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绿了,鸟叫了,风软了,春来了,“明媚”一词,便常驻脑海挥之不去。
我喜欢这样明媚的春天。暖暖的阳光,嫩绿的油菜,蜡黄的梅花,蔚蓝的天空,小河流水,绸缎般波光粼粼……
只是,我的念想又总会跳跃似的回到不曾远去的冬季,那个我同样喜欢用“明媚”来表达的季节。
喜欢这样的冬季。小时候,尤其贪恋悬挂在屋檐上的一串串冰凌。它们像刚出土的竹笋倒立着,最初短短的、细细的,第二天清早,见又长高了些、粗壮了些,且那般透明,总会忍不住敲下一串握在手里,用嘴吮吸,无味,呵上一口气,再吮,依然无味,可还是舍不得甩掉,索性用牙咬,“咔嚓咔嚓”,那清脆悦耳的声音令人陶醉。多年后在城里,第一次吃冰棍,我似乎有着这种感觉,可还是不如当年让人兴奋,冰棍虽有甜味,却不及冰凌硬性,尤其是后来,听说冰棍的甜味是放了糖精,而且是工业用的那种,更是远离不再敢吃。从此,对挂在屋檐上的冰凌愈加怀念,怀念它的坚硬无味,怀念它让人吃着,无需顾虑。
后来在村庄,我又见到了冰凌,依旧那般晶莹剔透。我还发现,随着我脚步的移动,角度的变换,那一串串冰凌,阳光下,正折射着不同的色泽——这是我小时候不曾留意的。七彩色?是或不是,已不再重要。
写下这些文字,那神奇的色彩又闪现在我的眼前了。这让我的念想再次被牵引,我是那么地念想我的村庄,念想她的净洁、质朴,以及大自然赐予她的冬天里的明媚。
或许,明媚这个词,更适合用在春季。然而,寒冬的阳光下,一对新人,在锣鼓唢呐鞭炮的簇拥中,手捧鲜花,共撑红伞,漾着微笑,款款地,并肩走在村庄巷道,接受邻里祝福。彼时,你还会在意巷道两侧的积雪,在意尚未融化的冰块,在意他们穿的不是婚纱,而是臃肿的羽绒服吗?我是忽略了,我用相机跟拍了他们数十张照片,取名“春之花”送给他们。离家三十年,与这些后生早已陌生,但这并不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友好。微笑,是人世间最温情的名片,递出去,便不再需要过多后缀的注释。
冬天的雪,起先砸在屋瓦上,是雪粒的“沙沙”声,紧接着,雪花在窗外漫天飞舞,一片片,像天使般婀娜,轻轻盈盈,飘飘悠悠……许多时候,面对世间杂色,人们内心总是莫名出现慌恐,于是开始怀疑、防范,在对这个世界丧失信任度的同时,对纯净更为渴望。雪的继续,山岗白了,屋顶白了,地面白了,单纯的白色瞬间明朗了视野,乃至心房。如果说,这只是明媚的一种表象,一如油菜或草芥,即便被积雪覆盖,但谁敢否认它们生命的存在和成长?
在这个世界上,许多概念是没有准确定义的。然而,是或非,对或错,好或孬,表象或内涵,制造和选择却全取决于人的心境,抑或行为,譬如雾霾、食品添加剂、公民道德底线……每看到类似字痕,眼总有异物侵入后的不适,心隐隐不安。相对于偌大世界,我小至微尘,然而,却同样怀着一份“阳光能将每个角落照亮”的期盼。
毕竟,明媚于我们每个人都是一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