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动员会,会议的目的是:认真总结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好的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立足早安排、早部署,全面的、有序的推进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刚才,卫生局的局长和社保局的局长分别就如何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赞同,务请大家会后抓好落实。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推进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目标。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关于年月以前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一)基本情况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年,全县参合人口为26.08万人,参合率为67.55%;应筹集资金130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219.8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502.7万元,省级配套195.6万元,市级配套130.39万元,县级配套130.39万元,群众筹资260.78万元。全县全年总计报销补助80666人次,补助金额530.75万元,结余773.25万元,资金使用率为40.7%。
年,全县参合人口为32.9万人,参合率为85.23%;群众筹资329.04万元,县级补助资金164.52万元;年元-5月份全县门诊补偿30436人次,补偿金额为72.37万元;住院补偿11780人次,补偿资金515.05万元,共计补偿42216人次,补偿资金587.42万元。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截止年5月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0979人,其中:城镇居民5854人,学生5125人,参保率为47.73%;应筹集医疗保险基金149万余元,目前除城镇居民自筹资金65万元外,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尚未到位;已累计报销补助117人次,补偿资金9.4万元。
(二)基本估价
我县自被列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试点县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努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各项工作。通过一年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七个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运行,广大参合参保城乡居民从中得到了实惠,“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一定的缓解,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和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究其原因,主要得力于四个方面:一是得力于县乡各级领导的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是一项新兴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照搬,只能是在摸索中推进。为做好这一工作,县乡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组建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各项措施和制度,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资金及人员保障;二是得力于广泛的宣传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采取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层层召开动员会等方式对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的知晓率,使更多的城乡居民在了解政策的基础上自觉自愿参合参保,从而得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带来的实惠;三是得力于各级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开展过程中,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协作配合,积极帮助特困、特殊群体参合参保,加强监督与管理,使保障工作得以如期、有序、规范运行。四是得力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技术服务。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运行过程中,各医疗机构加强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参合参保人员看病就医奠定了服务基础。
但是,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一是政策宣传的深度和力度不够,部分城乡居民对参合参保后自己应享有的权利还不够清楚,对如何看病就医享受补助程序还不够明白,导致部分城乡居民参合参保积极性不高。特别是个别干部对政策理解不透,在宣传过程中将政策走了样,致使部分城乡居民对政策产生曲解,不愿参合参保。二是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特别是乡村医疗机构,一定程度上不能适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发展的需要。一方面表现在人员总数不够上,另一方面表现在专业人才紧缺上,个别乡镇卫生院没有执业医生,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即使有医疗设备也无人会使用。三是监管工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尤其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方案实施后,部分医疗机构住院病人直线上升,“小病大医”、“开大处方”等现象时有发生,甚至还出现了“套取合医资金”的现象,合医资金安全严重受到威胁。四是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协调管理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五是医德医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精,对患者服务态度差、不负责任,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广大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其服务质量,改变其服务态度。另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只有县医院和中医院,给广大城镇居民就近看病就医带来了难度、增加了负担,其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二、关于当前工作要求
(一)深刻认识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保障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大举措,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是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广大城乡居民的健康和利益,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指出,农村卫生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关系到保护农村的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对提高全民族素质具有重大意义。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又一重大举措,主要是解决城镇非农业人员(财政供养人员除外)群体看病就医的问题,从而实现医疗保障的全覆盖。
其次,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党的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在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党的十七大又指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要高度关注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成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第三,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是解决事关民生问题,特别是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从当前来看,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特别是看病贵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人均、就诊次均医疗费用较高。一场大病导致一个家庭贫困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特别是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遇到大病就更加困难。因此,城乡居民看病问题关系到广大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是一个事关国计民生的大问题,也始终是各级政府需要着力解决的大事。
第四,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是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就是要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扩大覆盖面,使广大城乡居民100%的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抓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有利于促进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医疗体制改革的推进,有利于促进卫生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人民健康水平和经济发展相适应。
第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是一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实事、难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到每一个普通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我们还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没有完善的方案可以照搬,只能边操作边完善,边推进边解决问题。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又是全市统一方案,政策性很强,有严格的程序和标准,牵一发而动全身,要完全得到群众的接受和理解还需要一个过程。为此,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两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难事办好、办实。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一是严格把握政策,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及召开干部职工培训会和群众会等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及城乡居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了解和理解,扩大政策宣传声势和效果,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针对广大城乡居民关心和担心的问题进行宣传,讲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合参保方式、参合参保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参合参保资金的筹集、使用和报销等实际问题,解除城乡居民的疑虑和担心,引导广大城乡居民自觉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同时,要注重宣传形式的多样性、方法的细致性和时间的持久性。既要注重筹资时的政策宣传发动,也要注重运行实施过程中的宣传解释,更要通过宣传增强城乡居民互助共济和共同抵御疾病的意识,引导其合理就医。
二是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切实做好参合参保资金的筹集工作。无论是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措资金都是关键,是基础。参合参保资金构成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补助部分,二是城乡居民自筹部分。而中央、省市县的资金配套都有明确规定是有保障的,难的是城乡居民自筹部分的筹集。政策规定只有农户参合了、城镇居民参保了,各级资金才能按已参合参保人数补助到位,而农户的参合或城镇居民的参保又都要本着遵循自愿的原则。为此,我们要在广泛宣传政策的基础上,通过一些已获就医补助的典型事例宣传,让广大群众通过身边事例进一步了解惠民政策的特性,增强其制度的吸引力,从而引导广大城乡居民自觉自愿参合参保。同时,我们在筹资过程中,要讲究工作方法,注意方法的灵活性。筹资工作可与宣传发动工作同时进行,可一边宣传发动,一边收取自筹资金。在这点我要强调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必须是以户为单位进行。要利用学校、教师对政策的宣传和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利用农村党员干部对群众的政策引导,宣传动员广大城乡居民参合参保。参合参保资金筹集要本着群众自愿,要讲究工作方法,不能造成新的群众上访事件。
三是加强基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是帮助患病居民扶危济困的“保命钱”。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监管。一方面,在参合参保资金的筹集上,各乡镇要做到收一户、登记一户并上交一户,决不允许有截留和挪用,筹集资金实行一周一入专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从7月20日起实行每周一报一入账户。另一方面,在参合参保资金的使用上,县合医办和社保局要加强县、乡、村各级医疗机构报销资金的审核和管理,医疗机构未因病施治产生的费用坚决不予报销。同时县新农合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督导和监管,严肃查处开大处方,特别是套取资金的行为。相关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参合参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四是加强卫生医疗服务机构建设与监管,加大医技培训力度,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切实提高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最终要由各级卫生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来实现。今天就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少、参保人员看病难的问题,县医保办增设了15个医疗机构,并授了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即县合医办和社保局)要建立和完善监督评价机制,制定基本诊疗项目、基本用药目录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县、乡、村卫生技术骨干的培训培养,有计划地选送技术骨干到县级或县外培训基地进修培训,县级医疗机构也要加强对乡村医疗机构的定点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严把各医疗机构药品的准入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推进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建设,切实规范供药渠道,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严肃查处各种经营、使用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使广大居民能够用上放心、有效、价廉的药品。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严肃各级医疗机构的执业纪律,规范其服务行为,转变其行业作风;要加大纪检监察力度,认真开展了以整治商业贿赂为重点的行业作风整顿工作,以及视群众身体健康于不顾的小病大医、小病长医的不道德的医德医风整治教育,严肃查处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和不法行为。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要充分认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对医疗机构自身发展的重要性,着眼长远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不断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要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完善就医流程,公开收费标准,严格用药规定,努力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各级医疗机构在做好城乡居民医疗服务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做好防疫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要通过自身工作的开展,不断提升群众的疾病预防意识和健康意识,自觉预防一些疾病的发生。
另外,在这里需要提出的是:今年4月,全省召开了村级卫生室建设工作会,提出要分期分批解决村级卫生室的业务用房和设施设备问题。按照省的会议精神,要求县级落实用地等问题。我县今年有27个建设任务,不管落实到哪个乡镇,乡镇都要落实好用地,建设、国土部门都要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卫生局要按省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目标任务的实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将其纳入议事日程,完善相关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保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扎实推进和按期运行。
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监管的职责,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财政部门要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补助资金按要求、按比例足额纳入预算,并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启动和运行工作经费,同时要负责医保基金票据使用管理,加强基金监管。卫生部门要着力加强行业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审计部门要负责做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审计工作,且一年审计不少于两次。物价部门要制定相关措施,切实加强药品价格常规管理,严格控制药价虚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药品准入的日常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教育部门要负责督促各学校,动员在校学生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里要明确的是:农村学生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和机关干部职工子女(已就学)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学校要认真做好统一收费及上缴工作,确保所有学生都享有医疗保障。民政部门要协助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参合参保工作。残联要协助做好残疾人的参合参保工作。计生部门要协助做好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绝育户的参合工作。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医疗保障政策,努力营造有利于城乡居民参合参保的良好氛围。监察部门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要进行全程监督,一方面要进行工作效能的监督管理,对工作飘浮、作风不实影响全县工作进度的,要进行问责问效;另一方面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套用、挪用、截留参合参保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这里,我特别要指出的是: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目标任务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以上,城镇居民参保率达85%以上。工作目标已定,按省市的要求,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年10月31日前完成筹资工作,12月底前完成登记和录入工作,确保年元月1日能正常启动运行,参合人员能享受就医的政策补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年8月30日前完成参保登记工作。要完成目标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为此,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各乡镇乡镇长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希望各位乡镇长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强化各项制度和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具体抓,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并如期运行。
总之,各乡镇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履行职责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全力以赴地把这项工作领导好、组织好、落实好。
同志们,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一项造福广大城乡居民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统一思想,以对全县广大城乡居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我相信,有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有大家的共同参与,我县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成绩,实现政策落实、群众满意的目标。
谢谢大家!
同志们:
县政府决定召开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议精神,总结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部署20xx年度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真总结成功经验,进一步增强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自去年6月正式启动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上下思想认识统一,乡镇部门配合得力,主管部门管理到位,确保了全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运行正常,基金风险可控,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障政策体系中得到了实惠,为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居民医保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大多数居民的认可和肯定。一是提高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全县已有24940名城镇居民参保,其中2470名参保人员享受了住院医药费报销政策,报销总金额480余万元,人均报销额达1943.3元,居民综合报销比例达到47%,较好地解决了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二是探索并建立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和相关政策。建立了特殊慢性病门诊的医疗管理制度、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管理办法和居民大病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完善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提高了待遇标准。三是加强了城镇居民医保基础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医疗保险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金保工程”建设将大大提高医疗保险运行效率,方便广大参保者就医和用药;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保证了各项基金的安全运行。
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是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参保率不高。宣传工作不够到位,乡镇和部门配合不够紧密,报销比例不高,导致广大居民对医保政策认识不足,参保积极性不高;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乡镇参保率与县政府要求和上级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三是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如流动人口特别是外来人口参保问题,民政救助与医保政策挂勾问题,在校学生参保问题等需要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四是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解决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大步骤和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更是当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工作。
二、深刻领会上级精神,牢牢把握城镇居民医保工作重点
(一)深刻领会上级精神。
今年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8月18日,全省医改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对全省医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9月15日,市政府召开医改工作会议,对全市医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医药体制和卫生体制多方面工作,这项改革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到20xx年,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
二是要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今年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率要达到80%,到20xx年,参保率要达到90%以上。近两年的主要任务是要做好城镇居民参保扩面、外来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要加大医保扩面和征缴工作力度,确保城镇居民全员参保,应保尽保。
三是要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到20xx年,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要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资金120元);要逐步提高住院医药费报销比例,用两到三年时间,将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75%,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60%;要建立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大额医疗保险办法;要探索建立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筹制度,逐步将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四是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控制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结余,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调剂金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风险预警系统,完善基金风险监督与管理机制,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五是不断改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要进一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积极探索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健全基本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完善市、县、乡镇三级医疗保障服务网络,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医保经办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实现异地就医管理服务由参保地向就医地转移,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办法。积极探索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
(二)牢牢把握工作重点。
按照上级要求,下阶段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核心就是“扩面”和“提待”。我们要围绕这两个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扩面”,即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参保率。市政府要求,20xx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要达到80%以上,20xx年达到90%以上。目前我县的参保人数24940人,参保率仅66%,离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还差14个百分点,还需扩面7000多人。为确保实现市下达目标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抓住医改的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措施大力调动城镇居民参保积极性,大幅提高城镇居民参保率。20xx年各乡镇城镇居民参保率必须达到90%,在校学生参保率达到100%。
2、“提待”,即努力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适时调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不断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是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在总结全县医保工作经验,结合全市医改精神和全县医保工作实际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减轻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切实提高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居民医疗保险综合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县政府决定从20xx年1月1日起对全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是提高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我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由3万元提高到5.7万元,在现行基础上提高报销标准2.7万元,达到了全县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居民大额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维持8万元不降低,居民参保患者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最高医疗保险报销金额由11万元提高到13.7万元。
二是逐步建立居民门诊医疗统筹制度。根据宜昌市门诊统筹办法及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居民门诊医疗统筹办法,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秭归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管理暂行办法》(秭政办发〔2009〕28号)执行到2009年12月底。
三是取消居民转出宜昌市外10%的自费部分。由于转出宜昌以外的居民患者都是大病和难治疾病,医疗费用相对较高,自费10%后按当地政策报销,增加了这部分居民的医疗负担,取消10%的自费比例后可提高外转患者的医疗待遇水平,减轻居民的经济负担。
四是提高城镇居民慢性病门诊的报销比例。城镇居民慢性病门诊对象主要是各种晚期癌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和晚期尿毒症患者,这些疾病都是重大疾病,报销比例由原来的40%提高到45%。
五是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甲类药品报销比例。对于城镇居民使用甲类药品、一般诊疗项目、一般服务项目、一般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由乡镇、县级、市级医院原来的70%、60%、50%提高到75%、65%、55%。
三、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涉及的人群复杂,管理难度大,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全力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要迅速落实20xx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专班,确定专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设立医保政策指导组,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城镇居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社会宣传手段,向参保对象讲清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内容、参保办法及享受医保待遇的程序等,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家喻户晓。各乡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各新闻单位以及各学校、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和舆论宣传,努力提高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所辖区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组织和宣传发动,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负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登记参保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经办机构建设和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将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地税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本着便民原则,负责足额征收医疗保险基金;民政部门负责配合做好城镇低保对象的参保组织和医疗保险补助工作;残联负责做好重度残疾人员的认定和医疗保险补助工作;教育部门负责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办理在校学生参保登记的组织协调工作,按户籍性质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确保参保率达到100%;宣传部门负责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城镇居民的户籍性质认定审查工作;卫生、物价、统计、食品药品监督、信用社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相关工作。
(四)狠抓督办落实。为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县政府决定,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实行目标责任考核。重点抓好学校和社区。教育部门要组织全县各类学校(幼儿园)在校学生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整体参保,按户籍性质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必须确保在校学生100%参保。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确保参保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与各社区居委会和劳动服务站(所)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站(所)、村(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都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并加强检查督办,保证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到实处。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的办法,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为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打好基础。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建立日报制度,在参保登记阶段,每天下午4:00前将本区域参保情况报县劳动保障局,县劳动保障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办公室。凡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乡镇政府要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同志们,全面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扎实做好20xx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很重要,主要是专题研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的又一项新的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将使医疗保险制度惠及城乡所有居民,实现医疗保障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今天的会议规格高,与会范围广,参加会议的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主要领导,镇(街道、园区)党(工)委书记、分管领导,市直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镇(街道、园区)的卫生院院长、财政所所长、计生办主任、派出所所长;全市教育系统各中小学、职业学校、师范学校校长,各托幼机构负责人,这充分说明了这次会议的重要性。下面,根据会议的安排,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市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为民解忧的又一项重大举措。随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全面启动,我市将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这是我市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一次新跨越,也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
(一)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社会的和谐最重要的是人的和谐,最根本的是利益的和谐。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历来被称为老百姓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9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包括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近期要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入手,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较大幅度提高参保率,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我市历来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这几年随着全市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可用财力不断增加,市委、市政府尽最大努力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促进了社会保障事业的较快发展,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城乡低保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特别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广大城镇职工和农民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但在整个医保体系中,有一部分未就业或隐性就业的城镇居民还没有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这个范围比较大。这部分人相当一部分是农转非出来的,目前既没有地种,也没有稳定的工作,而且年龄普遍偏大,就业比较困难,一直处于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中空地带,成为社会弱势群体。这次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包括这部分人在内的所有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弥补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上的真空,必将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使广大城镇居民群众得到实惠。
(二)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平等享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平等享有医疗保障待遇,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市已实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一个是以城镇职工为保障对象,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相继从2001年和2003年开始实施,截至目前,参保的在职职工达到96512人,包括退休人员在内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人员达到116395人,标准是按本人工资的9%收缴,单位缴纳7%,个人缴纳2%,另外每人每月缴纳5元用于大病医疗救助,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高达24万元。一个是以农民为保障对象,我市从2004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今年第四周期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111.78万人,参合率达到99.78%,基本实现全覆盖,标准是每人每年100元,个人缴纳20元,各级财政补助80元,其中我市财政负担30元,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6万元。同时,我们今年还建立起了农村大病救助制度,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等办法,今年募集资金1842万元,对农村大病患者给予医疗救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的推广实施,基本能够解决参保人员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受到了市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兄弟的欢迎。但从目前情况看,城镇还有四类群体得不到基本的医疗保障。一个群体是未成年人,主要是非农业户口的在校学生;第二个群体是达到就业年龄但一直没有工作的人员;第三个群体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没有享受社会保障人员;第四个群体是低保和重症残疾人员。这部分人的医疗保障已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多年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直提建议提议案,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关注这件事。据了解,这部分城镇居民,大都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绝大多数生不起病,有的甚至不敢去看病,他们最担心的就是生病,往往是一人得病,全家不安,倾其所有,给家人带来沉重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我们了解的一些城镇居民特困户,穷就穷在生病上,困就困在医疗花费上。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这部分人纳入到医疗保险体系,可以使他们平等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权利,缓解这部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们一定要把这件民心所向、民心所系、民心所盼的大事办好、办实。
(三)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社会弱势群体办的一件好事、实事。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在加快富民强市步伐的同时,把民生问题的解决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尤其是随着全市财政状况的好转,我们逐步解决了一大批多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好的民生大事。①三农方面,我们在实现村村通电、通水、通电话、通有线电视、通信息的基础上,去年投资1.3亿元,修筑农村公路415公里,今年再投资4.4亿元,修筑1079公里农村公路,基本实现村村通油路的目标,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这可以说是平度历史上一项前人未干,后人评说的重大民心工程。同时,从今年开始,我们计划用几年的时间在所有村庄逐步实施以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净化为主的农村五化工程,这也将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②教育方面,重点办了三件大事,一是自20xx年9月统一了全市中小学教师工资的项目和标准,结束了城乡教师同工不同酬的历史,年需增加支出5094万元。二是在全市面上先后推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免除农村义务教育段学生杂费,年需支出4491万元,今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年需支出1354万元,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三是今年再投入3400万元,改造水泥檩梁校舍9.5万平方米和D级危房2.5万平方米,基本完成全市危房改造任务,为广大师生创造了安全的工作和学习环境。③卫生方面,在去年对14处乡镇卫生院改造的基础上,今年再投资2000万元,对香店、祝沟2处乡镇卫生院实施重建,对长乐等13处卫生院实施扩建,这样全市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将全部达到规划统一、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规模适度、环境美观、符合环保的要求,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④住房保障方面,从去年开始我们加大了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力度,今年启动和推进建设总投资30.5亿元的福临家园、慧泽园、阳光花园二期等6个片区80万平方米住宅建设,还将向低收入群体提供部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这样在今年建筑材料、用工成本大幅上涨的情况下,房地产价格保持了稳定。⑤机关事业干部工资方面,我们在争取青岛市财政转移支付的基础上,顺利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今年又增资9300万元,足额发放了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第13个月的工资和住房公积金,为离退休人员分别按照工资总额的20%和10%增发住房增量补贴,今年全部兑现了正常增资。今后我们还将继续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津补水平,逐年缩小和消除与周边区市在津补上的差距,进一步鼓舞和凝聚全市各级干部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积极性。⑥社会保障方面,我们在养老保险城镇职工依法应保尽保、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的基础上,9月2日市长办公会刚刚研究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尽管财政负担很重,但我们要在建立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前提下,先行在经济条件比较好、土地比较少、农民依靠种地得不到有效保障的村庄,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并逐步在全市面上推开,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社会覆盖。同时,市委、市政府十分关注迫在眉睫的医疗保险全社会覆盖问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健康问题一直牵挂着各级党和政府领导的心,去年下半年我们就着手研究解决这个问题,这次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府对弱势群体的补助力度很大,比如少年儿童我们按照每人每年80元标准筹集,其中政府补助50元;大学生按照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政府补助20元;重度残疾人员按照每人每年700元标准筹集,其中政府补助600元;老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700元标准筹集,其中政府补助500元;对城镇非从业人员女40周岁、男45周岁以上的,每人每年按400元标准筹集,其中政府补助200元;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特困职工家庭的参保人员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承担,充分体现了让全体居民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爱护。这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全部由市级以上财政负担,镇级财政不需补贴任何费用,主要是考虑到乡镇特别是街道办事处的负担问题,全市城镇居民90%以上集中在城区,几个街道办事处分布也不均衡,有的街道城镇居民较多,有的街道城镇居民较少,若由街道办事处补贴有关费用,会造成部分街道办事处负担过重。基于上述考虑,市委、市政府决定市级财政全额负担。但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要应保尽保,对没有纳入医保的城镇居民这次都要纳入保障范围;二是要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严禁将本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更不允许出现既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又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现象。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理解市委、市政府的良苦用心,要像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样,务必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四)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一件新事、难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它既不同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又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所区别,是一件好事、实事,更是一件新事、难事,加上10月1日就要启动实施,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对我们的理解力、操作力、执行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一,这项工作政策性很强,有严格的程序和标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第二,这项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涉及每一位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得到群众的接受和理解需要一个过程;第三,参保对象人员多,成份复杂,据公安部门统计,全市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估计在10万人左右,需要做大量的基础工作;第四,做好这项工作,我们没有完全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没有完善的套路可以照搬照抄,只能边操作边完善方案,边推进边解决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平度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启动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件政府向社会做出庄严承诺的大事、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好事组织好、实施好,让更多的居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和公共财政的阳光。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深入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从今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全部城镇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真正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这项惠民政策惠及全市每一名城镇居民。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做好宣传发动这篇文章。城镇居民医保是一项新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少群众对它不了解、不熟悉,不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很难形成自发的群体效应。这就要求下大力气开展多种形式、扎实有效的宣传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吸引和动员广大城镇居民积极主动地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共同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实事办好。当前,要以个人参保、政府补助为切入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短信持续宣传一段时间,采取印制宣传单,给居民、学生一封信等方式,依托社区、学校迅速将主要政策宣传到户。随着参保登记工作推进,还要及时捕捉新闻信息、典型事例及时宣传,按照求快、求新的要求,确保宣传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性。在宣传发动中要力争做到三个讲透:一要把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目的、意义讲透,让老百姓知道党和政府的关心;二要把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办法讲透,让老百姓明白自己出多少、政府补多少。尤其是要把帐算清楚,使群众知道参保能够得到哪些实惠,能够化解哪些风险。这里有一点,需要给广大城镇居民讲透、讲清楚,就是城镇居民参保缴费标准比农民高,同时报销的标准相对要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高,比如①城镇居民医疗纳入的甲乙类及中成药12000种,其中少数进口药、新特药有不同自负比例,而农村合作医疗纳入统筹的药品仅861种。②城镇居民医疗纳入统筹诊疗的项目有4500余条,而农村合作医疗统筹项目仅388条。③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员和城镇非从业人员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高2万元,少年儿童、大学生则是10万元,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高4万元。要通过算对比账,使市民群众普遍认识到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好处,把群众自愿参保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三要把城镇居民参保缴费的标准要求讲透,尤其要讲清楚城镇居民医疗统筹只有及时缴费、连续缴费才能享受正常补偿待遇。即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缴费的,在以后年度参保时应当补缴历年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中断参保缴费的,续保时须补缴中断期间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只有让广大城镇居民真正理解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所带来的好处和自己应履行的对等义务,他们才会积极参保,这项制度才能发挥出预期的效果。
(二)要抓住资金筹集这个关键。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居民的资金筹集是难点,是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参保群众越多,共济能力就越强,制度的有效性就越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为推动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特别是在体现公共财政职能,增强制度吸引力,防止出现有病参保、无病不参保现象的发生,各级政府都做出了很大努力,对城镇居民参保给予尽可能多的补助,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政府补助的金额都在50%以上,少年儿童、老年居民和高度残疾人员分别达到62.5%、71.4%和85.7%,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特困职工家庭的参保人和优抚对象,缴费全部由政府承担,即使是4045以下城镇非从业人员,政府每年补助也高达150元,对此,各级各部门必须把好事办好,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百姓心坎里。各镇(街道、园区)要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城镇居民的参保登记工作,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细化、硬化措施,狠抓居民参保率和参保资金收缴。各镇(街道、园区)和居委会要根据居民数量、分布情况等,合理设置登记点,原则上每个镇(街道、园区)不得少于1个登记点,每个登记点不得少于3名工作人员。登记信息是否完整准确,直接关系到参保人能否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要建立严格的登记管理、核对制度,工作人员一定要增强责任心,从采集、审核、录入等各个环节上保证登记信息的准确性。今年要将所有在校学生纳入参保范围,市教体局务必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一切积极有效的措施,督促指导各类学校做好登记、缴费等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参保任务。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少年儿童、大学生个人缴费少、政府补助多,但报销标准要比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员和城镇非从业人员患者高很多,比如说年度最高报销金额要比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员和城镇非从业人员患者高出2万元,要求各学校一定要应保尽保,同时要严格纪律,决不允许发生搭车收费现象,一旦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要抓好医疗服务这个根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服务对象,大多是老、弱、病、残,各级经办机构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我们能否把这项民心工程落实好。要按照保障有力、管理科学、医患和谐、群众满意的要求,严格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坚持动态管理、纵向服务,确保为参保患者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一要加强医疗服务管理。要合理确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严格规定高价药品、新增诊疗项目、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及特殊材料的准入和使用条件,做到既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又减轻医疗费用负担,不断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要按照合理布局的要求,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方便参保人员选择就诊机构。要加强动态监管,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定点机构的违规问题,对违法违规的定点机构,要坚决取消定点资格。要积极探索和完善符合医疗保险特点的费用结算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临床诊疗、用药指南和出入院标准等技术规范,努力实现医疗服务管理标准化。二要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专业培训、技术手段等方面给予支持,提高经办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能力。要搞好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信息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水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内容新、业务流程新、管理措施新,政策性、业务性非常强。劳动保障部门要抓紧做好各镇(街道、园区)、社区、学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让所有经办人员熟练掌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政策、操作流程和办事规则,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为参保人员提供全面、及时、到位的服务。三要加强社区服务平台管理。社区是登记参保、变更信息、政策咨询、就医管理的基本平台。社区工作人员对居民情况最了解,发挥好社区的作用,对医保制度的健康运行十分重要。要继续推进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标准,积极拓展社区医疗保险服务功能,把可以向基层、向社区延伸的经办服务前移,建立起优化便捷的服务流程,为城镇居民提供优质的经办服务。要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建立健全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度,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把常见病、多发病和大病的康复治疗解决在基层,促进医疗保障工作向基层延伸。
(四)要建立基金安全保障机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参保人员的救命钱,是医疗保险的生命线,也是政府各相关部门的高压线。随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面推进,基金规模会越来越大,保证基金安全是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的一项工作。要把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管理放在重要位置,在收、管、支三个环节上狠下功夫,实行医疗机构和药店定点管理,努力提高医保效益,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切实做到应收尽收、管理规范、支出合理。要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切实把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加强基金运行全过程管理,真正把监管有效贯穿到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建立基金定期审计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的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在促进基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同时,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建立基金风险防范和预警分析机制,增强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顺利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健康运行提供保证
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突击性任务,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一)要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工作。为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牛润之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做好启动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抓医保就是抓改善民生,就是抓科学发展的政绩观,将这项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头等大事,纳入工作日程,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确保9月30日前完成申报登记、保费收缴工作,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序、健康运行。对这项工作,各单位只能提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拖延。对因工作原因导致居民参保缴费延误,影响居民享受医保待遇的,特别是由此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及人员的责任。各镇(街道、园区)党政一把手作为本辖区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亲自过问、靠前指挥,分管的同志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各社区居委会主任、各镇(街道、园区)财政所所长和具体经办人员要认真负责,抓好信息采集、参保登录等各项工作。这里特别指出的是,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职工亲属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和义务向广大城镇居民宣传政策,必须做好本单位职工亲属按规参保缴费的督促工作。会后,要迅速组织召开本部门、本单位职工会议,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本部门、本单位职工亲属积极主动地参保缴费。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考核办要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督查,要把参保率、征缴率作为对乡镇、部门的重要考核指标,切实加大考核力度。各镇(街道、园区)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本辖区、本部门的工作。特别是要充分调动起社区居委会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要各司其职,积极参与,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工作顺利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行业、多个部门,业务性很强,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做到认识上统一、工作上协调、行动上一致,尽职尽责做好这项工作。劳动保障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切实加强队伍的思想、能力、作风和廉政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项统筹协调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各镇(街道、园区)要积极做好本辖区的宣传动员、信息采集和组织参保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财政补贴的预算工作,并根据参保情况及时足额拨付补贴资金。教育部门要将具有我市城镇户籍的在校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确保我市符合条件的各类学校学生全部参保。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户籍管理,客观准确提供相关户籍信息。民政、工会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提供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等基本信息资料。计生、残联等部门要准确提供独生子女、重度残疾人等人员的基本情况,供登记、征缴、支付等环节把握使用。卫生、药监等部门要配合抓好医疗卫生、药品流通等环节的管理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能,及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
(三)要认真策划,规范运作,确保整个组织实施工作有条不紊、稳妥进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只能在实践中摸索总结。承担相关职责的各基层单位,要认真做好策划,把各阶段的工作重点都安排落实好。各部门、各单位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也要根据各阶段的要求和特点,周密策划,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想在前面,对可能存在的困难提出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稳妥有序、扎实有效地推进工作。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大基金监督和审计力度,对基金使用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查处,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同志们,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意义非常重大,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怀着感情、带着责任,同心协力、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为保障全市人民身心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