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

乡村,想说爱你不容易

乡村,想说爱你不容易


故乡所在的村庄很小,很不起眼,一直以来都窝在藕池河的东岸。许多年来,就是村前那条坑坑洼洼、尘土飞扬的防洪堤与外面的世界保持着艰难的联系。村民穿着臃肿、邋遢,孩子们的手上、衣服上都有着或多或少的渍迹。我很无奈出生在这里,而且当时的我,固执地以为自己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生活在这里。

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我的村庄,但在许多时候我非常地憎恨它,憎恨它的闭塞,憎恨它的贫穷,憎恨它的偏僻;我甚至憎恨我的父母,憎恨我的家——那几间破旧的茅草房……

那时候,夏季的阳光十分毒烈,父辈们俯身水田中,用青筋突起、长着水泡的手,一兜一兜地收割早稻,又一兜一兜地把晚稻插下去。我看到他们额头的汗水,反射出太阳的光芒;我看到他们湿透的衣裤,成片的汗碱霜花一样结晶成精盐。猪和牛在河滩上散漫,驱赶它们的老人或小孩一步一趔趄。

小小的我,就开始了那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我时常觉得这铺天盖地、连续不断的“农活”纯粹是一种肉体意义上折磨和消耗——站在阔大的田地边缘,看着随风摇动的庄稼,心里充满了恐惧和无奈,逃避的想法空前高涨——只有想到这是在替亲人们劳作的时候,才不得不俯下身体,容身于庄稼之中,用镰刀、锹和锄头,一下一下,做着父辈和兄弟日日重复的枯燥活计。对于这样一种景象,我总是不自觉地想起那些埋头吃草的牛——既要青草安身立命,又害怕草丛中蚊虫的叮咬。

那些将乡村视作田园或乐园的文人,甚至伟大的思想家,经年沉浸在城市的灯火、酒浆和海鲜野味之中,穿越层层楼群,看到乡村里那桃花园似的场景——夜幕低沉,星斗满天,萤火虫飞舞在草丛和花朵之上——当黎明降临,阳光普照着层层田地,陈旧的房屋雷打不动,古朴安详;飞鸟落在牲畜的脊背上大声鸣叫——所有这些,都是蜷缩在城市的那些文人制造出来的,他们的天职似乎就是散播流言——让那些不明底细的人,听起来真的以为乡村纯洁得似乎春天的露珠、夏天傍晚的花朵。文人们想象的赞美和浪漫直接伤害到了在土地上艰苦劳作的人们——这是浪漫者迄今为止制造的最大流言之一,至少有一个事实:没有一个热衷于凌空歌颂农民的人,代替他们做一些实际的农活。这是令人沮丧的。

我受不了那种成年累月地没日没夜地超负荷的劳作,每天面对的都是永远做不完的农活,永远种不完的地;我更受不了那种“年年盼着富,年年穿着旧衣裤”的穷日子。在我这个地地道道的农民眼里,乡村的一切都充满了无奈和孤独,我无时无刻不想离开。对此,我无法说出“高尚”和“伟大”、“无私”和“奉献”等等冠冕堂皇的词汇。事实上,父辈们也不会本着这样的几个词汇去长年累月地在土地上忙碌。其实,他们只是为了生存——本能,他们必须如此。所有的赞美都高高在上,都是一种强制性的附加。

那时候,田埂上偶尔走过的“城里人”,就让我在田野里踮起脚尖张望,在一丝羡慕之中,看到那些人穿着光鲜的衣服,在阳光与绿色的田野中晃眼,于是,我开始自卑,头便慢慢低下去,看自己的脚尖,看脚下令人生厌的土地。恨恨地拔出一根野草,用力咬紧草根。我们把它叫作丝毛草——根甜甜的——我坐在田埂上,看着绿色把我覆盖,一边幻想未来的时光,期待过上“城里人”的生活。

我知道,要改变这种生存方式,唯一的出路就是好好念书,考上大学。所以,从那时起,我发奋努力,跟命运抗争,后来,我终于如愿以偿,上了大学,离开了那个生我、养我的乡村,从乡村走进了只长楼房不长庄稼的城市,吃上了“国家粮”,成了城市的新移民。

前几天,我回了趟老家,情不自禁地到村子里走走,在村庄里散漫,像石头一样滚动。我发现村庄有些改善,但居住的人越来越少了。年轻人因娶不到妻子,而离开村庄去了外面闯世界,与我一样,已经半推半就地融入了城市生活,不愿再回来了;老年人该走的都走了,田野里新增了一座座孤坟;那些走不动的老弱病残坐在家门口,眯着眼睛晒太阳。在这深秋的季节,满世界与我的这身打扮惊奇的一致,灰色的石头,灰色的台阶,灰色的狗,灰色的绿植,甚至整个村庄都是灰色的基调。看一眼村子,一切都似乎还是原来的样子,但一切又都不是原来的样子了。

我不知道在我的生命过程中,还能回来几次,但我知道我的灵魂自始至终没有离开过故乡,尽管我的内心对乡村充满着不喜欢,甚至讨厌。对于故乡,每一次的走与回,回了又走,停留的时间虽然短暂,但每次都让我备受煎熬,在不舍中渗透着断然决裂。故土是寂静的,也是蛮荒的,这种寂静和蛮荒让我常常无端地心生悲凉,但我知道在我的潜在意识里还是眷念的多一些,那种源于内心深处的“乡土”永远挥之不去。

词语首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