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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推动“四责”贯通协同范文

浅谈如何推动“四责”贯通协同范文


浅谈如何推动“四责”贯通协同篇1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围绕管党治党提出新论断、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自2017年以来,上海积极探索,提出“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责协同机制”,并在政府、事业单位大力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为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部署要求,2018年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我局作为基层水文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努力建立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四责协同”机制,推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四责协同”机制的含义

  “四责协同”机制是一个有机整体,核心就是要抓好四个责任。一是牢牢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纲”,党委要将“主体责任”放在心中,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牵头抓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牢牢抓住纪委监督责任这个“保证”,纪委要将“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把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重点,抓好问责追责;三是牢牢抓住党委书记第一责任这个“关键”,书记要将“第一责任”抓在手中,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四个亲自”,对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四是牢牢抓住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这个“基础”,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将主体责任相关任务要求与业务工作协同推进,实现“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二、“四责协同”机制的价值内涵

  “四责协同”机制建设体现三大价值内涵。一是明晰责任,提高履职意识,让党委、纪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牢记政治身份,充分认识到所肩负的责任,切实履职。二是协同发力,打造责任共同体。“四责协同”中强调协同的作用,四个方面的责任既有所区别,更要相互协同、同向发力。三是考责问责,形成责任闭环。通过将“四责协同”责任落实纳入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形成责任闭环体系。

  (一)明晰责任,提高履职意识

  “四责协同”首先要聚焦“责任”二字,解决谁来抓的问题。从集体角度来说,党委和纪委要主动担责。党委既要挂帅,更要出征,时刻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中。纪委要发挥好监军作用,勇担监督职能,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从个体角度来说,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责任。班子成员既要管好分管领域的具体工作,更要牢记政治身份,落实政治责任,将“一岗双责”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协同发力,打造责任共同体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突出政治功能,以提升组织战斗力为重点。在“四责协同”工作机制中,党员领导干部在明晰责任的基础上,更要注重彼此间的配合和协作,做到组织责任与个人责任相融合,形成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同向发力、同步运转、同频共振的责任共同体。责任共同体的建立有利于“四责”间的搭台补台,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党委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效果。

  (三)考责问责,形成责任闭环

  “四责协同”机制建设要落到实处,则离不开考责问责。考责问责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是要通过将“四责协同”的责任落实纳入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从而倒逼责任落实。通过明确责任、压力传导、强化监督等手段,让“四责协同”机制成为一个“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述责问责”的闭环体系。

  三、在基层水文单位探索构建“四责协同”机制

  长江口局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围绕单位改革发展稳定“一盘棋”,着力推动“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结合基层单位的实际,探索建立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四责协同”机制。

  (一)制度先行,抓实责任分解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长江口局党委深刻理解构建“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贯彻落实上,制定关于《长江口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则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党委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履责工作纪实报告制度》《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履责约谈制度》等。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的制定,为我局的“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提供了明确路径和有力保障。

  二是制订责任清单。制定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履责内容,抓实责任分解,形成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具体“责任清单”,并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新要求、新部署,不断充实、调整和细化,使责任主体的主要任务、工作内容和履责方式更加具体和清晰,让班子成员明白肩上“担子”的分量,避免责任虚化空转。

  三是聚焦问题推动落实。结合巡察、审计、专项检查以及廉政风险排摸等工作,党委组织牵头、纪委协助、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查找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廉政风险点,通过“责任人自已找、主要领导提、纪委案中查”,形成“问题清单”;班子成员针对问题确定责任项目,制定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职能部门和完成时限,汇总成“项目清单”,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化、项目化管理。

  (二)压力传导,构建责任链条

  一是构建横向联动纵向一体的责任链条。党委、纪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要贯彻落实该履行的责任没有履行是失责、责任落实各自为政也是失责的理念和要求,坚持在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强化党内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标本兼治等方面协同发力,把党委、纪委、书记、班子成员四类责任主体的横向协同协作与局党委、局属各党支部、各部门的纵向压力传导结合起来,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以上率下推动责任全面落实。

  二是完善“一岗双责”协同化履责机制。加强对责任承诺层层把关。第一责任人对班子成员的责任书进行审签,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书进行审签,责任书由局党群办存档保管。分管领导常去所在部门、特别是生产一线开展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结合水文一线特点制定履责清单、责任项目清单,形成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责任体系。

  三是加强责任落实过程监督管理。党委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制订责任项目报党委会审议确定,把责任压实、压细,实现有效传递;年中检查推进,研究推进措施,推动项目落实;年末总结评估,对“四责协同”推进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审议领导班子成员责任项目落实情况,开展总结评估。在全过程中,加强各责任主体履行责任的工作纪实,定期开展工作汇报和履责督导。

  四是上下协同传导责任压力。加强与上级党组织、纪检组织的联系,在研究解决责任落实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取得上级的指导,接受上级的监督。党委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委要定期向上级纪检组织和同级党组织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党群办应按照上级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具体工作。

  (三)强化考责问责,完善考评体系

  一是加强和深化述责工作。通过抓“重”、抓“全”,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对履责情况的自检自查,推进履责能力不断提高。一是重点人员重点述,结合年度考核,采取现场述责、书面述责的方式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向上级考核组进行述责,推动责任落地生效。二是巡察期间全面述。在接受上级党组织的巡察时,全面汇报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三是个人述责全覆盖。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纳入党员干部年度述职述责述廉和考核内容。

  二是建立健全评责体系。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和年度考核;由上级组织对党委领导班子、书记和班子成员履责情况开展民主测评;长江口局结合年度考核组织开展对各支部、中层干部履责情况的评价,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指标。

  三是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政治巡察,结合“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对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巡察所提出的反馈及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制订切合本局实际的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抓好整改落实,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责。

  四是依纪依规用好问责利器。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推进“四责协同”的重要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经查实认定履责不力、失责失位的组织和个人,严肃开展问责,依纪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四、“四责协同”机制取得的成效

  “四责协同”机制以提高思想认识为基础,以明确责任边界为前提,以构建责任体系为重点,把管党治党责任具体化项目化,确保目标明确、主体明晰。在“四责协同”机制下,我局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更加积极主动,抓手更加明确有力,在基层的实际工作中通过清单管理将从严治党管党具体化项目化,实现了监督有标准,考核有指标。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建工作与业务关系的认识越来越清晰,“以党建为引领,推进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互促并进”的理念深入人心,班子成员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四责“协同”的作用充分发挥。在主体责任履行给力的同时,纪委监督责任做到了紧紧跟上,全局的政治生态环境更加优化。

  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四责协同”机制把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横向协同协作与纵向压力传导结合起来,推动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等各个环节形成闭合,构建形成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机制,是基层党组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探索和正确路径。

浅谈如何推动“四责”贯通协同篇2

  管党治党难题留给党委(党组)书记,工作扔给纪(工)委书记,“一岗双责”只听其声不见其影,责任传导“上热中温下冷”……近年来,从全国巡视巡察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和监督检查等情况看,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失管漏管等现象仍是一些党组织或有关部门的“顽疾”。究其根源,往往是主体责任不清、协同不够、压力传导不力。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一环。要真正把管党治党的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紧紧咬住责任二字,细化责任内容,推进落地落实。要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注重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从责任落实薄弱环节上做起,在责任协同不到位的事项上突破,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切实解决责任“虚化”“空转”和“上热中温下冷”问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

  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责协同落实落细,健全完善责任清单、廉情分析、报告评议、约谈提醒、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推动横向协同与纵向压力传导相结合,构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机制。

  “四责协同”为责任落实提供了良好机制,而使之运转起来、发挥作用,需要细化“责任田”,重点突出在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三个关键环节。知责明责是前提。首先要明白自身的职责是什么。党委主体责任是“纲”,是“四责协同”机制的“主推手”,起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而纪委监督责任是保证,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是关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则是基础。履责督责是关键。把四大责任主体横向协同协作与纵向压力传导相结合,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上级可以监督下级履责情况;党委和纪委可以监督班子成员履责情况;党委领导纪委工作,也可以监督纪委履责情况。一旦有关责任主体出现“卡壳”,其他责任主体能够及时监督、跟进纠偏,避免责任落实搞“各自为政”。考责问责是保障。“责任落实就像‘系统化’作战,胜过各责任主体‘单兵’作战。其中,党委擅长找准目标,动员力量,纪委善于发现问题,备足‘弹药’,分管领导熟悉分管领域或部门,知晓风险点所在,具体指挥责任落实,一把手冲锋在前,发挥‘头雁效应’。四个责任主体构成合成作战体系,形成落实责任的合力。”用好考核这个“指挥棒”和问责这把“利器”,才能倒逼责任落实。

  “四责协同”重在协同,要让协同体现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各个环节,避免出现虚化空转、传导不力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倒逼责任,构建“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的“责任闭环”体系,形成层层担当、人人担当、共同担当的同频共振效果,变一人撑船为众人划桨,推动各责任主体担当尽责、贯通协同、凝聚合力,努力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浅谈如何推动“四责”贯通协同篇3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鲜明特征。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1月在上海考察时强调:“要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关键。近年来,上海市对标对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探索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即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统一联动、合力运行的责任落实机制,取得积极成效。面向未来,我们将持续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在思想认识、政策导向、责任目标、方法举措上突出协同,着力构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形成同心划船、同向发力的工作局面。

  在思想认识上突出协同,准确把握、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首先要在思想认识上同频共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强调“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等。这为我们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上海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把该履行的责任没有履行是失责、责任落实各自为政也是失责的理念和要求贯穿责任履行全过程,对管党治党的责任主体、内容方式、环节过程等进行系统梳理与科学安排,明确党委主体责任是根本、纪委监督责任是保障、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关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是支撑,推动四个责任主体齐心协力,共同干好分内事,推动管党治党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在政策导向上突出协同,以管党治党责任撬动各项责任落实。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政策导向是鼓励奋发有为、支持担当作为、问责失职无为、惩治腐败行为,不断放大抓责任、重协同的综合效应,更好推动全局工作。上海市坚持正向激励和负面约束相统一、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划清底线和设好路标相统一,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在监督保障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科创板、长三角一体化和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上构建起有效的制度机制,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探索运用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这“两张网”破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现难、定性难、根治难问题,释放乱作为不行、不作为也不行的强烈信号。同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制定出台《上海市纪委监委关于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明晰担当作为与乱作为的界限,既划清底线红线,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又设好路标和指示牌,督促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及时补齐制度短板,消除制度空白,缩小模糊地带,防止制度之间冲突,为干部干事创业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在责任目标上突出协同,推动管党治党从一家做到大家做、从要我做到我要做。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目标是构建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的工作闭环。在知责明责上,重点是把管党治党责任具体化项目化,确保目标明确、主体明晰。上海市开出“问题、责任、项目”三张清单,实现管党治党“问题共同找、责任共同定、项目共同推”。在履责尽责上,重点是构建横向联动、纵向一体的责任链,确保有机协同、层层传导。上海市坚持党委统揽全局,党委书记靠前指挥,纪委在“监督”和“协助”上做好文章,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调、形成合力。在考责问责上,重点是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确保问责有力、正向激励。上海市纪委突出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将“四责协同”机制推进情况纳入地区、部门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标准,同时用好问责利器,完善“一案双查”制度,把板子打到该打的人身上,以严肃问责推动真正负责。

  在方法举措上突出协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方法举措是党委牵头抓总、当好主推手,纪委跨前一步、当好参谋助手,党委书记带头履责、当好“施工队长”,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种好责任田。上海市纪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20项具体任务举措,推动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协助党委探索建立“画像”更加精准的政治生态分析量化指标体系,对年度绩效考核、选人用人、意识形态、违纪违法案件、巡视巡察、审计等跟政治生态密切相关的数据指标进行系统整合,对地区和市级机关政治生态进行“全景式”扫描、全方位体检,既把握整片“森林”的状况,又精准找出个别“树木”存在的问题,督促地区、部门党委拿出净化政治生态的举措,共同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21年查处市管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数量为近年来同期最多。同时,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一个领域一个领域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断压缩滋生腐败的空间,努力推动“三不”一体推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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