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法讲宪法优秀演讲稿(5篇)
我们是在宪法的指引下去寻找幸福的方向,是在不断探寻中前进,而并非许诺我们一个美好的蓝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学宪法讲宪法优秀演讲稿(5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陈若琦,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没有很好的法律法规,国家就不会和谐、安定。
以前,我总以为法律是大人们的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懂不懂法无所谓,后来,我在电视上看了一篇报道,对我感触很深,我领悟到,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懂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报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天生有残疾,从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欢她,后来又给她生下了一个弟弟,生下弟弟后,女孩的日子更难过了,她吃不饱,穿不暖不说,她父母还让她去当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讨钱,把她当成摇钱树,邻居们实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门。后来民政部门取消了她父母监护人的资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学校去读书,并责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谁知她父母不但不给钱,还恶狠狠地说,就是不给钱,看你把我怎么样。女孩见父母如此无情,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她父母因犯虐待罪,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可女孩心里并不高兴啊,她更多的是难过,为父母难过,为自己难过。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哪个同学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关爱和呵护。谁愿意起诉自己的父母?如果那个女孩的父母有一点点良知和爱心,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我想他一定不会如此虐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而对于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规则的人来说,只能用法律去约束他们,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我们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宣传法律,让我们的父母和身边的人都知法、懂法。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能惩治坏人,也能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学放学过马路不闯红灯,爱护公物等。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懂法、守法,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各位同学们: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是我们建设法治国家势在必行的一个重要举措。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近日作出决定: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国家宪法日”不等同于“宪法宣传日”,设定这一特殊日子并不仅仅具有仪式性、象征性的意义,而是高扬依宪治国的旗帜,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效化制度和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对于夯实宪法实施的社会基础、凸显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营造尊重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社会氛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设立“国家宪法日”,首先在于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所处的核心地位。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是法之统帅、法律之母,宪法确立了我国的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活动准则、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决定》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一言以蔽之,宪法权威决定着法律权威、法治权威。维护宪法权威有赖于全社会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目前,在一些领导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宪法虚无主义倾向,宪法理念脆弱,宪法意识淡薄,在关系国家核心价值观的问题上缺乏宪法自信,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自觉性。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和力量本质上来源于全体国民对它的深深信仰和至高尊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家宪法日”意味着是“宪法意识深化日”、“维护宪法权威行动日”。
二、宪法的实施有赖于全社会宪法意识的培育
设立“国家宪法日”,在于宪法的实施有赖于全社会宪法意识的培育。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凝聚了国家和社会的最高价值,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正如列宁所言:“宪法是一张写着公民权利的纸。”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规定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和途径。国家与人民的关系是最基本的宪法关系,国家机构受人民委托行使权力,必须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是宪法的基本精神。权利保障是宪法精神的核心内容。人民的权益要靠宪法保障,宪法的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决定》指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从根本上讲,宪法的实施需要形成以宪法价值为核心的社会共识,需要将这种社会共识转化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宪法的权威要求现行宪法获得人民普遍服从、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国家宪法日”,也意味着是“宪法价值的信仰日”、“公民权利的宣言日”,“公权力的规范日”,经过年复一年持之以恒的努力,必将进一步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进一步增强公民对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三、“只怕违法,不怕违宪”是错误观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还在于宪法作为“法中之法”具有法律位阶的最高性、调整范围的广泛性、条文内容的高度抽象性、概括性,需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来认识其特殊的法律功能。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作为母法从宏观上、原则上、全局上对国家和社会生活进行系统调整和规范,是一切法律、法规的立法依据,其本身并不针对某一特定立法领域作出具体规范,确定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宪法为统领的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具体化,其内容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按照宪法思维,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也构成了对宪法的违反。然而,由于认识上存在误区,不少人存在“法律很近,宪法较远”的错觉,认为违反刑法、民法、诉讼法将受到法律制裁,而违反宪法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这种“只怕违法,不怕违宪”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观念如不及时矫正,将使至高无上的宪法在某种程度上成为“闲法”。由此,“国家宪法日”还意味着是“宪法宣传日”、“宪法知识普及日”、“宪法价值体验日”,通过庄严庄重、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示范引领,普及宪法知识、培育宪法意识,使人民群众在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宪法宣传活动中感受宪法的崇高地位,在点点滴滴的现实生活中体验、认知宪法的价值,从而把遵守宪法作为指导、规范行为的最高准则,把维护宪法权威作为神圣的公民责任。
诚如法国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卢梭所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
国徽高悬,熠熠生辉,宪法至上,深入人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从设立国家宪法日,到实行宪法宣誓制度;从深入开展宪法教育,到党提出“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一系列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确凿的证据证明有罪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
“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特别是通过国家根本法确定下来,体现了我国宪法的又一次与时俱进。修改后的宪法,更好地体现了全党和全体人民的意志,更好地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地适应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必将更有力地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体现。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是我们面临的新任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人人有责。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首先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法治、反对人治,让领导干部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威力在于人民真诚的信仰。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使遵守宪法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汇聚磅礴力量。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以宪为纲,知法守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小到超市结账排队,大到社会井然有序,展望现在,一切的幸福生活似乎都是宪法带来的。宪法呢?是谁创建了它,把它带到我们的国家?它又是如何陪伴祖国一同成长的呢?
带着这些疑问,我在历史长河中找到一个又一个节点,试图寻找答案。
在电视剧《觉醒年代》中,我们看到了那些先辈们伟大悲壮的一生,而历史远比我们想象的沉重得多。课本只告诉我们:“鲁迅在1918年完成了《狂人日记》,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寥寥几笔,难以写尽的创作背景都在《觉醒年代》中一一呈现。那时正逢混沌乱世,不戳破,何谈觉醒?此情此景,让鲁迅奋笔疾书,于是才有了耳熟能详的那句“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上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可就算“吃人”的年代,也有人从光中走来。剧中有一段平行剪辑,让我印象深刻,那是29岁的陈延年和26岁的陈乔年,当初阳光的笑容和牺牲前满脸鲜血却不悔的笑容重叠,不变的是眼中的坚毅。他们披着光来,却甘愿为人民不带一束光地走进黑暗。
有网友问:“《觉醒年代》有续集吗?”有人回答:“你现在的幸福生活不就是续集吗?”吾辈生活在续集里,以吾之青春,柔化地球之白首。就在这时,宪法出现了。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最高准则,它秉承着先辈们忠诚为民的思想,始终围绕“人民”二字,为人们所使用。儿时的游戏让我明白了游戏规则必须遵守,而宪法是我们必须要遵守的社会规则,它渗透在社会的方方面面,与人们的生活实际紧密相连。
宪法可以给人温暖和力量。如果细读宪法,就会发现它赋予了我们很多权利,这些权利可以帮助和保护他人。杨懿曾遇到一个孩子,他的父亲被判无期徒刑,母亲离家出走,他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是村里的建档立卡户。杨懿知道那孩子的精神志向需要人引导,于是常去看他。这才得知他受着同学们的指指点点,这让孩子觉得难堪和自卑。杨懿蹲下身,温柔地说:“孩子,你知道吗?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便是其中之一,任何人都应该被平等对待,不能因出身和父母原因等受到歧视。”那孩子这才明白其意,从此,他变了,他不再逃避同学的异样眼光;见到杨懿,也不再是毕恭毕敬地鞠躬喊杨书记,而是大方地喊着杨叔叔。因为他明白,这是宪法赋予他的权利,他们都是平等的。
费尔德曾说过:“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你看,马路上不酒驾,不逆向行驶,这些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旅游景区不乱扔垃圾,拒绝白色污染,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里的内容。很多人认为宪法的条条框框限制了人的自由,其实不然,随心所欲并不能让人体验到自由,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法律的惩处。只有在宪法的庇护下,人们才能享受到真正的自由。
让我们与法同行,携手描绘和谐美好的明天!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
你们好!
我是来自马克思主义学院20级思想政治教育一班的刘雨婷,很高兴能够有机会参加今天的演讲。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存纸上,法刻心中》。
宪法是什么?小学的思想品德老师掷地有声的话语仍回响在我的耳边,“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从那之后,宪法便在我的心中占据了神圣的地位。那有的人或许会说了,“宪法高高在上,感觉和我们关系不大。”实则不然,其实我们平时经常提到的“法律”的立法基础就是宪法,法律正是宪法的具体化。
我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那本小红书,无不渗透着“人民当家作主”的温情思想。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对我来说,宪法就像母亲,保护着我,让我的行动有底气、有力量。想想,6岁的我怀揣着好奇心踏进校园,是宪法赋予了我受教育的权利;16岁的我拥有了人生第一张身份证,是宪法赋予了我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18岁的我站在这里发表自己的观点,是宪法赋予了我言论自由的权利;作为一名准大二的学生,我也即将步入工作岗位,到那时,宪法将会给予我力量与保障。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无形之中增强了我们的法治幸福感、获得感。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在中共中央统筹推进“四史”学习的今天,如果把中国的法治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比作是一条广阔的道路,那么一个个动人的四史故事将化作法治印记,助力法治之路向更远处蔓延。
1994年,国家的法律法规还处于完善阶段。在上海,顾小东和他的三位律师朋友怀着“光明正大、全力维权、开拓创新”的信仰创立了上海光大律师事务所,并在次年牵头成立光大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党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律所发展和管理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坚持以党建推动业务,凝聚红色基因,建强战斗堡垒、」在热爱法律的他们看来,律师是一个极其高尚的职位,担负着很重的使命。党支部激励党员律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热心公益,强化宗旨意识,激发社会责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建设队伍。”光大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通过不断坚定政治立场,丰富法律知识,有力的促进了宪法与法律的发展。怀着对法律与宪法的坚定信念,党支部坚持群众路线,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营造了一种公平正义的社会氛围。而这公平正义,即是宪法赋予的。
回顾四史,着眼现在,宣传宪法知识的脚步从未停止。从电视上屡次见到的法治宣传片到鼓励法律进校园,从公职人员就职时的宪法宣誓到宪法宣传日的设立,这些都无一不在向大众传递宪法精神,营造一种全民守法的氛围。作为公民,我们要不仅仅把宪法当作一份知识,更要把它当作一种信仰,坚定信仰信念,从历史和现实生活中感受宪法的魅力。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社会生活的基础。宪法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只有运用到实践中去,才能真正发挥它的作用。那么现在,让我们共同努力吧,让宪法来替我们发声,让宪法精神深深的刻于我们心中。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