一百分。
十四、如客人要求取消某一菜肴,服务员已通知了厨房但没在单上取消,而导致收银多收客人钱者,扣菜肴原价的10%。
十五、公然在餐厅、宿舍或进行违法活动者一次扣三百分,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六、屡次违反规章制度、得失客人者视情节严重处以扣除五到二十分,严重者予以开除。
厨房验收不按验收办法验收者按全单金额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