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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经典散文《笔墨祭》赏析(余秋雨关于生命的经典散文)

余秋雨经典散文《笔墨祭》赏析(余秋雨关于生命的经典散文)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12篇余秋雨经典散文《笔墨祭》赏析,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余秋雨经典散文《笔墨祭》赏析

余秋雨经典散文《笔墨祭》赏析

《笔墨祭》原文

中国传统文人究竟有哪些共通的精神素质和心理习惯,这个问题,现在已有不少海内外学者在悉心研究。这种研究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也时时遇到麻烦。年代那么长,文人那么多,说任何一点共通都会涌出大量的例外,而例外一多,所谓共通云云也就很不保险了。如果能对例外作一一的解释,当然不错,但这样一来,一篇文章就成了自己出难题又自己补漏洞的尴尬格局。补来补去,痛快淋漓的主题都被消磨掉了,好不为难煞人。

我思忖日久,头脑渐渐由精细归于朴拙,觉得中国传统文人有一个不存在例外的共同点;他们都操作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不管他们是官屠宰辅还是长为布衣,是侠骨赤胆还是蝇营狗苟,是豪壮奇崛还是脂腻粉渍,这副笔墨总是有的。

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浓浓地磨好一砚,用笔一舔,便簌簌地写出满纸黑生生的象形文字来。这是中国文人的基本生命形态,也是中国文化的共同技术手段。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干脆偷偷懒,先把玩一下这管笔、这锭墨再说呢?

一切精神文化都是需要物态载体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也使用毛笔,但他们是用毛笔在呼唤着钢笔文化。毛笔与钢笔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文化,是因为它们各自都牵连着一个完整的世界。

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

诚然,我并不否定当代书法的成就。有一位朋友对我说,当代书法家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古代书法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古代书法家的队伍很大,层次很多,就我见闻所及,当代一些书法高手完全有资格与古代的许多书法家一比高低。但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先决条件是,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美则美矣,却未免失去了整体上的社会性诚恳。

在这一点上有点像写古诗。五四以降,能把古诗写得足以与古人比肩的大有人在,但不管如何提倡张扬,唐诗宋词的时代已绝对不可能复现。诗人自己可以写得非常得心应手(如柳亚子、郁达夫他们),但社会接纳这些诗作却并不那么热情和从容了。久而久之,敏感的诗人也会因寂寞而陷入某种不自然。他们的艺术人格,或许就会因社会的这种选择而悄悄地重新调整。这里遇到的,首先不是技能技巧的问题。

我非常喜欢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只是为了一件琐事,提笔信手涂了几句,完全不是为了让人珍藏和恳挂。今天看来,用这样美妙绝伦的字写便条实在太奢侈了,而在他们却是再启然不过的事情。接受这张便条的人或许眼睛一亮,却也并不惊骇万状。于是,一种包括书写者、接受者和周围无数相类似的文人们在内的整体文化人格气韵,就在这短短的便条中泄露无遗。在这里,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相信,后代习摹二王而惟妙惟肖的人不少,但谁也不能把写这些便条的随意性学到家。

在富丽的大观园中筑一个稻香村未免失之矫揉,农舍野趣只在最平易的乡村里。时装表演可以引出阵阵惊叹,但最使人舒心畅意的,莫过于街市间无数服饰的整体鲜亮。成年人能保持天真也不失可喜,但最灿烂的天真必然只在孩童们之间。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相传汉代书法家师宜官喜欢喝酒,却又常常窘于酒资,他的办法是边喝边在酒店墙壁上写字,一时观者云集,纷纷投钱。你看,他轻轻发出了一个生命的信号,就立即有那么多的感应者。这与今天在书法展览会上让人赞叹,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整个社会对书法的感应是那样敏锐和热烈,对善书者又是如此尊敬和崇尚。这使我想起现代的月光晚会,哪个角落突然响起了吉他,整个晚会都安静下来,领受那旋律的力量。

书法在古代的影响是超越社会蕃篱的。师宜官在酒店墙上写字,写完还得亲自把字铲去,把墙壁弄得伤痕斑斑,但店主和酒保并不在意,他们也知书法,他们也在惊叹。师直官的学生梁鸽在书法上超越了老师,结果成了当时的政治权势者争夺的人物。他曾投于刘表门下,曹操破荆州后还特意寻访他,既为他的字,也为他的人。在当时,字和人的关系难分难舍。曹操把他的字悬挂在营帐中,运筹帷幄之余悉心观赏。在这里,甚至连政治军事大业也与书法艺术相依相傍。

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中文字实在很不像样,但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当代许多著名人物用毛笔写下的各种题词,恕我不敬,从书法角度看也大多功力不济,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鄙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

篇2:余秋雨散文《笔墨祭》

余秋雨散文《笔墨祭》

余秋雨教授有一篇论析中国书法艺术前景的散文,题为《笔墨祭》。“笔墨”指毛笔书法,也代指书法艺术。“祭”是祭奠的意思,一般是指对先辈、死者的追思和纪念,也作送终、唱挽歌解,下面为大家分享了余秋雨的散文《笔墨祭》,欢迎借鉴!

中国传统文人究竟有哪些共通的精神素质和心理习惯,这个问题,现在已有不少海内外学者在悉心研究。这种研究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也时时遇到麻烦。年代那么长,文人那么多,说任何一点共通都会涌出大量的例外,而例外一多,所谓共通云云也就很不保险了。如果能对例外作一一的解释,当然不错,但这样一来,一篇文章就成了自己出难题又自己补漏洞的尴尬格局。补来补去,痛快淋漓的主题都被消磨掉了,好不为难煞人。

我思忖日久,头脑渐渐由精细归于朴拙,觉得中国传统文人有一个不存在例外的共同点;他们都操作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不管他们是官屠宰辅还是长为布衣,是侠骨赤胆还是蝇营狗苟,是豪壮奇崛还是脂腻粉渍,这副笔墨总是有的。

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浓浓地磨好一砚,用笔一舔,便簌簌地写出满纸黑生生的象形文字来。这是中国文人的基本生命形态,也是中国文化的共同技术手段。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干脆偷偷懒,先把玩一下这管笔、这锭墨再说呢?

一切精神文化都是需要物态载体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也使用毛笔,但他们是用毛笔在呼唤着钢笔文化。毛笔与钢笔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文化,是因为它们各自都牵连着一个完整的世界。

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

诚然,我并不否定当代书法的成就。有一位朋友对我说,当代书法家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古代书法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古代书法家的队伍很大,层次很多,就我见闻所及,当代一些书法高手完全有资格与古代的许多书法家一比高低。但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先决条件是,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美则美矣,却未免失去了整体上的社会性诚恳。

在这一点上有点像写古诗。五四以降,能把古诗写得足以与古人比肩的大有人在,但不管如何提倡张扬,唐诗宋词的时代已绝对不可能复现。诗人自己可以写得非常得心应手(如柳亚子、郁达夫他们),但社会接纳这些诗作却并不那么热情和从容了。久而久之,敏感的诗人也会因寂寞而陷入某种不自然。他们的艺术人格,或许就会因社会的这种选择而悄悄地重新调整。这里遇到的,首先不是技能技巧的问题。

我非常喜欢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只是为了一件琐事,提笔信手涂了几句,完全不是为了让人珍藏和恳挂。今天看来,用这样美妙绝伦的字写便条实在太奢侈了,而在他们却是再启然不过的事情。接受这张便条的人或许眼睛一亮,却也并不惊骇万状。于是,一种包括书写者、接受者和周围无数相类似的文人们在内的整体文化人格气韵,就在这短短的便条中泄露无遗。在这里,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相信,后代习摹二王而惟妙惟肖的人不少,但谁也不能把写这些便条的随意性学到家。

在富丽的大观园中筑一个稻香村未免失之矫揉,农舍野趣只在最平易的乡村里。时装表演可以引出阵阵惊叹,但最使人舒心畅意的,莫过于街市间无数服饰的整体鲜亮。成年人能保持天真也不失可喜,但最灿烂的天真必然只在孩童们之间。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相传汉代书法家师宜官喜欢喝酒,却又常常窘于酒资,他的办法是边喝边在酒店墙壁上写字,一时观者云集,纷纷投钱。你看,他轻轻发出了一个生命的信号,就立即有那么多的感应者。这与今天在书法展览会上让人赞叹,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整个社会对书法的感应是那样敏锐和热烈,对善书者又是如此尊敬和崇尚。这使我想起现代的月光晚会,哪个角落突然响起了吉他,整个晚会都安静下来,领受那旋律的力量。

书法在古代的影响是超越社会蕃篱的。师宜官在酒店墙上写字,写完还得亲自把字铲去,把墙壁弄得伤痕斑斑,但店主和酒保并不在意,他们也知书法,他们也在惊叹。师直官的学生梁鸽在书法上超越了老师,结果成了当时的政治权势者争夺的人物。他曾投于刘表门下,曹操破荆州后还特意寻访他,既为他的字,也为他的人。在当时,字和人的关系难分难舍。曹操把他的字悬挂在营帐中,运筹帷幄之余悉心观赏。在这里,甚至连政治军事大业也与书法艺术相依相傍。

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中文字实在很不像样,但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当代许多著名人物用毛笔写下的各种题词,恕我不敬,从书法角度看也大多功力不济,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鄙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

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写毕洗砚,把一个池塘的水都洗黑了;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最令人惊异的是,隋唐时的书法家智永,写坏的笔头竟积了满满五大麓子,这种簏子每只可容一百多斤的重量,笔头很轻,但五簏子加在一起,也总该有一二百斤吧。唐代书法家怀素练字,用坏的笔堆成了一座小丘,他索性挖了一个坑来掩埋,起名曰“笔冢”。没有那么多的纸供他写字,他就摘芭蕉叶代纸,据说,近旁的上万株芭蕉都被他摘得光秃秃的。这种记载,即便打下几成折扣,仍然是十分惊人的。如果仅仅为了练字谋生,完全犯不着如此。

篇3:余秋雨散文《笔墨祭》

余秋雨散文《笔墨祭》

中国传统文人究竟有哪些共通的精神素质和心理习惯,这个问题,现在已有不少海内外学者在悉心研究。这种研究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也时时遇到麻烦。年代那么长,文人那么多,说任何一点共通都会涌出大量的例外,而例外一多,所谓共通云云也就很不保险了。如果能对例外作一一的解释,当然不错,但这样一来,一篇文章就成了自己出难题又自己补漏洞的尴尬格局。补来补去,痛快淋漓的主题都被消磨掉了,好不为难煞人。

我思忖日久,头脑渐渐由精细归于朴拙,觉得中国传统文人有一个不存在例外的共同点;他们都操作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不管他们是官屠宰辅还是长为布衣,是侠骨赤胆还是蝇营狗苟,是豪壮奇崛还是脂腻粉渍,这副笔墨总是有的。

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浓浓地磨好一砚,用笔一舔,便簌簌地写出满纸黑生生的象形文字来。这是中国文人的基本生命形态,也是中国文化的共同技术手段。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干脆偷偷懒,先把玩一下这管笔、这锭墨再说呢?

一切精神文化都是需要物态载体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 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也使用毛笔,但他们是用毛笔在呼唤着钢笔文化。毛笔与钢笔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文化,是因为它们各自都牵连着一个完整的世界。

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

诚然,我并不否定当代书法的成就。有一位朋友对我说,当代书法家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古代书法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古代书法家的队伍很大,层次很多,就我见闻所及,当代一些书法高手完全有资格与古代的许多书法家一比高低。但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先决条件是,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美则美矣,却未免失去了整体上的社会性诚恳。

在这一点上有点像写古诗。五四以降,能把古诗写得足以与古人比肩的大有人在,但不管如何提倡张扬,唐诗宋词的时代已绝对不可能复现。诗人自己可以写得非常得心应手(如柳亚子、郁达夫他们),但社会接纳这些诗作却并不那么热情和从容了。久而久之,敏感的诗人也会因寂寞而陷入某种不自然。他们的艺术人格,或许就会因社会的这种选择而悄悄地重新调整。这里遇到的,首先不是技能技巧的问题。

我非常喜欢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只是为了一件琐事,提笔信手涂了几句,完全不是为了让人珍藏和恳挂。今天看来,用这样美妙绝伦的字写便条实在太奢侈了,而在他们却是再启然不过的事情。接受这张便条的人或许眼睛一亮,却也并不惊骇万状。于是,一种包括书写者、接受者和周围无数相类似的文人们在内的整体文化人格气韵,就在这短短的便条中泄露无遗。在这里,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相信,后代习摹二王而惟妙惟肖的人不少,但谁也不能把写这些便条的随意性学到家。

在富丽的大观园中筑一个稻香村未免失之矫揉,农舍野趣只在最平易的乡村里。时装表演可以引出阵阵惊叹,但最使人舒心畅意的,莫过于街市间无数服饰的整体鲜亮。成年人能保持天真也不失可喜,但最灿烂的天真必然只在孩童们之间。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相传汉代书法家师宜官喜欢喝酒,却又常常窘于酒资,他的办法是边喝边在酒店墙壁上写字,一时观者云集,纷纷投钱。你看,他轻轻发出了一个生命的信号,就立即有那么多的感应者。这与今天在书法展览会上让人赞叹,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整个社会对书法的感应是那样敏锐和热烈,对善书者又是如此尊敬和崇尚。这使我想起现代的月光晚会,哪个角落突然响起了吉他,整个晚会都安静下来,领受那旋律的力量。

书法在古代的影响是超越社会蕃篱的。师宜官在酒店墙上写字,写完还得亲自把字铲去,把墙壁弄得伤痕斑斑,但店主和酒保并不在意,他们也知书法,他们也在惊叹。师直官的学生梁鸽在书法上超越了老师,结果成了当时的政治权势者争夺的人物。他曾投于刘表门下,曹操破荆州后还特意寻访他,既为他的字,也为他的人。在当时,字和人的关系难分难舍。曹操把他的字悬挂在营帐中,运筹帷幄之余悉心观赏。在这里,甚至连政治军事大业也与书法艺术相依相傍。

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中文字实在很不像样,但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当代许多著名人物用毛笔写下的各种题词,恕我不敬,从书法角度看也大多功力不济,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鄙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

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写毕洗砚,把一个池塘的水都洗黑了;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最令人惊异的是,隋唐时的书法家智永,写坏的笔头竟积了满满五大麓子,这种簏子每只可容一百多斤的重量,笔头很轻,但五簏子加在一起,也总该有一二百斤吧。唐代书法家怀素练字,用坏的笔堆成了一座小丘,他索性挖了一个坑来掩埋,起名曰“笔冢”。没有那么多的纸供他写字,他就摘芭蕉叶代纸,据说,近旁的上万株芭蕉都被他摘得光秃秃的。这种记载,即便打下几成折扣,仍然是十分惊人的。如果仅仅为了练字谋生,完全犯不着如此。

“古墨轻磨满几香,砚池新浴灿生光”。这样的诗句,展现的是对一种生命状态的喜悦。“非人磨墨墨磨人”,是啊,磨来磨去,磨出了一个个很道地的中国传统文人。

在这么一种整体气氛下,人们也就习惯于从书法来透视各种文化人格。颜真卿书法的厚重庄严,历来让人联想到他在人生道路上的同样品格。李后主理所当然地不喜欢颜字,说“真卿得右军之筋而失之粗鲁”,“有指法而无佳处,正如叉手并脚田舍汉。”初次读到这位风流皇帝对颜真卿的这一评价时我忍不住笑出了声,从他的视角看去,说颜字像“叉手并脚田舍汉”是非常贴切的。这是一个人格化的比喻,比喻两端连着两种对峙的人格系统,往返观看煞是有趣。

苏东坡和董其昌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文人。在董其昌看来,浓冽、放达、执著的苏东坡连用墨都太浓丽了,竟讥之为“墨猪”。他自己则喜欢找一些难贮墨色的纸张,滑笔写去,淡远而又浮飘。

赵孟頫的字总算是漂亮的了,但是耿直侠义的傅青主却由衷地鄙薄。他实在看不惯赵孟頫以赵宋王朝亲裔的身份投降元朝的行为,结果从书法中也找出了奴颜媚骨。他说:“予极不喜赵子昂,薄其人,逸恶其书。”他并不是故意地以人格取消书法,只要看他自己的书法,就会知道他厌恶赵书是十分真诚的。他的字,通体古拙,外逸内刚。

有些书法家的人格更趋近自然,因此他们的笔墨也开启出另一番局面。宋代书法家政黄牛喜欢揣摩儿童写的字,他曾对秦观说:“书,心画也,作意则不妙耳。故喜求儿童字,观其纯气。”汉代书法家蔡邕则一心想把大自然的物象纳入笔端,他说:“凡欲结构字体,皆须像其一物,若鸟之形,若虫食禾,若山若树,纵横有托,运用合度,方可谓书。”这些书法家在讲写字,更在吐露自己的人生观念、哲学观念、宗教观念。如果仅仅就书法技巧论,揣摩儿童笔画,描画自然物象,不是太离谱了么?只有把书法与生命合而为一的人,才会把生命对自然的渴求转化成笔底风光。

在我看来,书法与主客观生命状态的关系,要算韩愈说得最生动。他在《送高闭上人序》中说及张旭书法时谓:“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记得宗白华先生就曾借用这段话来论述过中国书法美学中的生命意识。

宗白华先生是在研究高深的美学,而远在唐朝的韩愈却在写着一篇广传远播的时文。韩愈的说法今天听来颇为警策,而在古代,却是万千文人的一种共识。相比之下,我们今天对笔墨世界里的天然律令,确已渐渐生疏。

文章写到这里,很容易给人造成一个误会,以为古代书法可以与各个文人的精神品格直接对应起来。“文如其人”、“书如其人”,这些简陋的观点确也时常见之于许多文章。

“文如其人”有大量的例外,这一点已有钱钟书先生作过列述。书法艺术在总体上是一种形式美,它与人品的关系自然更加曲折错综。要说对应也只是一种“泛化对应”,在泛化过程中交糅进了种种其他因素。

不难举出,许多性格柔弱的文人却有一副奇崛的笔墨,而沙场猛将留下的字迹倒未必有杀伐之气。有时,人品低下、节操不济的文士也能写出一笔矫健温良的好字来。例如就我亲眼所见,秦桧和蔡京的书法实在不差。

人的生命状态的构建和发射是极其复杂的。中国传统文人面壁十年,博览诸子,行迹万里,宦海沉浮,文化人格的吐纳几乎是一个浑沌的秘仪,不可轻易窥探。即如秦桧、蔡京者流,他们的文化人格远比他们的政治人格暧昧,而当文化人格折射为书法形式时,又会增加几层别样的云霭。

被傅青主所瞧不起的赵孟頫,他的书法确有甜媚之弊,但甜媚之中却又嶙嶙峋峋地有着许多前人风范的沉淀。因写《艺舟双揖》而出名的清代书法理论家包世臣说,见到一幅赵孟頫的墨迹,乍看全是赵孟頫,但仔细一看,这个过于纯净的赵孟頫就不可能是赵孟頫。赵孟頫学过二王,学过李北海,学过诸河南,没有这些先师们的痕迹,赵盂頫只剩了一种字形,显然是赝品。

这个论断着实高妙。像赵孟頫这么复杂的文人,只能是多重人格结构汇聚和溶化的结果;已经汇聚、溶化成了一个卓然独立的大家,竟还可以一一寻其脉络,并在墨迹指认出来。这种现象,与人们平时谈艺时津津乐道的“溶汇百家而了无痕迹” 正好相悻。这里,展露了中国文化的一种重要特征。

“溶汇百家而了无痕迹”的情况也是有的,主要出现在早期创业者群体中。如王羲之,曾悉心学习过卫夫人的书法,后来又追慕钟繇和张芝,还揣摩过其他许多秦汉以来的碑迹。他自称隶胜钟而草逊张,终于融会贯通而攀上万世瞩目的书学峰巅。要在王羲之行书中一一辨认出他所师法过的前代书家痕迹,不太容易。但是,当高峰树起之后,它也就成了后世书家不能不继承的遗产。继承者又成了高峰,遗产也就累聚成一座深幽重叠的迷宫,使代代子孙既富足又惶恐,即便力求创新也摆脱不了遗传的干系。苏东坡算得敢于独立创新的了,但清代翁方纲却一眼看破,说苏字中最好的仍然是带有晋贤风味的那一种。二王余绪的远代流注,连苏东坡也逃不过。

胆子更大一点的书法革新家,虽然高举着叛逆的旗幡,却也要有意无意地让人看出种种承袭的游丝,其中有人还专门著文来说明自身隐潜的连脉。米芾承颜而恣野,郑板桥学黄山谷而后以隶为楷,怪怪的金农自称得意于“禅国山碑”和“天发神谶碑”,赵之谦奇峰兀立而其实“颜底魏面”……

这就是可敬而可叹的中国文化。不能说完全没有独立人格,但传统的磁场紧紧地统摄着全盘,再强悍的文化个性也在前后牵连的网络中层层损减。本该健全而响亮的文化人格越来越趋向于群体性的互渗和耗散。互渗于空间便变成一种社会性的认同。互渗于时间便变成一种承传性定势。个体人格在这两种力量的拉扯中步履维艰。生命的发射多多少少屈从于群体情性的熏染,刚直的灵魂被华丽的重担渐渐压弯。请看,仅仅是一支毛笔,就负载起了千年文人的如许无奈。

比较彻底的文化革新很难从这么漫长的岁月中站起身来。别的且不说,看尛尛百代,偌大的中国会有哪个人,敢用别的书写工具来写信记帐?

也许,应该静静地等待时间的自然流变。

但是,既然整个传统文化早已构成互渗性的一统,时间并不能把中国文化推上逐级进化的台阶。

记得郭沫若曾经为书法提供过一则时间性变迁的范例,断定王羲之的字迹应不脱魏晋隶书笔意,传世《兰亭序》因此是伪作。《兰亭序》的真伪且不去说它,就基本思路论,我觉得郭沫若忽视了中国文化前后左右的互渗关系,忽视了中国文人复杂的艺术可能性,忽视了在前面这两个前提下魏晋时代书法艺术面对不同的实际需要(如刻碑、修帖、写便条)所必然产生的多元性。

从魏晋开始的一个极其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在书法领域内部,几乎一切都是可能的。因为这是一个浑然一统的世界。颠倒、错位、裹卷、涡旋、复旧、超前,什么也不用奇怪。大体的阶段和脉络有一点,时肥时瘦,时浓时枯,但一旦要作过于科学的裁割,立即会顾此失彼,手忙脚乱。

事情必须要等到一个整体性变革的来临,才能出现根本性的阻断。

终于,有了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

终于,有了胡适之和白话文。

终于,有了留学生和“烟土披里纯”。①

终于,有了化学分子式和数学定理。

①英文“灵感”一词的音译,五四前后常见诸报刊,有人还把这5个字写入白话诗中。

毛笔文化的一统世界开始动摇了。起初,谁也没有想到新的时代会对遍洒中国的无数枝毛笔过不去。大家先从文化的内容着眼,因内容而想到载体,于是提倡白话文。毛笔只是一种手段性的工具,对它的去留人们不大在意。

林琴南用文言文翻译了大量的外国文艺作品,用的当然是毛笔。懂外文的助手们捧着原著把文意口述给他听,他的毛笔在纸页上飞快地舞动着,一页又一页,一叠又一叠,一本又一本,涌向书肆,散落到无数青年手上。这或许是中国毛笔文化极成功的一次后期呈现,你看,就凭着毛笔和文言文,不是把城外的新文艺生动地介绍了么?它不是已经适应了新的时代和世界潮流了么?谁说旧瓶不能装新酒呢?

但是,喝了新酒的人渐渐上了瘾,他们开始用疑惑的眼光来打量这家专做二道生意的林氏酒坊。他们发现了原装酒,一喝,劲儿大多了,他们不再满足林琴南手上那只古色古香的小酒坛。

许多新文化的迷醉者因林译小说的启蒙而学了外文,因学外文而放弃了毛笔。毛笔之外的天地是那么广阔,他们变得义无返顾。

林琴南握着毛笔的手终于颤抖了。他停止了翻译,用毛笔写下了声讨白话文兼及整个新文化的愤怒檄文。他的文章,是对毛笔文化的一次系统维护。人们对这位老人怀着一种复杂的情感:他是窗户的开启者,又是大门的把守者。他可以用毛笔指点一些什么,却绝不允许让毛笔文化的整体构架涣散。

相比之下,当时新文化的斗士们却从容得多,除了蔡元培给林琴南写了一封回信,刘半农假冒“王敬轩”给他开了个玩笑,没有再与这位老人多作争辩。他们洞悉世界大潮和时代走向,信心十足,忙着干许多更重要的事。他们没有更多的精力与一种顽固的逻辑怪圈纠缠日久,对于他们自己也在用的毛笔,更不作任何攻难。

新文化队伍中的人士,写毛笔字在总体上不如前代。他们有旧学根基,都能写;但当主要精力已投注到新的文化方式之后,笔墨的优劣已不是他们的价值系统中的敏感部位。陈独秀和胡适的毛笔字都写得一般,鲁迅、郭沫若、茅盾写得较好,鲁、郭两位或许还能跻身书法家的行列。对他们来说,毛笔字主要已成为一种并不强悍的工具形态。“文房四宝”,已完全维系不住他们的人格构架。

然而,事情又一次地出现了负面。

毛笔文化既然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存在过数千年,它的美色早已锻铸得极其灿烂。只要认识中国字,会写中国字,即便是现代人,也会被其中温煦的风景所吸引。吸引得深了,还会一步步登堂入室,成为它的文化圈中新的成员。

五四文化新人与传统文化有着先天性的牵连,当革新的大潮终于消退,行动的方位逐渐模糊的时候,他们人格结构中亲近传统一面的重新强化是再容易不过的。像一个浑身湿透的弄潮儿又回到了一个宁静的港湾,像一个筋疲力尽的跋涉者走进了一座舒适的庭院,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中国文化的帆船,永久载有这个港湾的梦;中国文人的脚步,始终沾有这个庭院的土。因此,再壮丽的航程,也隐藏着回归的路线。

我们很难疾言厉色,说这种回归是叛变。文化人格学的阐释,要比社会进化论达观得多。中国的事情总是难办,重要原因就在于有这一幅幅文化人格图谱不易索解。

陈独秀够激进的了,但他在杭州遇到沈尹默时,却首先批评了这位青年书法家的字:“昨天看见你写的一首诗,诗很好,字则其俗在骨。”对这句话,沈尹默刻骨铭心。沈尹默后来也写写白话诗,但主要精力却投注在书法上,终身不懈。成了中国现代毛笔文化的.一个重要孑遗。

周作人不失为五四前期头脑特别清醒的斗士之一,他竟能在本世纪初年就一把抓住人的主题,提出“人的文学”的口号,在人文理性品格上明显地高人一筹。但他后来却深深地埋向毛笔文化而不可自拔,即便每天用毛笔抄一些古书古文也怡然自得。他抄书为文当然也有一系列并不落后的文化哲学观念在左右,但留给社会的整体形象,已成为一个毛笔世界里不倦的爬剔者。他写于1936年2月的一篇散文《买墨小记》,道尽了他所沉溺的那个天地,也展露了那个天地中的他。文章写得很有韵味,不妨抄下一段:

我写字多用毛笔,这也是我落伍之一,但是习惯了不能改,只好就用下去,而毛笔非墨不可,又只得买墨。本来墨汁是最便也最经济的,可是胶太重,不知道用的什么烟,难保没有“化学”的东西,写在纸上常要发青,写稿不打紧,想要稍保存就很不合适了。……

买墨为的是用,那么一年买一两半两就够了。这话原是不错的,事实上却不容易照办,因为多买一两块留着玩玩也是人之常情。

墨到可玩的地步当然是要有年代的,周作人买来磨的是光绪至道光年间的墨。据说严格一点应该用光绪五年以前的墨,再后面,墨法已遭浩劫。周作人还搜集到了俞樾、赵之谦、范寅等人的著书之墨,“舍不得磨,只是放着看看而已。”周作人不是收藏家,他的玩墨,反映了一种人格情趣。而这种人格情趣又偏偏出现在一位新文化代表人物的身上,真是既奇异又必然。

很巧,就在周作人写《买墨小记》的半年前,他的哥哥鲁迅也写了一篇有关笔墨的文章,题曰《论毛笔之类》。尽管不是故意的,兄弟俩围绕着同一个问题发表的意见大相径庭,真可称作是一场“笔墨官司”了。鲁迅说:

我自己是先在私塾里用毛笔,后在学校里用钢笔,后来回到乡下又用毛笔的人,却以为假如我们能够悠悠然,洋洋焉,拂砚伸纸,磨墨挥毫的话,那么,羊毫和松烟当然也很不坏。不过事情要做得快,字要写得多,可就不成功了,这就是说,它敌不过钢笔和墨水。譬如在学校里抄讲义罢,即使改用墨盒,省去临时磨墨之烦,但不久,墨汁也会把毛等胶住,写不开了,你还得带洗笔的水池,终于弄到在小小的桌子上,摆开“文房四宝”。况且毛笔尖触纸的多少,就是字的粗细,是全靠手腕作主的,因此也容易疲劳,越写越慢。闲人不要紧,一忙,就觉得无论如何,总是墨水和钢笔便当了。

两位成熟的大学者忽然都在乍看起来十分琐碎的用笔用墨问题上大做文章,似乎令人奇怪,但细细品味他们的文句即可明白,这里潜伏着一种根本性的人格对峙。鲁迅洒笔开去,从用笔说到了中国社会变革的一个大课题:“便于使用的器具的力量,是决非劝谕,讥刺,痛骂之类的空言所能制止的。假如不信,你倒去劝那些坐汽车的人,在北方改用骡车,在南方改用绿呢大轿试试看。”鲁迅说,改造传统很艰难,而禁止青年人却很容易。在中国,当“改造传统”和“禁止青年”各不相让的时候,常常是后者占上风。但禁止的结果只能是“使一部分青年又变成旧式的斯文人”。

鲁迅究竟是鲁迅,他从笔说到了人。“笔墨官司”所打的,原来是青年一代中国文人的人格选择。

这种人格选择的实际范畴当然比用笔用墨大得多。就在周氏兄弟写文章的前两年,当年讽刺过林琴南的五四文化新人刘半农作为教授参加北京大学招生阅卷,见到一位考生把“昌明文化”误写成了“倡明文化”,他竟为此发表了诗作并加注,考证“倡”即“娼”,嘲笑学生是不是指“文化由娼妓而明”。刘半农的这种讽刺显然是极不厚道的,但更重要的是,他如今心目中青年学生应有的形象已经纳入一条乾嘉式的道路。为此,其他新文化人士十分不满,记得曹聚仁还借此发表了一个著名的观点:我们以为青年人错了的地方,很可能恰恰是对的,我们今天以为正字的,很可能是真正的别字;中国文字构架如此宏大繁复,青年人难免会经常写别字、读别字,这是青年人应享的权利。

曹聚仁也够水准,他同样从别字说到了人,与鲁迅相呼应。他国学根底深厚,却不主张让青年人重返港湾和庭院,反对他们在毛笔文化中把聪明才智耗尽。宁肯鲁莽粗糙一点,也不要成为古风翩然、国学负担沉重的旧式斯文人。

过于迷恋承袭,过于消磨时间,过于注重形式,过于讲究细节,毛笔文化的这些特征,正恰是中国传统文人群体人格的映照,在总体上,它应该淡隐了。

这并不妨碍书法作为一种传统艺术光耀百世。喧闹迅捷的现代社会时时需要获得审美慰抚,书法艺术对此功效独具。我自己每每在头昏脑胀之际,近乎本能地把手伸向那些碑帖。只要轻轻翻开,洒脱委和的气韵立即扑面而来。

我真希望有更多的中国人能够擅长此道,但良知告诉我,这个民族的生命力还需要在更宽广的天地中展开。健全的人生须不断立美逐丑,然而,有时我们还不得不告别一些美,张罗一个个酸楚的祭奠。世间最让人消受不住的,就是对美的祭奠。

只好请当代书法家们好生努力了,使我们在祭奠之后还能留下较多的安慰。

篇4:余秋雨散文《笔墨祭》阅读答案

__________

余秋雨

中国传统文人有一个不存在例外的共同点;他们都操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

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浓浓地磨好一砚,用笔一舔,便簌簌地写出满纸黑生生的象形文字来。

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但如今毛笔文化,似乎已经无可挽回的在消逝了。

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 )和( )。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

在这么一种整体气氛下,人们也就习惯于从书法来透视各种文化人格。苏东坡和董其昌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文人。在董其昌看来,浓冽、放达、执著的苏东坡连用墨都太浓丽了,竟讥之为“墨猪”。他自己则喜欢找一些难贮墨色的纸张,滑笔写去,淡远而又浮飘。有些书法家的人格更趋近自然,因此他们的笔墨也开启出另一番局面。汉代书法家蔡邕则一心想把大自然的物象纳入笔端,他说:“凡欲结构字体,皆须像其一物,若鸟之形,若虫食禾,若山若树,纵横有托,运用合度,方可谓书。”这些书法家在讲写字,更在吐露自己的人生观念、哲学观念、宗教观念。只有把书法与生命合而为一的人,才会把生命对自然的渴求转化成笔底风光。

终于,有了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

终于,有了胡适之和白话文。

终于,有了留学生和“烟土披里纯”。(英文“灵感”一词的音译,五四前后常见诸报刊,有人还把这5个字写入白话诗中。)

终于,有了化学分子式和数学定理。

毛笔文化的一统世界开始动摇了。新文化队伍中的人士,写毛笔字在总体上不如前代。对他们来说,“文房四宝”,已完全维系不住他们的人格构架;毛笔它敌不过钢笔和墨水。在总体上,他应该淡隐了。

这并不妨碍书法作为一种传统艺术光耀百世。喧闹迅捷的现代社会时时需要获得审美慰抚,书法艺术对此功效独具。

我知道健全的人生须不断立美逐丑,然而,有时我们还不得不告别一些美,张罗一个个酸楚的祭奠。世间最让人消受不住的,就是对美的祭奠。

只好请当代书法家们好生努力了,使我们在祭奠之后还能留下较多的安慰。

1.请结合全文大意给文章命一标题。

2.请根据下文,揣摩作家内心。你认为在余秋雨看来,“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什么呢?请补充括号内所缺内容。

3.文章连用了四个“终于,有了……”,而且单独成段,作用何在?蕴含了作家怎样的情感?

4.文中说“喧闹迅捷的现代社会时时需要获得审美慰抚,书法艺术对此功效独具”,对此,你怎么看?你有其他“抚慰”的方式吗?请结合你的生活实例具体来说

篇5:余秋雨散文《笔墨祭》阅读答案

1.《笔墨祭》(《祭奠毛笔书法》《痛惜毛笔书法》等,意思相近即可)

2.第一空:社会风气(氛围、环境等)第二空:文化人格

3.作用:强调了作家对毛笔文化衰退的无奈感。

4.看法:能结合文章言之有理即可;“抚慰”方式及感受示例:在我工作疲倦,头昏脑胀时,只要轻轻翻开毛笔书法,洒脱的气韵、诗情画意就会扑面而来,令人心情舒畅。

篇6:余秋雨《笔墨祭》阅读答案

阅读下文,完成1~4题。(12分)笔墨祭

余秋雨

①书法艺术在总体上是一种形式美,它与人品的关系曲折错综。许多性格柔弱的文人却有一副奇崛的笔墨,而沙场猛将的字迹倒未必有杀伐之气。

②中国传统文人面壁十年,博览诸子,行迹万里,宦海沉浮,文化人格的吐纳几乎是一个浑沌的秘仪,不可轻易窥探。即如秦桧、蔡京者之流,他们的文化人格远比他们的政治人格暧昧,而当文化人格折射为书法形式时,又会增加几层别样的云霭。

③被傅青主所瞧不起的赵孟,他的书法确有甜媚之弊,但甜媚之中却又嶙嶙峋峋地有着许多前人风范的沉淀。清代书法理论家包世臣说,见到一幅赵孟的墨迹,乍看全是赵孟,但仔细一看,这个过于纯净的赵孟就不可能是赵孟。赵孟学过二王,学过李北海,学过褚河南,没有这些先师们的痕迹,赵孟只剩了一种字形,显然是赝品。

④这个论断着实高妙。像赵孟这么复杂的文人,只能是多重人格结构汇聚和溶化的结果;已经汇聚、溶化成了一个卓然独立的大家,竟还可以一一寻其脉络,并在墨迹指认出来。这种现象,与人们平时谈艺时津津乐道的“溶汇百家而了无痕迹”正好相悖。这里,展露了中国文化的一种重要特征。

⑤“溶汇百家而了无痕迹”的情况也是有的,主要出现在早期创业者群体中。如王羲之,曾悉心学习过卫夫人的书法,后来又追慕钟繇和张芝,还揣摩过其他许多秦汉以来的碑迹。他自称隶胜钟而草逊张,终于融会贯通而攀上万世瞩目的书学峰巅。要在王羲之行书中一一辨认出他所师法过的前代书家痕迹,不太容易。但是,当高峰树起之后,它也就成了后世书家不能不继承的.遗产。继承者又成了高峰,遗产也就累聚成一座深幽重叠的迷宫,使代代子孙既富足又惶恐,即便力求创新也摆脱不了遗传的干系。苏东坡算得敢于独立创新的了,但清代翁方纲却一眼看破,说苏字中最好的仍然是带有晋贤风味的那一种。二王余绪的远代流注,连苏东坡也逃不过。

⑥这就是可敬而可叹的中国文化。不能说完全没有独立人格,但传统的磁场紧紧地统摄着全盘,再强悍的文化个性也在前后牵连的网络中层层损减。本该健全而响亮的文化人格越来越趋向于群体性的互渗和耗散。互渗于空间便变成一种社会性的认同,互渗于时间便变成一种承传性定势。个体人格在这两种力量的拉扯中步履维艰。生命的发射多多少少屈从于群体情性的熏染,刚直的灵魂被华丽的重担渐渐压弯。请看,仅仅是一枝毛笔,就负载起了千年文人的如许无奈。

1.第②段中有“文化人格的吐纳几乎是一个浑沌的秘仪”一句,联系全文,“吐”“纳”的具体含义各是什么?(4分)

2.第④段开头说:“这个论断着实高妙。”其中“这个论断”指的是什么?(2分)

3.试对第⑤段的内容作一个简要的概括。(2分)

4.下列对本文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文章中说的“中国文化”,不单指书法艺术,文章的观点也适用于其他文化艺术。

B.书品与人品是不完全一致的,其关系是曲折错综的。

C.傅青主认为,赵孟的书法有甜媚之弊,但也沉淀着许多前人的风范。

D.末段说:“刚直的灵魂被华丽的重担渐渐压弯。”其中“华丽的重担”这个比喻指的是优秀的传统文化。

E.这篇文章,作者旨在说明:个性人格在社会和传统的习惯势力作用下,虽没有完全消失,但要保留却很艰难。

答案:

二、1、“吐”的含义是:吸收的基础上形成个性、风格;“纳”的含义是:吸收优秀的文化传统。(解析:本题难度较大,需要从全文角度出发去答题。要找出哪些是例子,哪些是论述,然后根据论述归纳总结。每项1分)

2、过于纯净的赵孟就不可能是赵孟。(意思对即可得分。解析:“这个论断”指代前文说的清代书法理论家包世臣的见解,只要略加归纳即可。)

3、书法家高峰迭起之后,(1分)子孙们力求创新也摆脱不了干系。(1分)(解析:这里是考查归纳信息的能力,本段中的一个主要意思是谈书法的继承与创新问题,重点是谈创新难的问题,再根据原文的语意归纳。)

4、CE(解析:C项“但也沉淀着许多前人的风范”不是傅青主所认为的;E项“个性人格”理解不对,文中的“个性人格”是指中国文化的个性人格。)

篇7:余秋雨《笔墨祭》阅读练习及答案

书法艺术在总体上是一种形式美,它与人品的关系曲折错综。许多性格柔弱的文人却有一副奇崛的笔墨,而沙场猛将的字迹倒未必有杀伐之气。中国传统文人面壁十年,博览诸子,行迹万里,宦海浮沉,文化人格的吐纳几乎是一个浑沌的秘仪,不可轻易窥探;而当文化人格折射为书法形式时,又会增加几层别样的云霭。

被傅青主所瞧不起的赵孟,他的书法确有甜媚之弊,但甜媚之中却又嶙嶙峋峋地有着许多前人风范的沉淀。清代书法评论家包世臣说,见到一幅赵孟的墨迹,乍看全是赵孟,但仔细一看,这个过于纯净的赵孟就不可能是赵孟。赵孟学过二王,学过李北海,学过褚河南,没有这些先师们的痕迹,赵孟只剩了一种字形,显然是赝品。

这个论断着实高妙。像赵孟这么复杂的文人,只能是多重人格结构会聚和溶化的结果。已经会聚、溶化成了一个卓然独立的大家,竟可能一一寻其脉络,并在墨迹上指认出来,这种现象,与人们平时谈艺时津津乐道的“融会百家而了无痕迹”正好相悖,这里,展露了中国文化的一种重要特征。

“融会百家而了无痕迹”的情况也是有的,主要出在同在早期创业者群体中,如王羲之,曾悉心学习过卫夫人的书法,后来又追慕钟繇和张芝,还揣摩过其他许多秦汉以来的碑迹。他自称隶胜钟而草逊张,终于融会贯通而攀上万世瞩目的书学峰巅。要在王羲之行书中一一辨认出他师法过的前代书家的痕迹,不太容易。但是,当高峰树起之后,它也就成了后世书家不能不继承的遗产。继承者又成了高峰,遗产也就累聚成一座深幽重叠的迷宫,使代代子孙既富足又惶恐,即使力求创新也摆脱不了遗传的干系。苏东坡算是敢于独立创新的了,但清代翁方钢却一眼看破,说苏字中最好的仍然是带有晋贤风味的那一种。二王余绪的.远代流注,连苏东坡也逃不过。

这就是可敬可叹的中国文化。不能说完全没有独立的人格,但传统的磁场紧紧地统摄着全盘,再强悍的文化个性也在前后牵连的网络中层层损减。本该健全而响亮的文化人格越来越趋于群体性的互渗和耗散。互渗于空间便变成一种社会性的认同。互渗于时间便成一种承传性定势。个体人格在这两种力量的拉扯中步履维艰。生命的发射多多少少屈从于群体惰性的熏染,刚直的灵魂被华丽的重担渐渐压弯。请看,仅仅是一枝毛笔,就负载起了千年文人的如许无奈。

(节选自余秋雨的《文化苦旅》,有删改)

【阅读练习】

20、第(3)段末尾说:“这里,展露了中国文化的一种重要特征。”请简单说明这种“重要特征”的内容。(4分)

21、第(5)段说:“个体人格在这两种力量的拉扯中步履维艰。”请用原文词语回答这“两种力量”的具体含义。(4分)

22、第(5)段开头说:“这就是可敬可叹的中国文化。”“中国文化”在这里指什么?为什么说是“可敬可叹”的?请摘引原文加以简要说明。(6分)

(1) “中国文化”在这里指:

(2) 说“可敬”是因为:

(3) 说“可叹”是因为:

【参考答案】

20、书法遗产极其丰富,即使力求创新也摆脱不了传统的影响。(4分)

21、社会认同和承传性定势。(4分)

22、(1)书法。(2分)

(2)书法遗产累聚成一座深幽重叠的迷。(2分)

(3)文化个性在传统的统摄下层层损减,越来越趋向于群体性的互渗和耗。(2分)

篇8:笔墨祭余秋雨阅读题及答案

笔墨祭余秋雨阅读题及答案

中国传统文人有一个不存在例外的共同点;他们都操作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浓浓地磨好一砚,用笔一舔,便簌簌地写出满纸黑生生的象形文字来。

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但如今毛笔文化,似乎已经无可挽回的消逝。

其实,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写毕洗砚,把一个池塘的'水都洗黑了;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

在这么一种整体气氛下,人们也就习惯于从书法来透视各种文化人格。苏东坡和董其昌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文人。在董其昌看来,浓冽、放达、执著的苏东坡连用墨都太浓丽了,竟讥之为“墨猪”。他自己则喜欢找一些难贮墨色的纸张,滑笔写去,淡远而又浮飘。有些书法家的人格更趋近自然,因此他们的笔墨也开启出另一番局面。汉代书法家蔡邕则一心想把大自然的物象纳入笔端,他说:“凡欲结构字体,皆须像其一物,若鸟之形,若虫食禾,若山若树,纵横有托,运用合度,方可谓书。”这些书法家在讲写字,更在吐露自己的人生观念。只有把书法与生命合而为一的人,才会把生命对自然的渴求转化成笔底风光。

终于,有了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

终于,有了胡适之和白话文。

终于,有了留学生和“烟土披里纯”。(英文“灵感”一词的音译)

终于,有了化学分子式和数学定理。

毛笔文化的一统世界开始动摇了。新文化队伍中的人士,写毛笔字在总体上不如前代。对他们来说,“文房四宝”,已完全维系不住他们的人格构架。毛笔它敌不过钢笔和墨水。在总体上,它应该但淡隐了。

这并不妨碍书法作为一种传统艺术光耀百世。喧闹迅捷的现代社会时时需要获得审美慰抚,书法艺术对此功效独具。

我知道健全的人生须不断立美逐丑,然而,有时我们还不得不告别一些美,张罗一个个酸楚的祭奠。世间最让人消受不住的,就是对美的祭奠。

只好请当代书法家们好生努力了,使我们在祭奠之后还能留下较多的安慰

小题1:请根据下文意思,揣摩作家的内心,你认为在余秋雨看来,“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什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

小题2:文章连用四个“终于,有了--------”,而且单独成段,作用何在?(2分)

小题3:如何理解“喧闹迅捷的现代社会需要获得审美慰抚,书法艺术对此功效独具。”小题4:自古书画一体,“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是文中提到的哪位诗人评价哪位诗人的作品?。(2分)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小题5:读完全文,请你阐述一下你对该标题"笔墨祭“的理解(3分)

参考答案:

小题1:失去了烘托书法艺术:“社会氛围(整体氛围、社会风气、社会环境)、或文化人格”。(取其一便得分)

小题1:醒目的展现新的文化不断涌现的现象,强调作家对毛笔文化衰退的内心无奈感和遗憾。(一点1分)

小题1:理解可以从“书法艺术”对人的精神抚慰作用入手分析。(分析有理即得分)小题1:苏轼 王维 (各1分)

小题1:运用象征手法,以“笔墨”作为传统文化的代表载体,以“祭”为名,来表达作者对越来越多的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消失的伤感;同时将伤感写得含蓄而独具美感,从而唤起人们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意识。(3分)

小题1:本题考查理解文章的能力。解答此题只要结合上下文即可。

小题1:本题考查文章中特殊句式的作用。特殊句式的作用:引起读者的思考、设置悬念、强调情感等。

小题1:本题考查理解文章重点语句的能力。解答此题时一定要结合上下文以及作者的情感,同时要抓住关键词。

小题1:本题考查对古代文史知识的认知能力。

小题1:本题考查文章标题的理解。文章标题的理解:修辞、点明主旨等方面来考虑。

篇9:笔墨祭经典散文

笔墨祭经典散文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往来?飘渺孤鸿影。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他长叹,孤独无告。

他走进城市的兴衰,探访空城的梦幻,咀嚼沙漠的聒噪。黄河文明的盛衰使他顿悟历史的深邃苍凉,柔美凄迷的小桥流水中他流连清新婉约的江南文化。

他走出一种文化苦旅,他写下一段山居笔记。

他剑指文化人格,品味《风雨天一阁》。他也曾于《老屋窗口》怀念过去而不禁泪沾衣裳。

在他的《废墟》里徘徊,仿佛听到空谷之中,阵阵悠远的回响,而我们,或于疏星残月的夜间,在废墟里独行,或吟诗,或高唱,直到东方泛白,或趁残月微光,找一条小路悄然返回。

他,慨叹《乡关何处》?从拥有到失去再到重拾的珍惜,那被时间遗失的惆怅,一个河流,几棵小树,半壁苍苔,那些焦渴的没完没了的想念啊,只在晴川沙洲、茂树芳草间流连。是的,古人飘然远去,不再回来,空留白云千载,而我们的家乡又在何处呢?那“日暮乡关何处是”的归属,那“小桥流水人家”的温馨甜美,原来乡关,从来都是这样的模糊和矛盾,是那些漂泊的灵魂的归依。

默观《白发苏州》,看那些山水古迹的犹存,那些精魂的残迹。自己也曾游过古老的苏州小巷。清幽古老的砖,温婉动听的'吴侬软语缓缓从里面渗出来,还有那茶香,幽幽地、安静地飘,把整个苏州的空气染成古老而充满绿意的香。他说“唯苏州,能给我一种真正的休憩”。大概,那些无数小巷里藏匿的灵魂也许正沉浸了苏州风韵的核儿。

那些逝去的、现在的和理想中的文化活在了余秋雨的笔墨里。只一声长叹,“文化呀,原来就是流连与失落。”

祭,那些笔墨里的残痕,在远远的空谷里缓缓地飘,慢慢沉静下来,还有僻静一隅的古老钟声,在墨绿色中穿行,直至寂寞快把这座城池遗忘。

那些逝去的人和事在黑白的电影胶片里默叹,唯独这些怀念啊,深重而悄然流连。

篇10:余秋雨散文赏析

余秋雨散文赏析

哪里来的陌生人

那天,成吉思汗要在克鲁伦河畔的宫帐里召见一个人。

这个人住在北京,赶到这里要整整三个月。出居庸关,经大同,转武川,越阴山,穿沙漠,从春天一直走到夏天。抬头一看,山川壮丽,军容整齐,叹一声“千古之盛,未尝有也”,便知道到了目的地。

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已经十二年。这十二年,一直在打仗,主要是与西夏和金朝作战。三年前在与金朝的战争中取得巨大胜利,不仅攻占了金朝的中都(即北京),还分兵占领了大小城邑八百多个。中都的一批金朝官员,投降了蒙古军。

金朝是女真族建立的王朝,为的是要反抗和推翻他们头上的统治者——契丹人的辽朝。金朝后来确实打败了辽朝,却没有想到蒙古人后来居上,又把它打败了。

长年的征战,复杂的外交,庞大的朝廷,使成吉思汗的摊子越铺越大。每天都有内内外外的大量问题要面对,成吉思汗急于寻找有智慧、有学问的助手。他原先手下的官员,几乎都是没有文化的莽将。连他自己,也没有多少文化。

他到处打听,得知四年前攻占金朝中都时,有一位投降过来的金朝官员很智慧,名字叫耶律楚材。

这个名字使成吉思汗立即作出判断,此人应该是契丹族,辽朝的后裔。耶律家族是辽朝显赫的王族,后来由于金朝灭辽,也就一起“归顺”了金朝。这应该是耶律楚材祖父一辈的事,到耶律楚材父亲一辈,已经成了金朝的高官了。但成吉思汗知道,这个家族在内心对金朝还是不服的,企盼着哪一天能够报仇复国。早在蒙古统一之前,当时还没有成为成吉思汗的铁木真曾经遇见过作为金朝使节派到蒙古部落来的耶律阿海,两人暗中结交,还立下过共同灭金的志愿。

想到这里成吉思汗笑了,心想这真是一个奇怪的家族,被金所灭而降金,金被蒙军打败后又降蒙,如此两度投降,是不是真的始终保持着复兴契丹之梦呢?好在,今天可以找到一个共同的话题,那就是分别从契丹和蒙古的立场,一前一后一起笑骂曾经那么得意的金朝。

随着一声通报,成吉思汗抬起头来,眼睛一亮。出现在眼前的人,二十七、八岁光景,高个子,风度翩翩,声音宏亮,还留着很漂亮的长胡子,非常恭敬地向自己行礼。

成吉思汗高兴地叫了一声:“吾图撒合里!”

这是蒙古语,意思是长胡子。

这一叫,就成了今后成吉思汗对耶律楚材的习惯称呼。

寒暄了几句,成吉思汗便说:“你们家族是辽朝的皇族。尽管你做过金朝的官,但我知道辽和金是世仇。你们的仇,我替你们报了!”

这话说得很有大丈夫气概。接下来,理应是耶律楚材代表自己的世代家族向成吉思汗谢恩。

但是,耶律楚材的回答让成吉思汗大吃一惊。

他说:“我的祖父、父亲早就在金朝任职为臣了,既然做了臣子,怎么可以暗怀二心,仇视金朝君主呢?”

这话听起来好像在反驳成吉思汗,而且公然表明了对成吉思汗的敌人金朝君主的正面态度,说出来实在是非常冒险。但是,成吉思汗毕竟是成吉思汗,他竟然立即感动了。

一个人,对于自己服从过的主人和参与过的事业,能一直表示尊敬,这已经很不容易;更不容易的是,在表示尊敬的时候,完全不考虑被尊敬对象的现实境况,也不考虑说话时面对着谁。这样的人,成吉思汗从来没有见过。

成吉思汗看着耶律楚材点了点头,当即向左右表示:这个人的话要重视,今后把他安排在我身边,随时以备咨询。

这在后来的《中书令耶律公神道碑》上记为:“上雅重其言,处之左右,以备咨访。”

这是公元12的事情。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很偶然的事件改变了成吉思汗的军事方向,也改变了世界的命运。

天下最大的烈火,总是由最小的草梗点燃。

据记载,那年成吉思汗派出一个四百五十人的商队到中亚大国花剌子模进行贸易。不料刚刚走到今天哈萨克斯坦锡尔河边的一座城市,就出事了。商队里有一个印度人是这座城市一位长官的老熟人,两人一见面他就直呼其名,没有表示应有的尊敬,而且还当场夸耀成吉思汗的伟大。那个长官很生气,下令拘捕商队,并报告了国王摩诃末。国王本来就对成吉思汗送来的国书中以父子关系形容两国关系十分不满,竟下令杀死所有商人、没收全部财产。

成吉思汗从一个逃出来的骆驼夫口中知道了事情始末,便强忍怒火,派出使者质问事件真相。结果,使者被杀。成吉思汗泪流满面,独自登上一个山头,脱去冠冕,跪在地上绝食祈祷了整整三天三夜。他喃喃地说:“战乱不是我挑起的,请佑助我,赐我复仇的力量!”

于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场征服战,开始了。

耶律楚材,跟在成吉思汗身边。他会占卜,这在当时的军事行动中非常重要。除了占卜,他还精通天文历法,可以比较准确地提供天气预报,成吉思汗离不开他。

他是积极支持成吉思汗的这一重大军事行动的。这从他一路上用汉语写的诗中可以看出来。他写道:

关山险僻重复重,

西门雪耻须豪雄。

定远奇功正今日,

车书混一华夷通。

阴山千里横东西,

秋声浩浩鸣秋溪。

猿猱鸿鹄不能过,

天兵百万驰霜蹄。

这些诗句表明,他认为成吉思汗西征的理由是“雪耻”,因此是正义的,他还认为这场西征的结果有可能达到“华夷通”的大一统理想。这个理想,他在另外一首诗中表述得更明确:“而今四海归王化,明月青天却一家。”

看得出来,他为成吉思汗西征找到了起点性理由“雪耻”和终点性理由“王化”。有了这两个理由,他心中也就建立了一个理性逻辑,跨马走在成吉思汗身后也显得理直气壮了。

除此之外,我觉得还有两个更大的感性原因。

第一个感性原因,是他对成吉思汗的敬仰。他曾在金朝任职,看够了那个朝廷的外强中干、腐败无效、沮丧无望。现在遇到了成吉思汗,只见千钧霹雳,万丈豪情,一切目标都指日可待,一切计划都马到成功。不仅如此,耶律楚材又强烈地感受到成吉思汗对自己这个敌国俘虏的尊重、理解和关爱。这种种因素加在一起,他被彻底溶化了,无条件地服从和赞美成吉思汗的一切意志行动。

第二个感性原因,是他作为契丹皇族后裔的本能兴奋。这毕竟是一个生来就骑在马背上纵横驰骋的民族,眼前的世界辽阔无垠,心中的激情没有边界。更何况,作为几代皇族,骨子里有一种居高临下的统治基因,有一种睥睨群伦的征服欲望。尽管这一切由于辽国的败落而长久荒废,但现在被成吉思汗如风如雷的马蹄声又敲醒了。这种敲醒是致命的,耶律楚材很快就产生了一种无与伦比的回归感和舒适感。因此,参加西征,颂扬西征,有一半出于他的生命本性。

但是,战争毕竟是战争,一旦爆发就会出现一种无法节制的残酷逻辑。

例如,这次以“雪耻”、“复仇”为动因的战争,必然会直指花剌子模国的首都;在通向首都之前所遇到的任何反抗,都必须剿灭;所有的反抗都必然以城邑为基地,因此这些城邑又必然会遭到毁灭性的破坏;终于打到了首都,国王摩诃末当然已经逃走,因此又必须去追赶;花剌子模国领土辽阔,国王又逃得很快,因此又必须长驱千里;追赶是刻不容缓的事,不能为了局部的占领而滞留,自己的军队又分不出力量来守卫和管理已经占领的城市,因此毁城、屠城的方式越来越残忍;被追的国王终于在里海的一个岛上病死了,但这还不是战争的结束,因为国王的继位者扎兰丁还在逃,而且逃得很远,路线又不确定,因此又必须继续追赶……

这就是由无数“必须”和“必然”组成的战争逻辑。这种逻辑显得那样严密和客观,简直无法改变。

在这种客观逻辑之中,又包藏着另一种主观逻辑,那就是,成吉思汗在战争中越来越懂得打仗。军队组织越来越精良,战略战术越来越高明,谍报系统越来越周全,这使战争变成了一种节节攀高的自我竞赛,一种急迫地期待着下一场结果的心理博弈。于是,就出现了另一种无法终止的动力。

鉴于这些客观逻辑和主观逻辑,战争只能越打越遥远,越打越血腥,在很大意义上已经成为一种失控行为。

这就是说,种种逻辑组合成了一种非逻辑。

战争,看起来只是运动在大地之间,实际上在大地之上的天际,还浮悬着一个不受人力操纵的魔鬼,使地面间的残杀沿着它的狞笑变得漫无边际。它,就是战神。

在人类历史上,大流士、亚历山大大帝、凯撒、十字军,都遇到过这个战神。现在轮到成吉思汗了,事情变得更大,超过前面所说的任何战争。

于是,骑在马背上的耶律楚材不能不皱眉了。

他的诗句中开始出现一些叹息——

寂寞河中府,

声名昔日闻。

城隍连畎亩,

市井半丘坟,

这里所说的“河中府”,就是花剌子模国的首都撒马尔罕,在今天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的东部。这么一个声名显赫的富裕城市,经过这场战争,已经“市井半丘坟”了,可见杀戮之重。对此,耶律楚材不能接受,因此深深一叹。他的好些诗都以“寂寞”两字开头,既说明战争留给一座座城市的景象,也表明了自己的心境。

一个曾经为万马奔腾的征战场面兴奋不已的人,突然在马蹄间感受到了深深的寂寞,这个转变意味深长。

西征开始后不久,成吉思汗根据身边一个叫刘仲禄的汉族制箭官的推荐,下诏邀请远在山东莱州的道教全真派掌门人丘处机(长春真人)来到军中,讲述养生之道和治国之道。丘处机已经七十多岁,历尽艰辛来到撒马尔罕。当时成吉思汗已经继续向西越过了阿姆河,便命耶律楚材暂且在撒马尔罕陪丘处机。

这期间,两人在一起写了不少诗。耶律楚材在诗中,已经明显地表示出自己想摆脱西征而东归的心意,以及希望各国息战得太平的期待。例如:

春雁楼边三两声,

东天回首望归程。

天兵几日归东阙?

万国欢声贺太平。

甚至,他对西征的必要性也提出了某种怀疑:

四海从来皆弟兄,

西行谁复叹行程?

西行万余里,

谁谓乃良图?

后来,丘处机终于在耶律楚材的陪同下到阿姆河西岸的八鲁弯行宫见到了成吉思汗。丘处机一共向成吉思汗讲了三次道,根据相关资料总结,有三个要点:一,长生之道,节欲清心;二,一统天下,不乱杀人;三,为政首要,敬天爱民。

成吉思汗听进去了,后来多次下令善待丘处机和他的教派。

丘处机的讲道,与耶律楚材经常在身边悄悄吐露的撤兵求太平的理想,一起对成吉思汗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一二二四年夏天,有士兵报告说游泳时见到一头会说话的怪兽,要蒙古军及早撤军回家。成吉思汗就此事询问耶律楚材,耶律楚材一听就明白这是士兵们因厌战而想出来的花招,他自己也早已厌战,就告诉成吉思汗说:“这是祥瑞之兽,热衷保护生命,反对随手屠杀,希望陛下听从天命,回去吧。”

成吉思汗终于听从了这个“天命”。

当然成吉思汗收兵还有其他客观原因。例如,毕竟大仇已报,花剌子模的国王摩诃末已死,辽阔的土地都被征服,而军中又发生了瘟疫。

于是,正如耶律楚材诗中所写,“野老不知天子力,讴歌鼓腹庆昇平”了。

——我在叙述以上历史时,许多读者一定会觉得奇怪:耶律楚材怎么会写一手不错的汉诗呢?

确实不错。我们不妨再读他的一首词:

花界倾颓事已迁,浩歌遥想意茫然。江山王气空千劫,桃李春风又一年。 横翠嶂,架寒烟。野春平碧怨啼鹃。不知何限人间梦,并触沉思到酒边。

这当然算不上第一流的作品,但很难想像竟出于古代少数民族官员之手。我认为,在中国古代,少数民族人士能把汉诗汉词写好的,第一是纳兰性德,第二是萨都剌,第三就是这位耶律楚材了。

我更为喜欢的是耶律楚材替成吉思汗起草的邀请丘处机西行的第二诏书,中间有些句子,深得汉文化的精髓。如“云轩既发于蓬莱,鹤驭可游于天竺。达摩东迈,元印法以传心;老氏西行,或化胡而成道。顾州途之虽阔,瞻几杖似非遥”等句,实在是颇具功力。

我深信,丘处机能下决心衰年远行,与诏书文句间所散发出来的这种迷人气息有关。文化的微妙之处,最有惊人的诱惑力。

这就需要谈谈他的文化背景了。

一个人的文化背景,可以远远超越他的民族身份和地域限定。在耶律楚材出生前好几代,他的先祖契丹皇族虽然经常与汉族作战,却一直把汉文化作为提升自己、教育后代的课本。后来到了女真族的金朝,也是同样。耶律楚材从小学习汉文化,从十三岁开始攻读儒家经典,到十七岁已经博览群书,成为一位有才华的年轻儒生。后来在中都(北京),他又开始学佛,成了佛学大师万松老人的门生。学佛又未弃儒,他成了儒佛兼修的通达之士。

那位丘处机是道家宗师,耶律楚材与他加在一起,组合成了一个儒、佛、道齐全的中国文化精粹结构,出现在成吉思汗身边。这个精粹结构对成吉思汗那么尊敬,但又天天不断地散发出息战、戒杀、尊生、节制、敬天、爱民的绵绵信息,终于使成吉思汗发生了重大变化。

据《元史》的《太祖记》记载,成吉思汗在临死前一个月对群臣公开表示:“朕自去冬五星聚时,已尝许不杀掠,遽忘下诏耶。今可布告中外,令彼行人知朕意。”

多么珍贵的“不杀掠”这三个字啊!尽管仍然处于战争之中的成吉思汗一时还无法做到,但既然已经作为一个重大的许诺布告中外,已经让人惊喜不已了。

此外,据《元史》和《新元史》载,成吉思汗还嘱咐自己的继承人窝阔台,耶律楚材这个人是上天送给我们的,必须委以重任。他说:“此人天赐吾家,尔后军国庶政,当悉委之。”

这两份遗嘱,使历史的温度和亮度都大大提高了。

在这里,我们不能不怀着特别的心情,远眺七百多年前在中亚战争废墟间徘徊的两个背影。一个高大的长胡子中年人,搀扶着一个仙风道骨的老年人。他们走得很慢,静静地说着话,优雅的风范,与身边的`断垣荒坟很不相称。他们正在做一件事,那就是用中国文化中儒、佛、道的基本精神,盯住已经蔓延了小半个世界的战火,随时找机会把它控制住。

他们两人,后来因为佛、道之间的一些宗教龃龉产生隔阂。但我们还是要说,再大的龃龉也是小事,因为他们已经做过了一件真正的大事。

废墟

我诅咒废墟,我又寄情废墟。

废墟吞没了我的企盼,我的记忆。片片瓦砾散落在荒草之间,断残的石柱在夕阳下站立,书中的记载,童年的幻想,全在废墟中殒灭。昔日的光荣成了嘲弄,创业的祖辈在寒风中声声咆哮。夜临了,什么没有见过的明月苦笑一下,躲进云层,投给废墟一片阴影。

但是,代代层累并不是历史。废墟是毁灭,是葬送,是诀别,是选择。时间的力量,理应在大地上留下痕迹;岁月的巨轮,理应在车道间辗碎凹凸。没有废墟就无所谓昨天,没有昨天就无所谓今天和明天。废墟是课本,让我们把一门地理读成历史;废墟是过程,人生就是从旧的废墟出发,走向新的废墟。营造之初就想到它今后的凋零,因此废墟是归宿;更新的营造以废墟为基地,因此废墟是起点。废墟是进化的长链。

一位朋友告诉我,一次,他走进一个著名的废墟,才一抬头,已是满目眼泪。这眼泪的成分非常复杂。是憎恨,是失落,又不完全是。废墟表现出固执,活像一个残疾了的悲剧英雄。废墟昭示着沧桑,让人偷窥到民族步履的蹒跚。废墟是垂死老人发出的指令,使你不能不动容。

废墟有一种形式美,把拨离大地的美转化为皈附大地的美。再过多少年,它还会化为泥土,完全融入大地。将融未融的阶段,便是废墟。母亲微笑着怂恿过儿子们的创造,又微笑着收纳了这种创造。母亲怕儿子们过于劳累,怕世界上过于拥塞。看到过秋天的飘飘黄叶吗?母亲怕它们冷,收入怀抱。没有黄叶就没有秋天,废墟就是建筑的黄叶。

人们说,黄叶的意义在于哺育春天。我说,黄叶本身也是美。

两位朋友在我面前争论。一位说,他最喜欢在疏星残月的夜间,在废墟间独行,或吟诗,或高唱,直到东方泛白;另一位说,有了对晨曦的期待,这种夜游便失之于矫揉。他的习惯,是趁着残月的微光,找一条小路悄然走回。

我呢,我比他们年长,已没有如许豪情和精力。我只怕,人们把所有的废墟都统统刷新、修缮和重建。

不能设想,古罗马的角斗场需要重建,庞贝古城需要重建,柬埔寨的吴哥窟需要重建,玛雅文化遗址需要重建。

这就像不能设想,远年的古铜器需要抛光,出土的断戟需要镀镍,宋版图书需要上塑,马王堆的汉代老太需要植皮丰胸、重施浓妆。

只要历史不阻断,时间不倒退,一切都会衰老。老就老了吧,安详地交给世界一副慈祥美。假饰天真是最残酷的自我糟践。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没有废墟的人生太累了,没有废墟的大地太挤了,掩盖废墟的举动太伪诈了。

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

--这就是人类的大明智。

当然,并非所有的废墟都值得留存。否则地球将会伤痕斑斑。废墟是古代派往现代的使节,经过历史君王的挑剔和筛选。废墟是祖辈曾经发动过的壮举,会聚着当时当地的力量和精粹。碎成粉的遗址也不是废墟,废墟中应有历史最强劲的韧带。废墟能提供破读的可能,废墟散发着让人流连盘桓的磁力。是的,废墟是一个磁场,一极古代,一极现代,心灵的罗盘在这里感应强烈。失去了磁力就失去了废墟的生命,它很快就会被人们淘汰。

并非所有的修缮都属于荒唐。小心翼翼地清理,不露痕迹地加固,再苦心设计,让它既保持原貌又便于观看。这种劳作,是对废墟的恩惠,全部劳作的终点,是使它更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废墟,一个人人都愿意凭吊的废墟。修缮,总意味着一定程度的损失。把损坏降到最低度,是一切真正的废墟修缮家的夙愿。也并非所有的重建都需要否定。如果连废墟也没有了,重建一个来实现现代人吞古纳今的宏志,那又何妨。但是,那只是现代建筑家的古典风格,沿用一个古名,出于幽默。黄鹤楼重建了,可以装电梯;阿房宫若重建,可以做宾馆;滕王阁若重建,可以辟商场。这与历史,干系不大。如果既有废墟,又要重建,那么,我建议,千万保留废墟,傍邻重建。在废墟上开推土机,让人心痛。

不管是修缮还是重建,对废墟来说,要义在于保存。圆明园废墟是北京城最有历史感的文化遗迹之一,如果把它完全铲平,造一座崭新的圆明园,多么得不偿失。大清王朝不见了,熊熊火光不见了,民族的郁愤不见了,历史的感悟不见了,抹去了昨夜的故事,去收拾前夜的残梦。但是,收拾来的又不是前夜残梦,只是今日的游戏。

中国历来缺少废墟文化。废墟二字,在中文中让人心惊肉跳。

或者是冬烘气十足地怀古,或者是实用主义地趋时。怀古者只想以古代今,趋时者只想以今灭古。结果,两相杀伐,两败俱伤,既斫伤了历史,又砍折了现代。鲜血淋淋,伤痕累累,偌大一个民族,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在中国人心中留下一些空隙吧!让古代留几个脚印在现代,让现代心平气和地逼视着古代。废墟不值得羞愧,废墟不必要遮盖,我们太擅长遮盖。中国历史充满了悲剧,但中国人怕看真正的悲剧。最终都有一个大团圆,以博得情绪的安慰,心理的满足。惟有屈原不想大团圆,杜甫不想大团圆,曹雪芹不想大团圆,孔尚任不想大团圆,鲁迅不想大团圆,白先勇不想大团圆。他们保存了废墟,净化了悲剧,于是也就出现了一种真正深沉的文学。

没有悲剧就没有悲壮,没有悲壮就没有崇高。雪峰是伟大的,因为满坡掩埋着登山者的遗体;大海是伟大的,因为处处漂浮着船楫的残骸;登月是伟大的,因为有“挑战者号”的陨落;人生是伟大的,因为有白发,有诀别,有无可奈何的失落。古希腊傍海而居,无数向往彼岸的勇士在狂波间前仆后继,于是有了光耀百世的希腊悲剧。

诚恳坦然地承认奋斗后的失败,成功后的失落,我们只会更沉着。中国人若要变得大气,不能再把所有的废墟驱逐。

废墟的留存,是现代人文明的象征。

废墟,辉映着现代人的自信。

废墟不会阻遏街市,妨碍前进。现代人目光深邃,知道自己站在历史的第几级台阶。他不会妄想自己脚下是一个拔地而起的高台。因此,他乐于看看身前身后的所有台阶。

是现代的历史哲学点化了废墟,而历史哲学也需要寻找素材。只有在现代的喧嚣中,废墟的宁静才有力度;只有在现代人的沉思中,废墟才能上升为寓言。因此,古代的废墟,实在是一种现代构建。

现代,不仅仅是一截时间。现代是宽容,现代是气度,现代是辽阔,现代是浩瀚。

我们,挟带着废墟走向现代。

篇11:笔墨祭的经典散文

笔墨祭的经典散文

中国传统文人究竟有哪些共通的精神素质和心理习惯,这个问题,现在已有不少海内外学者在悉心研究。这种研究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也时时遇到麻烦。年代那么长,文人那么多,说任何一点共通都会涌出大量的例外,而例外一多,所谓共通云云也就很不保险了。如果能对例外作一一的解释,当然不错,但这样一来,一篇文章就成了自己出难题又自己补漏洞的尴尬格局。补来补去,痛快淋漓的主题都被消磨掉了,好不为难煞人。

我思忖日久,头脑渐渐由精细归于朴拙,觉得中国传统文人有一个不存在例外的共同点;他们都操作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不管他们是官屠宰辅还是长为布衣,是侠骨赤胆还是蝇营狗苟,是豪壮奇崛还是脂腻粉渍,这副笔墨总是有的。

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浓浓地磨好一砚,用笔一舔,便簌簌地写出满纸黑生生的象形文字来。这是中国文人的基本生命形态,也是中国文化的共同技术手段。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干脆偷偷懒,先把玩一下这管笔、这锭墨再说呢?

一切精神文化都是需要物态载体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也使用毛笔,但他们是用毛笔在呼唤着钢笔文化。毛笔与钢笔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文化,是因为它们各自都牵连着一个完整的世界。

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

诚然,我并不否定当代书法的成就。有一位朋友对我说,当代书法家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古代书法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古代书法家的队伍很大,层次很多,就我见闻所及,当代一些书法高手完全有资格与古代的许多书法家一比高低。但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先决条件是,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美则美矣,却未免失去了整体上的社会性诚恳。

在这一点上有点像写古诗。五四以降,能把古诗写得足以与古人比肩的大有人在,但不管如何提倡张扬,唐诗宋词的时代已绝对不可能复现。诗人自己可以写得非常得心应手(如柳亚子、郁达夫他们),但社会接纳这些诗作却并不那么热情和从容了。久而久之,敏感的诗人也会因寂寞而陷入某种不自然。他们的艺术人格,或许就会因社会的这种选择而悄悄地重新调整。这里遇到的,首先不是技能技巧的问题。

我非常喜欢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只是为了一件琐事,提笔信手涂了几句,完全不是为了让人珍藏和恳挂。今天看来,用这样美妙绝伦的字写便条实在太奢侈了,而在他们却是再启然不过的事情。接受这张便条的.人或许眼睛一亮,却也并不惊骇万状。于是,一种包括书写者、接受者和周围无数相类似的文人们在内的整体文化人格气韵,就在这短短的便条中泄露无遗。在这里,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相信,后代习摹二王而惟妙惟肖的人不少,但谁也不能把写这些便条的随意性学到家。

在富丽的大观园中筑一个稻香村未免失之矫揉,农舍野趣只在最平易的乡村里。时装表演可以引出阵阵惊叹,但最使人舒心畅意的,莫过于街市间无数服饰的整体鲜亮。成年人能保持天真也不失可喜,但最灿烂的天真必然只在孩童们之间。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相传汉代书法家师宜官喜欢喝酒,却又常常窘于酒资,他的办法是边喝边在酒店墙壁上写字,一时观者云集,纷纷投钱。你看,他轻轻发出了一个生命的信号,就立即有那么多的感应者。这与今天在书法展览会上让人叹,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整个社会对书法的感应是那样敏锐和热烈,对善书者又是如此尊敬和崇尚。这使我想起现代的月光晚会,哪个角落突然响起了吉他,整个晚会都安静下来,领受那旋律的力量。

书法在古代的影响是超越社会蕃篱的。师宜官在酒店墙上写字,写完还得亲自把字铲去,把墙壁弄得伤痕斑斑,但店主和酒保并不在意,他们也知书法,他们也在惊叹。师直官的学生梁鸽在书法上超越了老师,结果成了当时的政治权势者争夺的人物。他曾投于刘表门下,曹操破荆州后还特意寻访他,既为他的字,也为他的人。在当时,字和人的关系难分难舍。曹操把他的字悬挂在营帐中,运筹帷幄之余悉心观赏。在这里,甚至连政治军事大业也与书法艺术相依相傍。

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中文字实在很不像样,但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当代许多著名人物用毛笔写下的各种题词,恕我不敬,从书法角度看也大多功力不济,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鄙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

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写毕洗砚,把一个池塘的水都洗黑了;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最令人惊异的是,隋唐时的书法家智永,写坏的笔头竟积了满满五大麓子,这种簏子每只可容一百多斤的重量,笔头很轻,但五簏子加在一起,也总该有一二百斤吧。唐代书法家怀素练字,用坏的笔堆成了一座小丘,他索性挖了一个坑来掩埋,起名曰“笔冢”。没有那么多的纸供他写字,他就摘芭蕉叶代纸,据说,近旁的上万株芭蕉都被他摘得光秃秃的。这种记载,即便打下几成折扣,仍然是十分惊人的。如果仅仅为了练字谋生,完全犯不着如此。

流年时光笔墨畅想桂花飘香,笔墨轻扬醉落文字,笔墨生香如风笔墨,将寂寞吹落笔墨魂,爱上文字的女人如风笔墨,醉我半世痴狂笔墨忆红颜,卷页流觞笔墨起舞,愿陪你天涯海角

篇12:余秋雨散文祭笔读后感

在余秋雨先生所著的《文化苦旅》的最后几页,收录了一篇名为《祭笔》的文章。

在本文中,余秋雨先生从与自己分不开,离不了的笔入手,回想自己几十年来走过的风风雨雨。那无数个挥舞笔墨的日子,既有他蛰伏隐藏的低谷期,也有他功成名就的高峰期。但最重要的是,无论他做了何种选择,经历怎样的人生,他的手中始终坚定地握着一支笔。

在余秋雨先生与笔的关系中,其实隐藏着千千万万文人的缩影。笔对于文人,就如同枪弹对于士兵,正是因为有笔,所以文人才可以留下千古流芳的佳作,留下震醒人们的真知灼见,才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文人。

在电子信息技术越来越发达的如今,键盘敲字或许已经渐渐成为创作的主流,但无论如何,笔对于每一个文人来说都应具有非凡的意义。今日,就让我们追随余秋雨先生的《祭笔》,一看笔对于文人来说,负有何种意义。

1.笔是文人创作最基本的倚仗,文人只有有笔,才能成为文人

笔作为一种创作工具,对于文人来说,最基本的意义当然是为他们提供了创作的倚仗。也许在今天看来有笔无笔都并不能对文人创作产生什么具体深刻的影响,但在信息技术远远没有如今这样发达的过去,笔对于文人来说则与身家性命并无二异。

余秋雨先生在《祭笔》中这样写道。

“我看过这台戏剧后去农场时,把所有的笔都丢进了垃圾桶。因为发现没有机会写字了,到农场后给谁写信?爸爸那里不准通信,如果给妈妈写信,她又能用什么样的话语回信?而且,我打听到,我们劳动的地方根本没有邮局,寄信要在休息的日子步行很远的路才能找到一个小镇,但实际上并没有休息的日子。”

由此便不难看出,在战争时期那些鼓吹教育无用论的反动人士是如何将一众文人禁锢束缚的。这种束缚不仅仅表现在将他们送往乡村,让他们难以重新回到城市,接受教育。还体现在束缚他们的精神,让文人的满腔热忱无用武之地,如今看来,也许这才是最残酷,也最“高明”的禁锢方式。精神被打入监狱,远比身体被囚禁更加令人感到悲痛。

反动人士对文人精神的束缚首先就表现在让他们无可用笔之地。余秋雨先生在这一段描述中的一连串疑问引人深思,他之所以将笔扔弃,是因为无字可写。与家人的联系被完全切断,自己又孤身一人,身处远离家乡的穷乡僻野,那么即便笔仍在手中,却也没有了下笔的理由。

其次则表现在让文人无可用笔之机。那些被要求上山下乡的知识分子,远离了书本与笔墨,从此一股脑地投入义务劳作的怀抱中。而这样的义务劳作甚至没有多少休息时间。据余秋雨先生所说,“用笔的时间也完全没有,永远是天不亮下田,天全黑才回,累得想不起字,想不起笔,想不起自己是一个能写字的人”。没有时间,提笔自然也就成了笑谈。

看似不禁用笔,实则以切断联系,限制时间的方式让文人根本无用笔之地,用笔之机。而反动人士之所以选择用这样的方式,还是因为他们抓住了文人无笔,则难以成为文人的要点。毁掉一个文人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就是切断他与笔之间的联系。

笔对于余秋雨的意义如此,对于无数文人来说也一定相差无几。文人作为一个群体,在不同的个性之中又包含着被组织到一起的共性。

谁又能想到,在如今并不是那么重要的笔,在往昔却是一代代文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是文化一代代传承下来的重要倚仗,而那小小的笔,也投射着无数文人的缩影。

时至今日,我们依旧可以在这缩影中看到,他们以笔书志,在笔墨之中挥洒着责任担当与精神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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