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重庆市梁平县探索建立机关党建“三张清单”,理清了工作职能,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工作方向,有效解决了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
建立“责任清单”,逐级理清工作职能。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解决机关党建隶属不清、责任不明问题。一是划清隶属关系。县直机关工委向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管理未设党委(党工委)的县直部门机关党组织、主管部门未设党委(党工委)的县属国有重点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组织关系在梁市直部门机关党组织,部门行业党委(党工委)管理所辖机关党组织,并独立开展党建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县直机关工委、部门行业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支部)各责任主体,分类制订党建责任清单,列明各责任主体党建工作具体职能。其中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制定全县机关党建工作规划、指导所属机关党建工作等;部门行业党委(党工委)负责研究指导所属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所属机关党组织考评监督等。三是落实党组责任。从严落实部门党组指导职责,要求部门党组每年听取2次以上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定期研究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重要问题,支持机关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帮助解决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建立“项目清单”,逐项落实工作责任。依据上级有关要求,明确各级党组织抓党的思想、组织、队伍、领导班子和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一是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按照强化组织功能、扩大组织覆盖要求,责成符合组建机关党组织的单位及时组建;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截止20xx年12月底,机关党组织换届工作已全部完成;明确机关党组织书记由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或由同级干部专任,并推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形成了抓党建工作合力。二是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明确机关党组织必须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以及支部联线等制度,促进党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落实情况统一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三是完善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完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机制,落实党建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目标清晰的责任制度体系。配齐配强机关工委委员,明确由组织部副部长兼任机关工委书记,从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选配工委委员。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明确县直机关工委留存党费比例不低于20%,用于机关党的建设,保障机关党建需要。
建立“考评清单”,逐类细化工作考核。量化、细化机关党组织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联述联评联考”制度,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一是明确考评对象。实行分级考评,县级考评对象包括14个部门行业党委,各党组(党委、党工委)向县委常委会述职,县委常委会对其综合考评;党总支(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述职,上级党组织对其综合考评;县直机关工委听取下辖5个党委、13个党总支、39个支部的述职,对其进行综合考评。二是创新考评方式。把年度党建任务作为县委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重要指标,建立季度督查通报、半年巡查考评、年度述职考核“三段联考”模式。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分批分期听取党组(党委、党工委)书记述职,组织部部务会分批分期听取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把部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测评内容,按照30%的权重计入班子和书记个人综合目标考核得分。对党建工作考核排名同类别倒数第一、二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县委进行约谈,取消倒数第一名参评综合目标考核评奖资格;对考核为优秀的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进行表彰激励、提拔重用。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一直以来“谁来监督监督者”都备受大家的关注,要更好地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就要严防纪检干部“灯下黑”,要在关键的时候给予更及时的引导,方能避免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既要加强对权力的约束,也需要拓宽监督的渠道,注重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方能更及时地发现干部存在的问题,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自我“免疫力”,筑牢监督防线。
严防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要坚持“不徇私”。无规矩不成方圆。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就是要讲规矩、守规矩,要严防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就是要在秉公执纪上下功夫,要坚持铁面执纪,在违纪违规的问题面前不徇私、不讲情,方能让纪检监察干部能够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头脑的清醒,时刻为他们敲响“警钟”,方能在任何时候都能绷紧“责任弦”,让他们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
严防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要坚持“不畏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建设,关乎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的建设,要打造过硬的干部队伍,就是要在严防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上下功夫。干部监督室是纪委监委这个“得罪人”机关里要“得罪自己人”的部门,越是在关键岗位,越是要做到公私分明,在任何时候都能不畏惧,方能保持对权力的敬畏,在管好纪检监察干部上不放松分毫。
严防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要坚持 “不止步”。作风建设不是一阵风,需要久久为功,就需要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在加强监督管理上更严格,这就需要坚持从严执纪“不止步”。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让他们正确用好权力,既需要加强自我约束,也需要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上下功夫,方能让他们自觉接受约束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也能让干部在各自的岗位上更好地担当作为。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既要让他们接受监督和约束,也需要对每一个线索问题进行核实,要对真正触碰党纪国法的干部严惩,也需要对诬陷的问题进行澄清,方能让干部保持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各自的岗位上交出更多优异的答卷。
机关党建“灯下黑”是党的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一种特殊现象,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领导机关自身的党建工作本应是表率、标杆,但现实中一些领导机关抓党建工作往往高度重视向下用力,却忽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存在标准尺度不一,对己松、对下严的现象。这种“灯下黑”现象具有一定普遍性,也是影响党建工作实际成效的一个工作顽疾。
一、机关党建“灯下黑”的主要表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领导机关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方面发挥着统筹各方的领导作用,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深入开展,领导机关自身党的建设工作也有了极大提升和改进,但是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尤其是机关党建责任虚化、党内活动和制度执行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等“灯下黑”问题,与机关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地位极不相称,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是重业务轻党建倾向仍根深蒂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层皮”问题比较普遍,落实一岗双责不扎实深入。党建工作看不见、摸不着、抓不实,感觉没有抓手,不如业务工作实实在在,部署起来顺手,成绩大家都看得见。党建工作“讲起来重要,但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时紧时松”“以会议代替落实”等倾向,导致机关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两层皮”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抓机关党建的方式方法单一,活动载体缺乏吸引力,为完成上级要求被动抓党建,虚化、形式化问题还比较普遍。机关党建缺乏实际内容,上级要求干啥就干啥,形式大于实质,材料多行动少。机关党建活动一般没有专项经费投入保障。一些党务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存在临时性、安置性选配,力量不精干,党组织后备力量储备不足。
三是标准尺度不一,存在对己松、对下严的问题。一些地方基层党建搞得风生水起,而机关党建改进程度相对滞后。对人不对己,标准不一,机关党建没有纳入党建工作整体考核体系当中。
四是领导干部政绩评价体系不完善,抓党建“第一政绩”落实不到位。“一把手”抓党建责任已经明确,但对干部考核及选人用人上作为“第一政绩”的政绩导向还没有切实体现。党建工作科学评价的指标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权威的评价体系,政绩考核难度大。
五是缺乏权力监督,问题导向不明确,相关制度效力不够、机制不灵。制度机制没有就问题出现的地方来建立和完善,从严治党的方向、点位没聚焦找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在议党管党治党功能发挥上还不明显。一些部门以抓业务、工作忙等为借口,不能定期召开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會,往往以业务培训代替党内学习。部分党员借口客观原因不参加党内集体学习和活动。一些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存在次数不多、质量不够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态度不端正,过组织生活“应景”“点卯”“走过场”。
二、机关党建“灯下黑”的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机关党员长期处于机关事务性工作环境,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容易轻视,同时,一些社会思潮的冲击,也容易让部分脆弱者产生精神懈怠危险,出现信仰和思想滑坡倾向。处于领导机关中,一些党员干部容易滋生“官本位”思想,部分机关党员特权意识较强,导致在抓党建上产生“例外”“刀尖向外”倾向,造成对党建工作降格以求、应付应景,党员在教育管理上“种别人的地,荒自己的田”,部分党员干部仍然存在应付了事思想。
二是“一把手”抓党建的政治能力有待提高。大部分领导干部对抓党建重要性、紧迫性都有不同程度加强,想抓党建的意图比较强烈,但停留在思想认识上的多,真正下决心真抓实干的少,习惯于躲闪摇摆,真正抓住问题用真功、出实招的少。主要是因为理念思路还没有跳出旧的框架,习惯于行政命令式的短平快,追求短期轰轰烈烈见到实效,缺乏春风化雨式的细致思想政治工作,缺乏深入研究党建工作长期方向、现实问题的心平气和。
三是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党的十八大以来,机关党委改党组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制度改革,整改撤并工作绝大多数已经完成,但后续的配套制度还要根据实际运行的情况来协调完善,而这容易导致机关党建出现不适应的问题。机关党建考核机制还不够完善科学。在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中对机关党建工作方面的考核评价所占权重不够大,没有作为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导致党组织负责人责任缺位、错位等问题。机关党建工作和党务工作公开透明度不够,机关与外部环境相对隔离,缺少外部监督。
四是工作方式方法缺少创新。部分机关单位党建工作思路保守滞后,职能定位、工作方向把握不准,思想不够解放,缺少创新性推进工作的思维和能力。当前,机关党员队伍发生了新的结构性变化,80后、90后逐渐成为主体,多数党员干部属于“三门干部”(特指从家门到学校门再到机关门的干部),普遍缺少基层实践和群众工作锻炼,未经过艰难困苦和各种风浪的磨砺,成长环境顺利,很容易产生“眼高手低”“会考不会干”的倾向,抓党建工作缺乏全局思维和创新能力,往往导致产生不切实际的想法或抓工作忽冷忽热。
三、应对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的对策建议
针对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应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机关党建向着“严实硬”的方向破解顽疾固症,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一是抓“一把手”,实现“一把手”抓。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一把手”政治观念,切实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牢固树立主责主业意识,明确各部门主要领导、机关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在机关党建工作方面的工作职责,建立第一责任人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协同配合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考核机制。在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中强化对机关党建的考核,抓住机关两级党组织责任人这个“关键少数”,采取定期谈话、责任追查等方式,切实扭转对党建不重视、“为官不为”倾向。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委(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评价评议制度。
三是认真落实定期议党、专题议党制度。党组织严格按照规定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党建工作,重点确定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建立党建工作清单台账,机关党组织与基层党支部签订责任书,作出承诺。机关党委(党组)书记与基层支部书记、支部书记与党员分层开展谈心谈话,共同查摆问题,严格落实议党会议的各项决议。
四是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关工委要加强对下指导检查力度,定期听取机关党组织建设情况,监督各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对执行制度变通、走样等不严格、不严肃问题,对相关机关党组织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诫免。机关工委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及时协调和解决机关党建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是增强党务力量培养选拔。加强机关中年轻党员干部的培养,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进退有序的党建后备干部队伍;注重从源头上开始培养,努力提升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发展党员质量。树立重用好干部的导向,注重把那些对党忠诚、能力过硬、作风正派、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机关党组织班子中来,有计划地选优配强机关党务干部,重点选配好专(兼)职副书记、纪检书记,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六是改进工作作风。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到艰苦困难环境中加强历练,在攻坚克难中,经受考验、增长才干,提升群众意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提高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动力。认真查摆解决机关党建中的“四风”,大力推行公开承诺践诺、结对帮扶、一线服务,发扬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针对性,使机关党建有的放矢。
七是加大对机关党建资金投入。将党建经费列入市财政专项预算,并在本单位行政经费中单独列支党建经费、确保经费足额、按时划拨到位。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党建经费标准,保证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递增。
八是提高机关党建人员待遇。注重激发党务人员的工作动力,提升政治待遇,在评先选优时向抓党建的干部倾斜,领导岗位出现空缺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党务干部;对工作压力大、任务繁重的党务干部,严格落实休假、定期体检、心理疏导等制度,加强人文关怀。
九是加强机关党建阵地建设。对机关党建阵地建设、利用情况进行排查,结合实际设置党员活动室或会议室,健全党建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配齐学习资料。按要求开展党建活动,做好活动记录,保存影像资料。严格规范机关发展党员程序和基础材料,设置专柜保存、专人负责。
中央电视台昨晚播放的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之中篇《严防灯下黑》,以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xx、天津市纪委信访室原副主任xx、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原主任xx及中央纪委法规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xx新等被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串通包庇、故意泄露案情,利用问题线索谋取私利,或利用纪律审查的权力谋利等典型的“灯下黑”案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的反面教材,教训极其深刻。时刻警示着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放弃底线,放松要求,放任自流,同样会违纪违法,甚至走向犯罪深渊。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强化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45分钟的专题片,传递了中央纪委坚决贯彻党中央的要求,不断创新组织制度,强化自我监督,以坚决的态度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的坚定决心。彰显“监督者自身,决不能成为监督盲点”的信念。片中严重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击碎了“灯下黑”的幻想,印证了反腐败斗争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打铁还需自身硬,是每一位纪检干部的基本标准。现在,各种诱惑陷阱不少,很容易忘记初心初衷、产生方向迷惑,很容易陷入泥潭而不能自拔,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经常进行自省,明确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才能正确履责。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防微杜渐,警惕和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为自己筑上一道反腐的坚强防线。不能光去要求别人,必须做到正人先正己,正如专题片中说的“监督执纪问责的探照灯,不仅是照向别人,也在时时照向纪检机关自己”。要多拿手电筒照照自己,带头从严要求自己,带头解决自身问题,才能有效防止“灯下黑”,真正做到政治忠诚、本人干净、敢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