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急灵岩静,泉声树杪来。探奇频策杖,望远独登台。
沙白鸟双下,天青江自开。何堪摇落早,秋色杳难裁。
喷玉岩 其一。明代。黄在衮。 风急灵岩静,泉声树杪来。探奇频策杖,望远独登台。沙白鸟双下,天青江自开。何堪摇落早,秋色杳难裁。
黄在衮,字公补,号水南。顺德人。著子,民表甥。明世宗嘉靖三十四年(一五五五)经魁。官缙灵教谕,擢广西贺县知县。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二九、清吴道镕《广东文徵作者考》卷四等有传。 ...
黄在衮。 黄在衮,字公补,号水南。顺德人。著子,民表甥。明世宗嘉靖三十四年(一五五五)经魁。官缙灵教谕,擢广西贺县知县。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二九、清吴道镕《广东文徵作者考》卷四等有传。
潇湘神。唐代。刘禹锡。 湘水流,湘水流,九疑云物至今愁。若问二妃何处所,零陵芳草露中秋。斑竹枝,斑竹枝,泪痕点点寄相思。楚客欲听瑶瑟怨,潇湘深夜月明时。
题翁绣君女史群芳再会图 其一。清代。那逊兰保。 如读离骚疏,披图得巨观。春风新管领,香国大团圞。宛若瑶池会,群仙集紫坛。封姨莫相妒,收取卷中看。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驳复仇议。唐代。柳宗元。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寄嵇南川太史。明代。李时行。 叔夜擅风流,陶情水石幽。一春多中酒,几日不梳头。对月移歌席,披烟弄钓舟。何时理棹去,同尔竹林游。
纸帐。唐代。徐夤。 几笑文园四壁空,避寒深入剡藤中。误悬谢守澄江练,自宿嫦娥白兔宫。几叠玉山开洞壑,半岩春雾结房栊。针罗截锦饶君侈,争及蒙茸暖避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