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31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根据自治区的统一安排,按照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4月27日,州人大常委会对州人大机关如何深入开展第31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进行了研究。今天,我们召开动员大会,对州人大机关开展第31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下面,我结合州人大机关实际,讲几点意见。
一、州人大机关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简要回顾
近年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一直十分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在机关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不断努力,已成功创建“自治区文明单位”和“州直机关第二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通过开展创建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深入人心,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更加高扬,“三个离不开”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各族干部职工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巩固。
(一)强化教育,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意识
长期以来,我们从讲政治、讲团结、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抓民族团结就是抓稳定、抓发展”的理念,按照州党委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强化“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思想教育基础,以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军队好”为教育主旋律,采取集体研读、个人自学、座谈讨论、观看电教片、典型发言、下乡扶贫等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深入系统地学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新疆“三史”和党的民族政策等,使干部职工真学、真懂、真提高。通过长期扎实有效的教育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政治觉悟不断提高,“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
(二)深入宣传,努力营造和谐氛围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加强民族团结对于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国家长期稳定,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此,州人大机关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教育为契机,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学习教育贯穿始终,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板报等方式强化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和“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民族团结带入生活、深入人心,营造出人人争做、人人愿做、人人敢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模范个人的良好氛围。
(三)运用载体,力求实际效果
我们始终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贯穿在整个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抓民族团结工作的责任制。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把马克思主义“五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使各族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各族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学习、互相谅解的良好风尚逐渐形成。
一是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州人大机关实际抓好落实;二是在建立“年年抓五月,五月促全年”的长效机制的基础上,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思想教育,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三是组织开展以民族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党课,深入解读民族团结教育知识;四是采取看党员电片、座谈讨论等形式,不断创新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
(四)开展文体活动,增进干部职工的情谊
我们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一是利用节假日开展各种联谊活动,坚持每年都举办“迎新年晚会”和一年一度的文体娱乐比赛活动;二是在“三·八”、“五·一”、“七·一”、“十·一”等重大节庆日,组织徒步和外出考察活动,并组织扑克牌比赛、象棋比赛、跳绳比赛等文娱比赛活动,通过开展这些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锻炼了身体,陶冶了情操,增进了各族干部职工间的交流与沟通,加深了感情。
(五)开展捐助活动,帮助有困难的干部职工
在多年的工作过程中,州人大机关已经形成了各民族互相学习、互相信任、互相帮助的良好氛围。每个民族的干部职工都亲如一家人,互相学习,互帮互助。当机关干部职工家中发生意外事故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时,机关其他干部职工都会自觉地前往看望慰问并积极开展捐款活动。近年来,州人大机关已多次开展这类捐款活动,发扬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责任感
州人大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的成就与经验,凝聚着各族干部职工的勤劳与智慧,来之不易、非常珍贵。全机关上下要继续弘扬这些宝贵经验,创新思路,真抓实干,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是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各民族只有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携手并肩、团结奋斗,才能共同走向繁荣富裕。我们要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州人大机关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深入开展“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宣传教育。要坚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州人大机关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的主旋律。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是紧跟时代发展的根本前提。千百年来,我州各族人民在伊犁这片热土上相互借鉴、交往融合,互通有无、和谐发展,与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历史进程紧密地融合在了一起。面对争先发展的时代大潮,我们各民族唯有继续拧成一股绳,结成一条心,才能迸发出不可阻挡、永远向前的强大力量,使伊犁各族人民建设和发展的事业永不掉队、永不落伍,永远蓬勃发展。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依靠。长期以来,我州各民族就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视民族团结,为促进全州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继续维护全州和谐稳定大局,需要各族人民继续弘扬团结互助、休戚与共,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优良传统,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州人大机关也要不断为全州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持续巩固贡献新力量、做出新贡献。
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完全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只有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坚持保障各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才能持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人民大团结的局面。
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稳定是伊犁的大局。历史和现实深刻表明,维护伊犁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必须坚定不移地反对分裂渗透。没有对分裂主义和渗透势力的坚决斗争,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就要遭受破坏,稳定与发展的大局就难以巩固。要广泛依靠全社会力量,态度坚决地反对分裂、抵制渗透、维护稳定,不断巩固全州和谐稳定大局。
(二)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责任感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始终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各族人民幸福安康的大事。新疆作为一个多民族聚居的边疆地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人文因素决定了新疆民族工作在全国大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承担着维护边疆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责任。自治区党委、州党委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始终把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与新疆民族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使民族工作呈现出新的局面。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民族关系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变化,民族工作面临着新任务新挑战。一是影响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的因素更加复杂。随着我国与世界各国的联系更加紧密,国际国内因素互动增强,国内问题容易造成国际问题,国际问题很容易引发国内事件。二是境内外敌对势力、“三股势力”对我实施渗透破坏的挑战更加严峻。乌鲁木齐“7.5”事件、喀什巴楚县“4.23”暴力恐怖案件就是长期以来境内外敌对势力、“三股势力”进行渗透破坏活动的尖锐表现。三是我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更加突出。长期以来,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我们在认识上和工作上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到位的方面,我们的能力和水平还存在一些有待提高、有待完善的地方。所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需要一代又一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行,我们要像爱惜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惜民族团结,共同维护这来之不易的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
三、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努力开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学习。在新的形势下,民族问题往往是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在一起,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交织在一起,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交织在一起。各族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全面熟悉和掌握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不断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和预见性。
(二)夯实基础。要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常抓不懈的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切实转变作风。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要严格执行中央转变作风八项规定和自治州转变作风十二项规定,要有变化、变革、创新的理念和勇气,要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谋划和推进工作上。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入手,扎实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归纳分析,确保每次调查研究都能向“一府两院”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州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为推进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发挥人大特殊的重要作用。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是我们神圣的光荣使命。让我们在州党委的领导下,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推进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今年全国两会精神之际,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我市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对于进一步增进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营造良好氛围,凝聚各族干部群众的力量,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深入贯彻我市第31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安排意见,市人大决定召开此次会议,对全市干部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握大局,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高度重视做好民族工作,扎实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事关全局的头等大事来抓。特别是近年来,我们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坚持年年有新内容,年年有新发展,以主题鲜明的内容和生动多样的形式,通过以抗震救灾、扶贫帮困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集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并以月促年,常抓不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使党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做到各民族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已蔚然成风,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不断涌现,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新形势下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实践证明,把民族团结教育这项活动深入、扎实、持久地开展下去,以民族团结带动方方面面的团结,必将对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当前,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没有改变。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绝不让敌人的阴谋得逞。多年的实践充分证明,维护民族团结和反对民族分裂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对民族分裂主义的坚决斗争,就没有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只有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起来,才能坚决有力地打击敌对势力,挫败他们的分裂破坏图谋;只有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敌对势力,才能广泛地团结人民群众,实现各民族大团结。各族人民历来是反对民族分裂的主力军,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决定性力量。面对严峻复杂的对敌斗争形势,我们必须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和发动群众,以“六好”教育为核心,深化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人大机关各族干部群众在一些大是大非问题上牢固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机关各族干部群众的政治鉴别力和免疫力,不断增强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各民族的大团结,筑起维护社会稳定的铜墙铁壁。
二、加强领导,抓好落实,确保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深入扎实地进行
这次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既搞得轰轰烈烈、有声有色,又扎扎实实、富有成效,为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要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教育活动的落实。机关各族干部职工要切实把民族团结教育放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市委、政府要求和部署,紧密结合本机关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确保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深入有效地进行。要把开展“六好”教育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民族团结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深化“双拥共建”和“三爱”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坚定机关各族干部群众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团结携手奋进的决心和信心。
三、坚持以月促年,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机关干部职工要集中精力抓好5月份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而且必须坚持以月促年,常抓不懈,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在认真总结这些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大胆实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宣传教育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在充分发挥座谈会、图片展览、知识竞赛、征文活动等传统宣传形式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使“六好”主题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同志们,民族团结是我机关各族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所在,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不断提高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水平和层次,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努力开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今天,我们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动员大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安排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动员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各族干部群众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同心同德、携手奋进,迅速掀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新热潮,奋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市委金花常委亲临指导会议,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我区创建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这也是对我们开展好创建工作的激励和鼓舞。在此,我代表区委、政府向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刚才,吴亮同志对我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礼和乡、南街办事处、司法局等创建示范单位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区民宗局代表创建联系单位进行了表态发言,讲的都很好,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凝聚共识,增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责任和担当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载体、有力抓手,既是各族群众之盼,也是现实发展之需。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凡是民族团结好的时期,肯定是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凡是各项事业发展好的时期,肯定是社会最稳定的阶段。当前,正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民族团结工作至关重要,需要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进一步深化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认识,全力以赴抓好民族团结各项工作。
(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党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全党要牢记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把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凝聚起来,同心同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推动民族团结工作和宗教工作“两个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任务。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做好民族工作的精神,坚持目标导向,把问题和短板搞清楚,把重心和方向定位准,把思路和举措谋划好,努力把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二)我区具有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良好条件。我区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现有回、满、蒙、藏、壮等19个少数民族,有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少数民族人口3.6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7%,其中回族人口3.3万人。近年来,我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主线,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回汉各族同胞共同生活在一起,早已水乳交融,互帮互助,手足情深。我区自2011年开展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来,已成功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个、自治区级示范单位13个、市级示范单位48个,为下一步创建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营造了良好氛围,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现实需要。我区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处,长期以来,各族群众密切交往,互相尊重,和睦相处,共同发展,形成了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和良好局面。当前,我区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重要关口,在这个过程中,各种利益纠纷和矛盾不断凸显,使民族工作在增进团结、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上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广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氛围,努力维护全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把握关键、突出重点,推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深入开展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时间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创新举措,有力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一)牢牢抓住教育引导这个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我们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就是要把民族团结作为生命线来守护,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一是要注重政策宣传。突出抓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大力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推进党的民族理论方针和民族政策进乡镇、进街道、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扩大宣传面,增强引导力,扩散正能量,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在各族干部群众心中深深扎根。二是要注重典型引领。抓好创建工作,发挥先进示范、典型引路的作用至关重要。在创建活动和日常工作中,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乡镇、街道、社区、机关、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为主阵地,积极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单位,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创造全区民族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三是要注重氛围营造。精心安排好创建工作宣传活动,既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门户网站等主要媒体的作用,也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多视角、多渠道、宽领域、全方位开展宣传,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唱响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努力营造团结友爱、同心同德、守望相助、携手奋进的浓厚氛围。
(二)大力实施“八大工程”这个主要任务。围绕《惠农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一是实施学校民族团结育苗工程。深入开展中华民族认知认同宣传教育,在广大青少年儿童心灵深处播撒中华民族一家亲、各民族一律平等的“种子”,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二是实施幸福社区共建共享工程。着力构建安居乐业的人居环境,把社区建成各族群众团结和睦、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三是实施乡村和谐发展工程。加强政策宣传和正面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互尊互信,实现共同发展。四是实施提升党政干部民族工作能力建设工程。提高各级干部民族理论政策水平,增强运用民族理论政策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五是实施企业民族团结互助共赢工程。坚持把民族团结互助互惠教育纳入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全过程,实现企业、社会、员工各方共赢。六是实施军民互学共建工程。大力宣传军营中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典型事迹,深化军民共建活动,推动军地融合发展。七是实施民族团结进步舆论引导工程。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积极主动引导网络舆情,始终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主旋律。八是实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宗教活动场所为重点,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牢牢抓住维护稳定这个前提保证。维护团结稳定、实现长治久安,是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是各族群众共同的使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就是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底线,不断提升各民族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一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注重源头预防和末端治理相结合,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调处化解等机制,认真开展涉及民族矛盾纠纷的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全面、深入、准确地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民族方面突出问题,及时依法妥善处理、积极化解,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要深化平安惠农建设。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严打严防严控各项措施,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区域管理,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始终保持和谐安定的良好局面。三要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持续开展“四进”宗教场所活动,全力做好宗教活动安全保障的工作。坚持各方联动、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宗教活动,坚决维护宗教和顺。
三、加强领导、汇聚力量,全力保障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落到实处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关键在狠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把创建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创建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为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区委、政府已经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推进和指导协调工作。区四套班子领导要结合分管和联系工作,积极主动抓好各自领域创建工作,定期召集会议研究,督促创建任务落实。区民宗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落实方案,全力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努力构建起“区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其他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创新方式,夯实工作基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把创建工作落实到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机关等基层单位、基层组织,覆盖到各行各业、真正激发广大群众的主动性和参与度。全区184个创建单位要按照《惠农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标准》要求,突出实践特色,丰富创建工作载体,开展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各种创建活动,切实增强创建活动的感召力、亲和力、影响力,使创建过程成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的过程,成为持续增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过程。
(三)严格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区民宗局、区委督考办、政府督查室要按照创建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加大督查力度,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思想上不够重视、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要及时通报,限期改正,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确保创建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同志们,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以创建工作为载体,努力开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崭新局面,让我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名片更加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