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

关于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六篇】(关于农村垃圾治理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六篇】(关于农村垃圾治理的调查报告)


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行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和《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xx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城市〔20xx〕734号)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置系统”的指示精神,按照生态宜居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强化源头抓起、系统治理、依法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发挥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引领,逐步铺开。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充分发挥试点乡村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全县推广铺开。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施行市场化运作新路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环境。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20xx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8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乡镇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切实将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村,夯实分类处理基础,确保各乡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高效处理模式。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垃圾分类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合理配备保洁员数量,确保分类工作有效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分拣、分类处理、处置模式、设施建设等方面。

  1、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可分为四大类:可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可腐烂垃圾,是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残次水果、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可回收垃圾,是指适宜回收的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是指除可腐烂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塑料袋、旧织物、废弃生活用品等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收集分拣。根据农村实际和简便易操作原则,采用“二次四分法”,即农户对生活垃圾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进行一次分类,并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村保洁员在农户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对不可腐烂垃圾再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3、分类处理。可腐烂垃圾由保洁员直接运往阳光堆肥房进行堆肥无害化处理;可回收垃圾由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清运至深埋桶或中转站暂存,定期用专车运送到县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存放,并由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处置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结合各乡镇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地势地貌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在北部乡镇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9座,在南部乡镇新建深埋桶282个,在全县境内新建阳光堆肥房18座,垃圾分类亭1270座,投放入户垃圾分类桶287946个,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再生循环体系建设。优先支持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的发展,在城区建立10个垃圾回收点,在各乡镇设垃圾回收站。鼓励保洁员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增加收入。鼓励供销社按照统一培训、统一车辆、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计量器具、统一归口缴存商品和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区域、规范服务标准的“六统一”“三规范”,打造覆盖全县城乡的规模化、规范化、公益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制定《光山县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构建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五)强化制度标准执行,扎实推进运行体系建设。加强分类处理的制度标准,以制度标准规范源头分类。建立考核检查制度,督促农户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建立分类处理信息统计上报、考评奖惩等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以每月产生的有机肥料、回收的再生资源和真实垃圾三者比例,考核垃圾分类成效。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光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和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其中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吴玉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外乡镇(街区)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各乡镇(街区)、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相应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明确工作分工

  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乡镇(街区)工作;做好统计与分析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对强制分类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进行季度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公益性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双星创建”考核体系。

  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及考核工作,负责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并进行管理,积极推进乡村、社区垃圾回收网点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居民生活中产生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率。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各公共机构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的保障与使用监督管理。

  县工信局(科技局):负责鼓励农村生活垃圾等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宣传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阳光堆肥房、垃圾中转站等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供应保障工作。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广播电视台: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垃圾分类工作。

  县住建局: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工作;规划及督促配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将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内容。

  县政务大数据局:在智慧光山设立餐厨垃圾管理平台,构建垃圾分类“互联网+”管理系统。

  市生态环境局光山分局:负责建立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指导协调有害垃圾的处置工作;协调天瑞水泥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各级教育机构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县妇联:负责组织妇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互动,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及志愿者参与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体验活动。

  农村环卫运营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建设,做好有害垃圾收集、储存、包装、运输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划分,做好本系统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各乡镇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管理参照县城管理方案执行。

  (三)加强示范引领。扎实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活动,以三星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争创省级人居示范村为重点,创建高标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示范村。通过示范先行,典型引路,连线成片,持续完善,助推垃圾分类逐步覆盖全县所有农村。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平台和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纳入教学机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户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自觉参与、支持、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统筹社会资源,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讲座,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素养。

  (五)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目标考核,把垃圾分类处理纳入生态文明、四水共治、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时将垃圾分类成效作为各乡镇年度考核和年终人居环境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评价依据。建立日常督导抽查、电话调查、第三方暗访、年终督查等机制。建立分类信息报送、督查激励等制度,实行县月检查、乡镇周检查、村日检查制度,实现县、乡镇、村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依规处置。

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2

  根据省市县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村生活条件,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有效途径和模式,更好推进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引导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新方法、新体系,助力全县乡村振兴,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生态质量。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底,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考核体系、教育引导体系,探索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方式方法,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经验和模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村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明确镇村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志愿者示范带头作用,进行社会广泛动员,引导村民逐步养成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习惯,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结合各村实际,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各类垃圾的投放点、处置点,科学选择厨余垃圾后期处置模式。

  (三)源头分类,循环利用。提倡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就地资源化处置可腐烂垃圾,循环利用可再生资源垃圾,无害化处理有毒有害垃圾,兜底焚烧处理其他热值垃圾,形成生活垃圾循环再利用市场化产业链条。

  (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四、设施配备

  按照每户一组的标准配发40L分类垃圾桶(20L绿色厨余垃圾桶、20L灰色其他垃圾桶);每200户设置一处四分类垃圾亭(含一组240L四分类垃圾桶)和一处垃圾分类宣传栏;每个垃圾中转站配置一组240L四分类垃圾桶;每村配置一个有毒有害垃圾收集箱;每200户配备一辆厨余垃圾收集电动三轮车;其他垃圾收集、转运设备由城乡环卫一体化按照标准配备。

  五、分类及处置模式

  根据村民的可接受程度和农村实际,把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其中,有毒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属于强制分类垃圾。

  严禁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1、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果皮菜叶、零食碎末等生活垃圾以及枯枝烂叶、残次水果、腐肉、蛋壳、畜禽内脏等。

  投放收集:村民将厨余垃圾投放到每户发放的.20L绿色小垃圾桶内,在规定的时间将小垃圾桶放置在大门口外,由保洁员定时上门收集。厨余垃圾应避免混入一次性餐具、塑料、饮料瓶罐、餐巾纸、大棒骨、坚果壳、硬果核等不利于后期处置的杂质。

  运输处置:保洁员利用收集电车将厨余垃圾运送至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站进行资源化利用。

  2、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等,以及大件可回收垃圾(废弃的旧家具、大家电、房屋改造旧门窗等)。

  投放收集:可回收垃圾由村民在院内自行存放,达到一定量后,送到村内的可回收垃圾回收点兑换积分或现金。

  运输处置:由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定时入村收集,实施资源化回收利用。大件垃圾采取电话预约回收。

  3、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含汞、镍氢、镍镉的废电池,纽扣电池以及废电路板,日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LED灯,废涂料溶剂(油漆和溶剂、矿物油、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胶片、相纸、硒鼓墨盒等,废家用医护用品(废弃过期的药品及其包装物、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等)。

  投放收集:村民将有毒有害垃圾投放到家中设置的有毒有害收集袋内,达到一定量后再投放到村内的有毒有害垃圾箱内,或者由保洁员收集运送到暂存点。

  运输处置:有毒有害垃圾先安全暂存,达到一定量后再由专用车辆运输至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4、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除厨余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投放收集:村民先将其他垃圾投放到每户发放的20L灰色小垃圾桶内,然后自行投放到村内设置的共用240L灰色其他垃圾桶内。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培训阶段(20xx年8月)

  1、广泛发动。召开由各管区干部、村两委成员参加的动员会,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开辟专栏、制作宣传页、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在村内进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实行垃圾源头分类,改善村庄环境。

  3、积极行动。召开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在村内制定垃圾分类村规民约,积极探索村级“四长制”管理模式(即:村长、街长、胡同长、户长)。注重发挥好、利用好、调动好村级“四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街长、胡同长,尽量选配村干部、党员、退伍军人、退休教师担任,帮助和引导村民逐步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二)试点实施阶段(20xx年9月)

  坚持试点先行的工作思路,先期选择崔辛庄、冷庄、黄垓、南钱、张辛庄、三楼6个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0)

  总结试点经验,完善各类机制建设,形成完整有效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新体系,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管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本村内垃圾分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各村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专班,对本村内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教育培训。把垃圾分类作为乡村二级干部的必答题、必修课,更把这门知识作为老百姓的生活常识来培训、引导。通过举办干部专题培训班。利用宣传手册、明白纸、微信群等形式,实现分类知识进学校、进农户、进家庭。

  (三)加强督导考核。把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对各村工作考核范围,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推进快、效果好的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主要负责人。影响整体工作开展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力度,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快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村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处置,到2020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基本健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面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推开;农村规模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比重达到7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左右;农村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工业危险废弃物规范处置。农村“垃圾乱扔、秸秆乱烧”现象得到根本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完成农村生活垃圾3年治理行动。2017年底前,开展全省剩余20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省级验收,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自然村全覆盖,力争通过国家验收。农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基本健全,利用社会资本投资、运营管理农村垃圾治理模式基本成熟。

  2.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2017年,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离田农业生产废弃物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建立省、市、县三级《排查工作台账》,分类制订堆放点整治方案,确定分年度整治计划和整治项目,启动部分项目整治工作。2018年,每个县完成50%以上的整治项目;2019年6月底之前,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3.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各市县按照先示范、后推广的原则,制定具体方案,分期分批推开。2017年,在部分县开展全域垃圾分类示范,其他每个县选择1个乡镇示范。2018年,30%的县开展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70%的县全域推开。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回收利用、末端处置”的运行体系。

  (二)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

  1.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专业户);现有规模化禽畜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散养密集区推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处理率达到65%以上。2018年,处理率达到68%以上;2019年,处理率达到72%以上;2020年,处理率达到75%以上。

  2.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

  3.加强地膜回收等农资利用。大力推广农膜科学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技术,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等农资包装物。2017年,农膜回收率达到70%左右;2018年,回收率达到73%左右;2019年,回收率达到76%左右;2020年,回收率达到80%左右。

  (三)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治理

  1.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2017年,农村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2018年,利用率达到86%;2019年,利用率达到90%。

  2.规范处置危险废物。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落实工业危险废弃物产生单元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将其作为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实施,建立“党政主导、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市人民政府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负总责,县级人民政府是治理农村垃圾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落实职责分工。省级有关部门在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会同省环保厅组织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省环保厅牵头负责农村工业固体废弃物工作。省农委牵头负责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工作。省发改委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相关规划。

  (三)强化监督考核。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各牵头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健全奖惩机制,省级资金分配向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县倾斜;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问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明办、省爱卫办、省旅游局分别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城乡人居环境范例奖、文明村镇、卫生村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绿色村庄、全域旅游示范区、美丽宜居小镇(村庄)、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等创建内容。

  (四)加强宣传引导。培养广大农村居民良好的卫生习惯、强烈的环保意识,是推动农村垃圾治理的根本保障。各责任单位、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宣传栏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宣传,引导村民养成绿色环保的行为方式。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广泛开展环卫知识教育,从小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妇联、共青团要发挥联系群众广泛的作用,发动妇女积极参与垃圾治理,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农村开展宣传指导。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户、卫生户、清洁户等评选活动,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意识。

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4

  为认真落实xxx号文件,全面提高xx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垃圾资源综合利用。现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活垃圾减量化为核心,资源化、无害化处为目标,以垃圾源头分选分投、多途分运为手段,以厨余垃圾收集处理为突破口,科学分分运、优化垃圾分类莫斯,固化街道社区监管职责与工作程序,强化市民环境卫生意识,提过城市文明程度,致力打造高端产业云集、核心功能彰显、城市品位卓越、体制机制优越的现代化南京标志区和城市新中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垃圾分类试点,逐步推进全街道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初步形成适合我街道的垃圾分类工作的运行机制;至20xx年底在全街道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至20xx年青奥会前全街道基本做到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填埋减量50%。

  三、组织领导

  (一)xxxx成立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小组。组长:xxxxx副组长:xxx成员:xxx

  (二)责任分工。

  1、城管科

  负责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负责从区分类办处领受任务并将其分解、分派,及时处理落实;负责将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等信息收集、汇总,建立各类基础档案资料并上报区分类办。

  2、各社区

  负责对本社区居民(单位)进行垃圾分类重要意义的宣传;负责对本社区居民(单位)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的指导示范;负责招募垃圾分类推广志愿者;负责对志愿者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培训;负责监管本社区各类垃圾收集、转运作业实施;负责本社区居民(单位)垃圾分类落实情况的调查、考评。负责对本社区内垃圾分类相关信息的收集、人员情况的统计等。

  四、实施计划

  为全面扎实稳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区里的统一布署,根据我街道的实际情况,垃圾分类工作总的推进原则是先试点、再全面;先生活垃圾分类、再全面实施分类;宣传、指导工作要贯穿在整个分类推广过程中。

  (一)垃圾分类方法。

  1、日常生活垃圾实行四种分类:

  (1)厨余垃圾:瓜果皮核、剩菜剩饭等。

  (2)其它垃圾:烟头、被污染的纸张等。

  (3)可回收物:纸张、玻璃、废金属。

  (4)有害垃圾:废电池、废日光灯管、过期药品等。

  2、其它7种特殊垃圾:

  (1)集贸市场垃圾:丢弃的蔬菜等。

  (2)餐厨垃圾:废弃的生、熟食物。

  (3)装修垃圾:废弃的建筑材料、装修材料。

  (4)大件垃圾:家具、马桶、浴缸等。

  (5)电子垃圾:电器和元器件。

  (6)绿化垃圾:落叶和修建下的枝叶。

  (7)道路机扫垃圾:以有害灰尘为主的垃圾。

  (二)垃圾分类推广大致分两个阶段。

  1、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20xx.1——20xx.12)。在此阶段要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包括日常生活垃圾的四分类;集贸市场垃圾分流;餐厨垃圾分流。

  (1)居民(单位)的日常生活垃圾分成四类后,由环卫作业部门负责从指定地点至垃圾末端处理地的直收直运。投放时间:早上6:00-7:00,晚上20:00-21:00;沿街单位的垃圾分类后直接投放到城管部门的专用收集车。投放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集贸市场垃圾分流。

  由经核准的特许单位专用运输车收集运输。

  (3)餐厨垃圾分流。

  由经核准的特许单位专用运输车收集运输。

  (4)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电子垃圾、绿化垃圾、道路机扫垃圾等五种特殊垃圾由专业部门的专用车辆进行收集运输,杜绝与生活垃圾“混装、混运”。

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5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力度,促进环境卫生服务城乡均等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改善,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把农村垃圾治理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的重要工作,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农村垃圾的全面长效治理。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在全省建立完善的农村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和资金保障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推行城乡一体化处理、就近集中处理两种农村垃圾治理模式,推广符合乡村实际的成熟垃圾处理技术,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5有”,100%的村庄实现垃圾定点存放清运,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三)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地形特征、人口规模、经济条件,合理确定不同地区农村的垃圾治理模式,对县城周围20公里范围内的村庄垃圾纳入城镇垃圾处理系统,距离县城较远或交通不便的村庄就近处理。

  科学治理,规划先行。编制县域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明确垃圾收运、中转、处理设施规模和布局,科学指导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引入“企业投入、政府购买服务、金融信贷支持”的PPP等模式试点,鼓励大型企业投入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调动农民群众主动性积极参与,形成政府主导、信贷支持、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

  按照国家和省垃圾处理设施与运行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根据地形地貌、人口状况等特点,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县域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合理统筹布局农村垃圾收集点、中转站、处理场等基础设施,明确建设规模和时序,鼓励乡镇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或无害化填埋场,逐步实现以县、乡(镇)为中心的农村生活垃圾划片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指导农村垃圾治理有序推进。

  (二)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和中转站建设

  各地要根据县域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分年度列出项目实施计划,按计划抓紧落实项目用地、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基础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垃圾处理设施以填埋为主,示范推广小型垃圾清洁焚烧、热解气化等工艺。垃圾中转站要满足农村垃圾日产日清的要求,相邻乡镇可共建共享。

  (三)加强农村清扫保洁队伍建设

  按照每400名农村户籍人口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组建稳定的农村保洁队伍,明确保洁员在垃圾清扫收集、村庄街巷保洁、垃圾分类回收、日常宣传监督方面的职责。配置满足清运要求的垃圾收运车辆和垃圾收集容器,并由专人管理。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建立由环卫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队伍,或实行市场化运作,委托专业队伍对村庄保洁、垃圾清运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

  (四)建立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

  明确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农村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等作业标准和考核管理等办法,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保洁义务,加强村庄日常保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参与投资,积极探索以市场化方式购买农村环卫服务和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模式。

  (五)开展农村存量垃圾治理

  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任务要求,以清理农村公共场所、大街小巷、房前屋后、村庄周围、城乡结合部、田边路边、河道坑塘的积存垃圾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农村积存垃圾专项治理活动。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积存垃圾,可对上层垃圾清理后覆土绿化,道路两侧、风景区、饮用水源地的积存垃圾,必须彻底清运到规范的处理场处理。清理后的区域要及时硬化、绿化,巩固治理成果。

  (六)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广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试点项目。加快地膜标准修订,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可降解地膜研发和试验示范,推进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扶持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地膜加工能力建设。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包装物。

  (七)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相关单位增补列入省乡村清洁工程领导组,由省乡村清洁工程领导组统筹协调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工作推进,具体工作由省住建厅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市、县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要成立专门机构,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配齐管理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制定工作计划,确保任务按期完成。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主体,要配合做好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村庄日常清扫保洁等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

  省住建厅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省委农工办参与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有关政策,做好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省文明办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文明村镇的考评内容。省发改委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相关规划。省财政厅负责统筹现有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治理。省环保厅负责组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予以重点支持,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考核内容,对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农业厅负责加强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资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省商务厅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省爱卫办负责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农村垃圾治理情况纳入卫生乡镇的考核内容。省妇联负责发动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三)加大资金投入

  2017年前,全省每年安排10亿元乡村清洁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农村清扫保洁队伍配置、垃圾清运车辆购置、垃圾中转站和处理设施建设。省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全省清扫保洁人员的工资补助和对各县以奖代补,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垃圾收集清运设备购置和设施建设,县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设施设备运行和农村积存垃圾清理等费用。在规模养殖场增加专项资金,用于配套建设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设施,完善具有“三防”功能的固体粪便堆肥场建设,特别是固定粪便集中处理中心的建设经费专项,推动建设有机肥加工厂。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山西省人民政府、国家农业发展银行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要求,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和年度融资方案,推进与农业发展银行的融资合作,在农村垃圾治理项目建设中引入“企业投入、政府购买服务、金融信贷支持”的PPP等模式试点,创新政企合作模式。各地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的要求整合使用相关专项资金,通过引进民间资本、鼓励社会帮扶、争取金融信贷支持等方式,拓宽资金渠道,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多元投资机制。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探索建立住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机制,引导农民出资出力承担一定的村庄保洁义务,不得强制或变相摊派,增加农民负担。

  (四)严格考核奖惩

  省政府将农村垃圾治理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并建立考核结果排名通报制度。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县(市、区),核拨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对工作进展慢、推进效果差的通报批评并问责约谈,对工作不力、问题严重的启动行政问责,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明查暗访、媒体曝光等多种形式完善监督机制,不定期对各县农村垃圾治理推进情况实地暗访,并将结果通报各市、县人民政府,适时开展农村群众满意度电话抽样调查。各市、县人民政府也要完善相应的考核细则和标准,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并对所辖县(市、区)、乡(镇、街办)的工作情况实施绩效考核。

  (五)深化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发动村民积极参与村庄垃圾清理和日常保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境意识,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报道农村垃圾治理的进展与效果,及时宣传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让各地群众了解农村垃圾治理的内容、要求和成效,营造人人关心环境卫生,全民改善农村环境的良好氛围。

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行动取得成效,如期完成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目标任务,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银川市农村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银川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银川市农村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等处置活动的监管,严厉查处打击在农村地区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等违法行为,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建筑垃圾治理、垃圾分类、村容村貌提升等为主攻方向,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对标对表银川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开展推进农村陈年积留垃圾清理、农村建筑垃圾、垃圾分类整治年工作,结合《银川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坚持“清、疏、护、罚、督”工作法,全面展开集中清理活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开展农村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垃圾分类整治,严厉查处打击一批在农村地区随意倾倒、违规拉运、扬尘、洒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不按规定分类处置等违法行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成立农村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挥协调和检查督促整治工作开展,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邓彦林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

  副组长:朱军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王志刚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刘华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李承强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成员:马文成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玫金凤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代永生西夏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陈锋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邵永胜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吕学智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渣土办,办公室主任由王志刚同志担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指挥、协调、督导,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整理汇总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各项数据。

  四、工作措施

  1.严格按照《银川市农村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坚持“清、疏、护、罚、督”工作方法,结合本辖区本部门职责,严厉查处在农村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等违法行为,对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2.严把审批环节的消纳场审核工作。各辖区在办理渣土处置核准时要严格审查消纳场地,企业申报的消纳地涉及农村区域的要做到现场核查,需提供收纳建筑垃圾所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含)以上部门批准文件,市局报备时需同时提供。

  3.开展“五小工程”车辆专项治理。将“五小工程”车辆清运建筑垃圾纳入监管范围,“五小工程”车辆仅限于承揽渣土专用车辆因受施工场地道路限制无法进行清运的建筑垃圾清运业务,各辖区要加强对“五小工程”车辆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五小工程”车辆堆尖装载、未密闭运输、洒漏、扬尘或将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向农村随意倾倒的行为。

  4.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紧密配合,发现违法行为要做到真查真办、敢查敢办、快查快办,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加强宣传,形成威慑。

  5.加大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清理存量垃圾时的监管力度,避免在清理过程中出现使用违规车辆、未密闭运输、洒漏、扬尘或将建筑垃圾再次随意倾倒,造成“二次污染”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6.按照建筑垃圾分类标准实行分类运输,严厉打击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的,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广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的重要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打赢的第一场硬仗,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履职尽责,强化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农村建筑垃圾清理整治,确保农村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取得实效。

  2.积极宣传引导,动员全民参与。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要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大《银川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偷倒建筑垃圾属于违法行为。努力形成人人参与、户户受益的良性循环,营造共建干净美好家园的氛围。激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村庄建设积极性和主动性。

  3.强化执法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根据本辖区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配足执法力量和必要的执法装备,建立24小时三班倒巡查机制。设立乱倒乱堆建筑垃圾举报电话,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将举报电话于2020年6月30日前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巡查和案件查处台账,每月月底前将查处情况和典型案例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任艳8594234,邮箱:ycztzfdd2010@163.com)。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将组织人员对各辖区治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将督查结果报送银川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辖区按照《银川市综合执法绩效考核办法》予以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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